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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荒野捡尸

    天色暗沉淡蓝,星辉逐渐陨落人间,远处群山如黛,透过那荒野泥泞道,看到那漫无边境的林子。

    天空偶尔几道黑影闪过,伴随着阵阵沉闷嘶哑声。

    喜鹊叫喜,乌鸦报丧。

    花笙毫不客气地抓了一把小石子朝着空荡的树杈扔去,惊起阵阵嘶鸣声。

    要论倒霉,她应该是第一人。在穿越的过程中遇上时空逆流,莫名的卷入这个时空,还掉落在深山老林中,真是不知今昔何年,今昔何处?

    人生的分岔口,选对了万事大吉,选错重来一次。看着一旁掉落的石子,花笙心里明白她大概是回到起点了。2070年出门便是交通工具,全部自带导航,压根不需要她费心。正是这次经历让她深知一个道理:原来她是路痴。

    这次右边吧!夜色渐深,如果找不到栖身之处的话,今晚只能是喂狼。

    正当花笙迈步的时候,脚边突然出现一团白绒绒的东西叼住她的衣服,她下意思的捂住袖子里的巧克力,这小东西不会是嫌少吧?做狐不能太贪心。

    小白狐叼着她的衣物朝着后面走,她纵使百般不愿,却不忍心伤了这小东西,无奈只能被迫跟着走了。慢慢的停留在一颗古树前。

    花笙蹲下来,随手捡了跟树枝戳了戳面前的男人,毫无反应。她壮着胆子将人翻过来才发现他双眸紧闭,浓密的眉皱成一团,嘴唇苍白无色,俨然一副睡美人模样,即使见过不少美男,在这一刻她也晃了心神,老天真是鬼斧神工。

    她轻佻的捏住男人下巴,仔细的打量,棱角分明的五官,刀削般的轮廓。女人的视线不断向下,“刺啦”一声,随着布料的破裂,男人精细的锁骨下,隐藏着一道很深的伤痕,这似乎是刀伤,目前还死不了。

    以往捡的都是流浪猫,流浪狗,这回要捡尸吗?

    小白狐咬了咬她的袖子,乞求的目光。

    “你想让我救他?”

    小白狐兴奋地点头。

    花笙陷入沉思,她意外掉入异时空,手镯因多次穿越能量耗尽,怎么在异世界存活下去是个问题,面前的男人看似人畜无害,但那一身的伤痕和随身衣着足见其身世不凡。

    不管男人能否成为她的靠山,至少目前要靠着他走出密林。

    还好师姐心细,给她准备了一堆药,从跌打损伤,感冒发烧到营养保健加续命。手伸入衣袖,直接进入空间,不一会儿便拿出一盒粉色的药丸,药丸弥漫着淡淡的清香,专门治疗外伤用,有活血化淤之效。

    花笙粗暴的捏开男人紧闭的牙关,捏碎药丸合着水灌了下去。不一会儿男人的表情逐渐平静下来。

    男人胸前的伤正在以一种缓慢的速度结疤,还好剂量不大,简单的包扎下就算人醒了也不会起疑。四周刚好散落着许多木枝,她快速地拾起,架起小火堆,周围撒上一圈驱赶动物的药粉,做完这一切哈欠连连,经不住困意便睡着了。

    翌日

    清晨的第一抹暖阳还没照进林子,天色才微微亮,花笙便察觉脸上一阵湿漉漉的触感袭来,睡眼朦胧间睁开眼看见小白狐狸吐着舌头,兴致勃勃的跑到男人身边。

    看样子人是要醒了。

    花笙嘟嚷着:“你这么没良心的小东西,也不知道是公是母。”

    她起身走到男人身边,听着他发出微弱而沙哑的声音:“水……水。”

    花笙拿过一旁的竹杯,仔细地给男人喂水,那紧闭的双眸逐渐变得清晰而尖锐。下一秒,竹杯内的水洒了一地,男人左手钳制她的手,将人压倒在地,右手擦住她的脖子,眼神充满杀气:“你是谁?”

    这突然的变化让她触不及防,奈何喉咙被掐住无法发声,她脑海里闪过某些画面,一个反制便占了上风挣脱男人的控制,退到离他几步远开外的地方。

    似乎被当作了仇家。

    男人眼中闪过一丝惊愣,早前被人追杀,神经一直处于紧绷状态,直到听见女孩的声音回神:“要不是那只小狐狸,我才懒的救你。”

    古人怕都是莽夫,还未开智。

    他低头看向胸口,原本剧烈的灼痛感已消失,胸口裹上了一层纱布,伤口明显包扎过。

    看样子那群人以为他死在荒山野岭了。

    “本……”男人刚出声,便觉得嗓子一阵刺痛,小狐狸见状高兴地跑到他身边,舌头不断地舔着男人的手心,怎么看都想是在邀功和讨好。感情这一人一狐是一伙的,花笙自诩聪明,今天却被这小东西坑了。

    男人收敛住身上的杀气,警惕的目光盯向花笙,面无表情,完全看不出在想什么,他想发声,干涩的喉咙一阵刺痛,只能夹带着淡淡的呼吸声。

    花笙权当看不见,小狐狸见状,跑过来摇头晃脑一番卖萌,她忍不住轻笑出声,“你这小没良心倒是忠心,想喝水也可以,你先回答我几个问题?”

    男人沉默不语。

    花笙只当他默认,便问道:“现在是什么朝代?皇帝是谁?”

    男人打量地面前的女人,她身上穿着一套不伦不类的衣服,梳着男人的发髻,还会武功,出现在这深山老林,甚是奇怪。

    见男人迟迟不开口,花笙只当他不明“朝代”的含义,便追问着:“我脚下的土地是什么地方呢?”

    “南……洛。”

    “南洛?”花笙惊呼,她熟读上下五千年史书,纵观典籍从未听过南洛二字。

    “那这里的年号是什么呢?”

    男人的目光从探究转换成茫然,这些问题,南洛三岁小儿五一不知晓。

    花笙忘却刚才的恐惧,直接给他一壶水,男人咕噜咕噜三下并两下喝完道:“乾元。”

    还真是惜字如金。

    她忍不住勾起一抹笑意,“乾元,南洛。”

    要是让那群老古董知道,她意外闯入了一个人类历史、从未记载的时代,她怕是真的要载入史册,成为历史第一人了。

    她的视线不断的打量着男人,衣服手工质感极佳,男人头上的发箍绝非凡品可比拟,这个王朝在经济领域不差,是如何消失在历史的长河内呢?或许这可以是她研究生毕业论文的选题。

    要想扬名立万,必先不拘小节。

    要想混的下去,朋友必须多。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花笙,第一次来这里。”她笑嘻嘻地伸手,不一会儿便自然的抽了回来。握手是现代地礼节,不知者不究。“咱两也算共患难了,都曾被这片林子困住出不去,不如,你带我出去,我帮你治伤?”

    男人仔细地思量了一番后点头答应,现在的他没有任何行动能力。

    “怎么也说是个露水朋友,你叫什么?”

    “洛七”

    “阿七。”听着女人的呼唤,男人眉头不自觉拧起。

    小狐狸嘴里吊着一块东西欢脱地跑到洛七面前,等花笙看清楚是什么之后,直骂狐狸腹黑。

    “你给这小狐狸灌了什么**汤?这么效忠你,简直跟个哈巴狗一样。”她伸手接过巧克力,打开包装纸掰出一块递给男人,见他没反应直接送入嘴里感叹着:“真甜。”

    剩下的巧合力一分为二,“吃饱了好上路。”

    洛七皱着眉头吞了下去,见他下垂的嘴角,花笙忍不住笑出声。

    他们简单的休整一番便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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