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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转眼杀四人

    有偷袭!

    此时林修人在空中,无处借力,更别提躲闪。

    虽是危急,林修却冷静的可怕,瞬间将体内的元力催动到了极致,手中破天刃一阵青光闪烁,急挥而上,挡在自己面前。同时上半身微微向后倾斜。只听“嚓”的一声,一根箭矢贴着匕首,擦着林修的脸庞,直冲而过。

    弓箭手,二星级弓箭手?

    不过,那又怎样!

    躲过这致命一击,林修从空中落下,嘴角带起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心里暗暗感慨:“似乎越来越有趣了。”

    落地之后,林修轻退两步,卸去这其中的力道,抬头看去,见门前站着一人,手握一柄长弓。正在死死的盯着自己,不对,是盯着自己手上的匕首,再看那余下四人,目光竟然也都盯着自己手里的破天刃。

    坏了!林修心里苦笑一声:以后要注意,财不外漏。

    杨子是弓箭手,出身于平民之家,而且还是哈克镇的本土居民。

    由于刻苦的修炼,在二十岁的之时,便已达到一星级巅峰的实力。这天赋与汗水,已然相当不错。然而就在他费尽心思寻找二级功法的时候,一场人生的转折便悄然与他相遇。

    三年前,经过一个佣兵的介绍,他加入了城里的人贩子组织。并凭着灵活的身手,很快地便得到了组织大哥的赏识,短短两年的时间,就在四个月前,他便被赐予黄阶中品功法,并很快突破,成为货真价实的二星级强者。并在自己的那个小组里,坐上了第二把交椅。

    即便对小组的领头的默哥,他也没有太多的畏惧。杨子相信,凭借着他的天赋与努力,几年内,定会成功超越汉默。

    即便是现在面对汉默,他也相信,只要汉默不用那把赤阶的巨剑,想要轻松胜过自己,也是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若是有合适的距离,杨子甚至可以保证,在汉默近身之前强势射杀他,这是一个弓箭手的自信。

    这次任务,由于路上出了点意外,导致抓的人不够,不能向组织大哥交差。杨子便提议,去镇里抓一个青年凑数。而在他从小生活在哈克镇里,便正好有一个无亲无故的青年,好像叫什么小何的。他也记不清楚了,毕竟他自从加入人贩子组织后已经有好几年没回过镇里了。

    其实抓捕这么个小人物是不用他一个二星级的高手动手的。不过由于是他推荐的,也只有他知道具体地方,默哥便派他过来。

    杨子一开始还不是特别情愿,不过现在,这些不情缘顷刻间便已烟硝云散,并在瞬间转化为惊喜和激动,没错,就是激动。

    你猜他看到了什么?竟是色阶武器!刚才那闪烁的青光,便足以说明一切!绝对是货真价实的色阶武器!

    一件武器,如何分辨它的品阶,在这片大陆有一个通用的方法,就是灌输元力。真正的色阶装备与凡铁的最大区别,就是灌输元力后,色阶的装备可以发出各色的光芒,而光芒的强弱,则直接决定了装备的品阶。

    而刚才,就在那个刺客挥舞匕首的那一刹那,他绝对确定,有一片青光闪烁,青色,是林修元力的颜色。虽然不确定这是什么品阶的装备,但一定的是色阶装备。而且凭刚才青光的浓郁程度推断,甚至可能是橙阶甚至黄阶装备,因为赤阶的装备杨子也见过,杨子肯定,默哥的那把大剑,绝对发不出那么浓郁的光芒。

    天可怜见,那可是货真价实的紫阶武器,堂堂破天刃,竟被误认为橙阶武器。相信若破天有灵,绝对不介意给他使劲的来上两下,这是**裸的侮辱。

    其实也不能怪杨子,毕竟林修的修为太弱,哪怕用尽浑身元力,也是有限,又怎能让破天发出属于紫阶的神圣之光。另外在场的几个人,又有几个见过真正的只存在传说中的紫阶武器。哪怕眼力最高的杨子,见过的最高级的武器也只是组织大哥的那把橙色短剑。所以不识破天真面目,也在所难免。

    不过这一切已经不再重要,只要知道,那个小刺客的匕首是色阶武器,便足以令人疯狂了!

    认识到这一点的不只有杨子,你看剩下四人望着破天的贪婪目光,以及手里紧握的武器,便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色阶武器,而且他的主人只是一个一星级的小刺客。虽说这刺客有点古怪,但也绝不能遮掩一星级的事实。这种事情,如何不令人疯狂。

    “小子!交出你的武器,饶你一命!”想不到最先说话的不是别人,竟是被林修所伤的王刀。看来真应了那句话,利令智昏!区区一把武器,就让他忘了他胸口的伤是谁赐给他的。

    “绕我一命?用得着么?”林修冷笑道。

    “区区一星级的小刺客,这里还容不得你猖狂。把武器交出来,它不是你能拥有的。”那个门口的弓箭手盛气凌人的说道,仿佛就像说的真理一般。

    杨子,的确有盛气凌人的资本,二星级的实力,永远不是一星级巅峰可以相提并论的。虽然这刺客有些麻烦,但是仅仅是有些麻烦罢了。

    “我若不交呢?”

    “哼,那就别怪哥几个无情了!”那刀客也不废话,举刀便砍了过来。剩下四人除了弓箭手似乎是不屑出手之外,全部又冲了过来。

    林修冷笑着看着了他们冲了过来,刚才没杀他们,只是因为还有些价值罢了。至于现在?貌似有了更好的人选,既然如此,留你们何用!

    而且,某个人似乎也不想让他们活。既然如此,那就学学雷锋,做做好事罢了,这厮邪恶的想到。

    四人已经冲到了林修的眼前,而林修依旧不慌不忙的样子,握了握手中的破天,似乎在感觉怎么拿更舒服一些。

    当先的刀客见林修还没反应,心里一喜,手中长刀猛劈而下,直取林修天灵。这时林修好似终于找到了握匕首最舒服的位置,也不见其有多么快速,倾身向前一步,手中匕首平伸而过。

    然后便不再理会这刀客,左手抓住余势不止的刀背,手腕翻转,挡住斜刺过来的长剑。侧身,右手片刻不停,在那个剑士惊恐的目光中,将破天送入那人的心脏。

    刺身六式之剔骨!

    在这时,剩下的两个剑士才刚刚赶到,还未意识到自己的两个同伴已经先走一步。

    可是林修会给他们时间么?答案自然是否定的,让过斩来的大剑,依然抓着刀背的左手,猛一用力,在对方的目瞪口呆中划破了他的喉咙。

    快!这一切发生的太快了,几乎就在转眼之间,四个人已经倒下了三个。

    不,是倒下两个。因为在第四个人冲过来时,那第三人还未来得及倒下。

    看着自己的伙伴在这刺客身旁无力的倒下,最后剩下的那个剑士才意识到刚才发生了多么可怕的事,前冲的脚步硬生生的停了下来,双眼充满惊恐着看着林修,就像看见了魔鬼一样!

    对,就是魔鬼,站在眼前的人是个活生生的魔鬼!站在这魔鬼面前,这剑士感觉感觉自己的喉咙发紧,想大叫,却什么也说不出,手中的大剑更是不知何时落在了地上,他已经完全失去了对战的勇气。

    只见面前这魔鬼就站在他面前,淡然开口:“记住,永远不要和一个优秀的刺客玩贴身战!”

    说完,林修似是感觉到了什么,嘴角微微一笑,脑袋微偏,一根长箭从后面遮太阳穴而过,正中对面剑士的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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