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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首发

    一个老旧废弃工厂街区,三个年轻人在跳爵士舞,他们事先有练过,动作几乎整齐划一,节拍都卡得恰到好处,旁边黑色音响声音炸场,激荡舞曲传响一整条废弃街道。

    街道虽老,却很有味道,只见半拆半立的围墙之上,到处是五颜六色的喷漆,涂鸦大都与街舞相关,街头画手想用华丽的色彩,彰显舞者张扬的个性,显然画手画技了得,墙上涂鸦风格夸张明艳,图画非常漂亮。

    正在表演爵士舞的年轻人,年龄都不大,最大二十五岁,最小不过十六岁,大家都怀揣对舞蹈的热爱,才会在小城的不同小巷,来这里汇聚一堂。

    林宛、陆修阳以及其他的街头舞者坐在旁边围观,大家欢呼不断,一到激荡处,他们会吹口哨,或拍手,或控制不住跟三位舞者跳动起来。

    林宛盘腿坐地上,手搭在双膝不时打起节拍,身体跟随音乐律动,脸上充满兴奋愉悦的光芒。

    “刘哥威武!”

    “哇哦!太帅了——”

    “牛逼!再来一段——”

    在一阵阵欢呼声中,这段三人行舞蹈终于结束。

    刘哥用衣袖擦了擦额头,然后跟另两名舞者走向众人,大家给他们丢来矿泉水,他们精准接住,开瓶仰头一灌,一口就是半瓶。

    和众人碰拳之后,刘哥走到林宛面前:“林宛阿修,你们今天来这么早?”

    “舞蹈社没事干就来啦。”林宛伸手与刘哥碰拳,笑道:“刘哥跳得真好,别人都说胖子不灵活,你就不一样,你是个灵活的胖子。”

    “切~一见面就没好话,明明长得这么甜,嘴巴就不咋地。”

    刘哥其实不算胖,就是脸圆呼呼的,肚子也圆嘟嘟的,在一群精壮结实的舞者当中,他才算是胖的。

    见刘哥蹲坐到林宛和陆修阳之间,其他人纷纷聚拢而来,打算听一听舞者最有资历的、年龄最大的刘哥做演讲。

    知道大家都好奇他去大城市的生活,刘晨军想了想,随后长叹:“哎——我还是适合住在江河城,京市那样的大城市根本是洪水猛兽。”

    “真有这么夸张?”陆修阳嗤笑。

    仰头喝一口水,刘晨军:“我们这样的人去那里,只能说是乡巴佬,还玩舞蹈呢?城里玩舞蹈的都是潮男潮女,我们连每个月交房租都成问题,哪还潮得起来,衣服鞋子都土得冒烟,别人不带你玩的。”

    林宛:“......”

    陆修阳:“......”

    众舞者:“......”

    听说京市的房租都很贵,普通单间都要上千,越靠近市区越贵。

    他们这些人,一个个穷得叮当响,去大城市讨生活,大概只能捡破烂了。

    “你不是进了一个舞蹈团?没有工资?”林宛问。

    刘晨军:“有工资,工资还可以,就是我住在郊区,每天去练舞都要坐车一个多小时,每天拼命排舞就够累了,回家车程还要折腾一个多小时,不是铁打的人,根本受不住。”

    陆修阳调侃:“这么辛苦,也没见你瘦下来?”

    众人:“哈哈哈......”

    “那你以后有什么打算?”林宛问。

    刘晨军无奈一笑:“在江河城盘个店开一家烧饼店吧,然后每天在这里跟你们玩街舞。”

    “那么你的舞者梦呢?不是说了,我们都要靠街舞走出江河城?”

    有人道了一句,众人沉默了。

    刘晨军年龄最大,他是大哥哥,也是他们的精神领袖,如果他的舞者梦被压垮了,他们又能坚持多久呢?

    他们都是怀揣梦想的人,他们对舞蹈有痴迷的热爱,如果梦想就这样潦草收场,不会心有不甘么?

    沉默许久,刘晨军看向林宛,众人也纷纷凝视林宛。

    林宛:“看我干什么?”

    陆修阳:“感觉......你是最有希望的人。”

    晚上九点。

    街舞团散场,所有人带满身臭汗拎包回家。

    陆修阳从角落里推出他的摩托机车,帅气跨坐,他给林宛丢来一个头盔:“走,送你回家。”

    陆修阳家离废弃工厂街区很近,也就几百米的路程,与林宛家相距四五公里。

    抱着头盔,林宛笑了笑:“哎,你走路回家吧。”

    “你要开车?”

    “嗯。”

    陆修阳的机车,林宛开过两次,第一次有点害怕,第二次只感觉很爽,那种让风贯穿身体的感觉很畅快,她很喜欢。

    迟疑了一下,陆修阳丢来一串钥匙:“那你开车注意安全。”

    林宛笑了:“谢了,修哥。”

    林宛很少叫陆修阳为修哥,也只有高兴的时候才叫上两声,显然这声修哥很受用,陆修阳脸上堆满了笑意:“慢点开啊!到家给我发信息!”

    林宛跨坐上了机车,戴上黑色头盔,这才给他比划一个ok手势。

    “我走了!”

    “嗯。”

    转动机车油门,车子慢慢驶出空旷无人的废弃街道,最后进入灯光闪烁的城市道路。

    江河城没有多少高楼大厦,城市建筑杂乱无章,道路两旁的路灯偶尔坏了两盏,便是这个城市的常态。

    其实如果按照短途路径,林宛只要开车二十分钟就能到家,而她特地绕了远路,将车子开进城市最繁华的街区。

    西巷街区,仍有年轻人在逛街,路两旁店铺门大敞,服装店铺有音乐舞曲宣泄而出,更有喇叭不断重复打折活动,城市的喧嚣声流于耳畔。

    林宛慢慢减速,偏头欣赏城市的夜景,城市灯光有点乱,有点杂,但对她来说,这是她的世界里最繁华地段,哎,她真想去大城市好好看一看。

    等她十八岁,应该就要出发了,前往让刘哥落败的那个城市,京市。

    一边骑车一边冥想,忽而,林宛被一个高帅身影吸引。

    那男生站在路边,似在等待着什么,微风中,他一头蓬松黑色长发浮动,脸上一幅金边眼镜在泛光,他的侧颜白皙俊逸,宛若冰雪一样的雕像,他身上披一件黑色外套,黑色外套衣袖在风中斜斜地晃着,使得他身上竟莫名多了一丝优雅。

    周时雨......

    在路边撞见他,林宛有些意外。

    车子减速,在他面前停靠,林宛摘下头盔:“阿雨,好久不见?”

    周时雨愣了愣,目光直定定落在林宛俏丽的脸庞。

    “怎么?不认识我?”

    他摇头,终是开口:“你晚上,怎么还在外面?”

    “哪里晚了,大家夜生活才刚刚开始。”林宛笑了笑。

    一时不知道怎么说她,周时雨干脆沉默。

    “你在等车么?要不要我接你回家?”

    周时雨回头看酒店地下停车场入口,周家私家车还没有开出来,他回头看了看林宛,没有直接拒绝。

    算起来,他已经四天没见到林宛了。

    “车子是谁的”他问。

    他当然不会忘记,林宛跟别人坐机车的画面,如果他没记错,坐的还是这辆机车。

    “我一个朋友的。”

    “关系很好?”

    “对,关系最铁。”

    “嗯。”

    他淡淡应声,表情很淡。

    见他不动,没有要上车的意思,林宛伸手牵他手腕,晃了晃:“上来,我都好久没见你了,我带你去兜风,我开车很稳的。”

    可能是这句“我都好久没见你了”触动了神经,周时雨凝视林宛的脸,看她灵动漂亮的眼睛。

    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喜欢亲近林宛,她很漂亮么?可在京市,他见过的漂亮女生不少了,且都对他都十分殷勤,百般讨好,她们或许是真的爱慕他,或许是冲着他的长相,又或者冲着他周家二少爷的身份。

    所有人当中,他唯独只愿意让林宛靠近自己,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我开车是真的稳,你信我。”林宛继续推销自己。

    周时雨终于点头,从街区台阶踏下路面,长腿一跨,他稳稳坐在林宛身后,随后将黑色外套披在林宛身上:“初秋了,夜风凉。”

    肩膀突然暖乎乎的,林宛偏头一看,才发现他的黑色外套,衣服上有他的气息,若有似无,挠人心扉。

    她喜欢他身上的味道。

    “害,不用,你知道我经常运动,身体很健康的,这种天气一点都不冷。”

    周时雨没理她,接过她手上另一个头盔,低声道:“走吧,去兜风。”

    没再坚持,林宛把好油门:“阿雨,抓紧我。”

    他靠过来,身体微微贴她的背,两个人都能感受到彼此的温度。

    “抓哪?”

    他的声音响在耳畔,低沉磁性,又带几份男生特有的清朗。

    林宛脖子起了鸡皮疙瘩,不是他声音肉麻,是......太好听了,仿佛挠到她的痒点了,感觉脖子和头皮都苏苏的,偏偏他是无辜的,他并非有意撩拨她。

    “你冷?”他又问。

    他可能看到她的鸡皮疙瘩了。

    林宛局促地笑了笑:“没有。”

    说着,她牵他的手腕按在她腰侧,示意他扶住她的腰,林宛这才慢慢转动油门:“出发咯,走起!带阿雨去兜风!”

    周时雨轻笑。

    林宛找话茬问:“你笑什么?”

    车子已经在慢慢启动,他怕她听不见,低头在她耳边说:“有汗味,酸酸的。”

    他在说林宛,林宛一晚上都在跳舞,出汗不少,有汗味自是不必说,但汗味被男神闻到了,多少有点尴尬。

    “我今天跳舞了,你别介意,开车很快就有风了!”

    周时雨笑了笑:“嗯,没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