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大猫先婚后爱,但又没完全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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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四章

    盛初第二天,有些发热了,半夜冲澡,然后再一次睡去的时候,公寓刚刚修好的中央空调又不好用了。

    秦笛凌晨回来的时候,发现了睡死过去浑身都发红,额头热度很高的盛初。

    他那时候整个人陷在沙发里,像是一只小兽,指尖扒着被子的边缘,张大嘴呼吸,吐着不正常的热气。

    盛初被秦笛推醒的时候还在做梦,但是醒来时候已经忘记做的什么梦,只觉得浑身酥麻麻,意识涣散,像是沉在水里不断往下,微妙的窒息。

    第二天早上,盛初吃了药,睡到了秦笛的卧室,秦笛已经气势汹汹去找物业的麻烦。

    盛初有点担心,提醒:“别太凶,还有戴上口罩,别被人拍下来。”

    秦笛:“放心,这栋楼是我们公司私产。”

    盛初吸了一口粥:“那你也别太凶,会受伤。”

    秦笛不屑:“呵,你这就小看你秦哥。”

    “不,我是怕你要给对方医药赔偿费。”

    秦笛被盛初这种拐着弯捧高高的行为取悦到,看起来心情还不错地出门。

    关门声响起后,房间又陷入了一片安静中。

    盛初躲在被窝里,没有睡意,他抽出手机,看着唯二的两个短信。

    盛家的短信,白燃两个字,让盛初盯着发愣了好久,

    白燃的sns联系方式,就像是发烫似得,盛初的手指都不敢点下去。

    昨天两个人后来交换了联系方式,白燃发了一条短信确认。

    【我是白燃】

    是语音的,大猫的声音透过手机,有些不真切,就像是隔了一层雾。

    然后盛初回了一条:【我是盛初】

    他点开自己的声音,自己的声音已经有些飘了,还感觉有些塞鼻子。

    只听到前面两个字就快速地关掉,好难听。

    他忽然有点好奇,人类在猫的眼中是什么样子的?

    好看吗?

    还是丑陋的?

    即使是妖族,本性还是偏向兽类,否则白燃为什么一直都是妖族的模样。

    他打开搜索栏,直接搜索,猫眼中的人类,很快就得到了一些答案。

    两脚兽,愚蠢的人类,铲屎官,笨重,身体僵硬得连自己的丁丁菊花都舔不到……

    盛初一开始看到前面几项,有些失落。

    白燃应该也是这样觉得的,只需要一条就足够打击到自己。

    是个愚蠢的两脚兽,没有厚重油亮的皮毛,声音也不好听。

    毕竟猫咪的声音都很嗲的,喵喵喵~

    等到他看到最后一项,整个人陷入了一个谜一般的沉思。

    盛初从小便热爱舞蹈,即使当初条件不允许,他也勤练不怠。

    舞蹈最基础的一项,便是身体的柔韧度,这是所有入门的舞者最痛苦的一项关卡。

    拉筋,劈叉,高抬腿。最理想的状态便是身上没一个关节都会动。

    对于初学者来说,这是一项噩梦,但意外的是,对于盛初来说,几乎没有任何困难。

    他本来的身体就十分柔软,就像是天生是吃这碗饭的人。

    舔自己的……丁丁?

    盛初此刻竟然产生了强烈的冲动,非常想试试,他竟然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做到。

    他曾经就做过一个动作,几乎将自己卷成一个球。

    要试试吗?

    盛初内心挣扎,在被子里翻腾,但是他此刻身体绵软,有些力不从心。

    他摔在了被子里,脑子一下子清醒过来。

    自己刚刚在想什么!脑子坏掉了吗?

    最后盛初并没有做出这么荒唐的行为,因为他开始感到困倦。

    他抱着手机尝试者闭眼休息,药物的作用涌了上来。

    盛初浅浅地睡去,慢慢地跌入深眠。

    忽地,手中的手机一下子振动起来,他吓了一大跳,瞬间清醒过来,心脏因为这么一下,应激性地急速跳跃。

    盛初的第一反应是,是白燃吗?

    那天白燃并没有谈到联姻相关的问题,一直在安静的吃,然后就是自己的几个问题。

    可问题是,白燃并没有明确表示这件事的后续发展。

    盛初想了一下,他觉得白燃应该会有非常多的联姻对象,他和自己的见面,不过是在挑选而已。

    但是他给自己留下了联系方式,那自己或许有比较大的可能性能脱颖而出。

    按照之前联姻的步骤,如果真的定下来,应该是要做后续的程序,比如签婚前协议。他和顾钦联姻的时候,就有大概半个月的时间都在忙这个。

    忙完这些,才潦草地看西装婚服,婚礼场地等等。其实最后也只是两家吃个饭,请了一些亲戚朋友。

    但手机上出现了一个未知的号码。

    他的手机坏掉后,他的通讯录也没了,不过也没有太多要联系的人,而当初通讯录里的人,他也都几乎选择遗忘,只剩下几个朋友。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男生:“明天来一趟公司,有通告给你。”

    盛初先是愣了一下,随之从自己久远的记忆中挖出了这个声音的主人,瞬间陷入了一个非常黑暗的回忆。

    “周……总?”

    盛初慢慢地从被子里做起来,靠到床头,感到自己的头皮在发麻,没有空调的房间,他露在衣服外的皮肤都泛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什么……通告?”

    那边传来一点点嗤笑声:“我听说你的事了。现在你还是公司的艺人,合约还没到期,当然要为公司创造价值。你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吧?”

    “我现在还能跑什么通告?”

    “电话里说不清,你明天下午到公司来我办公室一趟,多的是小通告可以跑。”

    单独去周含义的办公室?

    和顾家联姻三年,铺天盖地的黑料消停了下来,盛家以及顾家虽然没有为他出头,但很明显弘光娱乐忌惮两家。

    联姻那天,周含义还给盛初打过电话,电话里的声音阴狠嘲讽:没想到啊,是少爷下凡体验生活,成啊,你以后也别想回娱乐圈,好好当你的少奶奶。

    自己和顾钦婚姻解除的消息应该早就传出来了。现在说要给他通告,是在做什么打算吗?

    “我在生病,周总。”

    这话说完,电话那边传来了周含义刻薄的笑声。

    “如果我记错,还有半年合同,这半年如果不想付违约金,大可不服从公司安排。从签下你到现在,公司几乎没有在你身上赚到一毛钱,还因为你损失了几个亿的投资,公司不是搞慈善事业的。当然,盛少业要是任性,愿意付违约金,公司大门敞开。”

    盛初抿唇敛眉,周含义肯定知道自己付不出来违约费。

    所以,他想做什么?

    电话挂掉了,盛初整个人像是力竭,整个人瘫回到了床上,像是搁浅的鱼似得大口喘气。

    过了几分钟,他才慢慢地平复下来。

    也就半年,就半年,很快的,他安慰自己。

    很快,他的表情就平复下来,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盯着天花板入了睡。

    秦笛回来的时候,盛初已经睡着。

    他发了一通脾气,物业总算是上道,重金找了两个老手,加倍了工资,一小时内就修好了。

    秦笛走到盛初边上稍微看了一眼,就啧了一声。

    这小孩皱着眉头睡觉。

    -

    盛初起了个一大早,发热已经退去,秦笛出门了。

    因为盛初和他说要出门去,秦笛就给他留了辆车方便出行。

    他没告诉秦笛周含义的事,秦笛也是娱乐圈的人,正在上升期,告诉他其实也没用,而且会徒增对方的烦恼。

    他慢慢地搭理自己,洗了脸,慢慢地刷牙,涂了面霜和防晒,尽量让自己看起来精神一些。

    镜子里,自己头发有些长了,他拿了一个小皮筋,勉强抓到了一把,绑了一个小揪揪。

    他的唇角有些干裂了,老是用舌头去舔,好像发炎了,有一种微妙的疼痛感。

    涂了两遍唇膏,才感觉缓和一些。

    他今天穿得很素,不过搭了一条蓝色的围巾,这样会衬他的肤色,不至于看起来那么憔悴疲惫。

    开车的方向并未去娱乐公司,刚好到了红灯,他带上蓝牙耳机,拨通了一个电话。

    “妈,我准备过去。嗯,没事,就看看你。你不用化妆,你就躺着,你有没有想吃的早饭我给你带过去。”

    “嗯,馄饨,我知道。要以前那种里面有油渣的。”

    打完电话,盛初就拐了个头,开了半小时才找到那家自己吃了几年的馄饨店铺。

    这家馄饨是纯鲜肉馅儿,但是里面有油渣,吃起来会有一股特殊的焦酥感。

    买好馄饨他就立刻驱车前往西郊,郊区有一家还不错的疗养院,适合静养,盛初的母亲,周瑾就住在这里静养。

    她的病已经基本上痊愈,但是需要很长时间的静养来填补那些年被病痛蛀空的躯体。

    一边开车,盛初一边心里做打算。

    盛初虽然没有钱付违约金,但他并不是没有任何存款。

    这三年逢年过节,盛家长辈会给红包,虽然只是面子工程,但也不少。

    不过这些不是大头,顾家的生活太寡淡和死寂,盛初有了自己有一个自己的自媒体账号。

    本来只是根据自己的兴趣随便弄弄,后来做了一些推文推剧的视频,人气逐渐积累起来后,接到了广告,这些他是用秦笛妹妹的名义来接的,不违反合约。

    所以他有个五十几万的存款,他想在海城靠近地铁尾站的地方买套小房子,五十万首付,然后背房贷。

    这个房子不是为了投资,也没有其他什么含义,就是图一个安心。

    如果后续有什么变化,好歹有一个落脚处。

    很快,车子驶入了一片规划得非常幽静的绿化带,车子速度也放缓,这个地方是不能鸣笛,而且要在前面停车场停车,走路进去。

    远远的,盛初就看到周瑾穿了一件嫩黄色的羽绒服坐在亭子里,看起来就在焦急等待他的到来。

    盛初站在原地,整理了一下衣服,扬起笑容,这才走了过去。

    周瑾看到盛初立刻就两眼放光,走近后被他拉了坐下来。

    两人无非就是拉家常,周瑾打开馄饨,惊喜的反应了一下。

    “我就在这里吃吧,还能呼吸点新鲜空气。”

    盛初点头,将吃的东西铺开。

    周瑾头发锤到腰际,脸型是瓜子脸,耳朵很小很细腻,她看起来就是精妆打扮,戴着一个淡红色小花的耳环,忽略掉年龄病痛带来的一些病态和皱纹,她精致得像是一个小女生。

    她这样,就知道盛初为什么也会长得这么好看。

    从小,盛初就知道周瑾很漂亮,是十里八香的大美人。

    小时候她独自拉扯盛初很困难,但因为她很漂亮,脾气很好,也很单纯,左邻右舍总是会帮她的一些忙。

    当然,因为外貌,所以她也有过很多麻烦,那些络绎不绝的追求者,下从猪肉铺的宰户到隔壁工地上的工头,上到百货公司的经理。

    盛初经常看到她被纠缠,但是她却从没有答应过谁,十分冷淡,也模糊知道她心里一直有谁。

    还能是谁,盛兆国。

    第一次见到盛兆国,盛初也立刻理解,为什么周瑾会这么迷恋他。

    有着上位者的威严,英俊富有,完全满足了妙龄少女的所有幻想。

    而那一次,盛初也才第一次见到周瑾喜欢撒娇的一面,平日里她在别的男人眼中,都是高冷的模样。

    今天出太阳了,阳光散尽亭内,有什么东西晃了一下盛初的眼睛。

    周瑾的无名指上多了一枚漂亮的戒指。

    周瑾脸色红了一下,摸着戒指,有点不自在的羞赧:“是兆国给的,前段时间说是什么节日……”

    盛初盯着那枚戒指,点点头:“很好看。”

    两人又聊了一会,周瑾拉着盛初的手说:“在家里过得怎样,还在跳舞吗?现在基本功有没有落下……”

    周瑾是完全不知道盛初之前联姻的事,盛初也不想让她知道,所以时常会在空房间录一段舞蹈发给她。

    “跳的。下午还要去趟公司,有新的通告。”

    ……

    哄好周瑾,盛初出了疗养院,走到了停车场附近的小树林,拿出秦笛车上的留的一包烟。

    他抽出一根烟,齿尖叼住,用打火机点燃一点火星,深深地吸了一口。

    很快,烟雾缭绕,他的模样在烟雾中湿润飘渺,雾里看花般,微卷曲的刘海让他看起来无比暧昧慵懒。

    穿过树叶斑驳的阳光打在他的脸上,就能看到他夹着烟的指尖有些抖动。

    或许是烟雾吸入肺中那种令人灌顶的清醒感让他忍不住有了躯体反应。

    一直到口袋里的手机振动,将他腰间的软肉震得酥麻难耐,他才回过神来。

    抽出手机,看到来电显示,盛初一下子顿住,呛在肺里的那口烟一下子被他全吐出。

    整个人清明不少。

    【大猫来电】

    他快步走了两步到垃圾桶前,掐灭了烟,轻咳了两声,把电话接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大猫:无需老婆自己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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