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令

争令 > 第二十二章 和我组队,万无一失

第二十二章 和我组队,万无一失

    一干人离开,在路上遇到了金患和金莎杀两兄妹。

    谷磨向金患点头示意,后者轻轻一笑,转头向金莎杀说道:“谷磨,人挺不错的,真不考虑考虑?”

    谁知金莎杀竟冲着脸颊突红的络腮胡青年做出一个斩首的动作,冷哼道:“别让我在后半场遇到你。”

    “你啊。”金患用扇子轻轻的敲了下金莎杀的头,复又冲谷磨一干人等笑道:“你先回去,养精蓄锐。”

    两伙人擦肩而过。

    “谷二哥,金大哥不会挨金莎杀的欺负吧,我可听说金莎杀这妮子不一般,下手狠着呢。”刚走出几步,有人从后面出声提醒,还不忘将自己的所闻告诉身旁的同伴,“你们站在后面没我看的清楚,金莎杀一露面,周世云脸都绿了,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他这副怂样。”

    身后传来大笑声。

    “你们说这个叫陆子的到底是什么人,金莎杀这么袒护他,该不会是她的姘头吧,哈...”

    “够了。”那小瘦子话还没说完,就被谷磨一巴掌扇得原地旋转三周半。

    他捂着红肿的脸,眼冒金星,还没想明白自己究竟是哪句话说错了。

    其他人站在原地,眼观鼻鼻观心,都不敢出声提醒。

    这个谷二哥平常话多开的起玩笑,可偏偏在金莎杀这里不容许别人打任何的马虎眼,就更别提开这种污秽玩笑。

    “就不怕金大哥听到,让你们掉脑袋。”谷磨向那人狠狠瞥一眼,咬牙切齿道。

    那人终于知错,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将头磕的震响,“对不起,谷二哥,我错了。”

    “行了。”谷磨用脚尖顶着对方的手肘,向上挑起,“我可受不起你的大礼。”

    那人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走在谷磨身后,发誓从此以后再也不说话了。

    与这些人背道而驰的金患和金莎杀尚未走远,自然是将他们的谈话听进了耳朵。

    “你还杀人?”金莎杀向表兄质问。

    同为金家人,金患却不是金刀帮的人,而是出身清云国的金枪会。

    与金刀帮类似的门派。

    这个门派声名远扬的方式是雇佣杀人,只要钱到位,无论是何等地位的人他们都能帮你找到。

    也许杀不死对方,但会像附骨之疽般缠着名单上的人,试问谁能忍受一觉之后不知是死是活的日子。

    但也因此金枪会没有被排进清明王朝的十大门派之中。

    身为金枪会年轻一辈的翘楚,金患手中的死人绝不会少,这也是金莎杀不愿意待见他的原因。

    但无论如何,金患都是他的表兄,且父亲对他的评价不低,而且听说他这几年早已经收手,不再敢收钱杀人的勾当了。

    金莎杀这才和他亲近了些。

    “都是吓唬人的,你也听到了,我手下这帮人口无遮拦,连你的玩笑都敢开。我要是不加以约束,在姨父那没法交代啊。”

    金莎杀咂嘴道:“这话你还是留着给我爹说吧,来找我到底有什么事,难道就是为了和我说媒?”

    “当然不是。”

    两人行至一颗石榴树下,停下,金患一脚踹在树干上,树枝晃动,落下满地绿叶。

    金患哈哈大笑,觉得好玩。

    金莎杀只觉得幼稚。

    他们继续向前走。

    就在金莎杀忍无可忍之时,金患才终于开口,“我想请你加入我的队伍。”

    “组队?”金莎杀疑惑道:“什么意思?”

    金患打开折扇,轻轻扇着,“字面意思,刻明盛会的后半场将会在后山举行,让我们这些人互殴,赢得就可以获得朝师颁布的明号。”

    “真直接。”

    “所以啊,你、我、谷磨三人一队,其他人也就不足为惧了。”金患笑道。

    金莎杀一口回绝,“算了,我们清在国刚好三人。”

    “妹妹,我是真的不想和你为敌。”

    金衣青年的眼神逐渐变得冰冷,收起折扇,敲打着手心,一脸寒霜,可说出口的话却让暖和的午后添了一层凉意,“你知道我的手段,我很难保证不杀人。”

    “你敢在朝都杀人?”金莎杀回击道:“我听姨母说了,你早就已经舍弃了从前的那些杀人绝学,还因此闹了场大病,险些没活过来。现在的你好像是拜在了姨母的慈心堂下吧,吃斋念佛一辈子的姨母从未杀过人,她那里的绝学能厉害到哪去?”

    “你...,唉,早就让她不往外说的...,这下我的英明神武全都毁了。”金患猛拍额头,“以后我还怎么在兄弟们面前混啊。”

    金莎杀捂嘴轻笑,发梢的铃铛叮铃作响,“放心吧,我不会说出去的。”

    “说来也是奇怪啊,在你身上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能够下得了这么大的决心,金枪会可是有好几门不传秘法的,你竟然全都不要了。”

    金患一改刚才的颓废,双手在胸前衣服上划过,指尖带过裙摆向后飘荡,随后双手放在身后,微仰起头,嘴角含笑,眼神温柔。

    “她叫子枫,绘彤馆的门人...”

    “停。”金莎杀立即喊停,让痴心傻哥哥止住话头,“闹了半天是为了女人啊,那我可以理解了。”

    金患还在傻笑。

    风轻轻吹过,金衣少年的鬓角拂起一缕长发,天上的云慢慢飘过头顶,像她的模样。

    “没事我走了。”金莎杀抿嘴道。

    “路上慢点。”

    金莎杀翻了一个白眼,自己回到了住处。

    陆子和阿武已经吃过饭,前者在晒太阳,后者在习武。

    武者,一日都不可松懈也。

    这是阿武的师父在他出门前,特意叮嘱过的,阿武始终记在心里,一日不可忘。

    金莎杀搬过来一把椅子,放在陆子身旁,躺在上面,手横放在额前,目光从指缝间穿过。

    “后半场我们三人组队。”

    “什么?”陆子问道。

    金莎杀只好重复一遍,“刻明盛会的后半场在后山举行,到时候我们三个人一组,一定要打败所有人,夺得明号。”

    “就我现在这样,恐怕会拖你们的后腿。”陆子没自信道。

    阿武停下手里的动作,走到两人身边,端起茶壶一饮而尽,打了一个饱嗝,舒服道:“放心吧,有我和莎莎足够了,那些人不足为惧。”

    “谢谢,我现在心里并没有好受多少。”陆子耷拉着脸。

    心里已经在思考下一步的行动。

    既然自己已经成功参加了刻明盛会,那就绝不能放过这次和诸多著道者交手的机会。

    经过这段时间的偷偷修炼,他已经碰到开府境巅峰的边了,可他打算先慢下来,等过了刻明盛会再突破。

    现在最要紧的是找个适当的理由,不和金莎杀、阿武他们两人为伍,以陆子这段时间和他们的相处,他们是真的能做到不让他出手。

    可谁又能保证,大敦院里没有藏龙卧虎的人物。

    真到了他不得不出手的时刻,很容易暴露自己并没有被种下恶傀儡。

    所以他要尽量远离金莎杀和阿武。

    就在这时,一个人影从他的脑子里跳出,眼前出现一副画面,一个紫衣青年正在冲他挥手。

    别怪我,我这也是身不由己。

    陆子会心一笑,闭上了眼睛,竟睡了起来。

    夜晚降临,院外是飒飒风声。

    今天晚上是陆子他们待在大敦院的最后一夜。

    悉索的脚步匆忙追来,在陆子三人的住处前停下。

    来人呼吸急促,没有先砸门,而是在不断的调整呼吸。

    良久,拍门声响起,异常温柔,这让习惯了砸门声的三人都还有些不适应。

    两间屋子同时亮起灯。

    金莎杀手握长短刀,从房间里出来,揉着睡眼问道:“谁啊?”

    院外没有人回应。

    “我来开门,你先去睡吧。”

    披着白袍的陆子从房中走出,向金莎杀说了一句,见她回到屋,熄了灯,才走到门口,拉开门闩。

    吱呀一声,门被拉开,果不其然,是周世云。

    陆子双手扶着门,向前倾身,笑问道:“大半夜的找我来打架?”

    “不是。”周世云抹了一把嘴角,说道:“我是来找你组队的。”

    “组队?”陆子装模做样的想了半天,恍然大悟,“我听莎莎说了,是有这么一回事。”

    “何着你这几天来找我是为了组队,不是打架。”陆子说道:“你要是早这么说,我们也不至于这么偷偷摸摸的见面不是。”

    周世云没有说话,侧过身体,向院内张望一眼。

    “他们都睡了。”

    “出来聊聊。”周世云说道。

    “行啊,我也正好有些问题要问你。”陆子将门拉上,紧了紧身上的衣服,跟着周世云沿着小路溜达起来。

    “你为什么这么执迷和我打架?”陆子问道。

    周世云不假思索道:“一是看你长得比我好看,二来嘛,我这个人没什么爱好,就喜欢打架,门里的师兄弟都和我打了个遍,虽说是赢少输多,但是我不在乎。我和他们打架又不是为了输赢,就是纯粹的喜欢。所以我才求师父让我来参加刻明盛会,不为明号,就为了打架。”

    “金莎杀也不是为了明号,只为结交志同道合的好友才来到这里,怎么这些大户人家出身的公子小姐都对朝师颁布的明号这么不在乎。”陆子小声嘀咕一声。

    周世云听的不周全,便问道:“你说什么?”

    “没什么。”

    两人行至石榴树下,周世云一掌拍地,落叶被掌风震飞到他腰间后落下。

    “我现在是开府境高层。”周世云开门见山,“这还远远不够,我有个师兄,同样是开府境,却可以将这些落叶震飞到更高的地方,他就是我的目标。”

    陆子从地上捡起一片树叶,一天一宿没有得到养料,树叶有些发干。

    他将树叶放在头顶,“这不就齐了。”

    周世云微微愣神,随后大笑,一掌拍在陆子的肩上,“我就说你这家伙值得深交,可是你这样是没办法打败敌人的。”

    “我有莎莎和阿武。”陆子不屑道。

    周世云冷哼一声,“他们两个确实是好手,但还不够,这里的人虽不显山不露水,但你应该明白,这里不止一个金患。”

    “和我组队吧,万无一失。”

    “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你要先说服莎莎和阿武。”陆子半蹲在地上,收拢树叶。

    “这有何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