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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样喜欢你 > 第 22 章(“说,笨蛋。”...)

第 22 章(“说,笨蛋。”...)

    虽然程渡觉得自己这么做很混蛋, 但他决定继续混蛋下去。混蛋到什么时候呢?就看林颂薇什么时候开窍,什么时候喜欢他了。

    林颂薇对此毫不知情,依旧兢业业地把他当少爷, 只要是需要用到手的体力活,她都抢着干。

    期中考试时,程渡的手还没恢复好,连着三天的考试, 让他的手有些受不了, 加上文科考试要写的字太多了, 最后一科差点没写完。

    最重要的是,他手受伤后留下一个后遗症,一到下雨天就疼。

    这件事当时林颂薇还不知道。

    考完试第二天放假,正好下雨了。

    程渡本来是不抽烟, 但手伤了之后, 疼起来的滋味实在难熬,每次下雨天都会抽一两根, 缓解烦躁不堪的情绪。

    他坐在电脑屏幕前, 发现林颂薇Q-Q在线,手慢慢打了几个字过去。

    程渡:【一只薇, 雨停了来我家。】

    这天林颂薇本来是要去上美术课的,但老师生病请假了, 她只能窝在家里看书上网。其实她以前是很喜欢下雨天的, 但自从经历了那晚的暴雨夜之后, 就再也不喜欢下雨天了。

    她找了一部电影,正准备看看, 就收到了程渡的消息。

    一只薇:【过去做什么?】

    上次被他骗过去之后,她没再去过他家, 她有点怕碰到他家里人。

    程渡:【我一个人在家。】

    林颂薇沉默了几秒,打字。

    一只薇:【你家没人么?】

    同时,程渡又发来两个字:【手疼。】

    两个字拿捏住林颂薇的命脉,她换好衣服下楼时,钟娴正好把午饭做好了。林颂薇想了想,问:“妈妈,我们家保温盒在哪里?”

    钟娴问:“在橱柜里,你要做什么?”

    林颂薇犹豫了下,实话说:“程渡一个人在家,他说手疼,他外婆今天不在家,我去看他一下。”

    钟娴和林宴辉当初要跟程家谈赔偿,但程渡拒绝了,连治疗费都一分不要,只要林颂薇去照顾。

    这么明显,他们怎么会看不出来他喜欢自家女儿。

    其实两人私下里聊过几次,程渡家世好成绩好,长得更不用说了,就是可惜了右手。所以,到底是让他们自由发展,还是适当阻碍一下,最终也没达成共识。

    钟娴顿了顿,去厨房拿出保温盒装了两人份的饭菜,拿袋子装好,递给她。又有些不放心地问:“程渡没有欺负你吧?”

    有啊,他每天都欺负我。

    林颂薇在心里诽谤,脸上却甜甜地笑:“没有,他对我很好。”

    钟娴叹了口气:“我让司机送你过去。”

    半小时后,林颂薇撑着伞,提着保温盒走到院门口,隐约听到里面传来钢琴声,她听出来是《My Soul》,弹得不是特别流畅。

    是程渡在弹钢琴吗?还是他家里有别人?她踌躇片刻,才推开院门走进去。

    走到门前,透过落地窗,看到程渡坐在客厅的钢琴架前,琴声就是从他手下传出的。林颂薇上次来去匆匆,都没注意到被黑布盖住的,是一架钢琴。

    更不知道程渡还会弹钢琴。

    程渡在手受伤之前一直很喜欢打篮球,所以夏天皮肤一直有点偏麦色,这几个月没碰过球,皮肤变得白了很多。

    手指修长白皙,骨节分明,是一双极好看的手。

    《My Soul》节奏不算快,但能看得出他右手节奏有点跟不上左手。

    钢琴声戛然而止。

    程渡偏头看过来,懒洋洋地问:“你还要站门口多久。”

    林颂薇把雨伞收了,立在门边,走进去。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中药味儿吗,她四处张望了下,问:“你在熬中药吗?”

    “外婆给我弄的中药包,敷手用的。”程渡看她还拎着饭盒,挑眉嗤笑,“还给我带了饭啊?”

    林颂薇撇撇嘴:“我自己要吃的,你要是没吃,我可以分你一半。”

    “没吃,等会儿吧。”程渡没什么胃口,还坐在钢琴椅上。

    她把饭盒放在茶几上,又看了一眼那架钢琴,“没想到你还会弹钢琴。”

    “小时候被我妈逼着学了三年,很久没弹了。我大伯让我在家多活动手指,弹钢琴可以锻炼手指灵活度。”程渡确定很久没弹了,要不是为了复健,这架钢琴放在这里还是个摆设,他活动了一下僵硬的右手手指,看向林颂薇,“有没有想听的曲子或喜欢的歌,我给你弹一个。”

    林颂薇对程渡的复健一直很上心,曾经提出过要陪他一起去医院复健,看他恢复得怎么样,但被程渡拒绝了。

    她猜可能是复健的时候太疼,他不愿意让她参与。

    林颂薇是看着他的手从不能动弹,到慢慢能握笔写字的,高一的时候她就发现了,程渡写了一手好字。

    现在的字不能说不好看,但确实潦草很多。

    她没想到,他弹钢琴也只是为了复健。

    “都可以。”

    程渡低头翻琴谱,林颂薇好奇地走到他身后,看到他把琴谱放在前面。她目光落在上面,看到上面的曲名《小情歌》。

    是林颂薇很喜欢的一首歌,还是她的手机铃声。

    《小情歌》前奏很美,曲调细腻浪漫,青春又纯情,就连歌词也是美的——你知道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拥抱。

    跟此时此刻的天气很应景。

    程渡弹这首曲子弹得很熟练,琴谱只是个摆设,他并没有抬眼看。

    林颂薇听着这首曲子,莫名又想起了那个暴雨夜,不知道是不是钢琴曲调过于浪漫动听,冲淡了不好的记忆。她这次回想起来,竟然没有那么窒息了。

    四分多钟后,程渡收了手。

    林颂薇还有点意犹未尽,问他:“还弹吗?”

    程渡勾勾嘴角:“想听什么?”

    “嗯……”林颂薇回想节奏慢一点的,自己喜欢的曲子,“《罗密欧与朱丽叶》,可以吗?”

    程渡的回答是起身,冷嗤拒绝:“不可以,不弹悲剧。”

    林颂薇:“……”

    你真讲究?

    下一瞬,又忍不住想,这算是暗示吗?

    程渡把保温盒拿到餐桌上,保温盒盖子拧得比较紧,他弹了半个多小时钢琴,手指有些僵硬,拧了一下居然没拧开。

    他脸色不太好看,皱眉正想再试试——

    “我来我来!”

    林颂薇同学赶紧跑过来,憋气用力拧开了。拧开之后,抬头看他一眼,抿嘴干笑:“我妈妈拧得太紧了。”

    自从同桌后,两人倒是经常一起吃饭,但基本上赵橙橙跟秦朝也在。这还是两人第一次单独一起吃饭,还是在程渡家。

    程渡懒散地靠在椅背上,手在桌下轻轻揉着手指手腕,抬眼看着林颂薇把菜装进盘子里,冷不丁开口:“林颂薇,我以后要是连瓶盖都拧不开,追不到女朋友怎么办?”

    林颂薇:“……”

    她把饭碗放到他面前,坐下小声说:“追你的女生很多。”

    一句话,把少爷气得一整顿饭吃完,都没跟她说一句话。

    林颂薇很无辜,她说的是实话啊,追他的女生本来就很多,就算他手受伤,全校都在传他在追她,但还是有女生往他桌子里塞情书的。

    她都看到了……

    收拾好碗筷,程渡走到鸟笼前喂鹦鹉,侧脸对着林颂薇,表情冷淡。

    林颂薇深吸了一口气,走过去扒着鸟笼,问他:“它会说话吗?”

    程渡睨她一眼,简言意骇:“会。”

    “会说什么啊?”

    “秀秀,我外婆的名字。”

    程渡神色缓了缓,看了她一眼,“我外家这边大部分都是学中医的,我爸那边都是西医,当年我爸妈结婚的时候大家都说他们是中西合璧。不过,他们在我6岁的时候就离婚了,我从小跟我外公外婆一起生活,我是他们带大的。这只鹦鹉是我外公买的,有十年了吧,只会说我外婆的名字。我初二那年,我外公去世了,这只鹦鹉就有点自闭了,很少开口。我大概有一年没听到它说话了。”

    林颂薇听了有些意外,因为程渡这种极度张扬自信的性格,并不像是一个自小父母离异的家庭里养出来的。

    后来,她来这里的次数多了,跟外婆相处多了,才慢慢知道为什么程渡会是这个性格了。外婆特别疼他,还极度护短。一开始林颂薇很害怕外婆会责怪她,毕竟程渡的手是因为她才变成这样的。但外婆并没有责怪她,相反的,外婆对她很好很好。

    不过,那都是后来的事情了。

    林颂薇想了想,感叹:“你外公外婆感情真好。”

    下一秒。

    毛色艳丽的鹦鹉突然仰着脑袋,叫了一声:“秀秀。”

    把林颂薇给听愣了。

    程渡转头盯着她看了几秒,转身去拿手机和钱包,回来拎起她的领口,“走,出去买只鹦鹉。一只太孤单。”

    林颂薇:“……”

    她茫然地被他带出门,打了一辆车,去了城西的花鸟市场。

    下雨天,气温又低,花鸟市场都没什么人。

    林颂薇跟着程渡去逛了半天,买回来一只红尾金刚鹦鹉,老板极力推荐的,说这只最聪明,最快三个月就能学会说话。

    后来,鹦鹉用实力证明,老板的嘴骗人的鬼。

    两人把鹦鹉带回家,程渡把它放到笼子里跟另一只鹦鹉作伴。林颂薇眨了眨眼,转头问他:“先教它说什么呀?说你好,谢谢,欢迎光临?”

    程渡看了她几秒,吊儿郎当道:“说,笨蛋。”

    林颂薇:“?”

    过了一回儿,她才反应过来,他在骂她。

    她瞪他一眼,不甘示弱地转头就对鹦鹉说:“说,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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