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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回

    媚狼一想起这些往事,腹中顿觉如翻江倒海一般,心口憋闷全身绞痛,简直是痛不欲生。她急忙从丹田升起真气,把一物从口中吐出,握在了手中,这才觉得不再疼痛,稍微有所缓解。低头看着手中的紫色的玉珠,光芒璀璨,耀人眼目。叹了一口气,留它会让我痛不欲生,不留它很可惜。它可以使我的仙力与法术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真的很难取舍。不错,它就是龙女的护体仙丹“紫珠”,龙女的名字也因此而得。

    她把心一横,又重新将玉珠吞入腹中,忍痛把它收入丹田,只要不想以前的事,疼痛会轻一些,不能这宝贝落入他人之手。

    主人自从龙女离开以后,总是怪怪的,对人冷淡了许多,残忍了许多,尤其对女人更是不留一丝情面,毫无怜香惜玉之意,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主人知道我私藏紫珠的秘密,不像是,如果他知道肯定会收回的,现在却毫无动作。那他为什么会每次对她言辞闪烁,让她明白后果,她只是感觉非常的恐惧,却不知具体为何。再加上紫珠对她的日日夜夜的折磨,让她几乎崩溃,每天都强打精神,欢声笑语,为的就是掩盖自己的痛苦。

    回到文府,她摘下面纱,换掉夜行衣,穿上自己原本的衣服,来到了床边,看着熟睡的文仁义,心里纠结不已。这个男人每日夜里都会被她用法术催眠,只有这样才不会发现她的真实身份。

    其实早在于明月出嫁前,媚狼已经害死了她,化成她的模样一直潜伏在于家。当然此于非锐王那个于家,而是一个非常有声望的世家,家中并没有男丁,只有两个貌美的女儿,朝中很多青年贵胄都想与之结亲。文家与于家交好,而媚狼想潜伏在主人的附近,所以选择了于明月。本来想嫁给文智信的,可阴差阳错的嫁给了文仁义。一则是文智信与谦王是至交好友,这样会经常见到谦王的;二则是文智信更仿像谦王的秉性,很得媚狼的心,让她心仪此人。可是媚狼使尽浑身解数,文智信却对她敬而远之,原来他钟情于她的小妹于皓月,那个温婉贤淑的女子。

    文仁义对她也甚是宠爱,事事顺着她,对她也是极好的,于是就嫁给了他。婚后更是幸福,可是人心不足蛇吞象,看到于皓月与文智信如胶似漆的情谊,她就妒忌的不能自控。与其说她更加爱文智信不如说她是不甘心。

    于皓月温柔娴静,每有心事总是喜欢告诉姐姐。

    一日两姐妹在一起闲聊,于皓月突然呕吐不止,于明月以为妹妹生病了,便要请郎中医治。可于皓月摇摇头,“没事,姐姐不必担心,过几天就好了。”于明月早已有了文天成,以她的以往的经验,莫非是···。想到此处,更让她妒得发狂,却不动声色的试探:“妹妹真的无大碍?有什么事情可不要瞒我,姐姐可是过来人。”于皓月脸如红霞,:“姐姐总是明察秋毫,什么事也瞒不过你,我已经有了智信的骨肉,他很快就会来迎娶我的。”“那真是太好了,恭喜妹妹双喜临门。”

    于家在当晚发生了盗窃事件,于皓月的闺房也被盗贼放火烧了,于家二小姐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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