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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西瓜汁

    于金凤一开始会注意到王有根,其实还不是因为他的手艺,而是他总会随身带着高丽布。

    还是洗的很干净的高丽布。

    虽然那高丽布一看就是不知道用了多少年的,但丝毫不会给人脏兮兮的感觉。

    而且他那高丽布不像别的做工的那样随手搭在脖子上、肩上,而总是很整齐的叠放在一边。

    用的时候也不会胡乱往脸上一抹,而是有步骤的擦汗。

    对他的这个做派,于家人并不是很能看得惯。

    于金凤的大哥于富贵对此的评价是:“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个读书先生呢!”

    于银凤和于家老二于长生就一起笑。

    只有于金凤没有笑。

    她在开封的时候去马二的店里看过,那里无论是高丽布还是毛巾都是干干净净,叠的整整齐齐的,铁桂花对她说,人们去剃头,就是讲究个舒服,不仅身体要舒服,眼睛也要舒服:“你要看到那脏乱兮兮的,也不舒服是不?”

    当时铁桂花一边说着一边还手脚勤快的打扫着店铺,那一天马二虽然怕手抖没有给人剃头,店里另外的师父还是干了活的。

    师傅们干活,徒弟负责收拾,要说铁桂花算是老板娘,不用做这些杂事,但她是个勤快的,眼见那两个徒弟当时都有事,就自己先干了。

    于金凤当时不自觉的把自己的脚往后缩了缩。

    她其实并不是一个脏兮兮的小姑娘,头一天晚上是在铁桂花家住的,虽然两家人都因为闹肚子身体发软,早上的时候还是都洗了手脸。

    他们来的时候,因为毕竟是走亲戚,也是找了最完整、时兴的衣服穿的。

    但她的鞋是脏的,裤脚也是脏的。

    于金凤一直记得自己当时那种羞愧,就不觉得王有根有什么不对的,相反,她还觉得大大的好,还想着王家集就是缺了马二那样的铺子。

    但这个时候,于金凤看的不是王有根的高丽布了,而是上面的那只小鸡。

    那只鸡的模样怎么看怎么像昨天自己捏的那个,可是那脖子上的红圈圈又是怎么回事?

    他们于家做这种东西也有各种花样,过年的时候连七彩孔雀都能做出来。

    但那是提前就配好了面。

    红色的用红豆,绿色的用绿豆,黄色的用玉米,黑色的用黑豆。

    做出来好看,其实也就是费个功夫,但已经做好的,再想加颜色就难了,不是不能加,做成唱大戏的都成,可那只能看不能吃了。

    现在王有根给这个小鸡染了红颜色吗?

    于金凤想了想,没有说什么,过了一会儿和于银凤往外面送馍的时候道:“你喜欢吃什么馍?”

    于银凤小嘴一撇:“馍有什么好吃的,我还是喜欢吃馄饨,最喜欢饺子,羊肉的大肉的鸡蛋的都喜欢,不过最好还是肉的。”

    “咱家的馍挺好吃的。”于金凤说,“特别是玉米面的,发甜呢。”

    “那能怎么甜?要我说,还不如喝蜂蜜水。对了,你不是都吃了桂花姨给的奶糖了?还稀罕玉米面?”

    “那不一样。”

    “是没得比吧!”

    于金凤没有再说什么。

    再一天,王有根的高丽布上就放了一个碗,那碗就是于家平时用来吃饭的黑陶碗,也没什么出奇的,但因为昨天那个放在高丽布上的小鸡,于金凤就多看了两眼,然后就觉得那碗里放的,好像不是凉白开。

    就在这时,王有根拿起那碗喝了一口,喝完,他的嘴边就带了一些红色。

    于金凤一怔,走过去:“你喝的是什么?”

    “西瓜汁。”

    “西瓜汁?”

    王有根点点头:“这不是吃西瓜的时候了吗?我昨天就摘了个瓜,在井水里放了一夜,今天早上挖了里面的心,用细纱布包着,压出了汁。”

    于金凤听的怔怔,还没开口,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的于银凤道:“哎哟,过去就知道你是个讲究的,谁知道你能这么讲究!那你把西瓜压出了汁,剩下的呢?”

    王有根没有接话,只是对着于金凤笑了笑,又低头去干自己的活儿。

    “喂,问你剩下的呢?”

    “也没剩下多少。”

    “总还有剩下的吧,剩下的你不会扔了吧?”

    王有根好像说了什么,又好像没说,而那边于金凤已经顾不上了,她突然觉得自己的心跳的很快,面颊很热,连耳朵都是热的。她两腿发软,想跑,可又有些跑不动,不跑,又有些站不住。

    心中有个声音在越来越大:“就是他了!就是他了!就是他了!”

    听到这个声音,她的脸越发烧了。

    对王有根,于家夫妻的印象还不错,可要说来做自己女婿,那就不太愿意了,于金凤的娘还以为她生了病:“你脑子发昏了?”

    于金凤也觉得自己脑子发昏,但这个昏又不是平时的那个昏。

    平时昏是难受,这时候昏,就是高兴是开心是身体轻飘飘,是心里满登登!

    于银凤也觉得她昏了头:“他可是村里的!”

    “咱们家也不是在省城里!”

    这话惹住了于金凤的娘,于金凤的娘觉得自己能嫁到镇子上,是大大的进步!于金凤不维持这种进步也就罢了,还看不上这种进步,简直是岂有此理!

    当下丢了手里的面团:“有你哭的!”

    于金凤的娘说了句狠话,好像是同意了,其实也就是那么一说。

    于金凤嫁隔壁卖馄饨的她都觉得委屈了,嫁村里,那何止是一个委屈啊!

    但这话她能对于金凤说,却不好对别人说。

    镇子同村相互交集,就算有那么点壁垒,也不是那么深厚。虽然不多,于家也有姑娘嫁到村里,她自己早先也是村中出来的。

    这时候能说的就是王有根家穷。

    这倒不是胡说,虽然王有根心灵手巧,毕竟出来做工也没两年,现在世道也不好,大家饭还吃不饱,对于家具也不是多么看重。

    过去人结婚,娘家总要给姑娘添一些家具,就算家世不好,五斗柜总要准备两大口。

    现在陪嫁粮食是最实在的,能这么正常婚嫁已经算是不错的家庭了,这两年卖儿卖女的是越来越多。

    如果说过去王有根做木匠还能算一门手艺的话,现在只能算半个。

    他家又没有什么地,又没有产业,那真是穷的快要掉渣了。

    这是事实,所以不仅是于金凤的娘反对,于金凤的爹也反对,她的两个哥哥也反对,但于金凤铁了心就要嫁,还说除了王有根谁都不嫁!

    态度坚定目标明确,于金凤的娘气的倒仰。

    两边别了三个月,最后还是只有认了。

    于金凤不是说着玩的,她放下话后就先去找了隔壁家的曹老大,直接怼了一句话过去:“我有相中的人了,你找别人去吧!”

    可怜那曹老大本来见她来找自己还很高兴,他是自小就馋于金凤的。

    馋她的白脸皮,馋她的吊梢眼,馋她轻轻勾起的那一点嘴角。

    曹老大也说不出那勾起的一点嘴角是什么意思,但他就是稀罕,每次见了就心痒痒的不行。

    为了这个,别说于金凤过来吃馄饨了,全部于家人,他都能多送两勺子虾米皮!

    他就像着了魔似的,哪怕于金凤总不点头,他也总想着是能成的,就像那戏文里说的什么什么开!只要坚持了,总会有个满意的结果!

    他总能等到的,毕竟也没见于金凤稀罕别人。

    可这突然的,于金凤就撂了这话,他不相信,可又不能不信,顿时就出了一身冷汗,嘴皮子都发白。

    曹老大回到家就大哭了一场,他娘心疼他,问他怎么了,他哭着喊道:“于金凤有稀罕的人了!”

    一嗓子喊的半个王家集的人都知道了!

    王家集算是一个大镇,别的镇可能只有那么一条大街,它有三条;

    别的镇可能只有那么十几个铺子,它有好几十个。

    别的镇可能只有那么千百口人,它有好几千!

    也就是县衙门没在这里,否则必是要叫做城关镇的。

    但它还只是个镇子,谁家……特别是开铺子的那几十户人家,更是被广大人民热烈关注过。

    在这里,于金凤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名人。

    这首先是她长得还不错,个头高挑皮肤白细,两条大黑粗辫子,不知道惹了多少女孩子们的羡慕。

    再其次呢,就是她去过开封。

    这时候人们去过一次县城都要说道多少年,更不要说是去省城了!

    而这其中最主要的是,王三少爷好像对于金凤有意思?

    这个事于家夫妻当然是不会乱说的,可王家一个车队几十号人,总有那没事喜欢乱喷的,所以关于王三少爷喜欢于金凤的事也就被喷了出来,也就是两边再没有任何往来,当时两边年龄又小,否则于金凤不定要被编排成什么样呢。

    不过中国自古就有一个现象,那就是但凡一件事和桃色有关的,那就能流传的特别广特别快,特别是这个桃色再和什么大人物沾点边,那就更不一样了。

    当然随着王三少爷成亲,特别是随着他和自己的父亲一样开始吃□□,也没人再把他同于金凤联系到一起,但于金凤的名字,是早就流传出来的,而她老大还没定亲,也早被人们在背后嘀咕了。

    作者有话要说:  要外出办点事,所以是存稿箱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