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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千叶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王四七完全听不懂的话,刚开始还激情澎湃,越说到后面声音越来越小,情绪也低落了。他一开始静静的配合着问东问西,越听到后面脸色越发不好看。

    她到底失去了多少,才明白平凡、安逸的可贵?当听到最后一句,‘谁让我死过一回呢’不深不浅、不轻不重的一句话飘下来,王四七的身子猛地一僵,他抬起头看这个坚强不屈、隐忍的女子。想要抚平紧皱的眉宇。

    千叶似是想到什么不快的事情,一把推开他,噼里啪啦将他从头骂了一遍。

    “你这混蛋!趁我不在,就勾搭上了别的女人!一个还不止,还带了一群!白衣飘飘,长发及腰,走起路来,分外妖娆!啊呸!”说着,狠狠的憱了一口,“那里是美女!照我看就是一群魔女!哦不,晚上出来是女鬼!”

    “还亏得我以为你看不见我,会担心找我!现在看来,美女相伴是不想看见我了吧!”顿了顿,踹了一脚旁边的树,骂骂咧咧道,“竟然用结界反弹我!反弹你妹啊!谁稀罕进去!”

    “老子不干了,我要和你一刀两断,割袍断义,对,割袍……”说着,将酒坛摔碎,拾起一片割自己的衣角,洒落天空,“从此形同陌路!陌路!”

    动作太大,头脑一阵眩晕,她爬到树上呕了一大片。

    王四七发出长叹,抱起千叶直奔她的房间。

    掌灯的刹那,光明照亮了整个房间,他轻手放下千叶,打来干净的水为她擦拭,动作缓慢而轻柔。然后将被褥往上拉了拉,沉吟片刻,点了安眠香,熄灯,关门离开。

    忽的一阵风吹过,一道白影闪进房间,手中拿着一小片的衣角。他低头看沉睡的女子,似是梦到不快,眉宇紧锁,手不自觉的抚上,似乎想把不安抚平。

    掖了掖被角,目光落在桌上的安眠香,挥袖间换了另一个。欲转身就走,忽的衣袖一紧,他低头一看,撞进清醒冷静的黑瞳,哪有半分醉倒的样子。

    “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一大早醒来,千叶头昏脑涨的,敲了敲脑袋,努力回想昨晚发生了什么。

    她记得坐在屋檐上发呆,紧接着王四七拿着酒上来了,她开心的豪饮一番,然后假装喝醉被王四七送回了房间。

    冷风拂过肩头,帝华果然出现在房内。

    微凉的手指轻轻抚平紧锁的眉宇,刹那间,各种不安被抚平。原来她想要的很简单,只要呆在帝华身边就好。

    明白自己的心意后,千叶不再唯唯诺诺,选择了主动出击。

    她不假思索拉住欲离开的衣袖,问:“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帝华看着她,没有说话。

    千叶冷静看他,正色道:“和我在一起,要么接受要么反驳,不接受模棱两可的答案,我给你三天时间考虑,考虑好了再给我答复……”

    “不必,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答案,在此之前,你先回答我两个问题。”

    “什么问题?”

    “你留在苍炎谷的条件是什么?”

    “拼尽全力保护挽清!”

    “一声不响离开苍炎谷,若小挽遇到危险,你在哪里?”

    “我在……”风落岩三字差点脱口而出,忽的想到什么,千叶猛地住口,据她所知,妖界并不知道木界的准确位置,更不知道木妖过的如何,如果被他们知道就在眼皮底下,过的有滋有味,就得胆战心惊,惶恐不安了。到那时木界就面临危机!所以她打死不能说出木界。

    千叶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急急道:“若是挽清遇到危险,就算我豁出这条命也在所不惜!”

    “必要的时候不在,你没资格留在苍炎谷。”

    幽暗的眼眸直视她,她看到了冷漠与不屑。

    帝华至始至终没问她为什么离开苍炎谷,去了那么久是去了哪儿,见了什么人,回来的理由是什么……是不想问还是不必问?他似乎从来都不在乎她的死活,只看到她对挽清存在的价值。

    千叶忽的浑身失去了力气,原来她一直自作多情,呵。

    紧拽不放的手缓缓滑落,那人身形一闪,在眼前消失。

    忽的响起了敲门声。循声看去,一抹身影倒影在门上,他伫立在门前,手上端着什么。

    千叶收拾好心情起身开门,门前站着温润如玉的少年,修长挺拔的身影在日光的照耀显得更加高大。如墨的长发垂在腰间,微风浮动平添了柔色。他将手中的醒酒汤递过来,温温道:“喝点醒酒汤,醒醒酒。”

    千叶接过醒酒汤,一饮而尽。喝的急了嘴角溢出残渍,他伸手擦拭,动作轻柔,语气宠溺,笑道:“真是冒冒失失。”

    千叶没有阻止,忽然道:“你对每个女子都这么温柔吗?”擦拭的动作一滞,他凝目看她,她却已经看向别处,“不要随随便便把你的温柔给别人,会让人产生错觉,引起不必要的误会。”说完,转身就走。

    王四七想解释,张了张嘴没有说话。出神凝视离开的背影好久,方才离开。

    千叶随意换了一身衣服出门。她在府里东走西走,走到王四七的房间停下脚步。

    刚刚的语气似乎重了些?要不要去道歉?可转念一想,她说的没错,温柔的确不能随便乱给,真的会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正想着,几个韶华的女仆窃窃私语朝旁边走去。她们眼冒爱心,两手捧脸,做陶醉状。

    “哎,看到了吗?他竟然可以吸引飞禽走兽。”

    “是啊,是啊,一向不受动物欢迎的府邸都热闹起来了呢。”

    “啊,有种人天生就是大自然的恩宠。”

    “是啊,我听说这种人就是爱神之子呢。”

    ……

    什么大自然的恩宠?谁啊?千叶走过去一看究竟。

    在芳香袅袅的百花丛中,某人一袭素衣站在其中,肩上站着几只黄鹂鸟,婉转蹄鸣,脚边围着几个小生物,欢呼鼓舞。或兔子,或羚羊,或松鼠,或小猴……那人手拿喷壶,在给花草浇水。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小动物也越来越不安,有一个女仆红着脸,毛遂自荐要帮助,小猴立马龇牙咧嘴,伸臂就爪,吓得她立马退避三舍。

    王四七连忙抱起小猴,歉意万分:“抱歉,小猴无意冒犯。”

    女仆的脸蹭的红了,连连说没事。

    “呦呦呦,一大清早那么热闹……”一声戏谑的声音传来。女仆立马分开,站成两排,恭敬施礼:“主上早。”

    流辉点点头,看到动物亲昵的依偎王四七,不由挑眉笑道:“它们都喜欢与你亲近呢。”

    “哪里,它们不过是个孩子,比较认生。”

    “是吗?”流辉狐疑的瞥了一眼王四七手中的小猴,小猴在他的安抚下,显得尤其安静。他一凑近,小猴立马张牙舞爪。吓得他连连后退。

    不是认生,只对你一个人亲昵吧。

    流辉飘一眼王四七,越看越不顺眼,觉得自己才是世间最美最俊最风流倜傥最人人爱的一枝梨树压海棠的美男子。他不信邪的又凑近了些,忘记脚下的兔子,兔子见他靠近,急红了眼,两腿一蹬锋利的爪子一伸,呲啦,某人的衣服被撕破了,鲜血流了出来。

    流辉一怔,在危险来临前啪的打开折扇,然而没等他出手,一只玉手飞快的闪过眼前,下一秒血溅染红了半合半掩的折扇。

    众妖皆是一震,忘记了反应。

    千叶眸色一沉,一把抓过王四七闪身离开。顺手挥了挥衣袖,席卷了脚边的动物。

    女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刚刚千叶把王四七带走了?连带着他身边的动物一起?

    流辉敛了笑意,看了一眼地上血迹斑斑的血,眸色暗了暗。

    挽清听到声响,急急慌慌跑过来,询问发生何事,女仆皆摇头表示不知。

    流辉上前一步,正好挡住地上的血迹。瞟了眼女仆,她们立马动身打扫院子。

    尘土飞扬,树叶纷乱,正好盖住了血迹。

    流辉牵着挽清的手,亲亲热热走出去。

    “来,挽儿,我今儿特意为你准备了燕窝粥,养生哩……”

    挽清被这么一打岔,忘了要问的事,任由流辉牵着离开。

    管家听到这件事,飞快赶来处理,看了眼主子,看了眼被处理的血迹,摇了摇头,都说主子放荡不羁,红颜知己一大堆,可谁又知道,他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看似随意轻浮,却洁身自好。

    目光落在即将被洗去的血迹,挽清怕血,整个挽流府都知道。所以流辉从不让她靠近任何死物,尤其是鲜血淋淋的死妖。

    挽清姑娘,你何时才能明白主子的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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