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从一巴掌拍死元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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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嫂子

    水,物资,食物,在黄沙星球中,比任何东西都要珍贵。

    那个骂叶阳的女人,叫做赵芳,很普通的名字,但人长得却很漂亮,至少,在如此恶劣的生存条件下,赵芳,绝对算是罕见的美女。

    只不过,对此刻生活在黄沙星球的人而言,美貌已经不再重要,完全无法与一瓶干净的水,或者一碗糙米饭相提并论。

    叶阳在这里年龄是二十三岁,赵芳是他的嫂子,但年龄其实比叶阳还要小一岁。

    叶阳的哥哥刚要与赵芳成婚,村落中,却忽然闯入一群掠夺者,这些人,抢走了所有的资源,然后在漫天扬尘中,驾驶着沙漠飞车,如野兽般,嚎叫着离去。

    食物、水、还有各种生活物资,一下子全都没有了,全村五十多人,很快就死了大半。

    在沙漠艰难的岁月中,叶阳的哥哥,把最后一点食物,给了叶阳。

    但其实,那一点东西根本就救不了任何人,只是让叶阳多支撑一会儿罢了。

    当时,赵芳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反正大家都要死。

    但讽刺的是,就在哥哥刚死去后不久,叶阳与赵芳,就发现了一块很小的绿洲。

    两个人因此都活了下来,并且随后加入了一支拾荒者的队伍。

    活下来之后,赵芳一直都恨着叶阳,在她心底,认为是叶阳害死了自己的丈夫。

    绿洲,能够救下人命,但却不是一个能长时间停留的地方。

    仅存不多的绿洲,像是要刻意避开人类一般,会自行的移动。

    传说,狂沙星球上的绿洲是有生命的,它们厌恶了人类,所以才悄悄的躲起来,等人类全都毁灭之后,它们又会遍布整个星球。

    就算那块小绿洲永远都在那儿,叶阳和嫂子也不能在那里定居。

    因为,一旦掠夺者到来,他们照样会被无情的赶走,而万一碰上了捕杀者,那他们更没有活命的机会。

    在比地球大了一百倍的狂沙星球上,现在有四类人,第一类叫做拾荒者,就是像叶阳和嫂子一样的人,拾荒者到处迁徙,寻找水源与物资,为生存而苟延残喘。

    叶阳所在的拾荒者队伍,有八十二个人,他们没有武器,只有一个需要经常维修的,极为落后的光能水源探测仪。

    而掠夺者,便是一些掌握武器,拥有移动载具的武装集团,他们在各处寻找资源,并时常跟踪在拾荒者队伍周围,一旦拾荒者发现了较大的资源,掠夺者就会出现。

    另外一群人,就是捕杀者,这些人,可以说是狂沙星球上,最危险的存在,他们的人数虽然不多,但却是以捕杀人类为目标。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些捕杀者,实际上是变异人类。

    在狂沙星球上生活多年后,一些人类的后代,随着周围环境,开始有了一些变异。

    这些变异人类能更好的锁住体内水分,在沙漠上,即使不吃不喝一个月,也仍然不会死去。

    而最后的一类人,生活在狂沙星球,一个被五块大绿洲包围的城市之中,他们把那里封锁起来,建立了星球上仅存的城市,绿洲城邦。

    城邦中生活着百万人口,他们有充足的食物,各种物资,有干净的水,舒适的房屋,还有保护着他们的军队。

    绿洲城邦极力推进航空科技,据说,已经与一些其他星球上的人类,取得了联系。

    所以,绿洲城邦的人,将自己看成了狂沙星球中的人类希望。

    无论拾荒者、掠夺者还是捕杀者,都被他们看作异类,绝对不允许踏进绿洲之中。

    “嫂子,我,我口渴。”叶阳觉得喉咙干痒难忍,身体极度虚脱。

    虽然很不情愿,但赵芳还是返身走回叶阳面前。

    她打了叶阳一个耳光,然后指着前面那座废弃的巨大城市,说道:“大家都进城了,只有我们脱离了队伍,你这杀千刀的,知不知道我们现在有多危险,水?我没有,你要是想喝,就自己撒尿,我走了,不管你了。”

    说完,赵芳用一块破旧的红布,盖住自己的脸,然后驮着破旧的背包,朝那座荒芜的城市走去。

    叶阳艰难前行,他现在,没有任何灵力,完全变成了一个虚弱的普通人。

    摇摇晃晃的走出一段距离后,叶阳再一次倒了下来。

    热浪中,他看到嫂子的身影越来越远。

    再次睁开眼时,叶阳还躺在黄沙上,不过,已经被返回的赵芳抱在了怀里。

    赵芳坐在地上,抱着叶阳的头,一边骂着,一边松了松自己的衣服。

    “杀千刀的,没用的东西,你怎么不直接死了算了……害死我丈夫的混蛋,我还没跟他结合呢,你这杀千刀的东西。”

    叶阳迷迷糊糊的看到,嫂子那件又脏又旧的衣服深处,藏着两块小水袋。

    她取下一只水袋来,同时,恨恨的看了叶阳一眼。

    叶阳没有理会嫂子的目光,只是盯着嫂子手里的水,然后张开了自己的嘴。

    嫂子把水袋直接塞进叶阳嘴里。

    “喝吧喝吧,喝死你个废物东西。”

    做完了这一切,嫂子将叶阳一脚踹开。

    女人,总是有办法省下来一些东西的,就像变魔法一样。

    她们和男人相比,完全是另外一种生物,在任何时代,任何环境中,这一点都不会改变。

    走进那座废弃的城市时,叶阳感觉自己就像是耗尽了一生的时间,一辈子的力气。

    在一座倾斜的高楼阴影当中,躺着很多拾荒队伍里的人,有些已经睡着了,有些则永远都不会再起来。

    那些看似可能藏有物资的大楼中,充满了各种危险,毒气,能将人割伤的玻璃,随时会塌陷的地板,每一样都能要人性命。

    更重要的是,在狂沙星球上生活着的,可不仅仅只有人类。

    这时,一个大胡子和一名中年妇女走了过来,大胡子背上,背着水源探测仪,中年妇女的腰上,侧插有一柄短刀。

    大胡子叫做王多尔,他冲人们喊道:“这座城太大了,我们可以慢慢的搜寻,看这里的情形,之前应该有不少队伍来过,找到食物的可能性不高,所以,我们需要十个不怕死的,加入搜查队,当然,跟以前一样,搜查队的人,可以获得一半的物资。”

    “我,我去!”

    叶阳的嫂子,第一个走了过去。

    “嫂子。”

    叶阳叫了她一声,但赵芳根本没有理会。

    这时,另外两个男的,和一个女人也走了过去。

    叶阳想了想,也决定参与搜查队,他不是想获得更多物资,只是觉得,自己应该跟在嫂子后头。

    到了这里,叶阳的心思与想法,也变得有些不一样。

    最后,王多尔也只凑齐了五个人,加上自己和腰上插刀的老婆,一共七个人。

    不过,在这个世道,他也不能埋怨什么。

    于是,带着这些人,王多尔凭感觉,往城市东北角走去,至于眼前这片地方,等躺着的这些人稍微休息后,他们自己就会去找,不过按照以往的经验,城市边缘的物资,大多早就被清扫干净,只有越往里走,才能发现更多好东西。

    走在嫂子身后,叶阳试着开始吐纳,回想着凝气期第一层的口诀,叶阳缓缓调整自己的呼吸。

    吐纳几次之后,叶阳忽然发现,在这里,他居然也能吐纳到灵气。

    而且比起以前,他好像并不会受天资的影响,顿时感觉自己像是一个正常的修真者。

    听到叶阳在自己背后呼呼啊啊的古怪呼吸声,嫂子回过头来,一眼看向叶阳的裤裆。

    “你个挨千刀的,该不会走在路上,还在做那种龌龊事吧?恶心。”嫂子低声骂着。

    叶阳一脸无辜,却猛地回想起,几个月前,有一天晚上,他和嫂子睡在沙地里,夜里突然醒来,看着嫂子那张脸,当时便有些冲动,正要一点点的挪过去,嫂子突然睁开了眼睛。

    纯净的星空下,嫂子的眼睛好像会放光一样,刺得叶阳脸都红了。

    那时,嫂子只是看了看叶阳,然后骂了句什么,便翻了个身,用手捂紧了自己的身子。

    此时回想起来,叶阳仍是一阵脸红,但他顾不上这么多,继续吐纳着灵气。

    王多尔带着大家,走进了一座商城,在一楼的地板上,居然就找到了一堆散落的衣服。

    虽然有些破旧了,但明显是那种没人穿过的好东西,除了王多尔和他老婆,以及叶阳之外,其他人全都跑上前,开始哄抢起来。

    沙漠中,昼夜温差极大,而且因为星球的巨大,所以,白天和夜晚的时间都非常漫长,有时,沙漠中甚至还会下雪,虽然雪水是很好的水资源,可很多人都是在雪夜里被冻死的。

    嫂子将一件深蓝色的棉服直接穿在身上,然后又伸手去抢地上那件黑色棉服。

    她和一个男的同时抓了那件厚厚的棉服,两个人谁都不肯松手。

    “嘛的,赵芳,你他娘不是已经穿上一件了吗?”那男的骂道。

    “你吗的,你不是也一样!”赵芳丝毫不肯示弱。

    “老子这件太薄了,得换一件,不然遇上下雪,就得被冻死!”

    两人拉拽着,赵芳有些抢不过,就回头冲叶阳喊道:“挨千刀的!你看不到嫂子在抢东西啊,还不过来帮一把。”

    叶阳此刻,正闭着眼睛,不断在体内聚敛灵气,精力万分集中。

    “滚你吗的!”那男人一脚踹在赵芳小腹上,将赵芳直接踹出三米远。

    “呃!”

    赵芳惨叫了一声,嘴角立刻涌出一丝血迹。

    叶阳猛地睁开眼,看到地上的嫂子,立刻跑过去。

    “嫂子,你没事……”

    “啪!”

    叶阳话没说完,嫂子就红着眼,给了他一巴掌。

    “你个没用的东西,那件衣裳多好,你看你身上披着的烂布?要是再遇上下雪,我他吗才不会再抱着你这个臭东西!”

    说完,嫂子更是气恼的拿脚去踹叶阳。

    叶阳虽然有些迷糊,但只要抬头看看,也大概明白了过来。

    最后,他还是把嫂子从地上扶了起来。

    “嫂子,我,我不怕冷。”叶阳说道。

    就在刚才,他利用短暂时间,便将凝气第一层修炼完毕。

    同时,叶阳发现,在这里,没有天资灵根限制,但或许是因为环境不同,灵气的存量很低,如此一来,想要施展法术,便很困难。

    不过,只要凝气成功,叶阳的体质就已经发生改变。

    嫂子却一脸不屑的说道:“还不怕冷,你个杀千刀的忘了上次下雪的时候,抱着我抖得跟只虫子一样,还一个劲把手往我胸……算了,懒得管你这个废物。”

    叶阳倒是不太记得这一茬。

    吵闹,哄抢,甚至相互搏斗,这些,在拾荒者队伍里,都是随处可见的事情,王多尔不会去管,也没心思去管。

    当众人准备沿着锈迹斑斑的扶手电梯往上走时,忽然,王多尔背上的探测仪“嘀嘀嘀”的叫了起来。

    众人眼里都是一阵兴奋。

    “水。”

    “这里有水。”

    “妈的,太好了!”

    王多尔看了看被洞穿的顶棚,说道:“有水的话,应该是在底下一层,或者更深的地方,你们有照明的东西吗?”

    “我有手电,不过电池快不行了,最多只能坚持半个小时。”刚才和赵芳抢棉服的男人说道。

    “那我们赶快下去吧。”王多尔的老婆说道。

    于是,一行人立刻往楼下跑,一直到伸手不见五指的情况下,那个叫做李三的男人,才摁亮手电。

    然而,地下一层出现的情况,却让众人骤然一惊,全都止住了往前的脚步。

    叶阳看到,平坦开阔的空间里,地面上铺着一层黏黏的,像是未干的水泥一般的东西,灰色黏稠物上,到处都是一人高的虫卵,那些虫卵呈淡黄色,中心微微散发红光,显露出许多巨大,而诡异的影子。

    “天呢,是沙虫卵,我们,我们闯进沙虫的老巢了。”队伍中,另外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女人颤抖着开始后退。

    众人脸色一片惨白,王多尔的老婆却指着前方,说道:

    “你们看,那里,好像是一个蓄水池。”

    大家抬眼看去,果然,地上有一个巨大的金属圆盘,里面装满了干净的水。

    “肯定是目虫留给这些幼崽的。”王多尔说道,“这些东西还没孵化,只要咱们动作快点,应该能带回去不少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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