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物招领[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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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罗晓珊1

    虽然最终没和林凡走到一起,但我从不后悔。

    他陪着我走过了人生中最美丽的青春韶华,是他教会我怎么样去爱一个人。

    我们的爱情从一开始就注定崎岖坎坷。那个时候我还天真的以为爱只是两个人的事,只要真心相爱,什么困难都能克服。

    花了整整九年的时间,我才得出结论,现代人的婚姻,不单纯是个人的事,而关乎两个家庭。

    现代社会竞争的激烈,年轻人无法短时间有所积蓄,必定需要靠父母家庭接济,没有这些后援,婚姻只是一纸空谈。

    刚和林凡分手的时候,我每个晚上都会做关于他的梦,全是支离破碎的片段。

    梦里我回到高三,每天都要集体晨跑,林凡跑到我身边,跟我聊天。

    我每次都被逗得哈哈大笑,然后一整个上午心情都很好。

    中午,他在教室门口等我出来,我们一起去食堂吃饭,有时候为了多让我看会儿书,他会单独去食堂打饭带给我。

    有段时间我的数学成绩不稳定,老师找我谈话,搞得我精神压力很大,晚上常常失眠。

    他会在熄灯后给我打电话,因为他也没多少手机话费,所以无法煲电话粥,只能聊上10分钟。我用复读机把我们的对话录下来,带着耳机反复听。

    上体育课时,我们没留在教室上自习,而是出去打乒乓球,他每次都耐心教我怎么发帅气的铲球,而我老学不会。

    高考前学校休假,同学们回家做最后的冲刺,临别前他给了我一封长信,信上说想要考上同一所大学,但这可能会给彼此带来压力,所以最后的时间希望各自好好调整,以最好的状态迎接考试,他会在最后一科结束后,在2号教学楼旁边的梧桐树下等我。

    考完后,我兴冲冲地跑到约定的地方,他冲上来二话不说抱住了我,在我耳边说:“好样的,辛苦你了。”

    当时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流,感觉把高三压抑住的东西全部释放出来了。

    深夜醒来,我发现自己真的在哭,眼泪把枕头都打湿了。

    那个只会做林凡喜欢的鸡蛋卷的“晓珊”,那个只认识林凡喜欢的梅西的伪球迷“晓珊”,那个只会唱林凡喜欢的98°的歌的“晓珊”,那个只看过林凡喜欢的漫画《幽游白书》的“晓珊”,我需要时间跟她告别。

    本以为,我会一辈子单身下去,没想到祝文彬会出现在我身边。

    他是我父母的朋友介绍的,是个大学讲师,我们第一次相亲,没约在什么餐馆,竟然是在一个独立书店进行的。

    他看起来就像他名字一样文质彬彬,非常儒雅。

    我以为他要带我去书店里的咖啡厅,结果他小声对我说,我们先花30分钟各自找找自己喜欢的书吧,好久没逛书店了。说完就开心的选书去了。

    我本来还有些紧张的,见他如此自然,就放轻松了。后来我们各自买了几本书,还相互聊到自己喜欢的作家和书籍。

    那是一次很棒的相亲,我很少能跟初见的男人聊得如此投机。回到家后,我把他的手机号名称从“相亲男”改成了“祝文彬”。

    接下来的事情,按部就班。约会、谈恋爱、见家长、求婚、订婚、结婚,我妈终于放下了心口悬着的那颗大石。

    她看我三年了都没再谈朋友,相亲也没个结果,都有些心灰意冷了,没想到我还是把她满意的女婿领回了家。

    在她的心里,祝文彬无论是相貌、家室还是事业,都比林凡优秀,是最“配得上”我的男人。

    可我心里明白,林凡对我的意义是无可取代的,这点我父母永永远远都理解不了。

    和林凡分手的时候,我身心俱疲。

    九年了,面对双方家人的反对和刁难,他不肯让步和改变,我也无法委曲求全。

    我们好像战场上伤痕累累的士兵,还来不及得到医疗救助,就要马上去执行不同的作战任务。

    对于那些抨击我、嘲笑我、鄙视我分手的声音,我一概选择接受。

    因为他们说得没错,没有承受得住压力、只会说漂亮话的我,没有和林凡走到最后的资格。

    我带走了我们的回忆,只把一样还给了他,就是博美犬“二妹”。

    “二妹”是大二那年林凡送我的生日礼物。

    当时他出去做兼职家教,因为教得好,在学生家长当中小有名气,所以他顺势开了补习班,给更多小孩补课,赚了些钱。

    他知道我喜欢狗,可家里不准养,就把“二妹”送给我,我偷偷养在宿舍里。

    室友们都很喜欢狗狗,还亲切的给它取了“二妹”的名字,姐妹几个轮流照顾它。

    有天晚上,林凡去做兼职还没回来,我一个人出去遛狗。

    “二妹”对什么东西都好奇得很,东嗅嗅西嗅嗅,突然抽风似的撒丫子乱跑,拽得我也跟着跑。我们来到操场。那儿打篮球的人多,我怕砸到“二妹”,所以不让它往里头窜,它只得绕着操场围栏走。

    那里栽种着浓密的杂草,“二妹”不时钻进钻出,把身上弄得灰不溜秋的。

    “你得洗个澡了,”我说,“那里面脏,我们到外面来玩。”

    可我死活拉不动它。

    忽然它大声的叫起来,还兴奋地扑打草丛,不时抬起头着我。

    我走过去,扒开杂草,看到它正用爪子正刨着什么东西。那东西在黑暗中发着夜光。

    我好奇伸手把它捡起来,拍掉上面的泥土,才认出这是一条钥匙链,上面挂着一个穿着24号球衣的篮球运动员。应该是其他学生不小心掉这儿的。

    “二妹”眼看着我抢走了它的“宝贝”,不满地冲我汪汪叫了两声。

    我笑着问它:“咋么啦,你喜欢这个吗?”

    它摇摇尾巴作为回答。

    我蹲下身,把钥匙链系在了它项圈上,正好之前挂的狗铃铛弄丢了。

    “二妹”带上新饰品,兴奋地原地蹦跳,似乎在说“这还差不多”,样子可爱极了。

    毕业后,“二妹”被我牵回了家。

    一开始,爸妈坚决反对,说狗狗不干净容易长跳蚤,后来看到“二妹”上厕所很规矩,我又常给它洗澡,久而久之,他们也成了“狗奴”,老爸还会带它出去遛弯。

    我妈负责给它喂食,生怕“二妹”吃不饱,杂七杂八的喂了很多,把“二妹”养成了一只肥狗。

    我把“二妹”还给林凡的时候,它已经长到4岁,是个小胖墩了。

    喂养了这么久,我当然是很不舍的。可我一看到它,就会想起林凡,这让当时还处于分手抑郁期的我觉得很难受。

    我把“二妹”的小屋、玩具、宠物洗发水、消毒液,吸水毛巾,毛梳、肠胃药、狗粮等等一并整理出来交给林凡,自己都惊讶怎么这么多。

    林凡什么都没说,默默地把东西搬到他的出租屋里,接管“二妹”。

    他握着狗狗的前爪,对我作拜拜的手势。门缓缓关上,我忍住没有掉眼泪,转身快步离开,没有回头。

    走在路上,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失去感情的人偶,周围的一切都变得与我无关了。

    直到现在,我都没再养狗。

    这辈子我只有一个宠物,那就是“二妹”,今后都不会再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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