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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 灵捕来人

    我只能看到他的侧脸,不难看出此人长得非常英俊,穿着一件淡蓝色的休闲西装,嘴角上带着若隐若现的邪魅笑容。

    此人身上散发出一股说不出来的怪异气息,让我警惕的同时,又多了几分忌惮。

    这个人,肯定不是普通人。

    “不要这么紧张,我对你有觊觎之心的话,昨晚你就已经**了。”

    这话说的我脸颊一红,很是尴尬。

    “放心,这里是酒店。”男子瞥了我一眼,“昨晚酒吧发生了一系列怪事,你不打算给我解释一下吗?”

    “解释?解释什么?”

    男子轻笑一声,来回打量我一番,收回目光,“先是酒吧服务员被人打晕,抢走了衣服,后来王元明所在包间又出现了问题,他投案说自己是杀人凶手,这些都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他们几人都说看到了鬼,这些,苏小姐,你应该很清楚吧?”

    “不是吧?他们喝多了吧?”我自然是不会承认的。

    “有点意思,这么说来,这件事和你无关了?”

    “当然啦,我就一普通人,怎么可能和我有关系?”

    “嗯,那就行,既然和你无关的话,那么这东西应该也不是你的吧?”

    男子从口袋中拿出一木符,我当即脸色一变,伸手一摸一兜,里面的东西不见了!

    “实话告诉你,这木符里面躲藏着一只恶鬼。这种东西会害人,一切都和苏小姐无关的话,我将其消灭,想必你也不会有意见吧?”

    话音一落,他立马结出指决,口中叨念着咒语。

    是镇鬼咒!这男子竟然是修道之人!

    木符一旦被摧毁,女鬼便会烟消云散,再无投胎做人的机会。而作为施法者的我,同样会遭到木符的反噬。

    “等等!住手!”

    “嗯?”他动作止住,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苏小姐,这下你该承认了吧?我没猜错的话,你应该是养鬼人。”

    “养鬼害人,可不行啊。”他教训道。

    “害人?你哪只眼看到我害人了?王元明?那是他罪有应得,女鬼是被他害死的。我这么做,只不过是为了了却女鬼的心愿,再说了,女鬼并没有杀死他,只是让他自首,这算是害人吗?”

    “我知道了,你是王元明请来的人?呵呵,有什么事冲着我来,对一孤魂野鬼下手,算什么修道之人?”我冷声道。

    他不屑一笑,“王家?他们能请动我?实话告诉你,我叫司空凌,是灵捕的人。”

    这货居然是灵捕的人?和张斌一伙的?

    “你和我们部门的其他成员接触过,很清楚我们的办事准则。鬼物向来站在我们对立面,不管他们如何凄惨,我的职责是将他们抹杀。而你,和他们混在一起,我有权连将你捉拿。”

    “搞笑,她哪里得罪你了?就因为她是鬼魂?摆脱你搞清楚点,女鬼是被人害死的!你不去帮忙捉拿凶手,反倒要抹杀她?不讲道理?”

    女鬼本来就够惨的了,没遇上我的话,她会在路口一直游荡,待着遗憾和不甘消散在天地间。现在好不容易报了仇,用法律手段将王元明捉拿,到了司空凌的口中却成了大恶,张口闭口就要将其抹杀。

    我不是充满正义感的人,但对与错我还是知道的。

    “抱歉,你们部门有行事准则,我同样也有自己的原则。我答应了她会帮她,如果你要抹杀她,那先过我这一关!”

    司空凌眼睛一眯,气势刹那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慵懒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剑锋出鞘般的锐利。

    锁定在我身上,冷汗不自觉流下。

    “你想清楚了,你和我作对,等于和这个灵捕部门作对!”

    压迫感越来越重,我心里直发毛,但我没有后退,依旧咬着牙根坚持。

    直到压力堆积成山,即将将我心脏压碎之时,徒然消散。

    “很好,非常好,好久没有遇到这么有性格的女子了,不错,我喜欢。”

    随着他一声大笑,气息收敛,而我回过神来,才发现浑身早已被冷汗浸透。

    这个家伙,貌似比张斌更加强悍啊,真和他交手,我一点胜算都没有吧?

    “诺,还给你。”他将木符扔了过来,“这件事就当没发生过,昨晚我只是去酒吧喝酒,其他事,我不知道。”

    言下之意是这件事不归他管,要怎么处理女鬼是我的事。

    我深吸一口气,“那就多谢了。”

    “王家实力不弱,这件事没那么简单,就算他进去了,不久就回出来。你用女鬼吓人我管不着,但后续如果王元明出了事,被我知道你是干的,那就别怪我不客气!”

    司空凌扔下一句话后就离开了,他的意思是让我适可而止,不要玩出人命,不然整个灵捕组织的人都不会放过我。

    他离开没多久,我给李敬军打了电话,询问王元明一案的进展。

    李敬军跟我说,他们的确在车库找到了肇事车辆,本该可以捉拿王元明定罪的。但无奈王家有钱有势,立马联系了女鬼的家人,私底下给了他们一大把钱,后者表示不再追究。

    再者王家找个医生,给王元明开了个精神病证明。如此一来,家属不追究,王元明又有病,无法将其定罪,顶多将其拘留几天。出来后,他的日子依旧潇洒,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依旧等着他。

    我听完,气得直咬牙根。这都什么跟什么?有钱连杀人都没事?整个精神病证明就可以蒙混过关了吗!

    我气不过,跟女鬼说如果她想报仇的话,我可以想其他办法。

    但女鬼却摇了摇头,她说自记事开始,就一直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生活,父母染病,家里还有一个弟弟在上学,自己十五岁辍学出来打工帮父母分担重担,可这还不够。

    那天女鬼路过十字路口,是考虑自己要不要去卖器官,这样就可以得到一大笔钱,就可以给父母买药,给弟弟支付欠下的学费了。

    可惜,老天无情,夺走了她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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