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萨摩耶,想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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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骨小皮鞋

    挖洞小能手可不是那么好找的,堪察加旱獭除了晒太阳之外,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挖洞。

    而且,它们的洞穴往往是几个世代累加起来的超长隧道,愚公移山的精神被它们贯彻到了淋漓尽致。

    这让捕猎者常常只能闻到其味,不见其鼠。即便钻进隧道,也会被它众多的岔路或者叫腔室所迷惑,无功而返。

    除此之外,它们还有一种特殊的警示叫声,当受到威胁时,它们会发出超过三千赫兹频率的叫声,以此向附近的同伴示警。

    要知道人类平时说话只有五十到五百赫兹,而土拨鼠却可以发出人类十倍左右的高音,它小小的身子里蕴藏着惊人的能量。

    汪白有理由怀疑,刚刚这只土拨鼠在临死前发出了示警,导致他和狼哥接下来几个小时的搜寻一无所获。

    郁闷的萨摩耶叼着土拨鼠的残骸,跟着狼哥在浮冰附近大肆搜捕刚刚解冻上来喘口气儿的鱼,并且专挑大的抓。

    狼末原打算像往常那样咬成鱼糜投喂小狗,却被汪白拦住。

    他想做鞋子,就少不了要用到针。

    而在野外,最实用的针莫过于鱼刺了,为了能配合他笨拙的爪子,选取的鱼刺不能太小,否则他抓不牢。

    也不能太粗,否则破坏了皮毛组织,破洞就会越来越大,就算制成了鞋子也不耐穿。

    汪白以前经常穿梭在森林之间,鞋子磨损是常有的事。

    鞋坏了,他总不能指望在荒郊野岭买上一双新的吧?

    遇到这种情况,他便就地取材,像杂草、树根、枯枝等等都是可以利用的材料,搭配动物皮毛或者干草,就能做出一双应急且舒适的鞋来。

    这里的环境恶劣,植被多以苔原植物为主,派不上用场。

    不过,翠色的小草倒是不错的装饰,等到春夏交际,极地还会开出许多小花,都可以拿来当做装饰品。

    现在只能将就一点啦,毕竟第一次用狗爪子做手工,难免有点不习惯,先用手头有的材料试试水。

    等他熟练了,再追求更高品质的皮鞋也不迟。

    见小狗非但不吃鱼,还将他抓来的鱼开膛破肚,狗爪子抓挠鱼肉,把好好的鱼肉糟蹋得面目全非。

    狼末终于略带不满地眯起眼睛,无论如何都不该浪费粮食,他要让小狗认识到错误。

    于是他俯身,将汪白扒拉出去的鱼肉碎块卷入口中,咽了下去。

    汪白一愣,为了翻找鱼刺,鱼肉早已支离破碎,他本来是打算自己吃掉这条鱼的。

    没想到狼哥抢先了一步……难道狼哥饿了?不应该啊,他们不是刚吃了土拨鼠吗?

    或许又长了一岁,狼哥的饭量也随之增加,可以理解。

    他想了想,把那几条用不上的小鱼挨个叼到狼哥面前,亲昵地蹭了蹭他,吃吧,要吃饱哦。

    狼末目光炯炯地注视着小毛团用他抓来的鱼来讨好他,黄褐色的眼眸里多了几分无奈。

    或许在他看来,小团子还太小,不懂得极地的险恶。

    好在他们还有很长的时间,他可以慢慢教他,不必急于一时。

    安抚好了肚子饿的狼哥,汪白继续埋头钻研自己的皮鞋。

    海鱼需要抵御的外界压强大,因此它们的鱼刺大而粗,并且集中在骨架上。

    他将鱼骨架上的鱼刺全部取下,按从短到长的顺序排列,然后将用碎雪清理好的土拨鼠皮毛,按照他爪子大小撕扯出两块合适的皮子。

    剩下的放到一边,备用。

    谨慎的小狗先挑出最短的那根鱼刺来当实验品,这是因为鱼刺越短,掰弯它所需要的力气越大,一旦力量超过鱼骨头本身的承受能力,鱼骨就会断裂。

    他要试出鱼骨最大能够承受的力量,才好选择长短适中的鱼骨。

    这并不简单,如果最后没有一根鱼骨能达标,那就只能换一条鱼做实验了。

    汪白将鱼骨摆在面前,一只脚掌的肉垫按压在鱼骨一端,另一只爪子沿着鱼骨边缘向上掰折,随着一声脆响,第一根鱼骨断成两截。

    意料之中,他长出口气,没有丝毫气馁,开始了下一次实验。

    这一根鱼骨稍长一些,随着掰折的力量不断增加,弯曲的程度有目共睹,但很快也从中间断开,步了第一根鱼骨的后尘。

    接着是第三根,第四根。

    鱼骨弯曲的极限逐渐增加,到了第五根的时候,汪白却不打算再实验了。

    他已经胸有成竹。

    随后他将处理好的皮子包裹住脚爪,脚底贴着冰面踩实,然后把左右还有前面的皮毛向中间翻卷,尽量让三面的皮毛重叠到一起,单爪摁住。

    另一只爪子抓紧鱼刺一端,使劲让它刺入皮毛,将三面皮毛串到一起。

    随后两爪并用掰弯鱼骨,再用两头尖端刺穿左右两面的皮毛,最后向上弯折做成钩状,这样就大功告成了!

    晃动小脚丫,汪白欣赏了一番自己的半成品皮鞋,跟脚,舒适,他很满意。

    如法炮制在他的小皮鞋上又添了三枚鱼刺,另一只脚也做了一只小皮鞋,凑成一双。

    至于前爪就算了,他还得用前爪抓取食物,包着手套不方便。

    踩着小皮鞋,汪白摇晃着尾巴,绕着狼末转了几圈,炫耀他精心制作的成果。

    好看吧?想要的话,下次他也给狼哥做一双。

    不过狼哥的爪子太锋利了,轻易就能刺穿厚厚的皮毛,太费鞋。

    好吧好吧,看在狼哥穿不上鞋的份上,他就不炫耀了。

    蓦地,小萨摩耶当着狼末的面,前爪着地,半跳着让自己的两条后腿高高抬起,好让狼哥看清他的小皮鞋。

    骗你的,怎么可能不炫耀,不然岂不是白费了心思?

    狼末被小狗虚晃一枪也不生气,很给面子地仔细打量狗爪子上的新奇东西,确认它们不会伤害小狗后才收回目光。

    天色渐暗,该回家了。

    狼末叼起还未吃完的鱼,汪白则叼起还没用完的皮子,并肩朝着冰斗走去。

    路过洞口时,汪白停下脚步,将皮子披在了镇宅凶兽的脖子上,看上去就像它戴上了围脖一样。

    可爱。

    回到洞穴,汪白和狼末一起,把今天没吃完的鱼放进冰箱。

    所谓的冰箱,不过是他们挖的一个方形小洞罢了,每天吃剩下的食物,他们都会放到冰箱里面,避免腐烂。

    忙碌了一天的狗狗和狼王该休息了。

    汪白依旧紧挨着狼末,尽管他没办法像从前那样,缩成一个小球蜷缩在狼末的怀里,亦或是抱着狼哥的尾巴入眠。

    他已经是个三十多斤的大狗崽子了,虽然体型上还比不上狼哥一半,但狼哥的尾巴已经无法将他完全包裹住了。

    他还是喜欢贴着狼哥的小腹,一如他还是小毛球时那样。

    等到要睡的时候,他才想起来忘记给他的小皮鞋设置松紧装置了——事实上也很难办到,鱼骨本身不具备延展性,所以皮鞋一做出来,大小就已经固定好了。

    小问题,大不了他不脱鞋睡不就好了?

    焐出脚气他就凑到狼哥面前让他闻,嘿嘿。

    翌日,汪白和狼末外出捕猎,却意外在雪地上发现了血迹和凌乱的爪印。

    爪印很眼熟,看得出来是犬科动物留下的,就像,就像……

    他想起来了,就像他当初刚刚穿越到北极之后看到的那些爪印,后来被大雪掩埋了,他还难过了好久。

    他下意识地看向狼哥,如果爪印也是北极狼留下的,那这些血迹……

    狼末低头嗅闻爪印上的血迹,隐藏在厚重毛发后的脸庞看不出喜怒,但他的低吼声却让汪白明白了什么。

    这些血迹真的是狼群的,难道说狼哥的同伴遭遇了不测?

    不可能啊,北极狼在极地几乎没有天敌,他们和北极熊的活动范围也鲜有交界。

    除非他们遇上了另一支北极狼群,又或者遇到了极地猎人。

    突然联想到人类,汪白内心一阵恍惚,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们。

    按道理讲,他曾经是一名人类,他的身体里住着人类的灵魂,理应亲近人类才对。

    但现在的他只是一只萨摩耶,他的身边还有北极狼,指望北极狼和人类和平相处?别做梦了,那些极地猎人才不管北极狼的死活,他们的眼里只有利益,只要能赚钱,他们可以猎杀任何动物。

    或许他们应该避开人类,这是避免争斗最好的办法。

    比起汪白的顾虑重重,狼末则果断的多。

    他以命令的口吻让汪白回冰斗等他,自己循着空气中残留的血腥味追了上去。

    作者有话要说:  周三入v,努力码字中……

    在写了在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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