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苟且偷生

我只想苟且偷生 > 第一章 装死的胖子

第一章 装死的胖子

    “吖……吖……”

    象征着不详的乌鸦,在空中盘旋。

    两只通红的眼睛,紧紧盯着下方的战场,凄厉的叫声,令人不寒而栗。

    人类之间的战争,即将分出胜负,食腐动物们已经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咚咚咚……”

    “杀啊!!!”

    代表进攻的军鼓声,让人热血沸腾,将士们士气大振,衔尾追杀。

    一个贼眉鼠眼的胖子,左右看了看,发现没有人注意自己,赶走了头上的乌鸦,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在地上找了把长枪,大喊着冲了出去。

    ……

    ……

    这场战争,不过是三千公里战场上,微不足道的一笔。

    西岚帝国的飞虎军团,与寒月帝国的山鹰军团,算上这一次,共计交手五次。

    飞虎军团丢掉四座城池,换取了足够的战略纵深,终于在白沙河找到战机,半渡而击,一举击溃了山鹰军团。

    四次战略撤退,所付出的代价是惨重的,飞虎军团这只铁血亲王麾下的王牌部队,伤亡率百分之一百二。

    三次重建,一万两千名士兵,全须全尾撑到现在的寥寥无几。而胖子张扬,就是在第一次重建时加入的飞虎团。

    在参军之前,他是一个戏剧演员,两百三十斤的体重,经常出演反派人物。天可怜见,他也想不明白,为什么演着演着戏,自己就被抓了壮丁。

    后来才明白,原来是自己的演出服给他惹的祸。他身上的铠甲相当唬人,哑光处理的表面,看起来异常的敦实。在部队,只有打头阵的尖刀营,才有如此厚实的铠甲。

    那天他穿着这身铠甲,在演出的空隙偷偷溜到街上去买包子,然后就被撤退下来的飞虎军团给看到了,接着不由分说的把他安排到了尖刀营。

    身着重甲还能在街上进退自如,一看就是个猛将的材料,

    张扬心里苦啊,身上这根本就是个样子货,是道具师用硬纸壳糊的。正面涂成黑色看起来和帝国的铠甲差不多,背面涂成银色,可以演寒月的反派。

    穿着这样的铠甲上战场,和自杀没什么两样,尤其是去尖刀营,这样的超一线部队。等他到的第二天,还没有正式训练,刚刚重建的军团,再次受到致命打击,伤亡率百分之三十。

    部队仓惶逃窜,张扬灵机一动,把身上的铠甲反过来穿,脸上涂满鲜血,一头扎进死人堆,极其幸运的活了下来。

    根据观察,他发现两边的军队,在战争结束后,都不会对自己的兄弟进行补刀。也是,对自己人补刀,这不纯纯有那个大病么。

    回到军营后,部队在飓风城开始了第二次重建,张扬这个刚入伍的新兵蛋子,成了十夫长,负责……尖刀营的伙房。这是他自己要求的,因为在尖刀营,伙夫这个位置,主要作用就是背锅。

    不仅可以走在队伍的最后面,还有背后的一口大锅可以抵御伤害。每次他都用长官的身份,强行把手下的锅抢过来,美名曰,最重的担子交给长官来挑,让新入伍的士兵感动的一塌糊涂。

    飞虎军团的第三次大战,持续了一个月,尖刀营大小战斗十七场。张扬每次都跑在部队的后方,一旦发现战事不利,立刻装成崴脚受伤,找机会扎进死人堆。

    督战队换了好几批,每次都被他精湛的演技给折服,没有发现他的猫腻。

    我方胜利,他便从死人堆里爬起来,继续冲锋,我方失利,他就把身上的铠甲反过来穿,伪装成死人,到夜里找机会溜走。

    依靠着精湛的演技,和轻便的两面铠甲,他成功的混到现在。

    ……

    ……

    “杀啊!!!”

    身穿西岚帝国的玄色重甲,在空无一人的战场一角,他喊出了气吞万里如虎的气势。

    如果让荆棘花戏剧团的人,看到他现在的样子,估计能把大牙笑掉。这也太不专业了,脸上的表情略显浮夸,那种英雄人物的的细腻眼神,一点没学到。

    事实上,他加入戏剧团也不过一年的时间,穿越到这个世界,被荆棘花的人捡到,开始随着他们在全国演出。在地球上他是一个高二的学生,业余时间最多的,是研究日语言文学。

    嗯,半年前他学会了这个国家的语言,去过团长的办公室跟她提议,现在团里的节目不够精彩,上座率不高,他有上中下三策可解团中之困境。

    来自首都枫叶城的团长,正为这事情发愁呢,听到他有注意赶忙让他说出来。

    他猥琐的一笑,把心里的想法全盘拖出。听完他的馊主意后,团长气的七窍生烟,拿棍子把他撵了出去。

    “我可以演光头……睡着的人夫也行…………公交车司机呢!”

    调戏团长的代价,是他代替驴子,拉了三个月的车,团长拿着小鞭儿坐在车上,一旦他稍有懈怠,就是一下。

    “压脉带……”**的叫声持续了一路,也幸好有了那三个月的磨炼,才能让他在残酷的战场上生存下来。

    ……

    ……

    高高扬起的黑色飞虎旗,在战场上起着引导作用,编制被打散的士兵,不停的向旗下聚拢。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西岚帝国的人虽然没听过这句话,但道理都是想通的。

    山鹰军团的士兵在万里之外征战了三年,没有任何的兵员补充,此时只剩下了八千老兵。被他们击溃了四次的飞虎军团,却随时补充兵员。

    经过三次重建,部队的数量不降反增,由一万二变成了三万,战斗力只是略有损失。强渡白沙河不成,在滩头损失了两千人,山鹰军团的军团长阿道夫·柯察金知道大势已去。现在要想办法突围,避免更多的损失。

    “芙拉,你跟了我几年了?”阿道夫看向自己的亲卫营营长。

    “回军团长,六年零三个月。”芙拉眼神狂热的看着他。

    对方不仅是他的崇敬的军团长,更是他的叔父,两人之间的感情,比山高,比海深。

    阿道夫点点头:“军人本该以战死沙场,马革裹尸为荣。但女王需要我,和剩下的士兵,我不能为了自己和家族的荣誉,去做哪些不理智的事。所以,你替我去死好么。”

    “这是我的荣幸,军团长大人。”

    芙拉左手横在胸前,对他行了个军礼,转身走向账外。

    “亲卫营,集合。”

    每一支军队的尖刀营和亲卫营,都是这支部队精华中的精华,所有士兵无一不是以一当十之辈。

    山鹰军团的这一支更是如此,所有人都来自同一个故乡,阿尔巴斯。那里长年被积雪覆盖,有万年不化的冻土,想要生存,只能和凶猛的野兽搏斗,去获取果腹的食物。

    凄厉的寒风,磨炼了他们过人的体魄。

    手中的长枪,是传承自长辈的期盼。

    身上的银甲,是来自女王的祝福。

    胯下的骏马,是伴随他们多年的伙伴。

    芙拉举起亲卫营的军旗,盾牌与雪花,一个是他们的职责,一个是他们的家乡。

    看着眼前这五百名士兵,芙拉站在马上大声呼喊:

    “相信你们能猜到,接下来我们要执行什么样的任务,是的,我们要给大军断后,此次行动,有死无生。不舍得这花花世界的,出营后向左,没有督战队,不会有人笑话你,我保证。”

    士兵们沉默的看着他,未发一言,如山,如海。

    “准备好赴死的,跟我来!”

    芙拉坐到马背上,轻磕马腹,胯下的骏马打了个响鼻,向着营外走去。

    身后是一片银枪白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