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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承弋可不知道符谦再次举一反三,要将整个长安城都带动起来,他更不知道的是,不过是一句随口提出的主意,在不远的将来会风靡萧国。

    后来有一回朝堂上两拨人马意见相左,双方都觉得对面胡搅蛮缠奸佞小人,一位御史甚至闹的还要死谏。皇帝直接折子一放,叫人搬来两张长桌。

    “众卿家互有争论,七嘴八舌的吵的面红耳赤,朕听的也头疼,几张嘴一道儿开都不知该听谁说。朕听闻长安士子间流行辩论赛,倒是与状师相似,将观点陈述、反驳对方、自由辩论皆综合一体,众卿家不若便各自出四人,好好辩一番。”

    “也不必动不动以死明志血溅当场,弄得朕多么昏聩无能似的。”皇帝最后语气平淡的这一句话,叫所有朝臣都低下了头不敢说话。

    后来临堂辩论就成了上朝的保留节目。

    周承弋正在写《狐梦》的最后一卷,即酒半仙——这个酒半仙不是别人,正是云梦狐本人,但云梦狐并没有成仙。

    或者应该说,云梦狐拒绝了成仙。

    这一卷其实是一个结尾,字数仅五千余,放到现代小说里,就是个番外。它的存在是补充交代前文伏笔,并承接盗梦卷。

    盗梦卷的后半段剧情,沈珏常年食妖血而变得不人不鬼,这偷来的寿数于他而言是一种折磨,虽然因果被云梦狐一力承担,然精神上的痛苦却与日俱增。

    云梦狐为他编织一场宏大的美梦,与他在梦里厮守。然而沈珏并非常人,他异常的清醒,只是他们相爱的那么艰难他舍不得就此离开,但他也知道,终究有一日,他们会分开的。

    那一天来的很快,云梦狐忐忑的拿着盗来的梦去见沈珏,沈珏头一回没有露出失望的表情。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看着她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一如多年前的沈夫子。

    云梦狐心中伸起浓烈的不安来。

    果然凭空而来的一道金光,当了九世好人,终于在最后一世堪破情劫的天府星君,圆满得道归列仙班。

    天上多了一颗星星,人间只留茕茕狐妖。

    云梦狐大梦一场,前尘往事皆回归而至,她参悟了,滞涩已久的境界就此松动,她抬眼仿佛看到了直达天界的登仙梯,只要走上去,她便也能位列仙班。

    原来所谓的仙人点化,是沈珏留给她最后的温柔。

    原来不止她是沈珏的情劫,沈珏于她也是一场劫。

    引路的仙官在同她道喜,一抬头却见这狐妖忽而落下两行清泪。

    云梦狐回到了那片已经变成荒野的曾经的家,一如初见的沈夫子负手而立在等着她。

    两人从地下挖出一坛喜酒,那是他们成婚之时按照当地习俗埋下的酒,若是此生相守,酒可留给儿孙喝,那是传递福气;若是感情破裂,便在分开当日挖出这坛酒,分食之,自此曾经所有尽化酒水穿喉入腹,再无回旋余地。

    “今日一别,生死不见,从此你做你的云中仙,我做我的人间客,前生荒唐便是南柯梦一场,各自忘了吧。”

    “忘了……也好。”

    两人各自将碗中喜酒饮尽,喉间辛辣,胃里仿若火烧,比那年红帐中喝下的合卺酒还要来的醇香,也远比它烈。

    狐梦手指勾着酒坛的红绳转身,潇洒的一步踏碎所有曾经。

    突然平地起了风,她没有回头没有停留,身后注视着她背影的人一晃眼便没了影子。

    【半生流离梦,一场前缘烟。秋白云归登天处,不见当年梦中仙。】

    【渡人间岁月,生爱恨嗔痴。再饮一杯黄昏酒,天下人间各去留。】

    【“世间再无狐妖云梦,只有长安小巷深处,以梦酿酒的酒半仙。”】

    周承弋用羽毛笔划上最后一个句号,这本历时近两月总字数十万的《狐梦》终于完结了。

    “大功告成!”他伸了个懒腰,放下羽毛笔,迫不及待的将这一卷以读者的眼光从头看了一遍。

    他不知道别人满不满意,反正他自己从头到尾翻看一遍还是挺满意的。

    估计大半的读者也只有看到这最后一卷,才知道文名的“狐梦”二字真正的涵义。

    不过现在杂志刚出四期,偷生卷剩下的三万字加上盗梦卷的四万余字,四舍五入一下那也要十期后才会刊登结局,《长安》杂志是半月刊,也就是四个月时间。

    到时候就算读者不满意,也拿他没辙,他换个马甲发新文又是一条好汉!

    是的,在经过皇帝、惠敏郡主,以及存疑的女主沈娉之后,周承弋终于接受了自己的马甲是个透明的这个事实。

    虽然《狐梦》阴兵卷的事情实乃误打误撞,皇帝也没有发火禁止他再写,但这就跟悬在头顶的剑一样让人忐忑不安,他若是那一天不小心又触了眉头,皇帝还能像现在这么好说话吗?

    止戈马甲已经透明了,指不定哪天就全民皆知了,闹出一波大风云只能无奈封笔。

    他现在住在东宫“啃老”不愁吃穿,但总有一日是要独立出去的,到时候他说不定连皇子的身份保不住,便宜爹不给他零用钱了的话,他必须自己赚钱啊。

    想要支撑周承爻昂贵的药钱,自己也过的舒服,在这个普遍月收入两银的时代,周承弋实在想不到能有什么其他的工作能赚这么多钱。

    综上所述,周承弋不能放下写文。

    面对掉马甲的究极威胁,他冥思苦想参考前人们,尤其是文学巨擘的鲁迅先生,最后得出了一个绝妙的办法:只要我马甲披的够多,掉马甲就追不上我!最后还要从我的日记里找隐藏彩蛋!

    想到这个主意的周承弋没忍住兴奋的笑出了声,并且当天晚上就连夜取了十多个笔名。

    正常的有:四公子、朱庆、羽等;不正常的有:长安地产、平平无奇小天才、猪刚烈等。

    总之风格十分多样,也格外的群魔乱舞。

    周承弋也不打算就在长安书坊这一棵树上吊死,其一是狡兔三窟,只有投的多才不会被一网打尽;其二则是京城有四大书坊,让长安书坊一家独大实在太打眼了。

    再然后,《长安》杂志现在风格基本已经定下来了,符谦很明白贪多嚼不烂的到了,新一期杂志后面的约稿函更新了具体要求,杂志一共有十个栏目,每个栏目的风格不同,以短篇文章为主,长篇的两个栏目挪到了后面,仅在连环画之前。

    长篇他们还是以成书为先,只有特别优秀的才会上刊连载,一是保持杂志质量;二是引流。

    听闻骆异有所突破了,新开的那本《金陵夜话》写的相当好,符谦已经定下要上连载了,剩下的一个长篇栏目,子固在信中说大抵是要留给他影子都看不到的新文。

    周承弋:“……”还没出生就被惦记上的二崽,惨。

    不过周承弋之所以这么着急的把《狐梦》写完,除了趁着手感一鼓作气之外,还有便是他对新文确实有想法。

    周承弋发现,不仅是现代医学知识,他可以带来给这个时代的东西有很多。

    他新文决定写一篇网络小说非常流行的题材——种田流系统文。

    穷书生江海潮某天被石头砸中,醒来发现眼前多了点东西,那是个别人看不到的蓝色方框框(屏幕),他觉得自己被砸傻了,但他穷的都没钱吃饭了,又怎么可能有钱找大夫看病。

    也只能就此罢了,反正这东西也不影响他生活。

    直到他如常的入山去采山货卖钱,一抬眼,满眼都是密密麻麻的字:

    腐烂的树叶——这是垃圾。

    野山菌——味道不错,可以适当培育。

    野生果子——味道酸涩,但做成果酱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

    野人参——年纪还小,不建议挖,可以再养养。

    ……

    诸如此类的字将江海潮的视线全部遮盖,他心念一动,在真的挖到野山参后,终于开始研究起这个莫名其妙出现的东西来。

    随后发现这个东西不仅可以识别东西,后面的什么“果酱”“培养方法”里面都是有的,只是需要一定的条件才能解锁,包括且不限于吃食方面。

    到了后期还能开放兑换平台,一共三个物品格,既可以向别的世界的人卖东西,也能买东西,不过这个是随机的,能不能买到自己想要的全看运气,二十四小时刷新一次。

    周承弋给这篇文取了个很直白的名字《穷书生种田》,比起试水的《狐梦》,这一篇文的题材让周承弋更喜欢,他对这篇文的期望值也更高。

    而且他打算写好之后,用四公子的笔名走正常渠道投给长安书坊。

    别问为什么,问就是他觉得不安全,想穿新马甲。

    当然这些事都得徐徐图之,周承弋现在最多也只能写个大纲,写大纲之前还得先把自己记得的没什么错误的现代知识先列出来。

    不列不知道,一列吓一跳,才发现他记得的多是九年义务教育期间所学的东西。

    不过这些暂且是足够了的。

    在他理清大纲之前,南书房的冬课先提上了日程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周承弋:只要马甲换的快,掉马就追不上我!

    房观彦:……(默不作声)

    #此处沉默该知道的都知道,不知道的慢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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