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迷反派不是人[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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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深秋的夜风总是带着刺透衣物的寒,不大的风将路边栽种的梧桐吹的“哗哗”作响,地上厚厚一层落叶,显然已经很久没有人打扫。

    月光亮的惊人,没有路灯的巷子被照的清清楚楚,远处带着尖角的复古建筑直直投下生冷的影子。厚厚的落叶被踩得粉碎,破裂的声音在深夜倒是明显。

    虞景的身形隐藏在建筑的阴影处,黑暗将他紧紧包裹住,让人看不清他的身形,而他的目光正紧锁着一个朝自己走来的人。

    凭借着良好的视力,看得出对面的人年龄不大,顶多十**岁,奶白色的卫衣配着一条牛仔裤,穿的很学生气。

    不过,显然这衣服穿的少了点,那人抱着双臂,浑身有些发抖,看样子冻得不轻。

    “主角受,林空。”虞景嘴上轻念。

    这已经是他不知道穿越的第几个世界了,每一次他都有着同一个目标,主角攻。

    按照他的经验来说,若想要接触到主角攻,那就必须先接触到主角受,否则无论再怎么制造巧合,他和主角攻之间都会因为各种原因错过。

    这是一条废弃的街道,平日里很少有人路过这里,也因此,一整条巷子都成为了流浪狗、流浪猫们的乐园。

    猫叫声在晚上总像是小孩子的哭叫声,不时凄厉的叫声响起。

    林空听着四周诡异的声音,嘴上不停念叨着,以寻求一丝安慰:没事没事,猫叫声而已,没什么好怕的。

    想着想着,又是一声猫叫,林空剧烈地一抖,心跳的飞快。

    心跳声还未平复,隐约之中他在漆黑中看见了一个人影,心脏再一次被紧紧提起,双脚变得沉重起来,他越走越慢。

    虞景“啧”了一声,没想到这次的主角受胆子这么小,没办法,只能他先出来了。

    黑色的的披风走到月光下才看出底下那一层是深红色,清冷的月光照在上面隐约现出玫瑰的暗纹,胸前两朵鲜艳的玫瑰花瓣上似有露珠,暗金色的链子被月光照的发亮。

    野猫叫的凄厉,脚步声啪嗒啪嗒踩在林空的心尖,尽管怕的想逃,但依旧不受控制地朝着人影处看去。

    月光越发亮了,虞景的面容出现在黑夜中,林空屏住了呼吸,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张脸,白的发光的肤色和鸦羽般的长发形成高强度对比,冲击力极强,血红的唇微微勾起一个弧度,好看的不似真人。

    林空的脑海中却浮现出三个字:吸血鬼。

    吸血鬼的传说即便是整日泡在图书馆的林空也有所耳闻,没有人知道是真是假,但只要看见眼前这个人的脸,就知道,或许这世间真的存在吸血鬼。

    虞景看着慢慢后退的林空,明白这个胆子不大的主角受终于反应过来知道跑了。

    “别跑了,来不及了。”虞景好心提醒道。

    他拨开拦在身前的蛛网,嫌弃地擦了擦手,下一瞬,他的身影便来到了林空身前,离得近了,他闻到了一种甘甜的味道,那味道越来越浓,最后骤然蹦炸出来,将四周都染上了香味。

    这是血液的味道,血液主人的惊恐将那香味激发的更加明显,不愧是主角受,就连血液也这样诱人。

    虞景摸了摸空荡荡的肚子,自从他来到这个世界就再也没有进食过,现在已经饿的不行,美食在前,他没有了自制力。

    尖利的牙齿从红润的唇缝露出,连眼睛也有隐隐变红的迹象,看着在血管中流淌的鲜血,虞景忍不住了,他一把将林空按在墙壁上。

    剥除掉碍人的衣物,香味更加浓烈,牙齿刺破嫩滑的肌肤,食物就纷纷从雪白中涌现,甜美的滋味让虞景忍不住更加用力的吸食。

    林空忍不住闷哼一声,血液快速流失带来了轻微眩晕感,林空转过头看着埋在自己颈项的男人,靠在墙上的指尖无助地挣扎,颈项漆黑的发丝传来阵阵香味让他目眩神迷,下一刻,他就失去了意识。

    手上的重量突然增加,虞景这才从进食状态出来,吸血鬼天然对于血液的渴求战胜了他的洁癖。

    此时吃饱喝足,恢复正常的虞景嫌弃地擦了擦唇瓣,将本就血红的唇揉的更加鲜嫩,洁白的手套上也沾上了几点血迹,他环顾四周,没有发现哪里有垃圾桶,思考了片刻,终于心虚地决定将脏了的手套扔在了脚下。

    把碍眼的污渍清除,虞景的心情好转,盯着靠在墙边已经没有意识的林空半晌,最终确定眼前这人虽然足够好看,但是没有自己长得好,这个结论更是让他满足。

    “真是个小可怜,就让我这个好心的哥哥带你回家吧。”虞景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伸出自己白瓷样的两根手指,拎起林空卫衣上的帽子,整个人化作一片蝙蝠卷席着林空从这条废弃的巷子消失。

    虞景不是这里原本的角色,他来自于更加高层的世界,这里就如同一个被设定好的游戏世界,每一个高层世界的人到了一个时期都有一个任务,而虞景的任务就是在不让别人发现的情况下,扮演一个反派,并且成为一个不搞事的反派。

    不过,他还有一个隐藏任务,就是主角攻。

    在原本的剧情之中,吸血鬼虞景在一个深夜吸食了主角受的血液,发现他的血液比寻常人的味道要好的多,就直接将林空带回了自己居住的古堡囚禁起来。

    在后来日复一日的相处之中,原主逐渐爱上了对方,可惜林空的家人请来了吸血鬼猎人也就是主角攻,一个小反派哪里能打得主角攻,最终主角攻抱得美人归,两人之间的感情戏也从此开始。

    虞景扮演的吸血鬼只出现在剧情的开端,虽说是个反派,但同炮灰也没什么区别了,任务也要简单的多。

    一提起这个,虞景就忍不住叉腰自豪,当初分配任务的时候,那人见他长得好看,特意从里面选了个相对简单的给自己。

    虞景一边思考着后面的计划一边飞过黑漆漆的树林。

    他的古堡就隐藏在树林之中,在夜晚,奇形怪状的树枝像是挣扎着的胳膊,看着着实让人胆寒,刚开始,就连他也有些害怕,如今他已经可以面不改色的忽略他们了。

    穿过连月光也照不进的小树林,视野一下子开阔起来,光线也更加亮了。

    黑色的古堡亮着暖橘色的灯光,有一个房间的窗子没有关,风时不时卷起暗红的窗帘,从窗外看过去,能看见里面有个一动不动的人影。

    卷着人的蝙蝠群从开着的窗子飞入,刚一飞进,就化成了人形。

    “伯爵大人,您回来了。”窗边的人十分恭敬地行了一礼,醇厚的嗓音如乐曲流淌进虞将的耳朵。

    “厄尔斯,帮我拿套衣服来。”虞景毫不在意地将扶着林空的双手放开,他忍了整整一路,现在终于可以换身衣服,那脏兮兮的巷子里不知道多少灰尘,只要想一想那些脏东西附着在自己身上,就让他十分难受。

    厚厚的地毯让倒地的林空没有受到任何的伤害,甚至,连倒地的声音都几不可闻。

    厄尔斯如同没有看见还有一个人一般,十分顺从地从衣帽间拿出一套全新的带着蕾丝花边的洁白睡衣。

    他个子很高,几乎要比虞景高出一个头,微微弯下腰,伏在虞景身前十分细致地摆弄着披风上的金链,不多时,精巧的链子就被他解开,黑色的披风哗啦一声落在脚下。

    西装上的扣子同样也是金色的,厄尔斯如同捧着一件珍贵的瓷器,将一粒粒的扣子解开,接着是衬衫。

    厄尔斯的指尖微微停顿了一瞬,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从他的视角看去,他矜贵的小伯爵高高抬着下巴,脸上没有一丝表情,看着让人不敢侵犯,但下面却是几乎□□的身体,白皙的胸膛似乎还泛着粉。

    厄尔斯跪下身为虞景脱下鞋子,好让他看不出自己的表情。

    但……为什么,伯爵就连脚趾也这样可爱。

    虞景可不知道厄尔斯的想法,他十分无趣地盯着对面墙上挂着的画像,直到身上换好了柔软舒适的睡衣才缓过神。

    “多谢你,厄尔斯。”

    厄尔斯轻轻摇了摇头,唇边带着不易察觉的微笑,转过头似乎这时才注意到地上躺了一个人:“伯爵大人,原先处理尸体的地方已经没有了空处,要换个地方处理他吗?”

    虞景知道,厄尔斯所说的处理就是直接埋了。

    原主每次觅食都会将猎物的鲜血吸食干净,然后为了不惊扰到附近其他的猎物,总是将已经变成尸体的人带回古堡交给厄尔斯处理。

    “不用了。”虞景直接拒绝,他可没忘记自己的任务,要是直接将林空埋了,还做什么任务。

    看着厄尔斯猩红的眼睛,虞景说:“他的味道很好,我想让他专做我的血奴。”

    “血奴?”厄尔斯眯起眼睛,看见地上躺着的人的确胸口微微起伏着,他一直微笑着的脸僵硬了,声音不自觉地下沉。

    “对了,古堡里可不养闲着的人,记得帮我教好他,我要他照顾我的生活起居。”虞景似乎想到了一个好主意,连声音都带着笑意。

    主角受成了自己的男仆,距离这样近,一定会很方便刷他的好感度,就是可惜,之前自己没有控制住吸了他的血。

    想到那鲜血的味道,虞景又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并没有注意到一向好脾气的厄尔斯脸色有多么难看。

    作者有话要说:  ———————预收文案求收藏——————

    《表面备胎》

    徐有风接到一个任务,任务要求:他要在各个世界扮演一个备胎,既要维持好备胎的人设,还要让渣攻痛心回首。

    “这个我熟!”徐有风操起多年不曾捡起的好本行,海王他回来了。

    只要我钓的鱼够多,谁是谁的备胎还不一定呢。

    一开始,渣攻看着他说:“有风,我心里已经有了他人,注定不能把全部的爱给你。”

    后来,渣攻掏出求婚戒指说:“有风,忘了我从前的话,我的心里现在只有你。”

    徐有风无辜眨眼:“可是我的爱太沉重,我担心你一个人承受不来。”

    所以我找了些其他人帮你分担。

    “大哥,你对有风哥哥实在太过分了,我觉得还是我和他比较般配。”渣攻弟弟愤慨。

    “兄弟,实在对不住,这个男人太撩人,我控制不住啊。”渣攻多年好友道。

    渣攻他能怎么办,他只能黑化。

    徐有风看着心足够痛,回首也回了但开始逐渐偏执的渣攻:“拜拜,下个世界更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