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萨摩耶,想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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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萨摩耶

    白团子的小动作自然瞒不过狼末,但他并未阻止,他认为海獭是小萨摩耶的,那么海獭送来的海胆也应该是他的。

    可怜汪白还在那狗狗祟祟,生怕白狼抢了他的宝贝海胆,可以说是相当小气了。

    吃完了海胆,他若无其事地将海胆壳丢到一旁,心虚地往头顶瞟。

    狼哥幽幽地注视着他,眼神感觉不出温度,叫他心生畏惧。

    想想也是,狼哥先是没抓到猞猁,后来海獭又被他放跑。

    这么长时间过去了,狼哥只吃了一只海胆,那怎么能填饱肚子?

    “汪呜!”放心去捕猎吧,他会乖乖在这里等着的。

    确认附近没有危险,狼末纵身跃入海中,平静的海面顿时水花四溅。

    汪白蹲坐在岸边,望着海面上的涟漪出神。

    说实话,他现在还是不明白,为什么狼哥几次三番救他,还放过了那只胖水獭。

    这简直是违背本能的行为。

    原本他以为自己只是被当做储备粮,但是谁会对储备粮这么好呢,就连海胆都让给他吃。

    他和狼哥之间,唯一的联系也就同属于犬科动物这一点……等等,北极狼幼崽确实和狗狗很像,难不成狼哥把他当成了北极狼幼崽?

    这,这听起来虽然荒谬,但也不无可能。

    在自然界中,有一些母兽失去幼崽,是有可能将同族的幼崽当成自己的来抚养,甚至他还听说过母豹养育小鹿的例子。

    可是狼哥分明是雄狼……

    他第一次觉得自己脑子不够用了,或许有什么细节被他忽略了,又或者是不能以人类的思维去揣度野生动物的想法。

    算啦算啦,他已经承受了太多这个年纪不该承受的压力,何必再为难自己。

    狼末没有让汪白久等,几分钟后,湿哒哒的大白狼叼着一条大鱼上了岸。

    汪白凑近仔细瞧了瞧,头短嘴巴大,鱼鳞呈灰褐色,有深褐色斑点,这些都是北极鳕鱼的特征。

    北极鳕鱼是北冰洋最常见的鱼种之一,它们在寒冷海域的生长速度极快,卵的成活率也很高,北冰洋对它们而言不啻于实际存在的乌托邦。

    夏季一过,北冰洋大片海域的海面几乎都处于零度以下,海鱼们都不敢频繁冒头,生怕被冻成冰块。

    唯独北极鳕鱼完全不受影响,敢在海面自由徜徉。

    它们能够如此肆无忌惮,全靠它们血液中有一种特殊的化学物质,叫做抗冻蛋白,能够降低水的冰点,阻止体.液冻结。

    凭借这一“外挂”,北极鳕鱼不仅能在零下一度的环境中生存,和南极鳕鱼并称最抗冻的鱼,还能在大多数鱼虾因寒冷而游速减慢的时候,趁机捕食,更好地供养自身乃至整个族群。

    北极鳕鱼只有一条,汪白以为没有自己的份,也就安分坐好。

    没想到狼哥竟然撕了一块鱼肉丢给他。

    这多不好意思啊!

    而且他吃了两个海胆外加两条小鱼,肚子都圆滚滚的,不信你看!

    肉垫拍了拍圆润的肚皮,汪白尽可能向狼哥传达他已经吃饱的讯息。

    狼哥沉吟片刻,将鳕鱼肚皮划开,挖出内脏。

    有点血腥。

    不过不妨碍他看清在一堆内脏中,那颗肥大润泽的鳕鱼肝。

    鳕鱼肝是整条北极鳕鱼的精华部位。

    它比相同体型的其他鱼类的肝都要大,而且含油量高,品质最好的鱼肝油就是用北极鳕鱼的肝提取出来的。

    汪白眼看着狼哥把鳕鱼肝撕成两半,意思很明显了,鱼肉可以不吃,但鱼肝必须吃掉。

    鱼肝内富含维生素,对狗狗的视力、骨骼发育都有好处。

    他接受了狼哥的好意,为了表达感谢,他摇着尾巴,特意蹭了蹭狼哥的大腿。

    那我要开动咯?

    北极鳕鱼肝入口爽滑,因为是直接从鱼肚里取出来的新鲜鱼肝,难免带有一丝鱼腥味。

    不过这点鱼腥味还算不了什么,很快就被鱼肝的滋味压了风头。

    富含脂肪的鱼肝又嫩又肥,轻轻咀嚼,鱼肝便从中破开,和齿根抵死交缠。

    这口感就像在享用一块细嫩的布丁,汁水横流的同时又叫人不舍下咽。

    吃得好饱,嗝~

    好久没有吃得这么好了,心满意足的小萨摩耶张开嘴巴,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有点困了,先前为了逃跑,他特意没有和狼群一起休息。

    现在肚子饱了,困意上涌,势不可当。

    他原地蹲坐,眉毛尽可能地往上抬,想让眼皮不那么重,却只能勉强让眼睛透出一道缝隙。

    小脑袋点啊点的,随时都有可能倒下去。

    狼末大快朵颐,他进食的速度比汪白快得多,余光始终关注那颗摇摇欲坠的小毛球。

    眼看汪白的狗头就要和冰面亲密接触,狼末不大情愿地伸出后腿,稳稳地接住了倒下的小狗崽子。

    饶是如此,汪白都没有醒来,甚至趴在狼末的后腿上呼呼大睡,哈喇子浸湿了他的毛发。

    见状,狼末有些嫌弃地把后腿抽出,动作却是和神情不符的小心翼翼。

    以至于汪白都没被吵醒。

    接着,狼末将剩下的鱼肉迅速吃光,到岸边简单清洗掉嘴角沾染的血迹。

    还有后腿被小毛球弄湿的部位,也被他洗得干干净净。

    回到汪白身边,狼末看着熟睡的小毛球犹豫了片刻,似乎在考虑是不是就这么把它丢在这算了。

    但他还是俯身,把小狗叼起,鼓足肉垫,尽可能减少行走时的颠簸。

    睡梦中的汪白完全不知道,自己因为睡得太死,竟然劳驾狼哥送他回去。

    他要是知道的话,一定会后悔自己的懈怠。他才刚刚打定主意要抱紧狼哥的大腿,转眼就让狼哥替他跑腿。

    罪过罪过,希望狼哥不要扣他的小红花——如果有的话。

    满足地伸伸懒腰,汪白一睁开眼就看到五双幽绿色的眼睛正盯着他,吓得他瞌睡都飞了!

    “汪!”声音都变了调。

    在短暂的僵持后,他逐渐发现它们并没有伤害他的意思。

    似乎是狼哥的同伴?

    对了,狼哥去哪了,怎么把他丢在这,就不怕它的狼兄弟把他给吃了吗?

    这倒是汪白多虑了。

    狼末回来之后就特意叮嘱过狼群不准动他的储备粮,鉴于他在狼群中的威严,这些狼兄弟不敢违抗他的命令。

    身为头狼,狼末需要为同伴找到食物,所以一大早,他就带领狼越到附近觅食,把汪白留在营地。

    “灰灰,你说狼王为什么要带他回来,难道真的是要让他做我们的储备粮吗?”蓝眼困惑地问。

    灰灰,也就是那头毛色较深的北极狼摇了摇头:“你错了蓝眼,他是狼王的储备粮,不是我们的。”

    长尾绕着汪白嗅闻,喉咙发出“嗬嗬”的声音:“可是他闻起来好香,味道一定很不错。”

    野戈上前一步挡住长尾的视线:“你要是想死就直说,狼王的东西你也敢碰,你忘了斑点的下场了吗?”

    他们的狼群原本有八匹狼,最初的头狼也不是狼末,而是斑点。

    在一次狩猎中,狼群捕猎到了一头驯鹿,按照惯例应该头狼先吃。

    剩下的由狼群内部地位依次排列。

    但斑点却要求狼末和狼越把食物都交出来,不允许他们分享驯鹿肉。

    当时狼群为了追捕驯鹿,已经很久没有吃上东西了,加上体力大量消耗,再不进食,狼末和狼越都得饿死。

    而斑点之所以不让狼末和狼越分享食物,一是为了捍卫头狼的威严,二是他已经察觉到这两兄弟的潜力,怕将来威胁到他头狼的地位,借此铲除他们以绝后患。

    迫不得已,狼末向斑点发起了挑战。

    彼时狼末才刚刚成年,斑点却正值壮年,体型也比狼末要大上许多。

    那一场战斗相当惨烈,决战双方都是伤痕累累。

    出乎所有北极狼的意料,狼末竟然赢了,他咬碎了斑点的喉咙,成了北极狼群新一任狼王。

    狼群奉他为主,敬佩又忌惮他的强大,畏惧又遵从他的命令。

    长尾显然想起了狼末的恐怖,他微微颤抖,连尾巴都往回缩了几分。

    也正是因为他们深知狼末的暴戾,才愈发好奇起汪白的来历。

    究竟是怎样的储备粮,才能得到狼王如此的特殊照顾,以他们的能力,似乎也很难遇到需要动用储备粮的情况。

    被围在中间的汪白格外茫然,他听着狼群的叫声,颇感孤单寂寥。

    动物的叫声可以传递信息,毫无疑问,狼群也是如此。它们彼此都能听懂对方在说什么,唯独他什么都听不懂。

    好气哦。

    不过听不懂可以学嘛,他还看过哈士奇混入狼群和母狼结合的新闻呢,只要他好好努力,未必不能成为狼王萨摩耶!

    作者有话要说:  狼末:虽然你成不了狼王,但是你可以成为狼王的王。

    汪白:双汇王中王?

    目前的七匹狼已经有六条有了名字。

    他们分别是:狼末、狼越、野戈、蓝眼、长尾和灰灰。

    还有一只还没想好,大家觉得叫什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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