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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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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思浓去了南方一趟,带回一个男人藏在了园景道。

    起初他还费心掩藏了一番,但耐性不足,没过多久故态复发,在外面新养了个小玩意。

    这小玩意没脑子,野心又大,背着庄思浓带着人跑到园景道去闹。

    开发园景道那块的总负责人,当时正好在,误以为人是庄燕庭养的,于是一通电话拨过来示好。

    庄燕庭听过养在园景道的金丝雀,但没注意,现在有人误会还专程打电话过来他也没说什么。

    对方却因此误会,替园景道那边解决了麻烦。

    事后在马场上见到,那人过来示好,话里话外提及园景道。

    庄燕庭当时没什么表情,心里却记住了园景道。

    之后因故去了趟园景道附近的工程,半夜遇到暴风雨,地下水道堵住路没法回去,正好想起园景道的房子于是转弯去了那里。

    那是庄燕庭第一次见到何景秀。

    当时狂风暴雨,门外的花和绿植几乎折了一半,佣人殷勤的递来热汤和毛巾。庄燕庭只拿过毛巾擦湿透的肩膀,然后脱下外套和皮鞋便进去。

    佣人放好了热水给他,他进去洗完再出来正好听到楼下的动静。

    有人问:“庄嫂,客厅怎么亮着灯?”

    庄嫂回他:“庄先生过来了。”

    那人问:“阿浓?”

    庄嫂:“不是。是小先生的父亲。”

    庄燕庭便知是庄思浓养起来的小东西,正要转身回去时却听底下那人轻飘飘的说:“庄老先生来了?”

    他是比这些小年轻大一轮以上,但自觉还不必被冠以‘老’字。

    庄燕庭扶着栏杆向下眺望,吊灯之下站着一个青年。

    他穿着睡衣正和庄嫂说话,说着说着便转移到沙发,像一只猫似的蜷缩起来。

    本来他若站着,庄燕庭最多只看见他的发旋,现下一蜷缩起来反倒能见到更多。

    尤其是搭在软软的真皮沙发上的双脚,肤色粉白,脚趾圆润,抿在一起时不时翘动两下。那是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的惯性动作。

    何景秀问庄嫂:“我要躲起来吗?”

    庄嫂:“您不去问好?”

    何景秀:“我以为庄老先生不会喜欢我。”

    庄嫂委婉的说:“何先生很好,只是可能会与庄先生处不来。”

    何止处不来?

    他根本不会搭理庄思浓养的东西。

    庄燕庭如是想着,回身进房。

    夜里入睡时,脑子里全是粉白的脚和圆润的脚趾,他一时心火旺盛睡不着。当下还是起床下楼,佣人都去睡了,因此楼下静悄悄。

    他开了一盏小灯进厨房拿酒,却听到外面有声响。

    声响由远及近,庄燕庭往后退一步,站到了流理台后面,正好被竖起的大理石挡住身影。他能见到门口进来的人,而进来的人见不到他。

    门口进来一个青年,样貌年轻得紧,像个刚上大学的新生。他似乎睡了有小一会儿,左侧脸颊有红印子,眼里有晶莹的水光,头发乱了点。

    睡衣敞开露出白皙的胸膛,弯腰在冰箱里找东西时还能隐约见到更里面的两点。

    粉色的。

    庄燕庭无声的喝着冰凉的酒,心里闪过这个词。

    何景秀渴极了,在冰箱里找到冰水打开就直接灌进去,几缕水流溢出来,沿着下巴流进胸膛里,浸湿衣衫。

    一瞬间,庄燕庭觉得酒确实不能解渴。

    他发现越喝越渴,仿佛在沙漠里走了许久,嗓子眼渴得冒火。这束火蹿到了胸膛里,烧得五脏六腑都在扭曲尖叫。

    干渴灼热的火烧了很久,庄燕庭压抑了多久,它就烧了多久。

    起初是一眼好奇,然后是一发不可收拾的yu念,魔怔了似的,仅仅一晚上就被勾得神魂倾倒。

    庄燕庭好歹活了四十多年,定力比年轻人好了不知多少,所以他克制了两个月没动何景秀。

    两个月后,他在梦里动了何景秀。

    于是这把火将他彻底燃烧。

    庄燕庭要何景秀,不管他是什么人,或是谁的人,总会成为他的。

    他去查何景秀的过往,得知何景秀和庄思浓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关系。

    只不过是何景秀帮过庄思浓的忙,恰巧他在老家过不下去,于是庄思浓带他回来。

    明面上是情人关系,实际未确定下来。

    不过确定下来只是时间的问题,庄思浓早晚会移情到何景秀身上。

    何景秀是个冷静理智的人,可他也缺爱、比常人更渴望爱。

    假如庄思浓的爱和热情都给了何景秀,何景秀迟早会回报。

    到那一日,庄燕庭就是费再多心思他也抢不走何景秀。

    幸运的是那时他还有插足的机会,只是需要慢慢来,等到一切准备妥当才能一击即中。

    庄燕庭是个优秀的捕猎者,他有足够的耐性耗费两年甚至更多的时间来编织足够大的网络,将何景秀网络到他的身边来。

    何景秀是他的。

    他唯一的、年轻的小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