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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借我说得出口的旦旦誓言

    我们再度进去酒吧的时候里面已经很热闹了,尉迟凌还有工作在身,于是为我们要了VIP卡座,点了鸡尾酒,随后重新回到了舞台之上。

    酒吧里依旧是震耳欲聋的音乐声,这样的环境下不适合交谈,但事实上,我和袁筝之间已经不需要什么过多的交谈,因为已经足够懂得对方。在我人生很多时候很庆幸有这样一位朋友,到如今渐渐长大知人事,就更庆幸。

    我能够从她的眼神里看到我们彼此间淡淡的伤感,然后我两共同把这淡淡的伤感揉进酒里。

    酒,是个好东西阿。我酒量不好,却爱喝。我和袁筝你一杯我一杯的,敬往事,敬现在,敬未来,也敬那个就在我们附近不远处谈情说爱的“狗男女”。

    我承认这三个字并不咋好听,但是当袁筝说出口的那一刻,我听着特别的解气。

    我们两破天荒都笑了,此情此景,还是望着台上的尉迟凌更来得赏心悦目。他在台上行云流水般自如地打着碟,动作潇洒又炫酷,嘴里一句一句冒出的小词儿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还真不敢相信是他。

    可是这个世界,偏偏就是这样的神奇。我和袁筝又碰了一杯,看到“狗男女”又进了舞池,而尉迟凌从舞台上下来,在一水儿姑娘所行的“注目礼”下,甩着肩膀朝着我们走了过来,那张酷酷的脸上数不尽的千种风情。

    是谁说,这个世界上只有男人钟爱美色?

    袁筝第一个不同意这种说法,她一向就是典型的“鲜肉收割机”,如今鲜肉玩腻味了,对尉迟凌这样又鲜肉又型男的男人产生了浓郁的兴趣。

    她自然而然站起身来,笑着朝着尉迟凌迎了上去。她今天的这身打扮是费了心机的,性感小V领,齐臀小短裙,扑面而来的夜店女王风,比我这种穿着运动服来逛酒吧的女人前卫了好几个档次。

    但是我看到她的笑容在脸上戛然而止,因为尉迟凌笑着和她来了个击掌,然后自然而然坐在了我的身边。

    我再愚钝,也能够感觉到尉迟凌对我的好感,以及对袁筝的熟视无睹。

    这样的感觉并不令我自豪,反而令我惭愧。因为袁筝,是我最好的姐们。

    袁筝悻悻坐在了我的旁边,尉迟凌拿起一瓶鸡尾酒,对我们两说:“来,今晚我陪你们喝。未来两个月我都会在这里,你们有空就来玩。”

    “阿凌,你怎么会做DJ?我感觉好神奇。”我大声问。

    他微微一笑,并没有做任何解释,只是一味的喝酒。袁筝坐在我的旁边,头懒懒搭在我的肩上。她和我一样,都是那种受了挫也放在心里、外表依旧嘻嘻哈哈不会太多表示的人,但是作为同类的我们,太懂彼此。

    “这里太吵!我们要么去别的地方喝吧?”我大声对尉迟凌的耳朵说,“你还要工作吗?”

    “没事,那你们等我,我去换衣服。”尉迟凌点了点头,利索地答应了我,随后往酒吧后面走去了。

    我握着袁筝的手,她的手很冰凉,我拽得很紧,她感觉到了我的紧张,微微一笑,意味深长在我耳边说:“可能我的桃花运到头了,你的桃花运开始旺了。”

    “瞎说。”我简明扼要回敬了她两个字,随后,我的目光被那边的“狗男女”所吸引。

    我看到秦相渐站起身来,和韩伊涵说说笑笑了几句,然后,秦相渐扶着韩伊涵的肩膀一前一后走出了酒吧。

    我当即就站起来,条件反射般跟了上去。袁筝跟过来拽住我,但是我停不下脚步。在那个瞬间,我的心里有一万种想法飘过。

    等我追出酒吧外的时候,我只能看到那辆骚包的宝马Z4的车屁股和依旧飘荡在风中的引擎轰鸣声。

    他开着那辆下午刚刚泡过我的车,带着别的女人跑了。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在车上做同样的动作,不知道他会不会对她说同样的话,不知道的太多太多……无数种情景在我的脑海里不断地快闪,我感觉自己像疯了一般,思维即将要爆炸,正徘徊在失去理智的边缘。

    袁筝这时候伸出了一只胳膊,把我从发狂的边缘拽了回来,也把我从差点儿发生的车祸中拽了出来。

    刺耳的刹车声在我耳边响起,开着出租车的司机脾气不怎么好,从窗户里探出脖子嗓音尖锐骂了声“妈的找死啊”,之后飚速开走了。

    在他开走的那个瞬间,我还想拦下他,想让他带着我一起追上去看个究竟,我大概是疯了。

    “完蛋了,你是真的爱上了。江恨晚!你是真的爱上那混蛋了!”袁筝摇了摇头,一脸悲切看着我吼。那副神情在告诉我,我走上了不归路。

    我怔怔望着她,为知道这样一个事实而悲哀,但却无能为力。

    如果那个女人能够控制自己的大脑,把一个你爱他他却不爱你的男人从脑海里揪出来,我是服气的。

    但是我相信没有女人能做得到。

    情这种东西,根本就是不可控的。动了心,天王老子就收不回来。脑袋在为他头破血流,心还是恨不能跟他走。

    这点儿对自己的认知,我还是有的。

    我点了点头,苦笑着承认:“筝,你说怎么办?”

    “转移目标吧。江恨晚,你驾驭不了他。”袁筝对我的未来并不看好,她扶住我的肩膀,“小晚,如果可以,尉迟凌,我让给你。”

    我一下就笑了,因为这不像是袁筝口中说出的话。

    她一向对男人和限量版包包势在必得,谁跟和她抢,那真是不要命了。

    可是现在,她说要让给我。

    “去你的。”我笑着摇了摇头,我看着她,眼神要多情真意切有多情真意切,“筝,我不会和你抢任何东西。从前不会,现在不会,将来更不会。”

    我怀疑我可能是喝多了酒花了眼,那一刻,我看到她的眼神里闪烁着泪花,晶莹剔透的,更衬得她那张巴掌大的小脸特别特别的仙。

    “我看得出来,他对你有意思。那种男人,轻易不会对女人动心的,可是他喜欢你。虽然我也不懂他喜欢你什么。江恨晚,你像男人婆似的,他怎么会喜欢你?”袁筝笑中带泪,特爷们地捶了捶我的肩。

    我总能够从这个女人的数落和嘲讽里,感受到她有多爱我。

    尉迟凌走出酒吧的时候,我们两个傻逼女人站在街头抱得像对拉拉,矫情那玩意儿其实在我们之间不怎么作兴,但这一刻还是想矫情那么一下下。

    “你们怎么抱一块了?是冷吗?”像尉迟凌这样独来独往的人,是很难体会什么叫闺蜜的。

    我和袁筝瞬间松开了,袁筝当着我的面,大大方方勾着尉迟凌的胳膊:“是啊,我们冷。阿凌,带我们去吃城东阿婆做的鱼皮馄饨好不好?好久没吃了。”

    在金城城东一条破烂不堪的巷子里,有一位阿公和阿婆卖了数十年的馄饨,每天雷打不动从晚上十点卖到隔天早上六点,十几年风雨无阻,没有广告,没有照片,没有店面,只有一个馄饨摊和两张小桌。

    可是我和袁筝,就钟爱那一份纯粹,和那一份十几年不变的味道。

    那家馄饨摊是爸爸小时候爱带我去的,每一年冬天上完晚自习,他会骑着那辆吱吱呀呀的破自行车,带着我去那儿点上两碗,然后吃饱后,再冒着寒风带着我回家。后来爸爸去世后,袁筝每年冬天都会陪我去那里吃馄饨,每一次去,都是我们两喝多的时候。

    每一年都会有冬天,每一年都会经历一段漫长的寒冷,但是只要熬过去,来年的春天一定会来的。这是爸爸说的最多的话,可是他依旧没有捱过十一年前的那个冬天,他走了,永远离我而去。

    袁筝是懂我的,她知道我每一次喝多的时候都需要来一碗**辣、香喷喷的鱼皮馄饨。

    “城东阿婆?”尉迟凌有些疑惑,“是不是城东小巷里的阿公阿婆?”

    金城人,大半都知道阿公阿婆,数十年的坚持,把简简单单的馄饨摊变成了金城这座铜臭味很浓郁的城市难得的情怀。

    “嗯,对。你也吃过吗?我和小晚每年冬天都会去吃,而且经常去。”袁筝笑着说。

    “我吃过几次。阿婆做馄饨,阿公烧。阿婆喜欢念叨,阿公就默默听着。老两口挺有意思的。”尉迟凌说完,脸上露出了难得的笑容。

    我们说出发就出发了,尉迟凌开着车带着我们往城东而去,一路上,因为喝醉了酒,我和袁筝一直在唱歌,唱那首谢春花的《借我》:

    借我十年借我亡命天涯的勇敢

    借我说得出口的旦旦誓言

    借我孤绝如初见

    借我不惧碾压的鲜活

    借我生猛与莽撞不问明天

    ……

    我饱含着满腔的期待想尝一碗那记忆中的滋味。

    可是,当我们到达那里的时候,却发现是完全与记忆中不同的另一番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