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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勇闯布朗士

    曼哈顿。

    稍微逛了一下时代广场,在一个“世界闻名”的餐厅里,享用了一顿“世界顶级”的豪华晚餐后,余真觉得自己的思路应该要略作改变。

    在米国开店太麻烦了。

    什么执照、税务方面都是其次,最麻烦的是,这个地方太危险,那种面积很小的零售店,很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瘾君子的骚扰。

    而对这种“小打小闹”的事件,就算警方能及时处理,但奈何根本就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如果有人存心捣乱,只需要随便雇点小混混瘾君子之类,他的小店铺就永远别想安宁。

    别说做生意了,最怕存活下去都难。

    唯一的解决办法,便是每个小店雇佣几个得力的保镖,配几把全自动武器,有人敢捣乱就突突突。

    但说真的,他是来做生意的,不是来颠覆米国的。

    所以这种“枪口舔食”的经营方式,最好还是不用。

    最后经过大家的探讨,一致同意采用走高端路线的方式。

    米国人用华夏的廉价商品,早就已经成为习惯了,很多人只知道某些东西是华夏制造,至于是华夏哪里制造的、什么公司制造的,没有人知道。

    所以走高端路线,有利于打造品牌效应。

    二来集中销售,运输、安保等环节也不容易出现纰漏。

    再说米国人的空余时间非常充裕,所以有大把的时间去逛商场。

    第一个店的位置,他决定就在时代广场。

    至于怎么才能弄到经营场所,这个自然就让威利自己去考虑了,毕竟他才是白云村的海外经销总负责人。

    不过这需要一些时间。

    所以余真在定下了大致方向后,便租了一层酒店,准备趁这段时间好好研究一下金属性灵气。

    但几天下来,他发现效果不是很好。

    张鲲在弹奏钢琴时,仍旧只有细微的灵气波动,那天的情景再也没有出现。

    而罗卞的眼睛,也因为灵气太过微弱,几乎都看不清楚,跟别说看出张鲲是怎么影响灵气的。

    眼看着宝山而不得,加上每天又只能呆在酒店里,让余真心里有点郁闷。

    他觉得,会出现这种情况不外乎一个原因。

    张鲲的情绪。

    情绪能够影响灵气,虽然这样说并不十分准确,但这毫无疑问是刚开始尝试接触一种灵气的最佳途径。

    但现在的问题是,张鲲的问题已经解决了,而这个人的性格怎么说呢,有点疲。

    如果不是真情实意,他很难凭空“模拟”出极端情绪。

    又不能拿刀子吓他,也不能用他家人的生命去威胁他,从而让他愤怒。

    毕竟他又不是什么恶魔。

    所以余真思来想去,既然自己不能动手,认为制造害怕、惊恐、愤怒等极端情绪,那为何不借别人的手呢?

    这是哪里?

    这里是米国,全世界犯罪率最高的国家。

    别的东西不好找,恐惧和愤怒还不是很容易的事?

    于是他在网上搜了搜,本想去圣路易斯的,但又有点远,而且那个地方太恐怖,他担心过犹不及。

    那就布朗士吧。

    坐地铁一分钟就到了,又近。

    于是他租了一辆小货车,把刚买不久的钢琴装在车厢里,用厚实的帆布盖起来。

    他和罗卞连护照都没有,更别说米国驾照了,而张鲲随时又要准备弹钢琴,所以谁来开车成了问题。

    毕竟布朗士那个地方,一般人是不敢去的,特别是晚上。

    不过重赏之下必有莽夫,最后威利以一千美金一小时的天价,请到了一个毛熊国人充当他们的驾驶员。

    看着这个满脸横肉的家伙,别着两把手枪,还带着一支AK上车,张鲲和罗卞都不约而同地瞪大了眼睛。

    “师父,我们这是要去哪儿?”

    “出去溜溜圈。”余真现在没打算告诉他们目的地,他怕说了这俩货就不敢去了,“放心,我们是去长岛区。”

    一听说是这个地方,两人同时松了一口气。

    长岛区是有钱人的后花园,治安状况还是非常好的。

    结果上车之后没多久,他们就感觉出不对了。

    因为前面的街道好像变得越来越脏乱,满街都是黑哥们儿。

    罗卞咕咚吞了一口口水,心惊胆战地问:“师父,我们是不是走错了地方?”

    “没错,就是这里。”

    “肯定错了。”

    张鲲此时也吓到了,他虽然没有在这里生活过,但也知道纽约有些地方,不是一般人能随便去的。

    特别是晚上。

    “老板,你看路边那个人在……”

    “抽根烟嘛,正常的。”

    罗卞和张鲲心里咯噔一声,人家哪里是在抽烟,根本就是很大的麻好不好?

    “那睡在路边的那些人呢?长岛区应该不会有这么多流浪汉吧?”

    “不是流浪汉,”余真毫不介意地说道,“人家这是在露营,你们别想多了。”

    张鲲:……这特么是露了一年的营吧?

    这时毛熊大汉把车停了下来,拿出AK,咔嚓一声上了膛。

    “你们去吧,我会看好车子的。”

    余真打开车门。

    白天刚下过一场大雨,不过街道的排水系统很好,地面的积水只浸湿了他的鞋子,连裤脚都没有打湿。

    “下车吧。”

    罗卞和张鲲还能说什么呢?

    从街边的招牌,他们已经知道这不是什么有钱人的后花园,而是全纽约最乱的、连警察一般都不会轻易进入的布朗士。

    罗卞还要好一点,他知道余真很厉害,但张鲲此时已经是小腿肚子打转,连走路都不怎么利索了。

    余真呼吸了一口香甜的空气,踩着地面的积水,犹如闲庭信步地朝一条小巷走去。

    罗卞两人紧随其后,一边走一边警惕地观察着周围,张鲲甚至掏出了挂在胸口的十字架,开始默默为自己祈祷。

    三个亚洲面孔的人,而且看起来还没有什么武力值,很快就吸引了无数的目光。

    看着这些人像看猎物似的看着自己,张伦感觉肝都要碎了。

    余真倒是很轻松,感觉这里的人还是挺和善的,他都走出了几百米,也没有谁拿枪指着他的脑袋,并没有网上和电视剧里说得很么恐怖。

    而且别人打量他,他也兴趣盎然地打量回去,对方也并没有来一句“你愁啥”,然后啤酒瓶子就扔了过来。

    “看吧,一切都很平静。”

    “是……是很平静,”罗卞道,“这可能是因为我们看起来没钱。”

    是这样吗?

    余真眉头一皱。

    不过他觉得罗卞说得有道理,他这个人不喜欢穿西装,所以衣服看来不怎么样,让人误会成穷人也是正常的。

    于是他从口袋里掏出两卷大额纸币,拆散后用力地洒向空中。

    “这样应该可以了吧?”

    罗卞:……

    张鲲:……

    完了!

    这是要die的节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