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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四章 张赫

    “你可别拿我跟那猴子相比,而且你们对于地球文明来说,又何尝不是神话?至于你说的交换条件,所有神通是不可能的,不过我倒是可以用一门神通来交换。”

    “什么神通?”

    “正立无影,隐身之法,站在太阳底下没有影子,同时也没有实体,更能隐藏一切气息,所有攻击无效,跟卡尔萨斯的状态差不多,但是仍旧可以变回实体,卡尔萨斯的状态我不太清楚,不过他应该没有肉身了吧?”

    “缺点呢?”

    “缺点也明显,他打不到你,你自然打不到他。”

    鹤熙低头沉思了一会。

    “一个神通,是不是少了点?毕竟我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去研究,还不一定能研究出来,如果这个东西没用,我花那么大力气去帮你查找华烨的消息不是白费功夫了?”

    “大小如意,可随意变大变小,如果你能研究出来,对天使的战力增加的可不是一点半点。”

    就是容易走光,刘芒在心底嘀咕了一句,要知道天使穿的可都是超短裙来着,跟常人大小还没什么,这要是一变大.........

    “成交!我会尽快帮你找出华烨的下落。”

    “那行,不介意我在天使之城住一段时间吧?”

    “当然,你跟张赫住一块吧。”

    再次见到刘芒的时候,张赫是懵逼的,刘芒是高兴的,一高兴就忍不住念好几遍紧箍咒庆祝一下,直到张赫躺在地上求饶才算停下来。

    “说说吧,当初是怎么回事?”

    刘芒躺在张赫房间的大床上,难怪这小子这么快就堕落了,高床软枕,美女环绕,已经乐不思蜀了吧?

    “我当初........”

    张赫把怎么逃离的,还有怎么到天使之城的经过说了一遍,之后就忐忑的看着刘芒,头上的金箍取不下来,他早就跟鹤熙说过了,她也研究过,说里面有种特殊能量,她也没办法。

    就算是把金箍取下来了,张赫也不觉得自己能跑到哪去,如果刘芒真的要找自己,恐怕自己连藏身的地方都没有吧?

    在天使之城的这段时间,虽然自己知道的不多,可是从那些零星的情报中就可以看出刘芒在这些宇宙势力中所占有的地位。

    冥河系的主神,号称死神的卡尔萨斯,这在自己以前的世界中是用来膜拜的人物,可是就是这样的人物,在自己管辖的星球被屠杀殆尽之后,居然选择隐忍不发,这无异于被人抽了一巴掌之后还眼睁睁的看着对方离开,就是自己都忍不下去,结果他却是生生忍了下来。

    说他城府深也好,打不过也好,无论怎么样,从这方面就可以看出刘芒的强大。

    “怀古啊,你虽然成为了僵尸,活了两千多年,可是你的思想还是当初的凡人思想,见到打不过外星人就跑了,你忘了你的身份了吗?”

    刘芒恨铁不成钢的说道,他实在没有想到,活了两千多岁的僵尸就这么点见识,僵尸恐怖的不在于他们的铜皮铁骨,而是尸毒!

    在科技发达的现代,如果有僵尸,直接就可以一炮送上天,自己当初之所以要把他们带回来,主要就是因为尸毒,凉冰感染人类来作为他的战士,那么没道理僵尸就不行,虽然智力上有点障碍,可是这玩意成型快啊,而且将恶魔转化成僵尸会变成什么样子,虽然自己不知道,可是至少能飞吧?

    谁知道这孙子仗着自己刀枪不入,带着那些僵尸跟敢死队一样往上冲,直接让人家一炮轰没了!

    “话说你现在这个样子,还有尸毒吗?”

    刘芒有些怀疑的看着张赫,跟常人没什么两样,就是不知道尸毒还有没有用了,现在这货好像就这么点用了,要是尸毒都没了,干脆灭了算了,省的他被鹤熙迷得团团转,然后帮着天使对付地球。

    “有有有!”

    看到刘芒眼里的凶光,张赫哪敢迟疑,赶紧把自己的獠牙亮出来。

    “我虽然变成了正常人的样子,但是尸毒还是可以用的,不过恶魔的鲜血似乎可以改变僵尸的体质,我现在变成这样就是当初吸食了恶魔的鲜血,不惧怕阳光,没有嗜血的冲动,头脑似乎也清醒许多。”

    “实力呢?有没有提升?”

    “没有,就是你给我的厚土功也只是学会一个土遁。”

    刘芒起身围着张赫转了几圈,这小子又没什么实力,功法也就学会一个土遁,鹤熙干嘛留着他在这天使之城?就不怕跟那些小天使擦枪走火?

    对了,忘了僵尸无能来着。

    “鹤熙对你怎么样?”

    “啊?鹤....鹤熙,她....她对我挺好的。”

    一说到鹤熙,张赫就开始吞吞吐吐的,一副情窦初开的恶心样。

    “你喜欢她?”

    “啊?我.....那个....她...对我..挺好..所以.....”

    “不用说了,我懂了,既然是这样,那你就努力吧,对了,这颗丹药给你,你的实力毕竟是弱了点,这么弱的实力,想当她的男人,还差了点,这颗丹药可以提升一下你的实力,还有厚土功你要接着练,想追女孩子要点本钱的!”

    刘芒把手里的丹药递给了张赫,看到他吃下去之后盘腿坐在地上修炼,笑了笑,继续往床上一趟。

    那颗丹药确实是可以提升僵尸的功力,是初代僵尸的精血所练,不过刘芒又往里面加了点“料”,吃里扒外的东西,自己将他从僵尸世界带到这里来,就是为了能帮地球一把,不至于死伤太多。

    他倒好,临阵脱逃,自己废了那么久的时间打造的僵尸小队连个泡都没冒就没了,他倒是在花间自得其乐,还提升实力?要不是看鹤熙对这小子上心,见到他的时候就让他尸骨无存了。

    丹药上面附着他的一丝元神,进入体内之后就会潜伏下来,监听他所见所闻的一切,如果自己想要他死,不过在一念之间,比血神可高明多了。

    一连待了十几天,可能鹤熙也怕他在这惹事,所以在打听到华烨消息的第一时间就叫人过来通知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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