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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当奸臣 > 第三十四章 各怀绝技!

第三十四章 各怀绝技!

    对于唐重被捉这件事,白先生表现出了极大的愤慨。

    他认为县衙中都是一群无能之辈,唐重一个十三岁的孩子,犯了什么罪,要被关到大牢里面?

    被张大庆派去要书的捕快很想说一句你懂个屁,但是话到嘴边还真说不出口。

    不是因为白先生德高望重,而是因为他真的懂……

    白先生的故事,在这一带,甚至更远的地方,都是家喻户晓,十分有名的。

    只要是本地人,几乎都知道,在芦泽书院教书的白先生,曾经在京城里面当过官,整日跟天子打交道。

    捕快那蛮横的一套,对付普通的老百姓好使。

    对付白先生,怎么可能有用?

    更何况人家当官的时候,自己还没当上捕快呢!

    所以白先生即便是认出了这捕快的确是供职于官府的,也仍旧是劈头盖脸地将这捕快臭骂了一顿。

    这捕快被白先生骂的面红耳赤,想反驳,奈何人家白先生嘴跟连珠炮似的叭叭叭根本就停不下来,他都找不到插口的机会。

    再者,就算他有了机会,他张口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人家白先生换着花样的骂,一百句都不带重复的,他呢?他就会一句直娘贼。

    此时此刻,捕快十分的痛恨自己当初没有好好的学习,不然的话,也不至于落到今天这个地步。

    总而言之,经过一阵从天灵盖到脚后跟的彻底批判之后,余怒未消的白先生还是冷静了下来。

    他叹了口气,把出来看热闹的学生们都赶了回去,并告知他们今天的课程需要他们自习。

    随后,便去书房一通翻找。

    找了几本书,他用布包好,夹在腋下。

    紧接着,他便跟那捕快说:“书,老夫已经拿好了。咱们走吧!”

    “走?去哪儿?”

    “去哪儿?老夫自然是要见一见你们的县令,看看他到底想做什么!”

    “……好吧,您说了算。”

    反正自己的任务只是把书从芦泽书院带过来,张捕头对自己并非吩咐别的事情。

    既然如此,他不要跟自己一同回到县城里面,或者去见谁,那就都跟自己没关系了。

    想到此,那捕快便走在了前头。

    他是乘马车来的,还是唐府的马车。

    白先生不放心学生们,又回去叮嘱了几句。

    随后又让白鹿代他监督,倘若到了放学的时间他还没有回来,就让学生们各自散去。

    随后,便跟着捕快上了马车,赶回县城。

    与那个满肚子怨气的捕快不同,车夫对白先生是相当的敬佩。

    毕竟在这个州、县学堂名存实亡的时代,白先生主动承担起了这个任务。

    虽然看上去白先生的弟子里仍是富家子弟多些,但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大郑国的教育政策虽然不错,但这毕竟算是触动了一些人的核心利益。

    只手把持多年的教育政策,就是为了让他们跟平民彻底的区分开来。

    凡是望族,皆有书读。普通百姓,想读书难于登天。

    虽然在执行之前,好几代的皇帝屡屡削弱、打压那些望族,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冰冻三尺,也非一日之寒。

    从数千年就已经盘踞在这片土地上的阶级,又怎是能轻易消灭的?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虽然州、县的官方书院的确落实了,但学费却高到夸张。

    这种天价一般的学费,也就只有富家子弟才能负担得起。

    平头百姓依然还是没什么希望。

    而白先生招收弟子,不论出身。只要能凑够他每一次招生的数额,哪怕是条狗来报名,他都会笑呵呵的收下做弟子。

    穷人的孩子没钱,他就偷偷摸摸的送钱去,然后跟人家唱双簧演戏。

    这些事情白先生自以为做的很漂亮,没人发现,但实际上这么多年,大家早就看出来了。

    只不过白先生也不是在做坏事,正相反,他做的是大好事。

    对于他的善良,百姓们也不忍拆穿,便就随他去了。

    十多年下来,白先生培养出了三批弟子。

    平民与富家子弟的区别达到了惊人的一比五,要知道在别的地方的什么书院,这比例可都是一比二十,一比三十起。

    百姓们的眼睛是雪亮的,谁对他们好,不用你铺天盖地的宣传,他们自然会知道。

    对于这样的白先生,人们怎能不敬爱他呢?

    所以,回来的路上,车夫跟白先生聊得火热。

    当然,话题主要还是离不开唐重的事情。

    白先生问车夫,知不知道唐重因为什么被捕快带走,又因为什么被关进大牢。

    事发当时,就在府上的车夫,有幸在其他仆役的嘴里听到了个大概。

    于是他便给白先生解释,说是府上有一个丫鬟叫刘春花,这个刘春花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今天趁着柳上仙来家中给大少爷问诊的时候,突然跳出来,在柳上仙、老爷的面前,说她怀了孕。

    本来这也算不得什么事,她怀孕了老爷说不定还得恭喜她。

    但是她说这孩子是大少爷的,说大少爷不仅占了她的身子,让她怀上了孩子,还威胁她,要把孩子弄死,不然就把她弄死。

    车夫唾沫横飞的说到这,白先生就奇怪的说,即便是这样,也不至于把人抓进大牢啊。

    就算告到官府去,没有确凿的证据,又怎能把人关到牢里面去呢?

    捕快在一旁补充道:“白先生,这您可能就不清楚了。

    为了尽快平息事端,以免惹出不必要的麻烦来,我们一般都是先把人抓到牢里,然后再提审的。

    几十年来都是这样。”

    “什么?你们怎么可以这样做?这不是本末倒置了吗!”

    白先生生气的说道:“官府断案,本就是以无罪原则,取证据推断。

    你们先把人抓进去,岂不是先入为主,连带着他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个犯人了?

    如此举动竟还能保持几十年?!真不知道你们县令到底是干什么的!

    老夫今天必须见一见他,把话给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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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白!”

    说到这儿,白先生又想起来什么似的:“不对啊,为了尽快平息事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才先送进大牢再提审。

    老夫且问你,这件事又引起什么事端了?又哪里来的不必要的麻烦呢?”

    这事儿捕快都不想提,一个是他送唐重去大牢的时候让人吐了一脸的唾沫到现在都恶心。

    另一个,刚刚这白先生才数落了他一顿,现在他半句话都不想跟这老家伙多说。

    于是他只是朝车夫的方向努了努嘴道:“你问他。”

    车夫倒是热情,他解释道:“先生,您是没瞧见啊,那刘春花也不知什么时候给家里头写的信。

    反正是柳上仙前脚刚进府上不久,府外就有人那大吼大叫个不停。

    不一会儿,那边就聚集了一大群的人在看热闹。

    一开始门房还要往外赶一赶人,但之后人越聚越多,越聚越多,他也不敢再出去,只得紧闭大门,询问管家该怎么办。

    管家说他去请示老爷,结果刚找到老爷没多久,刘春花就趁老爷和管家,还有柳上仙等人不注意的时候,一头撞在了墙上。

    当时就死得不能再死了,柳上仙都没救回来。

    老爷见了更是急得直接晕了过去。

    后来柳上仙离开的时候把刘春花的死告诉了外面的人,那些人好悬没冲进来把整个唐府给砸了。

    要不是张捕头阻拦,俺现在也不能全须全影的在这儿给您驾车了。”

    白先生何许人也?

    普通百姓出身,念了十多年的书考上的官。

    当官又当了二三十年,在京城那,什么手段没见过,什么招数没中过。

    正是因为对这些人的手段鄙夷,又无能为力,他才会急流勇退,回老家教书。

    他一听车夫的话,就明白了。

    这件事绝不是什么巧合,这也太刻意了,光听着就觉得是有人在背后将这一切都安排好了。

    可这小小的昌平县城,什么时候出了这么一号人物?

    拿人命当引子,这狠辣的手段在京城里都少见。

    更别提这还不是一般的人命,是个怀着孩子的孕妇。

    这事儿要不赶快给个交代,等闹大了的确会出大事。

    张捕头直接把唐重送到大牢里面去的行为虽然不妥,但如果是在这种条件下的话,还勉强能够接受。

    毕竟白先生一时间也想不出比这更好的办法来让平息民怨了。

    想到此,白先生又有些感慨。

    从古至今,这些普通的老百姓们便是最淳朴善良,也是最容易被煽动的一群人。

    他们往往会为了心目中所谓的正义,摇身一变,从普普通通的平头百姓,变成烧杀抢掠的暴民。

    有人说这是人性本身的黑暗,但白先生不敢苟同。

    他觉得人性本善,那些人是被利用、被煽动才会如此。

    这些普通的老百姓们,并不会理性的看待问题。他们从来都是只看表面,而不去深究原因。

    别人说什么,他们便信什么,并对自己的正义拥有着巨大的成就感。

    他们错了么?

    如果问一个局外人,自然会说他们错了。

    但同时,他们也没错,因为正义不会出错。

    他们是站在正义一边的,他们又怎么会错呢?

    白先生认为造成这一切的原因,与人性无关,与教育有关。

    无数的史书,无数的先贤都在书中告诫后人们,凡事都有两面性,看待问题永远不能只看待表面。

    可惜的是,普通人之中教育的普及程度并不高。假使这些人读过一两本史书,读过一两本道家的著作,也不至于会这么容易的被煽动了。

    总而言之,白先生直到这个时候才对张大庆的行为产生了认可。

    毕竟能够让这群不冷静的民众冷静下来,才是当时最主要的任务。

    想到此白先生改变了目的地,他想要亲自与大牢里,见一见唐重。

    而此时此刻,原本十分无聊的唐重,却兴高采烈的在给那四个‘狱友’讲故事。

    阿秋和牢头走后,狱友们便跑来找唐重算账,问唐重他方才说的那番话是怎么回事。

    唐重当然是连声道歉,只说那是节目效果。

    四人看在他是唐家大少爷的份上放了他一马,并表示再有下次他们要收钱了。

    唐重闲着也是闲着,就凑上去跟人家闲聊。

    一开始当然不是很招人待见,但唐重何许人也。

    偷偷摸摸的从腰带里面抠出来几粒碎银子分给了四人,说只要你们陪本少爷聊聊天,这些钱就都是你们的。

    那给了钱就相当于接了活,对于工作,四人都怀抱着极大的热情。

    在聊天的过程中,唐重也了解了四个人的身份。

    第一个人,姓王名勇,今年二十二。长了个五短身材。据他自己所说,他祖籍在山东那边。

    来到西北之地,本是为了寻亲。但半路遇上了马匪,被人家劫了身上全部的钱财。

    本来命都要被劫,还好是另一伙马匪寻上门来抢地盘。

    王勇趁着两边火拼之际,偷了把刀,跑到马匪藏钱的地方,把里面的钱财装走了不少,然后顺了匹马就悄悄跑路了。

    一路上王勇担心马匪察觉后追上来杀了自己,于是就在大路上狂奔了三天三夜,吃喝拉撒都不敢下马背,最后那匹马被他生生的折磨死了,他才肯休息一番。

    这时候他也已经到了昌平县的地界,在路边偶遇了一个农庄,他准备去讨点水喝。

    结果人家刚一开门,就被吓得不轻。

    连忙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找出来交上去,只求王勇别杀他们。

    王勇直到现在还很纳闷,这些人为什么要这么做。

    用不着他说,唐重都能想象得到。

    一个被马匪抢劫了的人,被脱光了衣服带到马匪的老窝里面,然后受尽折磨。

    等人家玩腻了要杀他了,正好遇上两帮马匪火拼,就算他侥幸逃出来了,这个时候的他还能有人形么?

    那身上不得是血迹斑斑的?

    更别提,他的衣服还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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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匪堆里找的,甚至还偷了把马匪的刀出来。

    后面赶路,他吃喝拉撒都在马背上,还足足三天,那岂不是身上什么味儿都有?

    试想一下,一个手里提着一把刀,披头散发,灰头土脸,穿着一身血迹斑斑的马匪衣服,还拎着一袋子钱财的人,谁见了能不害怕?

    总之,王勇并没有要这家人的钱财,他只是要了些水和食物,还给人家一些钱财当作谢礼。

    江湖上有句老话叫财不露白,意思是有钱别显摆,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王勇是没伤害这家人,但这家人看到他一兜子的金银珠宝打算伤害他了。

    要说这王勇也是有点三脚猫功夫,虽然打不过马匪,但收拾几个普通人绰绰有余。

    可他毕竟是逃亡了三天,之前又受尽了虐待,体力精神早已不支。

    结果就是他下手没掌握好分寸,把人给杀了。

    死了一个,另外两个就得红眼。

    也不管是自己先动的手,一个个直往王勇的刀子上撞。

    一眨眼的功夫,一家三口全死在了王勇的手里。

    王勇也因为体力不支昏迷了过去。

    而同村的人因为路过,看到门缝里面流出血,好奇的进去看了一眼,吓了好大一跳,赶紧报了官,王勇才被抓了起来。

    被杀的这一家三口在村子里风评极差,这也是为什么他们住的地方离村子很远,甚至可以称得上是住在荒郊野岭。

    他们家劫行路之人的事情可没少干,这一点从张大庆在他们家里的天棚上找出的一些染血的珠宝,和后院里挖出的几具骷髅都能证明。

    所以王勇杀了这一家三口也算是为民除害,只不过他因为无法证明自己不是马匪,才被关到这儿来。

    他的东西都被马匪拿走了,其中包括他的路引和腰牌。

    他逃走的时候十分慌张,只想着能拿多少拿多少,也没有刻意去找,所以现在的他,是没法证明自己不是马匪的。

    对于王勇的话,唐重半信半疑。

    他觉得一个人要倒霉到什么程度才能遇到这种事。

    他不太相信王勇的话,觉得这里面肯定有点艺术加工。

    于是他把头转向了第二个人。

    第二个人,姓柴名俊,今年二十九,高高瘦瘦,长相也的确跟名字配的上,确实很俊。

    他是土生土长的昌平县本地人,住在城外不远处的聚居区里。

    柴俊二十九岁还没娶媳妇,不仅他着急,他老娘也很着急。

    他姐姐孩子都生了三个了,他这边还一点动静都没有,他老娘整日指着他的鼻子骂,说他想让老柴家绝后,说他是个不孝子。

    按说这柴俊个头高大,长得也不赖,托媒人帮着找个门当户对的,一点也不成问题。

    可这柴俊自视甚高,他觉得自己这辈子注定不平凡,娶个普通人家的女子,实在是有些太过屈尊,他要娶就得娶富家千金。

    就这样从十九岁想到了二十九岁,他也没遇到什么富家千金,不过他依然坚信‘命运’。

    所谓是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在某一天,柴俊进城去卖东西的时候,偶遇了一个女子。

    该女子用柴俊的话说,那就是冰肌玉骨,猿背蜂腰,唇红齿白,美若天仙。

    他光看了一眼就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暗暗发誓一定要娶她为妻。

    那女子似乎也感受到了柴俊炽热的情义,两人眉来眼去,眼去眉来,没过多久,就勾搭到了一块。

    这一日,该女子提出婚事。柴俊仿佛打了鸡血一般亢奋,他等的就是这个。

    随后该女子表示,我家不是一般的家庭,乃是大富大贵之家,这些天我隐瞒身份与你私会,倘若父亲知道,我必然无法再与你相见。

    可我对你十分喜欢,万万不想与你分开。如今我倒是有个办法,就是不知道你愿意不愿意了。

    说到这儿,该女子哀哀痛哭。

    柴俊一听这话,忙问计将安出。

    该女子表示,我爹如果不同意我俩,那一定是因我俩门不当户不对。

    而倘若你在下聘礼之时,就拿出能让我爹震惊的财富,他自然会同意我俩的婚事。

    我爹最讲信誉,到时候他点了头就不会再食言,我俩便有机会永远在一起了。

    柴俊一听,表示妙啊,如此妙计,也就只有马上要成为我娘子的你才能想的出来啦!

    两人说干就干,女子出了两个首饰,剩下的都要柴俊去凑。

    柴俊东拼西凑,连胳肢窝的毛都拽了个一干二净,到头来凑出来的东西还不如人家姑娘拿出来的那两个首饰值钱。

    走投无路之下,柴俊找到了自己的好朋友倾诉烦恼。

    柴俊的这个朋友也不是什么正经人,但还算重义气。

    一听这话,他思索一番,对柴俊说,在昌平商会的会署之内建造了一间仓库。

    因为有的时候货款需要当面结清,货物也有的要寄送,所以昌平商会内往往会存储一些奇珍异宝,和大批的金银财宝。

    现在你不就缺钱吗?那仓库里面大把大把的钱啊,咱们俩去把他弄来,你不就解决问题了吗?

    柴俊一听,表示妙啊,如此妙计,也就只有身为我至交好友的你才能想的出来啦!

    俩人说干就干,不过柴俊没干过这种事比较谨慎,问了一句既然是这样的话,那以前你为什么不干呢。

    朋友表示,这活一个人干不了,两个人干效率才高。

    柴俊也没多想,随后两人经过缜密的筹备,制定了详细的计划,最终在一个雾气沉沉的夜晚,选择了动手。

    两人翻墙潜入昌平商会的院子里,柴俊因为身手不够敏捷从墙上跳下来时崴了脚。

    这样一来,事情就够呛能办成。俩人大眼瞪小眼,最后决定下次再说。

    第二次,柴俊养好了伤,重整旗鼓再出发。

    这次倒是没像上次那样崴脚,不过也不知是哪个缺德的家伙竟然在院里新引进了一条狗。

    两人踩点时那条狗就没出现过,突如其来的狗叫声吓得两人慌成一团,柴俊心狠手辣,表示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狗弄死咱们俩就没了后顾之忧。

    朋友十分赞同,可就在这时,护院因为听到了动静出来查看,柴俊和朋友见惊动了护院,便一溜烟的跑了,这一次,又没成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