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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四份工

    陆小凤十一二岁就开始混江湖,谋生的手段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开够了玩笑后,琢磨了一会,帮林默介绍了几个适合她干的营生。

    他朋友遍天下,各行各业都有他的故交,也没有人不卖他面子。

    东京城,万家灯辉摇曳,满城听雨。

    林默打着伞去当铺把小电驴赎回来,陆小凤载着她找了一宿的工作,经历了“我不行”,“干不了”,“不熟悉”,“这是要逼死我”之后,挑了其中三个。

    算上捕快,一天要打四份工。

    早晨四点起,挎刀巡街,顺便拉着粪车挨家挨户收夜香,中午收工在春熙楼刷盘子扫地,顺便混一顿免费的午餐,下午骑电驴跑腿送外卖,晚上在曲园班子弹小曲,她声乐专业,选修了个古筝,虽然没学两年好歹能凑合,干到十点收工。

    多么充实又快乐的一天啊。

    陆小凤会偶尔陪林默走一上午,帮忙倒个夜香什么的,但到刷盘子那会就困的不行了,跟她说,要不下午你就别干了,送外食是要问路的,我怕你到时候张不开嘴。

    林默抹了把汗,笑着说,你不懂,我最喜欢的就是送外食的营生,大户人家赏钱给得多。

    而且有系统导航,完全不需要问路。

    如此过了两个月。

    到了炎炎酷暑的季节,白天如烧烤架,人群就像被烤炽的鲜肉,走路都被翻着面儿走,怕熟了。

    只有午夜才有凉风习习。

    林默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自己低矮破旧的职工宿舍。

    推开门,里头啥也没有,连公家的床都被她拖去卖了,只剩一卷草席搁在地上,上面一条棉被一条褥子。

    草席旁边是两个破木头箱子,一个装衣服,一个装杂物,再就没了。

    她环顾着这个大牢一样小窝,苦中作乐地想,至少不要房租,挺好的。

    毕竟她拼死拼活一个月才挣二十两,户部催得又紧,恨不得把她每一文钱都刮走。她仔细算了算,按照这个速度,还完债都不用等新中国成立了,约莫还到大清亡了那年,也就差不多了。

    这日子,好有盼头啊。

    也不知怎么了,她最近一到晚上就觉得心情低落,烦闷不堪,有时候还会吧嗒吧嗒掉眼泪,明明都那么累了,静下来后脑子嗡嗡响,愣是睡不着。

    林默缓缓呼吸,给自己打劲儿,没关系的,没关系,想想好的一面……额……想想自己的收获……嗯……至少,至少每个月户部来要债的小哥哥长得好看呀!

    林默闭上眼睛强迫自己入睡。

    ……今天弹完曲子行礼退下的时候在地上捡了块糖,很甜,就是后来挨的那个大嘴巴子有点疼。

    ……

    金九龄自从卖了自己的三进大宅后也搬到六扇门里住。他的宿舍条件要比林默好不少,在充满了叙利亚风格的同时,也不失伊拉克情调,里面不仅有床,还有一张大桌子和一把椅子,桌子上堆满了公文。

    林默端着碗从打工的酒楼白嫖的阳春面在门口探头探脑。

    金九龄没搭理她,她只好硬着头皮进来: “他们说,你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好几天没出去,也都好几天没吃饭了。”

    “出去。”

    领导眼睛红红的,一看就是刚哭过。

    太坚强了,能憋到没人的时候哭,来人了说收就收,林默就不行,刚才在春和楼扫地的时候就突然悲从心头起,嗷嗷掉眼泪,憋都憋不住。跑堂的在一边看着直乐,说,诶,被鬼附身的那个,你这是要拖地啊,拖地你洒那点水也不够啊。

    面条放在桌子上,林默小声道:“吃一点吧。”

    “我吃不下。”金九龄摊在椅子上,声音有些喑哑,但仍是个关心下属的好领导:“你不去送外食了?”

    “害,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小电驴儿的车胎让人扎了。”

    金九龄虽然不明白车胎之于电瓶车的重要性,但也知道,她这是送不成了。冷漠道:“你可是捕快,居然也有人敢欺负到你头上?”

    换言之,在京城那么多同僚的眼皮子底下,也能叫人把你欺负了?

    林默无所谓道:“活着都不容易,何必呢,天气这么热,我也正想休息一下。”

    “那个,吃点吧。”把碗往前推推。

    金九龄整个人说不出的疲惫:“不用了,拿走吧,我不饿。”

    林默道:“那个,要不,要不你去看看大夫吧,我太爷爷去世前几天跟你症状一样,也吃不下东西,还不觉得饿。”

    金九龄:“……”

    他深吸一口气才吐出字来:“有事儿直接说。”

    林默笑得腼腆,手指头在裙子上卷啊卷:“其实也没什么事,我这不是晚上要出去卖艺嘛,得化妆,怕老板把我认出来,要是认出来就不让我在他那儿卖艺了,但是吧,我这化妆材料用完了,我能不能申请预支一点俸禄啊?他们说得找你要”

    不提钱还好,一提钱金九龄跟坐了弹簧似的窜起来,猛一拍桌子:“滚!”

    林默麻溜地跑出去,轻轻关上门,只听里头哐一声,心想,完,领导唯一值钱的桌子也碎了。

    ……

    曲园班子,刚入夜。

    林默潜入厢房里,偷偷动了弹琵琶的小姐姐的化妆工具好一顿抹化,她本就长得美,送瘟神的画像再传神也就跟她五分相似,再稍稍打扮一下,穿着借来的衣裳,最多两分相似。

    老板看在陆小凤的面子上,两分相似等于无。

    今天是个大日子,林默兢兢业业弹了两个多月的琴,总算升级了,按照现代的叫法,算是乐队主唱。

    其实以林默的条件,就算她五音不全,只要在台前露个脸也有数不清的客人愿意为她掏钱。

    客人中当然要算陆小凤一个,不仅如此,他还叫来了自己的好朋友过来捧场。

    花满楼一直住在江南,他眼睛看不见,虽然听声辨位的本事一流,根本不像个瞎子,但也很少离开自己的小楼,这次来京城,主要是来看望陆小凤的。

    江湖传言,这位一向飘泊无定的浪子被一个漂亮女人迷住了,居然在京城一住就是好几个月。

    陆小凤喜欢的漂亮女人不少,但能让他停留的女人却并不多,花满楼觉得好奇就赶过来看看。

    神奇的是,陆小凤面对自己的好友居然否认了,他说:“我跟她不是那种关系,我就算再混蛋,也不敢招惹她。”

    然后笑着揽过花满楼,说:“我带你去见见她,我保证,你一定会喜欢她的。”

    路上还在说:“她叫林默,是个很可爱很容易害羞的女孩子,因为欠了朝廷一大笔银子,不得不想方设法的赚钱。她鼓起了很大的勇气才在曲园班子里当歌女,今晚是她第一次开嗓……”

    花满楼精准捕捉了关键词:“欠了朝廷银子?林默?是那个“被鬼附身”一剑击碎三十里河堤,连西门吹雪都不敢掠其锋芒的林默?”

    陆小凤笑道:“她的事都传到江南了么?见了她你可千万莫要提及此事,她会哭着上吊的。”

    花满楼道:“哦?莫非传言是真?”

    陆小凤道:“绝没有半点夸张,若非亲眼所见,我只怕也很难相信,可我偏偏亲眼见到了,那场景震撼无比,只要见过一次,毕生都难以忘记。天地乖离,开辟之星,我已经不止一次见到有年轻的剑客在出手时喊这八个字,仿佛喊出来自己也能劈碎三十里河堤似的。”

    花满楼道:“那只因这八个字能激发他们的勇气,同样也是他们的信念。”

    一路走一路聊,到了曲园班子,夜还未深,戏还未开场,而陆小凤作为老板的朋友,也作为林默的朋友,很容易进到曲园的后院。

    歌姬们在上台前都聚在这里准备着。

    林默正抱着琴紧张得满地乱转,别人都聚在一起闲话家常,你看看我的镯子,我看看你的衣裳,或者交流一下琴瑟技巧,只有她,仿佛天生与人隔着次元,对面不相识,相望只无语。

    “默默,我介绍个朋友给你认识!”

    林默回头,陆小凤走过来,揽着花满楼的肩膀道热情道:“这是花满楼,在家里行七,你可以叫他七童,他虽然眼睛看不见,但比许多有眼睛的人还要敏锐呢……”

    林默看着眼前的公子,一身淡黄长衫,薄纱做广袖,容貌俊美,正望着她含笑点头,若非眼中无光,谁会当他是个瞎子?

    她笑笑,干巴巴道:“是吗?那可真是太不幸了。”说完又觉得似乎不太得体,想找补找补,又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

    花满楼很敏锐地觉察出林默的窘迫,微笑着道:“林姑娘不用紧张,方才在来的路上,陆小凤跟我说了许多你的事,他说你是个很善良很可爱的姑娘,我的眼睛虽然看得见,但我能想象到,你一定是个美丽动人的女孩子,如果能跟你做朋友我觉得很荣幸。”

    林默的手在抠琴,她不是紧张,她是尴尬,凡是陌生人跟他说话她都会尴尬,尤其是长得好看,说话好听的男人恭维她,她感觉脸上有火在烧。

    她硬着头皮道:“是吗,哈哈,我也好荣幸啊,好荣幸。”

    陆小凤道:“一进来就看见你在满地打转,怎么了。”

    林默道:“紧张,害怕,人一多我唱歌就容易跑调,我现在手都是抖的。”

    “这有什么。”陆小凤从腰间解下酒葫芦塞到林默怀里:“喝了,酒壮怂人胆嘛,喝几口就不怕了。”

    林默咬咬牙拔开葫芦塞,灌了自己两口,一股辛辣直冲天灵。

    “咳咳,好像,好像有点用。”

    “再喝几口,没事的。”

    林默又灌了自己几口,摇摇头,把酒葫芦送回去,两坨红云上脸,缓缓吹了口气:“这样就行了,喝多了我怕晕。”

    直到上台,她依然觉得自己是清醒的,试着胸腔共鸣,颅腔共鸣都没问题,也能走直线,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屁股底下的凳子总在晃,她拨弄琴弦,先用吟唱把嗓子打开,然后接下第一句词……

    唱着唱着,她突然有点奇怪,自己不是毕业了么,怎么还会上台?底下的人怎么都穿古装?

    哎呀!上台表演前好像还没做自我介绍!艺考怎么能不做自我介绍呢?!

    自我介绍到一半,林默忽然停了,她是哪个学校的来着?对,她考上北师大了,爸爸最得意的事就是自己考上北师大,逢人就吹,升学宴城里不让放炮,他特意回村里放了一下午。

    怎么回事,怎么感觉好久都没见到爸妈了,好想吃妈妈做的红烧鱼啊。

    不能想,一想又饿了。

    咦?下面怎么这么吵?不会又是在骂她吧?算了,骂就骂吧,自从那天晚上闯了祸,走到哪都有人骂,谁在乎了?她现在那么忙,一天要打四份工呢!

    仰头看天空,明月姣姣,有云飘过,透出来的光可真美。

    林默按下几个音,缓缓唱道:

    “散落的月光,穿过了云,躲着人群,铺成大海的鳞。”

    “海浪打湿白裙试图推你回去……”

    “……你问我死后会去哪里,有没有人爱你,世界能否不再抛弃你……”

    “来不及,来不及,你曾笑着哭泣;来不及,来不及,无人把你打捞起。”

    “散落的月光穿过了云,躲着人群,溜进海底,那里有你……”

    光,日光。

    骄阳似火。

    林默从床上坐起来迷茫了一会,这是哪?我怎么会在这儿?现在什么时候了?

    扭头望向窗外——

    !!!

    她像是下了油锅的鲤鱼一样从床上弹起来!

    坏了坏了坏了!

    迟到了!看这太阳这会都午时了吧!没去点卯!没去收夜香!

    完完完,这不得被开除哇!

    林默拢拢头发就往出跑,刚好撞上从外面进来的陆小凤,他端着托盘,反应极快,身子一侧,免了汤汤水水撒一身的悲剧。

    花满楼也在,他把小心林默扶住,温声道:“不用去了,陆小凤帮你告了两个月的假。”

    林默愣了:“两个月?我就是喝多了不小心睡过头,告一天就算了,不至于两个月吧?”

    陆小凤看着林默,眼睛忽然就红了:“你知不知道,你昨天晚上把自己唱哭了。”

    林默没什么印象,摸摸眼睛,好像是有点肿痛,有点尴尬道:“正常,可能是喝酒了,唱得比较投入……怎么了?你也被我的歌声打动了吗?”

    “不是。”陆小凤道:“我只是心疼你。”

    林默道:“唱个歌有什么好心疼的,你看我多快乐,你再看看金九龄,他才惨呢,原来多有钱啊,现在被我坑的倾家荡产,不吃不喝,在屋里一闷就是一天,我都怕他得抑郁症。”

    陆小凤仰头眨眨眼,缓缓道:“先吃点东西,然后睡会吧,下午你收拾一下跟我走,我给你找了个钱多的活计,什么都不用干,只要跟着我,用不了两个月,可以让你赚至少一万两。”

    林默又愣住了,缓了半天,嘴唇开始发颤,她激动地拉起陆小凤的手,泪眼朦胧,说不出话。

    好人啊,这是什么品种的好人啊!以现在的市场行情来说,就算她把自己卖入青楼,一天接一百个客人两个月也挣不了一万两啊!

    握住的手,愈发颤抖,话说不出口,唯有泪千行。

    陆小凤懂,他轻轻拍着林默的手,温声道:“别哭了,你要说的话,我全部都明白。”

    “呜呜。”

    “对了,有一件事我不明白。”陆小凤疑惑道:“你昨晚说你来自“北师大”?那是什么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  歌词是《海底》

    换个地图,换个心情。

    这章埋了三条伏笔,其中一条特别深,我可真是小机灵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