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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糟鹅掌

    林臻这名字起得虽随意,可一点都不影响林家铺子开业时的火热。

    不得不说,林臻这噱头用的极好,再加上宁国公府这间铺子空了十几年,谁都想要来瞧瞧到底是谁能有本事盘下这间铺子。

    众人来铺子跟前一瞧,原是个妙龄女子。

    哦……

    这下众人都懂了。

    如今这世道对女子本就格外苛刻,对那生的好看的女子就更带有偏见,想着这等女子怕是走的些旁门左道这才租下了铺子,顿时是议论纷纷。

    对于有色眼镜,林臻倒不是很在意,如今这世道女子的地位实在太低,她根本没想过要嫁人,若能借着宁国公世子的名号传传绯闻,也不算什么坏事,兴许还能为她铺子壮势不是?

    今儿是林家铺子开门第一天,林臻将更多心思放在了一炮打响自己的招牌上。

    她只卖一道菜,那就是糟鹅掌。

    糟鹅掌乃是《红楼梦》中的名菜,更是大观园中的香饽饽,可见味道有多好了。

    糟鹅掌是用香糟为调料烹制的菜肴,香糟为绍兴黄酒的酒糟加工而成,味道又香又淳,早在开门之前,林臻就去了酒坊一趟,预定了香糟,当时酒坊老板听了只觉得不解,这东西要了能做什么?可架不住有人愿意给银子,自然是喜咪咪答应了。

    寻常糟菜的做法都是先用佐料腌制,接着便用香糟,如此烹饪虽是这个味儿,可口感却差了不少。

    这次林臻的做法是完全不一样,她是先把鹅掌洗净用白醋浸泡,减去指甲焯水,倒入黄酒再次焯水,接着放八角、香叶、葱段、姜片、干辣椒、干花椒、干辣椒等材料煮开。

    她是极讲究的,锅用的是砂锅,大火煮开小火慢炖,用的汤底是鸡架汤,味道鲜美,足足煨了一个多时辰,到了最后筷子轻轻一夹,鹅掌便断了,可以说是入口即化。

    林臻迅速将鹅掌捞起来,放入冰凉凉的井水里湃着。

    过了两次凉水,便是轮到阿魏忙活起来——给鹅掌去骨。

    鹅掌肥厚鲜美,再加上林臻将这鹅掌炖的入口即化,给鹅掌去骨倒也简单,阿魏边偷吃边去骨,小半日的时候便忙活完了。

    接下来林臻便用绍兴米酒,香糟,少许盐和糖调制好了酱汁儿,快速用大火收汁,那味儿……说是香飘数里都不过分。

    阿魏连吃了七八个,只说鲜的舌头都要掉了。

    林臻也爱吃,她这做法其实和常人做的有很大区别,一来她这鹅掌是用冷水湃过,虽酥软,却也不是一点嚼劲都没有;

    二来是寻常人都是会用香糟将鹅掌小火焖一夜,她觉得这样不好,会让鹅掌味道太单一了,今日她做的鹅掌猛地一吃带着酒香,微微带着甜味儿,可一口下去,又带着香料的香气,带着麻,带着辣……

    一口下去,可以说是有好几种滋味,叫人回味无穷,也难怪就连曹雪芹的祖父曹寅都曾说过“百嗜不如双趾掌”!

    林臻是费了些心思的,想着又是鹅掌,又是香糟,又是绍兴米酒的,花费不小,只怕寻常百姓家根本就负担不起,便在里头加了些藕片、笋子和野菇子,如今正是笋子正嫩,野菇子正出的时候,不仅价格便宜,味道还十分鲜美。

    她索性在门口放了两个砂锅,边做边卖,这样更有吸引力。

    林家铺子门口本就是人头攒动,众人是第一次听说饭馆里不能点菜的,眉头一皱,这是哪里来的什么规矩?可闻到这扑鼻的香味儿,还是忍不住上前问了问煮的是什么。

    开门做生意的,讲究一个笑脸迎人,不管买不买,林臻都笑眯眯解释,“……这是糟鹅掌,京城很少有这道菜的,您若是觉得香,可以买些尝尝看!”

    如今是风调雨顺,老百姓手上所以说见到想吃想买的,都能尝上一尝,不过还是有些人。能听到林臻说的价格,只说贵了。

    一分价钱一分货,一份糟鹅掌就算是搀着配菜一起卖,这价格还是不便宜,林臻卖的是半贯铜钱。

    不过她觉得不贵,可寻常老百姓却觉得已经是天价了。

    一贯铜钱等于一两银子,一万个铜板儿,能买三百多斤大米,就一碗鹅掌配上几片藕和莴苣,就能值一两百斤大米?

    就算是抢钱也不是这样抢的啊!

    不少老百姓原本是想要买些尝一尝的,可听闻“天价”之后,摇着头走了。

    可京城是哪儿?

    这可是天子脚下,什么都不缺,最不缺的就是那等达官显贵、富贵之人,宁国公府作为京城之中一等一的勋贵之家,这间铺子也是京城地段最好的铺子之一,为何空了这么多年,很多人并不知道内情,多得是人好奇,如今也不免有仆从奉了主子之命前来探探虚实。

    莫说这一份糟鹅掌卖半贯铜钱,就算是卖十贯铜钱,一样是有人买的。

    所以到了最后,倒是出乎林臻意外之外,倒是卖出去了六份糟鹅掌。

    她从一开始就没想过客满盈门,不管怎么说,她开的都是一家红楼私房菜,所用的一碟一碗那都是精益求精,这也就注定了菜的价格不会低到哪里去的,更别说这间铺子的租金高昂,她也没办法啊!

    到了傍晚,还有小半锅糟鹅掌没卖出去,阿魏见了心里疼的都要滴出血来,“姑娘,这可怎么办?这么好的东西怎么就没人买呢?”

    “我早想到如此,不必难受,生意嘛,总是慢慢做起来的,一传十十传百,这生意不就好起来呢?”林臻咬了口糟鹅掌,只觉得满口酥烂,一口下去唇齿留香,“生意不好怕什么?花大娘那馄饨铺子生意倒是好,可一天又能赚多少钱?做人啊,不要鼠目寸光!”

    说着,她算了算,“况且咱们开门第一天,也没亏太多,已经很难得了。”

    今日卖出去的六份糟鹅掌,有三份是小厮模样的人买回去的,还有三份则是堂食的,三人吃了皆是连连称赞。

    林臻很满足了。

    其实吧厨艺这种东西就像是选对象似的,再好的手艺吃习惯了也就觉得不过尔尔,得靠着别人的褒奖才能再一次相信自己。

    阿魏还是觉得惋惜,到了最后就着小半锅糟鹅掌吃了两碗饭,这些鹅掌可都是她辛辛苦苦去的骨头咧!

    两人吃完了饭,正收拾的时候,却见着个小厮模样的年轻男子匆匆跑了过来,“掌柜的,糟鹅掌可还有?”

    初春的天儿,他跑的是气喘吁吁,头上还挂着汗珠。

    林臻对她还有点印象,小伙子年纪不大,眉目清俊,能说会道的,今儿晌午过来的,那叫一个财大气粗,直接要她包一份糟鹅掌,这才问价钱,啧啧,一看就是个有钱的主儿。

    林臻笑着道:“可真是不巧,我们刚把剩下的糟鹅掌都吃完了!”

    “哎呀,这可怎么是好?我们家少爷说了,要是没买到,就叫我不要回去了,我还是一路跑着过来的!”小厮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瘪着嘴,就差要哭出来了,“我们家少爷肯定是要狠狠骂我一顿的!”

    这小厮吓得是不敢回去了。

    林臻吃饱了,不免笑着多问几句,“你们家少爷这么凶?”

    这小厮是个机灵的,点点头,可旋即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又摇摇头,“不是我们家少爷太凶,实在是姑娘的手艺太好,我们家少爷可以说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宫里头御膳房赏赐下来的东西没少吃,少爷都没夹几筷子的,但是今儿姑娘做的糟鹅掌,我们家少爷都吃完了,直说好吃,还倒了最后的汤汁儿拌饭。”

    “一碗饭吃完,我们家少爷慌忙差我来买,哎……我想着肯定就卖完了……”

    这个小厮是个话多的,絮絮叨叨的,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了,譬如说他的名字叫半夏。

    林臻这才晓得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是半夏一大早就将糟鹅掌买回去了,可他们家少爷压根没将这事儿放在心上,他也不敢提,到了傍晚用晚饭的时候,他们家少爷看了小厨房送过来的饭菜直觉得没胃口,半夏这才提了两句,说这糟鹅掌香飘十里都不为过。

    得了,那就试一试吧!

    不试不知道,一试那真是吓一跳,这位娇少爷觉得不够吃了。

    半夏知道自家少爷会成为林家铺子的常客,如今已经开始套起近乎来,“我们家少爷还问了姑娘这铺子的地址,只怕明儿要过来了,姑娘您做的糟鹅掌虽好吃,可我跟着我们家少爷出入很多酒楼饭馆,还从未见过哪家饭馆只卖一道菜的!”

    他觉得奇怪。

    林臻不好意思说是因为自己太懒的缘故,只嘿嘿一笑,“新店开业总是要多琢磨琢磨,看看大家伙儿喜欢吃什么,要不然哪里赚得到银子是不是?不过……半夏,你不是说你们家少爷很凶吗?你不着急回去吗?”

    她倒是挺担心半夏回去挨骂的。

    半夏沉默了,良久才看了一眼外面黑透了的天,“早回去晚回去都是要挨骂的,能躲一会是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