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顺风当勾魂使者那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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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我的初恋

    “一杯牛奶。”我坐到柜台前,说道。

    “各位,今天早上这位客人包场了,如果还想看到明天早上的太阳的话,那就赶快出去吧。”酒吧老板从柜台里抽出来一把长管猎枪,狠狠的拍在桌子上说道。

    “老板,不过是因为我抓住了你的把柄而已,至于这么给找敌人吗?各位,对不起了,我有事情要和老板谈一下,可以的话,还请回避一下。”我抄起了在桌子上的飞镖,飞镖脱手而出,正中十米外圆盘的圆心。“各位,要是有事情的话,可以找黑礁商会的莱薇去谈一谈,我和她的关系还算是不错。”这就是明晃晃的威胁了,不过对付这些亡命之徒,还是威胁最有用。

    客人陆陆续续的站起来,走出了酒吧,在白天来酒吧的人本来就少,再加上老板能够一直在这个地方当一个酒吧老板,也是有一定实力的,再加上黑礁的名声,没必要因为一点所谓的意气之争就惹麻烦。

    “说吧,你到底想干什么?”老板直勾勾的看着我,手中的长管猎枪的枪管对着我的胸口,老板的手正扣着扳机,“小子,你是一个新鬼,应该还不知道吧,就算是冥界的人,到了各个世界,也要遵循各个世界的规则,所以在这个世界你也不过是一个人罢了,被枪打到的话,还是会死的,而且死后就真的是死了,不会再有人给你第二次机会,问你是要待在冥界还是转世重生的。”

    “老板,你不用这么紧张嘛,我不过是想问一下,到底怎么才能勾到死去的灵魂罢了,毕竟我还要完成任务不是。”我露出了自以为很是爽朗的笑容,如果是这个笑容的话,这个老鬼应该也会原谅我的吧。

    “拿走。”老板拍到桌子上一双手套。

    “老板,应该还有装灵魂的东西吧。”

    “我就讨厌你们这些新人,你勾走的灵魂我要一半。”老板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盒子拍到桌子上。

    “好,谢谢了,老板。”我把手套和盒子装到口袋里走出了酒馆。

    老板就是那个在海上的死神,据老板所说他也是顺风勾魂公司的员工,常驻在这个世界,负责勾走这个世界所有的灵魂,还有就是报告顽固灵魂所在地,就像是在海上被我抓住的那个还有刚刚死掉的我的灵魂,所有的顽固灵魂都会交给专门的勾魂使者来亲自勾魂,这也是顺风勾魂公司里最普通的勾魂员工每天要干的事情。至于我在海上抓着的那个灵魂,因为老板离这里较近,就亲自过来了,不过老板好像不是很喜欢我这个外来者,只是把勾魂工具给了我就把我赶出来了。

    至于我为什么知道那个老板就是那个死神,这就很简单了,那个酒吧在那天晚上被那个野蛮人杀掉那么多人,怎么第二天去的时候就都没有了,那时候就怀疑这个老板和冥界有一定的关系,没想到竟然是勾魂公司的前辈,不过这么看来的话,还是有一定的问题的。

    我摇了摇头,这种事情还是以后再说吧,现在的问题就是赶快把我的指标完成,这样的话,如果那个白无常说的是真的的话,一亿元还有有的工作都完成了。

    说道灵魂,现在不就有那么一个嗷嗷待捕的灵魂等着我嘛。

    如果是按照原著的剧情来说的话,现在那个俄罗斯的大老板应该已经找到了这一次那个叫刘的幕后黑手,准备给黑礁一个交代呢,这样的话,不就是一个灵魂到手吗,说起来,那个刘真是给幕后黑手这个称号抹黑,所谓的幕后黑手才不是谁都知道的呢,应该是我算计你了,你不知道,还当我是好人这才是真正的幕后黑手呢。

    不过现在有一个问题,那个刘的老巢是在哪里呀,不知道的话,也不知道去那里收走这个迷茫的灵魂呀,要不然就会被老板那个强力勾魂装备给勾走了,我可不认为那个刘是一个顽固的灵魂。

    身为顽固灵魂,要不然是在特定的死亡地点,就像是九阴绝地了之类的,就像是兰若寺之所以有那么多的女鬼,就是因为兰若寺是一个特殊的死亡地点,再就是灵魂在生前就是个厉害人物,要不然就是意志坚定,要不然就是本身在世界里就是最强的一拨人,这样的话,就会有专门的勾魂使者来勾走你的灵魂,这些灵魂到了冥界就会重塑身躯,成为冥界的居民。在这些灵魂中有万分之一的灵魂会有自己的意识,所以说我是一个天才,这已经可以证明了,对于这样的灵魂,有自己的选择权,是待在冥界还是转世重生,当然这样的灵魂是冥界争取的,所以白无常才会巧取豪夺的让我待在冥界。第三个成为顽固灵魂的可能性就是冤死或者怨气难消,这也是世间那些鬼怪害人的传闻传出来的缘故。

    “真是的,看来还要找一个人问一下。”我眼珠子一转,就看见在路的对面,一个大佬一样的女人从一辆黑色的车里走出来,从背面看的话,还是一个身材很好的女人,身上披着军服,别有一番风味,没想到在这个地方还有这么风情万种的女人,要是我的处男被这个女人夺走的话,那个野蛮人应该就不能笑我了吧。该死的蝴蝶,那天晚上到底有没有发生什么嘛。

    “小姐,等一下,有点事情要问一下你。”可不能让这次在黑礁里的初恋逃走了,我急忙招收叫道。

    “小姐,是叫我吗?”风情万种的女人转过了脸。

    还真是从背面看想入非非,正面看逃之夭夭呀,这个女人的半张脸应该是被什么东西烧了一样,已经看不了了,不过这个女人有一种气质,如果看的时间长了的话,就会忘记那半张脸了,这样说的话,这个女人还真是我的菜。

    “帅,太帅了。”我看呆了,我的初恋来了。

    “小子,你到底有什么事情?”

    “声音真男人,我喜欢,小姐,我能追求你吗?”

    “什么?”在女人周围的黑衣人吓了一大跳。

    “不不不,小姐,你知道一个叫刘的人的据点在哪里吗?我有点事情要去找他。”

    “我知道呀。”女人把手伸进衣服的兜里,掏出一把手枪对准我,“把他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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