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后,傅总躺我怀里求亲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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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浪漫,永不过时

    这段日子二人一直都是分车回来,自打前两天傅斯欲的手臂拆了线后,便可以亲自开车上下班了。

    今天因为闹别扭,二人你开你的我开我的,谁都没理谁,傅斯欲更是气的头也不回直奔停车场。

    所以按道理来讲,他应该早就回来了。

    毕竟洛宵宵特意买了束花,包扎用了不少时间。

    可…可如果傅斯欲已经到家了的话,那门外开门这个人,是谁?

    “!”

    紧张的僵硬感瞬间侵袭了女人的全身,不会真的是仇家来复仇的吧,要不要去楼上叫一声傅斯欲?

    生气归生气,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她吞了吞喉咙,谨慎的起身,准备在有人开门后,立刻跑上楼。

    ‘滴答滴答’

    石英钟转动的生意在寂静的客厅中,显得格外清晰。

    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

    洛宵宵紧张极了,她眼睁睁看着大门,开了。

    紧接着从门外挤进来的一大束向日葵却立刻打消了她所有紧张感,因为抱着那束向日葵的手部无名指上,有一枚世界独一无二的男款婚戒。

    “傅斯欲?”女人悬着的心立刻稳定下来。

    男人听到声音后,依旧摆着一副臭脸,努力不去听对方劫后余生般颤抖的声音。

    洛宵宵:“你去哪了,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傅斯欲眼尖的瞥到女人身侧的玫瑰,忽然气不打一处来,冷呵一声道:“自己不会看?”

    说完,他将大到惊人的整束向日葵塞进人怀里,头也不回的走上二楼书书房。

    动作干脆利落,丝毫不见拖泥带水。

    刚才抱在男人怀里看不出这束花有多大,如今洛宵宵自己抱起来却发现,大的离谱。

    所以…?

    他回来这么晚的原因是给自己买花去了?好巧不巧,买的是她最喜欢的向日葵。

    “靠,傅斯欲这狗男人又偷摸查我?”

    洛老板脑回路清奇,未等感动,便已经透过表象看到了现实。

    另一边,傅斯欲又气又憋屈的回到书房,女人身旁那束火红的玫瑰不停在刺痛着他的眼睛。

    不调查不知道。

    洛宵宵的‘老相好’,更确切的说是对她疯狂迷恋的追求者简直数不胜数。

    其实追求傅斯欲的人占更多,但碍于他的势力和权利,没有人几个人敢明目张胆出现在他面前。

    而洛宵宵不同,她广结善缘爱交朋友,扔过的玫瑰花束比一学期上过的课还多。

    傅斯欲一向引以为傲的自控能力在刚才险些失控,那束玫瑰,是那些人送的吗。

    他想起下午女人说过的话,自嘲道:“玩玩?”

    他想过一辈子。

    她却只想玩玩。

    饶是暗夜帝王也不免开始对自己的审美产生了质疑。

    世界上那么多人,怎么偏偏看中这么一个四处留情债的妖精。

    傅斯欲苦闷的倚在靠背上,揉搓了两把双眼,呼吸都泛着无力。

    心口揪心的疼。

    “噔噔噔——”书房的门被人轻轻敲了敲。

    傅斯欲现在正烦心,却仍旧道:“进。”

    全家一共就两个人,他再不乐意也会让人进来。

    “嗨~晚上好我的男人。”

    一道娇甜的声音从门缝内溜进来,下一秒,女人抱着今晚特意凑来的玫瑰花出现在书房。

    傅斯欲抬眼:?

    洛宵宵深情款款的走了进来,从花束中抽出一支叼在嘴里,邪魅一笑道:“不知,你是否愿意和我…唔!!”

    “呸呸呸!!”

    浪漫的话还未说完,她吃痛的一把将玫瑰花吐了出去!

    女人委屈巴巴的摸了摸嘴唇,感觉要被扎麻了:“咋还有刺儿啊。”

    “?”听到她明显痛苦的声音,傅斯欲倏地担心起身,来到人身前。

    男人不由分说的捏住了洛宵宵的两颊,扯出人的内唇左右检查一通,确认没有被玫瑰花的花刺扎坏,这才放心的放开手,冷巴巴道:

    “又来作什么妖?”

    “没有作妖,我是来赔礼道歉的!”待痛感逐渐消失后,洛宵宵按了按腮帮子,重新恢复了活力。

    她踮起脚尖,扯住男人的领带使劲往下一拽,趁人低头时不由分说便亲了人一口。

    简单的薄吻。

    傅斯欲没反应过来,整个人就已经快要栽了下去。

    ?

    待流程走完后,洛宵宵一把抱起玫瑰花束递给人,怕再出现什么意外状况,一股脑道:

    “我知道今天下午说了很过分的话让你很生气,所以我回来的时候特意买了花想给你赔罪。”

    原本还设计了一段浪漫的桥段。

    现在没了。

    “我没有你那么通天的能力和手段,问了…问了好多人都说不了解你,所以我就买了比较俗气的玫瑰花。”

    洛宵宵面不改色心不跳的编纂瞎话,心道暂且让安安当一回好多人。

    就当是为她的爱情奉献了。

    听到玫瑰花是给自己的时候,傅斯欲有那么一瞬间的失神。

    “给我的?”他的语气有股说不出的复杂。

    男人接连瞟了对方好几眼,每一次目光投去都透着一股子不可置信的意味,眼神中的疑惑越发强烈。

    二人互相看了看,都从对方的眸子里看到了一丝紧张之色。

    “…嗯。”洛宵宵不擅长制造惊喜,以往她都是负责等待惊喜的人。

    “去的时候太晚了,没剩多少花了,老板娘现进的货,结果还是不太够,然后临时去别的花店借了一些…”

    傅斯欲忽然想起他去买花时,他那家店的掌柜莫名拎着两桶玫瑰出门的事儿。

    敢情,都搁这呢。

    傅斯欲心头莫名一阵触动,嘴上却生硬道:“买这么多做什么。”

    “过不了几天就坏了。”

    裁去根茎的消耗品本身也活不了几天,即使不被洛宵宵买走也会被其他人带走。

    再漂亮的花也有枯萎的一天。

    “等等。”女人赶紧把氛围拽了回来,真是奇了怪了,最近怎么莫名其妙就走了悲情路线。

    “傅总,你投led广告屏幕的时候,也没想过花那么多钱挂我,一晚上几百万就都打水漂了啊!”

    傅斯欲放下玫瑰,淡淡道:“我有钱。”

    洛宵宵:?

    有钱了不起吗??

    ------题外话------

    玫瑰花,直接戳傅总喜好上了。

    —

    诚聘一个杀手,每天下午一点把刀架在我脖子上逼我码字,但不能真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