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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独家发表

    一天最美的时刻,正是夕阳熏细草,江色映疏帘的画面。

    s市航天试验技术研究所的工作人员结束一天的工作,可以踏着晚霞下班了。

    白晏丞是第一个走出研究所大门的人,一八六的身高,长相清俊有气质,在满是秃头中年和佝偻背教授的单位里无疑是最亮眼的颜值担当,也是只在业内名声大噪的风云人物。

    他有一个特点,除了上级的死命令以外,他是从来不加班。

    下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这是白博士的回家格言。

    “嘀——”

    一声突兀的车喇叭引起了白博士的注意力。他迈开步子,朝着停在街边的一辆车缓步走去。

    开着路虎来接人的是他的小学同学、发小、为数不多的好友之一,人帅嘴还欠的花有渝。

    花老板有一张游戏人间的俊脸,但人不坏,还很够义气,是一个非常珍惜友谊的人。他坐在驾驶位,一只胳膊搭在窗沿,手中夹着燃火细长的香烟,另一只手摸着方向盘,微微歪着头,目光带笑地看着白晏丞。

    “晏丞,上车。”

    白晏丞依言打开车门钻进副驾驶,系好安全带,轻声问:“你怎么来了,我不是说自己去取吗?”

    花有渝灭掉烟,快速启动车子,一边打方向盘一边说:“我顺路,就等你十分钟呗,反正离花匣子很近,省得你自己走过去。”

    花匣子是花有渝和别人合资的酒吧,位置离白晏丞的单位和住处很近,下班之前两人约好了,白晏丞要去取东西,上次去酒吧不小心落下一件外套,花老板没说给他送回来,他只能自己去取。

    “其实我就是想让你去坐坐,你好久不现身,兄弟们都想死你了,每次你去酒吧生意都能火起来,你简直是哥们儿的招财猫。”花有渝就是这样,说话总是不着调,却意外的不讨人厌,反而会派上用场,比如冷场时用来活跃气氛。

    “最近所里忙。”白晏丞说完低头摆弄着手机,嘴角跃上愉悦的微笑,看起来心情不错。

    安静不到两分钟,就在花老板张开嘴巴想大谈特谈时,扔在挡风玻璃前面的手机“嗡嗡嗡”响起来。

    他按了接听键,戴上耳机,笑着道:“哪位......哦!小舟啊.....呦,你那个高冷又傲娇的老大终于肯出山了.....行啊,你和你的几个小哥们一起来,没问题!”

    说完就挂了。

    花有渝摘了耳机,没等白晏丞问,主动解释道:“玩音乐的几个小弟弟,玩的不错,想借个地方开心一下,搞不好以后能成为常客。”

    白晏丞关闭手机,抬起脸,微微一笑没说什么。他眼里闪烁着别样的光芒,落在花有渝眼里,就以为他对什么都不感兴趣。

    航天研究所和花有渝的酒吧都在北四环,这边校区和写字楼特别多,这个时间段稍微有点堵车,原本五分钟的路程硬生生堵了二十分钟才到目的地。

    白晏丞下了车就说:“还不如我自己走过来。”

    他不喜欢坐车,也不喜欢开车,除了车技不好还因为他更喜欢脚踏车。

    花有渝笑道:“你就当空出一点时间陪哥们儿聊天了。”

    两人并肩走进花匣子,晚上七点的酒吧还没有开业,工作人员不见人影,大厅只有零零星星几个人在打扫卫生。

    花老板出现之后,立马有一个身穿制服的男侍者从吧台里窜出来,手里拎着一个袋子朝他们快步走来。

    “渝哥,白博士的外套,干洗过了。”侍者小哥把袋子递给花有渝,一脸殷切的模样。

    白晏丞伸手接了过来,笑着点头:“谢谢。”

    “您客气。”

    侍者的语气轻松愉悦,明显对白晏丞很熟悉。

    老板的好朋友,从事科研工作,单位涉密具体情况不详,也没人打听。反正是酒吧的常客,偶尔还会充当酒吧的调酒师。

    白晏丞这人很怪,喜欢调酒,却滴酒不沾。他对任何人都很友好,是大家眼中平易近人的高人。

    酒吧里所有的工作人员,包括打扫卫生的保洁阿姨,在面对他的时候都能做到轻松自如,毫无心理压力。

    时间一晃过去三个小时,白晏丞和花有渝坐在一起聊了许多话题,从包间里出来已经九点钟,花匣子正式营业。

    客人成双成对地来了不少,没一会儿大厅的卡台就爆满了。酒吧灯光变幻,暗蓝色的灯光衬得墙壁上用来装饰的鲜花更加神秘美艳,随着客人增多,灯光越来越暗,几乎看不清人脸,这确实是花老板的风格。

    白晏丞坐在自己熟悉的位置,靠在最左侧无人关注的沙发区,他整个身子都陷入了黑暗,从他的视角出发,可以观察到大厅每一个角落的动态。

    花说渝坐在他身旁,叫来饮品和小吃,自己开了一瓶洋酒倒半杯,给他倒了一杯气泡水,开口道:“晏丞,今天不露一手吗?”

    “不了,”白晏丞扫一眼吧台正在展现技术的调酒师,“我一会儿就走。”

    “别呀,急着回去干嘛。”花有渝为了让他留下,又招手叫来侍者点果盘。

    他转头看着好友模糊的轮廓,声音淡淡:“早点回去睡觉,明天早起上班,领导视察。”

    花有渝“哦”了一声:“那行吧,还想着让你放松一下呢。”

    白晏丞习惯性地推了推鼻梁上的无框眼镜,笑起来:“我现在就很放松。”

    看他的神态就知道,他确实放松,只要一到这种环境,他就自然而然变得开心。

    酒吧的工作人员背后都说他怪,对此他不以为然,他的好友花有渝也从不为他辩解。因为在朋友心里,他从小到大确实是一个不正常的人。

    他出生于一个普通家庭,父母都是平平无奇的打工人,但是他从小就展现出惊人的高智商,三年级开始跳级,十六岁保送,二十岁获奖,可谓是一帆风顺。

    就是这样一个看起来学识渊博的青年才俊,到了夜晚,他不似人们刻板印象中的科研人员点灯耗油地窝在实验室里,反而拒绝加班,经常来这种地方放松找乐子。更奇怪的是,他从不喝酒,也不跳舞,他喜欢看别人喝酒跳舞甚至耍酒疯,并且乐在其中。

    花有渝曾经问他:“你是不是特别喜欢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

    他当时就像方才一样推了推眼镜,发出悦耳的轻笑声:“应该是众人皆醒,唯我糊涂。”

    花有渝至今也没明白什么意思,这人可是他们十八线城市走出来的代表人物,亲朋好友眼中的骄傲和天才,怎么可能糊涂?

    不过花老板懒得去理解,只知道和白晏丞做好朋友是一件让人既骄傲又安心的美事。

    大厅的灯光闪烁变幻,变成了冷色调,一时间陷入安静,舒缓的音乐前奏响起。

    多数时候,花匣子并不是一个热闹狂欢的酒吧,而是一个让人在暗处听音乐欣赏“假花”的惬意场所。

    花有渝还贴在白晏丞耳边说话,但此时白晏丞的注意力已经被大厅的舞台吸引。

    “自己的事儿有没有着落呢,我看姓肖的真不错,要不就跟他试试吧。”花有渝像小麻雀一样在他耳边叽叽喳喳,话题变得越来越离谱了。

    他不理人,眼神悠长,目光注视着台上正在敲打乐器的两个年轻人,仿佛沉浸在了什么回忆里。

    花有渝继续喋喋不休:“咱们都快奔三的人了,也该为终身大事考虑考虑,你天天闷在实验室里接触不到人,圈子扩展不开,好不容易认识了肖总,你可别错过良缘,肖总真不错,有颜有钱,为了你还给研究所捐了一大笔钱,诚意满满,我都感动了.....”

    说了一大堆,白晏丞还是那副模样,也不知道听进去几句。

    “嘿!晏丞,跟你说话呢。”花有渝用酒杯敲响大理石台面的茶几。

    白晏丞敷衍点头,语气中带有一丝悠然的笑意:“嗯,考虑考虑。”

    “这是你说的!”花有渝一把抓住他的胳膊,笑得像个采花贼,“下周找一天时间,我替你约肖总吃饭。”

    白晏丞薄唇微启,刚要开口说话,恰在此时,大厅响起一段贝斯solo的音乐声瞬间捏住了他脑海里那根活跃的神经。

    他果断抛弃苦口婆心的花有渝,集中注意力朝台上看去。

    舞台上不知什么时候又多了一个高挑的青年,修长的身影站在架子鼓和电子琴前面,单肩背着名为贝斯的流行乐器,乐器横在胸前,修长白皙的手指熟练地拨弄着琴弦,发出阵阵直击心灵的美妙旋律。

    这段单人solo吸引了大厅所有人的注意力,包括刚刚还在极力劝说白晏丞处对象的花有渝。

    “这小子真酷!”花有渝对这方面向来感兴趣,忍不住拍手称赞,“小老弟这贝斯玩的可以啊。”

    白晏丞执起水杯抿了一口,视线不曾移开过,开始打量起那个玩贝斯的青年。

    虽然穿着一身宽松的潮流装,但不影响别人判断出青年长腿细腰的黄金比例。青年比身后那俩打鼓和电子琴的年轻人都要高,头上戴着一顶棒球帽,脸上被一款黑色墨镜遮盖住,使人看不清容颜,只露出浅色的嘴唇和尖下巴。

    其实最抓人眼球的不是青年的装扮,而是他的头发,帽子低下的长发,灰白加浅蓝的颜色编成麻花小辫贴在白皙的脖颈,随着他弹贝斯的动作,后背的伸缩带使蓝色小辫偶尔翘起来一点又落下。

    青年微微弓着腰,姿势潇洒随意,唇角勾着带点野性的笑容,很自信地玩把着手中的乐器。

    他太耀眼了,至少在这间酒吧。

    所有人脸上都带着如出一辙的对待新鲜事物的观赏和喜爱的表情,全部举起手机拍照录视频,就连见多识广的花老板也情不自禁地连连称赞。

    “晏丞,这小子真牛,xxx乐队的贝斯手都没有他玩的六,果然没找错人。”

    白晏丞收回流连在台上的目光,轻轻地笑起来,拿过身旁的袋子瞅一眼里面叠得整齐的外套,说句:“好听。”

    他的声音低沉温和,隐藏着不易察觉的亢奋。

    接下来还有更好听的。

    原本白晏丞是想提早离开,屁股都抬起来了,很快他被台上传来的性感的嗓音吸引,不得已,他又坐下了。

    那个扎着蓝色小辫耍酷的青年往前迈一步,站在话筒架前面,淡色的薄唇开开合合,手中的乐器换成吉他,一边弹吉他一边唱着小众英文歌。

    青年的声音很好听,就像他的人一样,沙哑中带着性感的狂野,听了之后可以让人耳朵怀孕。

    台下已经有很多客人按耐不住,许多俊男靓女纷纷撂下酒杯凑近台前,举着手机像追星族一般为青年拍照喝彩,然而青年是一个十足的小拽爷,一点回应没有,下巴一抬简直是目中无人。

    连唱两首歌曲,结束后,小拽爷扫视全场,视线最终停在白晏丞的沙发区。

    白晏丞猜想,对方绝对看不到自己。

    事实确实如此,因为灯光太暗,青年又戴着酷酷的墨镜,只是停留了两秒便收回目光,然后昂着头,习惯性地抓了一把脖颈后的小辫,不屑一顾地离开了舞台。

    白晏丞也从沙发上站起身,拿好装衣服的袋子,准备离开。

    花有渝说:“怎么样,还行吧。”

    指的是酒吧的氛围和刚才乐队的表演。

    白晏丞笑了笑:“我先走了。”

    花有渝朝门口的安保做个手势:“我让人送你。”

    “不用,我走着回去。”白晏丞笑着婉拒,转身离开了。

    看着他的背影,花有渝勾唇耸耸肩膀,回过头碰上来找人的酒吧经理。

    经理指了指后面:“渝哥,那几个小孩找你。”

    花有渝意料之中的点头,抬脚朝酒吧后门走去。

    花匣子后门是一条胡同,有两个小年轻背着乐器靠在墙壁抽烟,正是刚才在舞台上表演打鼓和电子琴的两个青年。

    这两个人的装扮也挺酷的,但是气质不如那个玩贝斯的,明显差了一大截。

    花有渝两步走到他们跟前,从兜里掏出一沓现金,伸手递给他们:“拿去吧。”

    其中背着吉他的青年眨眨眼,一脸呆相,好像听到了什么奇怪的传闻似的。

    花有渝笑着道:“怎么,想转账,也行。”

    背吉他的青年扫一眼旁边还在抽烟的同伴,轻轻地摇头:“野子哥说了,我们不要钱。”

    “那你们要什么?”花有渝挑眉,用钱拍打着手掌。

    吉他青年转过头,下巴微挑,指着站在胡同口正在打电话的身影,说:“野子哥是老大,你问他吧。”

    花有渝忍不住嗤笑,肩膀颤动了一下。心想这几个小屁孩,还老大老二的,毛都没长齐。

    他看向那个不远处打电话的青年,侧身面对他,帽檐把青年的脸遮住大半,借着微弱的路灯勉强能看清楚轮廓,就是让人印象深刻的贝斯手。花有渝很快又把视线挪回背吉他和正在抽烟的两个人身上。

    根据这几个人的行头,外貌和长相,不难猜测还是在校学生。这几个小老弟每次来都武装成恐怖分子一样,生怕被人认出来,明显是偷摸搞乐队不想让父母发现,目的很明确,就是想借个地方发泄表演的**,又不要钱,估计家里也不差钱,身上背着价值五十几万的吉布森电吉他就是最好的证明。

    花有渝突然就觉得自己手里的这点钱有点寒酸,干脆把钱收起来,迈开步子朝胡同口走去。

    打电话的青年察觉到有人靠近,心中不耐蹙起眉头,特意把身体转向另一面,继续讲电话:“老头,你答应我的事一定要算数。”

    电话那头的声音苍老中带着点无奈的气愤:“小混蛋,你可要想好了。”

    “想好几年了,”青年松开眉头,坚定回答,“您可别忘了,事关重大。”

    正说着呢,青年无意中瞥到一抹身影,距离他十米远的地方,有一个男人站在路边,正在扫码共享单车。

    原地呆滞几秒,他不自觉往前走两步,眯起眼眸仔细盯着瞧,愈发觉得那抹身影很眼熟,奈何他有二百多度的近视,又没戴眼镜,加上周围灯光较暗,他实在看不清楚。

    他的心跳陡然加速,心底升起一股微妙的预感。他迅速挂了电话,脑子一热,正想走近一看究竟,左边的肩膀猛然一沉,被人拍了一下。

    他回过头,瞳孔中映入花老板的俊脸。

    花有渝近距离观察他没戴墨镜的容颜,心里感叹青年的这双大眼睛为何这般多情勾魂,眸光明亮宛如夏夜的流火,蕴含着孤注一掷的火焰,真是漂亮极了。

    不是第一次见,花有渝仍然能被男孩的样貌所惊艳。

    花老板一时不备被美色迷失了心神,笑眯眯地问:“老弟,看什么呢?”

    青年朝街边看去,刚刚扫码的那个男人已经骑着共享单车走远了,身影越来越模糊,很快消失在黑夜中。

    他露出困惑的表情,不太确定地说:“好像看到.......我男神了。”

    只听花有渝嘲笑道:“眼花了吧,那明明是我的好哥们儿。”

    花有渝以为小拽爷的男神应该是音乐界的大神人物,毕竟爱好在那摆着呢。虽然白晏丞确实高挑出众,但那家伙和音乐明星绝不挂钩。

    青年垂下眼帘,夜风微微吹起帽沿边上露出来的几绺浅蓝色的碎发,他有些失落地说:“确实,他怎么可能会来这种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开坑,绝对不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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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用指南:

    1攻受都是戏精,这本书里的人物没一个正常人,阅读前请做好心理准备,统一标准是都不坏无反派。

    2主攻双视角,受追攻,追到手互宠。

    3攻天才人设,脑回路和正常人不一样,他一点也不完美(划重点),喜欢看完美的白马王子这里没有,略微腹黑有点虚伪的黑马王子倒是有一个,他有自己的性癖和爱好,做人没啥同情心,但是不会主动去害任何人。

    4小受脾气不好,只在攻面前乖,这个受更不完美(划重点),偶尔口吐芬芳,喜欢音乐超爱乐队,喜欢染头发颜色越亮心情越好。

    受是攻的小迷弟,超级喜欢攻,他黏人还爱作,偶尔茶。小攻温柔又腹黑,就喜欢小受这样的作精,越作就越想弄哭他。

    5现代架空,同性可婚背景;全民搅基,雷者慎入。本文没有逻辑可言,无脑文,所有设定都是作者瞎掰,千万别当真,看文图个乐呵,请勿较真。

    6作者的手有它自己的想法,拒绝任何意义上的写作指导,弃文不必告知。

    7极端攻控/极端受控,作者谁也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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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案]

    叶颂明结婚三年,对象是豪门继承人。

    家族联姻,恰巧又都是单身,双方顺利举行婚礼。

    结婚以后,叶颂明与周予琛始终保持相敬如宾的夫夫关系,他们会定时看望双方父母,在长辈面前很默契地演绎恩爱夫夫,回到家却因为谁先进家门而互相谦让。

    工作中互不干涉,生活中互相尊重,平淡得有些过头了。

    说到底,还是同床异梦。

    这种日子似乎走到了尽头,两人都有意结束这种乏味无趣且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生活。

    就在叶颂明思索该如何委婉地提出离婚时,不成想被对方抢先一步。

    某天早上,西装革履的周予琛站在他面前,俊美的面容不见丝毫人情味,冷冷道:“叶颂明,我们离婚吧。”

    叶颂明不想耽误人家,立刻点头答应。

    第一次去民政局,私家车半路抛锚。

    第二次去民政局,资料不全被劝退。

    第三次去民政局,吃坏肚子进医院。

    第四次....

    第五次....

    经过一系列坎坷,叶颂明不得不怀疑,这是否有些过分巧合了。

    直到某一天晚上,平时冷峻面瘫以稳重自持的周予琛,竟然带着一身酒气回家,两手扶在叶颂明的肩膀,放下身段地恳求:“叶颂明,可不可以不离婚...”

    叶颂明笑得温柔:“予琛,是你提出离婚的。”

    醉酒的周予琛力气极大,羞愤地推开他,气呼呼道:“离就离!”

    第二天,叶颂明准时在民政局门口等人。

    周予琛如约来了,却没有拿出该准备好的资料,而是甩给他一张孕检证明,冷声宣布:“我怀孕了。”

    叶颂明:???

    结婚的时候,没说有这本事啊!

    他变幻无常的老婆,到底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一面。

    从这一刻开始,他要慢慢挖掘了。

    ——

    cp:叶颂明(攻)vs 周予琛(受)

    长着一张温柔脸的薄情攻vs看似冷血实则容易动情的少爷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