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后重新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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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尾金鱼

    余今合上本子后看了下手机,发现医生在前不久给他发了消息。

    【医生:见到资助人了吧?感觉怎么样?】

    余今想了想,敲字回复:【他是个好人。】

    【不知道叫什么好:[狗狗傻笑.jpg]】

    医生没有第一时间回复他,余今也不急。

    他在无聊的时候翻过他们之前的聊天记录,医生大概是很忙,偶尔回他消息总会间隔许久才回复。

    但无论多久,医生永远都会回他。

    所以余今把本子锁在了抽屉里后,一边坐电梯下楼去诊室,一边继续敲键盘:【不过我有点没弄明白。】

    这会儿医生倒是回得很快了:【怎么了?】

    余今把今天中午是在外面吃饭,服务员说荣荀是老板的事说了,然后才打字:【可我上网搜了,那家餐厅的老板不是那个名。】

    【医生:这没什么。】

    【医生:我了解过你的资助人,他算是小有资产,那家餐厅大概是类似于子公司这种。】

    余今之前无聊没事做的时候也看过不少财经相关的书籍新闻,分得清子母公司的区别,但没在现实中见过。

    所以经医生这么一提,也明白了过来。

    难怪荣先生说他身边的人都是利益相关。

    能在南界这种天上掉下个花盆就能随便砸死一个千万富翁的地方把生意做到这个地步……荣先生还真是年轻有为啊。

    人帅又有钱,活该没朋友。

    余今打卡坐下后,又忍不住想,这还算“小有资产”?

    看样子他的医生也是富可敌国啊。

    余今在心里叹了口气。

    他怎么觉得他身边这一个两个的,都那么优秀呢。

    还不等遭受了一次金钱冲击得余今陷入emo,诊室的门就被敲响。

    这个点已经到上班的时间了,所以余今看了眼内部系统——

    还是没有预约。

    他有点疑惑:“进。”

    就见一个他完全没有印象的护士推门而入:“余今,我问一下,明天你想去哪?”

    余今愣了愣:“什么?”

    “就是治疗呀,你每周都要出院接触社会,你不会忘了这个吧?”

    余今想起来了。

    只不过他不记得每周都是谁带自己出去,又遇见了什么人。

    因为他的记忆每七天就会重置。

    余今没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我都行……”

    他正要接一句随便吧,却突然又想起了什么似的:“不好意思,你知道前年我们医院就是在外派发传单,宣传精神疾病的治疗时,有一次我也跟着去了,当时是在一个公园。”

    护士眨了一下眼睛,仔细回忆:“啊,我想起来了。也是我带你去的嘛。”

    注意到了她的“也”,余今知道多半这位护士带自己出去过很多次了。

    护士没有要继续介绍自己的意思,只问:“你明天想去那吗?”

    余今也不在意她没有自我介绍,主要是他这个病……

    他心里有数。

    跟他说自己是谁也没意义。

    反正第八天他也会忘记。

    他不知道院长他们是有跟他说过自己姓甚名谁还是没有,反正讲了也没用。

    余今已经习惯了“重置”。

    余今嗯了声:“可以吗?”

    “当然啦。”护士一口应下,又有点好奇:“你怎么突然想去那了?”

    余今没有答话,只是笑了笑。那双漂亮的凤目中荡漾开一圈圈涟漪,显得柔和而又幽深莫测:“那的长椅很有意思。”

    护士歪头,回忆了一下,如果她没记错的话,那边公园的长椅就是很普通的木制长椅啊。

    不过她也没多问,只说:“那我明天下午两点喊你。”

    余今说好。

    .

    废弃工业风装修的大平层搭着几个拳击台,拳击台外散落的小把折叠椅让这层楼看上去更加凌乱,像是被遗弃了的地方。

    只不过最角落里的拳击台上正站了两个年轻人在你来我往地练拳,招式并不阴狠致命,看得出双方都不敢下狠手。

    底下也围了不少人,但只有一个人坐在椅子上。

    坐在椅子上的男人捧着保温杯,笑得痞坏,说话都还带着地方口音,声音也像是还没变完声的公鸭嗓:“喂,没力气是吧?用点力啊,就这样还想加入公司?”

    他一发话,周边就有不少人起哄。

    然而在他话音刚落下时,后头将响起了一个沙哑低沉的声音:“法治社会,你们干的不是杀人的勾当。”

    公鸭嗓心里一惊,一个趔趄翻了椅子,连忙转身站直了身体:“老板!”

    荣荀淡淡点头。

    公鸭嗓立马把一旁的白色塑料折叠椅拉过来,还随意又认真地用自己的衣摆擦了擦,放到了荣荀跟前:“老板坐!”

    荣荀也不在意这把某宝三十块钱一把还包邮的椅子配不配得上他的身份,径直坐下。

    他身高体长,坐在这样的小椅子上,着实有点委屈,尤其是那双大长腿,拖在地上,看着憋屈却也无端地有几分西装暴.徒的散漫与强势。

    他长相本就不是成熟那挂,分明的棱角和面部线条以及冷白的肤色让他无论是笑起来还是冷着脸,看上去都像是个大学生,所以余今和他之间的距离感才没有从一开始就成为鸿沟。

    更别说,荣荀本身也才二十五岁。

    ……有多少人的二十五岁是才从象牙塔出来,懵懵懂懂地开始在社会上摸爬滚打。

    此时他脱了外套,就着了一件黑衬衫,衬衫上头的扣子还被解开了两个,就连袖扣都解开,衣袖被他随意捞到了手肘处。

    他的小臂上有几道深浅不一的伤痕,浅的不细看已经看不出什么了,但深的却看着像是入了骨,愈合后的皮肤都让人看得心惊胆战。

    荣荀不习惯穿西装。

    但他们说他平时那样穿看上去攻击性太强,像刚从山林间逃出来的野狼头子,任谁看了都会胆寒,所以荣荀只能用正装将自己浑身的戾气敛下。

    公鸭嗓递了支烟过来,荣荀接过,任由公鸭嗓给他点上。

    荣荀深吸了口烟,公鸭嗓琢磨出来了他的心情,给了个眼神给自己的心腹,心腹会意,挥挥手让其他人都走了。

    荣荀也没拦着。

    公鸭嗓不敢多言,就静静地等着老板抽完这支烟,正要再点时,荣荀轻踩着早就被他碾灭了的烟头,随意道:“上去。”

    公鸭嗓看一眼拳击台,还没打骨头就开始疼了:“老板,我这明天还有活呢,你也知道。”

    荣荀却没有要放过他的意思,只起身拽着拳击台旁边的绳子一翻就上去了:“戴护具。”

    他没有感情的语气真的就像是死神的宣告。

    公鸭嗓龇牙咧嘴,但还是立马去戴护具了。

    荣荀下手狠,从不分敌我,这点他从第一次见到荣荀那天就知道了。

    那时候荣荀十四岁,公鸭嗓十八岁。

    当时荣荀和他还不是现在这样的关系,公鸭嗓是听从上一个老板的命令明面上是保护,实际上来监视荣荀的马仔1。

    公鸭嗓没读几年书,人稍大点就开始在灰色地带游走,狠角色见过不少,但他见到荣荀第一眼,就被比他小四岁的孩子给震慑住了。

    十四岁的荣荀头一回见他就知道他来自己身边的真实目的是什么。

    所以他只说了一句话:“跟我还是死,自己选。”

    其实很早公鸭嗓就想倒戈了,毕竟他虽然没读几年书,却很清楚荣家割裂成两半的天迟早要变,如果选对了“主子”,那往后的路肯定不一样。

    而且当时他那个老板不是个好相与的,公鸭嗓也早就想换老板。

    但如果说他老板是没有心的狐狸,那荣家当家的就是只在乎自己的狡兔,也不是什么值得跟随的人。

    相比起来,还是说话直接的狼崽子来得让人舒服。

    但公鸭嗓也不是没脑子,他想知道在那个时候自己都还受到多方掣肘,甚至看不到未来的小孩又能做些什么,所以他问了:“跟你能怎么样?”

    其实荣荀也知道,在公鸭嗓问出那个问题的时候,就已经倾向于要上他这艘夹在两个巨轮中的小破舟了,可他还是毫不犹豫地冲上去和公鸭嗓打了一架。

    什么没有的小孩,只能展现出自己不要命的狠劲,才能让人有追随的念头。

    更别说之后荣荀还时不时地会和公鸭嗓过招。

    即便他是“自己人”,他也从来没有手软过。

    公鸭嗓是真的被他打怕、打服的。

    荣荀打架路子完全就是两个字,野和狠,跟不怕疼似的,只有攻击没有防守。

    公鸭嗓穿戴好了护具,望着神色冷淡的荣荀,到底没忍住嘟囔:“老板,我先问一句啊。”

    他没敢第一时间上拳击台:“你今天不是去见小先生了吗?这怎么……心情不好?”

    荣荀倚着身后的柱子,双手抱胸,没有答话,只是食指轻点了一下自己的手臂。

    一看他这个动作,公鸭嗓就二话不说,立马翻了上来。

    别看荣荀长得像娱乐圈里的小鲜肉,但作为一个亲手将荣家大洗牌,把上头那两位斗了不知道多少年拉下来的人,他是真的很没有耐心。

    荣家这家大业大的,少说也要个十几年才能把那两位拉下来,然后还要个几年才能把剩下的人洗干净。

    可是荣荀只用了七年就将那两个斗了几十年的人,一个病逝了,一个远逃他乡。没两年,逃出国的那位还死在了国外,尸骨都没人收。

    他足够拼,也没耐性磨,从最开始就是拿自己的命去赌。

    公鸭嗓还在念叨:“老板,不是我说,你看,你脸好身材好家世也好,有权有势又有钱,就是性格……”

    他话还没说完,荣荀就直接一拳砸了过来。

    公鸭嗓连忙去挡,哪怕穿戴了护具,还是不免倒抽了口冷气。

    荣荀的身体开始绷起来,小臂上虬结漂亮的肌肉暴起了青筋,让他手臂上的那些深深浅浅的伤痕更显狰狞。

    哪怕此时他面上还是那样风轻云淡,但他出拳的力度却暴露了他的心情。

    是真的糟糕。

    公鸭嗓没空再开口说话,心里却还是在想难不成是见小先生不顺利还是怎么。

    荣荀能够猜到他在想什么。

    但其实不是。

    他的烦躁和余今有关,却又没那么大的关系。

    更多的是起源于他自己。

    他像个怪物。

    注视着余今的每一分每一秒,他都想要把那条小金鱼从巨大的鱼缸中捞出来,换个地方养。

    不是什么玻璃缸陶瓷缸,他是想剖开自己的血管,将小金鱼放进去,用自己的血肉去饲养他。

    也不是比喻和形容,而是真的这么做。

    从他十三岁那年,小金鱼游到他身边,朝他伸出手,拽住了他的那一刻起,荣荀就想把小金鱼牢牢地抓在自己掌心里。

    他曾在多少个日日日夜夜想,这世界上唯一能够拥有永恒的方法,不外乎是他和他融为一体。

    他们共用一个躯壳,就可以同生同死。

    也可以永远在一起,无论怎样都不分离。

    ……但荣荀忽然讨厌这样的自己。

    因为他清楚自己不是一个好人。

    他只能披着好人的皮,让余今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  荣老板是真的……嗯,你们懂

    1马仔:方言,流氓恶霸的狗腿、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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