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美颜盛世干什么不好[娱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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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中的攻二

    季绥宁没再漫无目的地闲逛,很快在一家常去的店里挑了条领带,递给少年。“就它吧。”

    呦,这是突然转性,准备当个人了?

    乔意浓高高兴兴接过,转身想要去结账,结果突然被抓住手腕。

    季绥宁下巴朝领带点了点,“不帮我系起来试试?”

    说完,不等乔意浓发表意见,就拖着人进了个更衣间。时值午休时间,店里就一名营业员在柜台后,低着头算账。

    乔意浓不敢叫出声,怕引起她注意,力气又拼不过每天晨跑一小时,身体都被加了buff的原教旨主义攻角。

    最后只能心如死灰地跟季绥宁,挤进一个更衣间。

    所幸大牌为提升顾客舒适度,更衣间设置的都比较宽敞,内里摆有真皮沙发和等身落地镜,还有个衣帽架,十分方便。

    季绥宁把乔意浓拉到镜子前,侧过脑袋,对镜子里摘下墨镜的少年笑吟吟说:“好了,开始吧。”

    乔意浓磕磕巴巴:“我、我没给人打过领带。”

    那不更好吗?

    季绥宁扯落领结,随手将领带挂在一边的衣帽架上。

    整套动作行云流水,而黏着在乔意浓身上的视线、似笑非笑微微翘起的唇角,都让少年觉得他们是在午夜十二点的酒店房间,而不是在一门之隔外,就有人来来往往的商场。

    季绥宁趁他愣神,双手擒住对方的手腕,往自己胸口一拉。拇指在人细腻的手背上摩挲,连带着声音也低沉起来:“人生总要有第一次,我教你,嗯?”

    乔意浓身体跟通了电似的,整个人抖了抖,脸颊通红。

    季绥宁垂下首来,凑到了他的耳朵边,一句一句慢条斯理地教他。

    炙热的鼻息拂过颈侧,还有手把手引领他时,长指状若不经意地碰撞、摩擦,乔意浓终于回过味来——

    这只没节操的花蝴蝶,是不是把泡小给的手段用他身上了?!

    他刚要抬头谴责,便听对方忽然道:“好了。”

    乔意浓下意识看向镜面,浅色系的领带与季绥宁今天这身很搭,轻松的颜色更衬出人风流倜傥的气质。

    季绥宁眨眨眼:“如何,好看吗?”

    乔意浓违心地扭过脸:“不好看。”

    “真不会说谎。”季绥宁笑起来,拍拍他的脑袋。越过少年,他转开门把手:“你的礼物我很喜欢,谢啦。”

    这人居然会道谢?

    乔意浓一愣,注意到衣帽架上,那条被主人遗弃的领带,伸手一把取下,快速跟上季绥宁:“喂,你这条领带不要啦!”

    柜台结账时,乔意浓哆哆嗦嗦全副武装,伸手把银行卡递给营业员。

    季绥宁在旁边看得他直发笑,气得乔意浓在心里嘟哝: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坏蛋永远是坏蛋。

    哼,说什么喜欢不喜欢的,今天这趟还不是你趁火打劫,强讹来的。

    走出门店,他拿胳膊肘戳戳季绥宁,“可以了吧,我能回去了吗?”

    后者慢悠悠道:“这里有家店不错,我预约了位置,作为答谢,就请你吃顿饭。放心,吃完就送你回去。”

    乔意浓:“我不……”

    “咕噜噜——”肚子的抗议打断了他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决心。

    乔意浓:……

    季绥宁:“噗。”

    他揽过乔意浓的肩膀,身体前倾,伸手按住少年架在鼻梁上的墨镜,往下压了压:“你难道就不想报仇雪恨,吃回来吗?”

    吃完饭从餐厅出来,已经是下午了。

    两人走在商场过道上,透过巨型钢化玻璃窗看到外面的景象时,不由一顿。

    早上还好好的天,不知何时已阴沉下来,暴雨倾盆而至,偌大的雨点砸在玻璃上,砰砰声不绝于耳。

    乔意浓感慨,不愧是夏天,雨说下就下。然后扭头十分自然地谴责起季绥宁:“都是你,我就说早点回了。”

    季绥宁举手投降,“车里有伞,你拿去用行不行。”

    两人乘坐电梯去地下车库,乔意浓想着刚刚的大雨,总觉得这场景有些熟悉。b市不常下雨,更遑论暴雨。

    车辆缓缓驶上路面,他隔着玻璃窗,若有所思地看街边落荒而逃的行人。

    两人所处的市中心繁茂地段,紧邻人民公园,当乔意浓见到有人将乐器盒高举过头顶,在雨中奔跑时,脑内灵光一闪。

    ——今天不就是攻二叶其蓁街头弹唱,淋成落汤鸡时,被富婆带回家的时候吗!

    乔意浓垂死病中惊坐起:“快掉头!”

    季绥宁莫名其妙,车速不自觉降了下来:“怎么了?”

    乔意浓抱住副驾驶位的座椅靠背,开始卖乖:“季哥,我们往人民公园的南门走好不好?”

    季绥宁斜他一眼:“那里单行道,你是在为难我。”

    “哎呀,那你停车,我自己过去。”乔意浓扭头去摸后座箱上的长柄伞,然后就要去掰车门。

    季绥宁见状怕出事,立即变道,靠边停车。“你……”

    话未说完,就见乔意浓撑开伞,跑进了雨里。

    季绥宁:……?

    到底什么事这么着急?

    那厢,乔意浓顺着剧情描写,找到了叶其蓁所在的地方——一株拥有三百树龄的香樟下。

    叶其蓁今年刚满二十二,长得阴柔俊美,眉宇间天生萦绕着一股散不去的忧郁。

    他有四分之一的俄罗斯血统,五官精致,瞳孔偏灰色,再搭配他疏离的表情,愈发显得拒人于千里之外。

    不同于林行知冷漠理性的内核,叶其蓁的冷淡,更像是一种心中火焰熄灭后,对人情世故的厌倦。

    即便在文里,作者对他的描述也是“他就像是天生为音乐,为艺术而生的”。

    叶其蓁蓄着及肩的中长发,仅用一根最普通的皮绳束起,他低着头,专注地拨弄吉他,几缕乱发随之垂落。

    即便是最普通的衬衣牛仔裤,也无损他流浪艺术家般的浪漫气质。

    优美的旋律自他灵活的指间流泻而出,乔意浓知道,现在他弹的曲调,就是日后走红大江南北的神曲《这座城市大雨倾盆》的雏形。

    这年头美强惨才有人疼,所以作者也给叶其蓁安排了一个悲惨的过去。

    父母早亡,跟着外婆一起住,初中时,这位世上唯一对他好、关心他的老人也因病故去了。

    舅舅姨妈在外婆还活着时,就总怀疑他要分老人的遗产,外婆怕自己走后,小外孙没人照顾,就提前立下遗嘱:

    谁做叶其蓁的监护人,照顾他长大,才能继承她的两套房产。

    接下来的发展乏善可陈,叶其蓁小小年纪,就在舅舅家,过上了寄人篱下的日子。

    再后来,他靠自己勤工俭学,赚学费读大学。因缘巧合下,被一家小娱乐公司发现了他的创作天赋,热情地靠花言巧语签下了他。

    然而这家小公司,根本就没资源去推叶其蓁,更过分的是他们为了钱,不经叶其蓁同意,擅自将人递上来想做专辑的歌,卖给了别人。

    并且在作曲作词栏上,没有叶其蓁的署名,而成了那位歌手‘独立创作’完成。

    简而言之,他被动的成了枪手。

    今天就是他发现真相,去公司对峙,结果被无良老板以合约要挟,最后意兴阑珊,才会在公园独奏。

    叶其蓁喜欢音乐,这是他孤独成长期里,唯一可以陪伴他的朋友。

    “你不是喜欢创作吗,我们也满足你了呀,还有钱拿,两全其美的事有什么不好?”

    “你还是趁早认命,做你的幕后枪手吧。”

    老板和经纪人的话言犹在耳,叶其蓁手势一停,慢慢收拢成拳。

    他真的甘心仅止于此吗?

    可合同签死了,他想离开公司,就要背负数千万的天价违约金,这不是一名大四学生能承担起的。

    天色暗沉、闷雷阵阵,正如他的名字乏人问津,在瓢泼大雨的洗刷下,也无人愿意为他的音乐驻足。

    “很好听的曲子,请问它叫什么?”

    一道明亮轻快的声线突然响起,叶其蓁抬头,少年微笑的面庞便映入眼帘。

    作者有话要说:  原文攻二终于要出场啦!再等等,等所有人物到齐,就可以搞我最想写的桥段了呜呜【什么桥段先保密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