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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三章 十四叔郭嵩阳

    第一百五十三章    十四叔郭嵩阳

    农村人起得都很早,天刚亮,一声嘹亮的鸡叫就把温旭从被窝里吵醒了。

    “农村鸡叫人,城市人叫鸡,所言非虚啊!”温旭撑了一个懒腰,穿上衣服钻出了被窝。

    呼吸着清新的口气,温旭顿感浑身说不出的舒坦,站在原地里打了两下拳,见郭兴云不曾起来,便和二老说了一声,自己出了门,沿着乡间的小道跑着。

    阡陌的小道上时不时地来往着过往的村民,有些只是用陌生的眼神打量一下温旭,有些则会停下来,询问温旭是哪家的人,以前怎么没有见过。

    温旭见对方询问,也会微笑着解释一番,说自己是郭兴云家的客人,那人便会“哦”一声,然后说些客套话,再继续赶路。

    小道的四周是翠绿的稻田,如今正值初春,气温回暖,雨水充足,秧苗长得都极为茂盛,从远处看,就像是一块绿色的地毯倾斜地扑在地上,看起来非常舒服。

    温旭走到一间位于山腰上的屋子时,脚步不禁停了下来,只见一位头发蓬松的中年男人在院子里泡茶。

    他泡茶的手法很精致,拿着一个泥巴色的水壶在向几个小杯冲水,水杯很浅,冲下去的水又很烫,很快便冒着白烟将杯子填满了。不过,让温旭惊讶的是茶水刚好与杯子的口齐平,一滴水也没有漫出来,只看见一小簇茶叶漂浮在上面。

    温旭不禁走近了些看,只见对方轻轻地将茶壶放下,然后轻轻地拿起装满茶水的杯子,慢悠悠地喝了起来,水和茶杯的口齐平,却不见水从杯里落下,当真是一绝。

    温旭不禁拍手赞道:“大叔好手艺!”

    中年男子闻声朝温旭望去,见温旭的面孔很陌生,不禁问道:“你是哪家的,我以前怎么没有见过你?”

    “我是山脚郭大爷家二娃的同学,来这里耍几天。刚才看到大叔的茶艺精绝,所以忍不住拍手称叹。”温旭笑着对大叔说道。

    “原来是二娃家的客人。我叫郭嵩阳,按辈分排,应该是郭二娃的十四堂叔,你就叫我十四叔吧!”郭嵩阳摇了摇头,对温旭说道。

    “铁剑郭嵩阳?”温旭的眉毛一扭,嘴角微微抽搐,在心里好笑道:“这个大叔的老爸不会是一个古龙迷,才为他改了这样一个名字吧?”

    郭嵩阳见温旭一个人愣在那儿,不禁问道:“你在想什么?”

    温旭自是不会说他的名字很有霸气,笑着对郭嵩阳道:“十四叔,你每天早上都会一个人坐在院子里泡茶喝吗?”

    郭嵩阳抬头看了温旭一眼,摇了摇头否认道:“我可不是在泡茶喝,我是在做实验。”

    “实验?”温旭不懂,疑惑地看着杯里的茶水问道,“什么实验啊?”

    郭嵩阳看着温旭解释道:“我们云南盛产的普洱,很早以前就是皇宫的贡品。明清之后,普洱也一直是高端茶叶市场的龙头,但经过两次价格升降之后,普洱已经成了普通消费者能够消费的消费品。我这个实验就是想开发一种类似于康师傅冰红茶的普洱茶碳酸饮料,将我们普洱的招牌打进快餐市场。”

    听到郭嵩阳这番话,温旭不禁对眼前这个不修边幅的十四叔刮目相看,只是他这样做实验,要哪个年头才能成功啊!

    郭嵩阳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无奈地说道:“我一没钱,二没势,几次找村主任,想让他们支持我的投资,可都被拒绝了,我只有自己一个人买普洱来单干了。还好,经过我这些年的努力,终于将几个关键问题解决了,现在就是要克服如何长期保存的问题了。”

    虽然温旭不懂这些工艺,但见郭嵩阳说得头头是道,不禁对他这个构想有些动心了。如果各方面的条件都合适,温旭倒不介意投钱让他继续实验。反正,自己那一百多万的钱闲着也是闲着。

    郭嵩阳见温旭愣愣的样子,还以为温旭听不懂他的话,不禁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招呼温旭道:“算了,给你说这么多,你也不懂。来,十四叔请你喝茶。”

    郭嵩阳从屋里拿出一张椅子和一带薄饼来,递给温旭道:“早上喝些普洱茶,吃点饼子,那是最好不过了。”

    温旭随便端起一杯,仔细地品了起来。老实说,温旭根本就不懂得品茶,喝茶对温旭来说,完全就是牛啃牡丹,不解风情,但这杯普洱茶入口时,温旭分明感觉到一股淡淡的幽香在嘴里回荡,伴随着一股热气吞入喉咙里,顿觉全身舒畅,筋骨舒坦。

    “怎么样?”郭嵩阳看到温旭的表情已知道他的茶效果如何,微微一笑朝温旭问道。

    “十四叔,你这茶还真是好喝,像我这种不懂茶的人都能喝出味道来。”温旭笑着说道,这里面倒是没有恭维的色彩,完全是凭喝出来的感觉实话实说的。

    郭嵩阳笑着解释道:“我这茶本就是致力于开发快餐饮料,如果不能入口就能品出味道来,那还叫快餐吗?”

    温旭在郭嵩阳品茶,一直品到郭兴云打电话过来才离开。回到郭兴云家里,郭兴云刚刚从被窝里爬起来,准备吃早饭。

    “老温,你起来怎么不给我说一声啊?”郭兴云对温旭说道。

    温旭笑道:“我看你睡得跟死猪差不多,就没叫醒你。对了,我已经吃过早饭了,你自己吃吧!”

    “你吃过了?我怎么听我妈说,你没吃早饭就出去了。”郭兴云疑惑地问道。

    “我出去的时候碰到你的十四叔,于是就在他那儿吃的早饭。”温旭将自己与郭嵩阳的事向郭兴云说了一遍。

    “原来是这样。老实说,十四叔泡的普洱还真是不错,我过年的时候喝过一回。”郭兴云扒了两筷子稀饭,继续对温旭说道,“吃完饭,我就带你去河边耍,顺便把灵儿那个丫头叫上。我知道你一天没见她,心里一定很想她了。”

    温旭耸了耸肩,对郭兴云说道:“好啊,我去屋里等你。”

    温旭回到屋里,将背包打开,将那块还没有来得及开采的原石拿了出来。虽然这块原石看上去真的很普通,但温旭每当看到它,却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种感觉,温旭也说不准,就是只要看到它,就会被它吸引,其他一切东西都会失去颜色,变得很普通。

    “你到底是什么东东,我要不要把你切开呢?”温旭对着这块石头自言自语道。

    谁知这个时候,手里的石头忽然在温旭的手里跳了起来,然后砰的一下掉在了地上。

    “难道刚才只是我的错觉?它根本就没动,是我的手在动?”温旭看着掉在地上的石头,喃喃地说道。

    如果在以前,温旭打死都不会怀疑石头在自己的手里会动,但自从那晚捡到一颗神奇的石头后,温旭就逐渐相信这个世界没有什么不可能了。

    温旭见石头掉在石头就没动过,伸手准备把它从地上拿起来。可是,自己的手指刚刚触及在石头时,这块石头竟然碎了,整个石头一瞬间就像被风化了似的,全部化成了一堆黄色的粉末。

    “不会吧?自己的八百块钱就这么打水漂了?”温旭看着满地的粉末心痛不已。虽然花的钱不多,但这样一下子就没有了,温旭还是觉得不甘心。

    “老温,准备好了没有?准备好了,我们就走吧!”郭兴云的声音从楼下传了进来,看样子他已经吃完了早饭。

    “你等会儿,我马上就来。”温旭看了看地上粉末,朝郭兴云喊道。

    虽然石头没了,但地上还留着一堆粉末,如果不赶快扫了,到时候被风一吹,就会弄得到处都是。所以,温旭急忙找来扫帚和撮箕,将地上的粉末全都扫干净了,这才走下楼去。

    “你怎么这么罗嗦啊,该不会学女生在上面梳妆打扮,画眉涂唇吧?”郭兴云见温旭下来得这么慢,不禁笑着打趣道。

    温旭翻了翻白眼,没有理会郭兴云的陶侃,开口问道:“你准备带我去哪里?”

    “我准备带你去见识一下什么叫做清澈见底,鲤鱼跳龙门。”郭兴云神秘一笑,便带着温旭从后门走了出去,然后沿着狭窄的山路朝顶上走去。

    “对了,你不是准备叫灵儿吗?你给她打了电话没有?”温旭一边跟着郭兴云走,一边向郭兴云问道,倒是把那颗石头的事忘了。

    “早就打了!灵儿让我先带你去,她过会儿自己上去。”郭兴云一边爬,一边对温旭说道。

    郭兴云要带温旭去的地方是一座山的山顶上。别看这里的山都很陡峭,连绵不绝,但有些山的山顶上却是一马平川,就跟进了平原一样。

    “到了!我们今天的目的地就是这里。”郭兴云大声对温旭说道。

    温旭爬完最后一段路,只见一个宽阔的湖泊映入自己的眼帘。湖水清澈见底,时而有鱼儿钻出水面。若非亲眼所见,温旭真的很难相信山顶上居然有这么一处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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