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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同一个人

    问这话时,陶思华带了一点小期待,她希望他回答有的。

    那她至少还有一点机会。

    但夏晟却又一次让她失望。

    他说:“我不会让重要的人白白跟我错过,绝不允许。”

    有那么一瞬间,陶思华觉得夏学长说这话时帅毙了,比他撩妹时所展现的风流倜傥姿态还要帅。

    可惜这么帅气的话,却是不是对她说的。

    她看着他说:“夏学长,我跟你是一样的。”重要的人绝对不能白白错身而过。绝不允许。

    夏晟笑笑,指了指墙壁上的时钟,很突兀地换了话题:“我女朋友等一下会来看我,介绍你们认识?”

    陶思华愣了一下,随即笑了。

    “夏学长你三天两头的换女朋友,我怕我认识不过来。等一下我还有事情,要先走了。”

    夏晟自然不会挽留,笑笑道:“那好,再见。”

    只是自从那一晚告别之后,再一次见面,却似乎遥遥无期。

    陶思华想,去一趟夏家也好,登门拜访她是做不出来的,就在附近逛逛,能不能遇到,还是看缘分。

    计程车在路边停下,这条街没什么商铺,行人车辆都很少,道路两旁种了一排榕树,枝叶茂盛,绿荫成行。

    她付了钱,推开车门下来,还没有站稳,一只黄色的大型犬便来势汹汹地扑了过来,哼哧哼哧地围在她脚边乱转。

    陶思华吓了一跳,差点失声尖叫,便听到不远处一声呵斥:“喜之郎!你给我回来!”

    声音非诚熟悉,陶思华转头看去,和来人目光相接,俱是一愣。

    夏日的阳光恍若流水,透过树木的枝叶哗啦啦地流泻下来,无声无息,淌满一地斑驳。

    挺拔俊朗的男子穿着一件雪白的T恤,浅蓝色紧身牛仔裤,双手环胸斜靠在一棵高大的榕树下,唇边挂着一抹懒洋洋的笑意。

    显眼的不是他出色迷人的外表,而是那光秃的脑袋和与众不同的绿眼睛。

    “嗨,那么巧。”夏晟没想到在家附近遛一会儿狗都能碰到熟人,不禁又惊又喜。

    陶思华大大方方地走过去,那只围着她的小腿打转的狗狗也屁颠屁颠地跟着她走。

    “是挺巧的。”陶思华觉得很开心,刚才还在想能碰到夏晟的几率会有多高,没想到一下车就碰上了。

    不是缘分,谁信?

    “这是你养的狗狗?”陶思华爱屋及乌,觉得这只鲁莽的大狗狗也挺可爱。于是弯下腰摸了摸毛茸茸的狗头。

    狗狗热得呼哧呼哧地吐舌头,陶思华不慎被它舔了一下,满手都是口水。

    陶思华:“……”

    夏晟笑道:“这是我表妹在街上捡回来的,已经在微信上发出了失物招领信息,不过到现在都还没有失主过来认领。”

    陶思华掏出餐巾纸擦了擦手上的口水。

    “可能失主还没有看见那条信息吧。”

    夏晟微微弯腰,冲狗狗拍了拍手,狗狗立刻亲热地扑了过去,前爪抬起,扒着他的裤子不放。

    “希望失主早日看到那条信息。”夏晟摸了摸狗头,同样被舔了一手口水。

    “为什么?”陶思华奇问,“你好像还挺喜欢它的。”要是失主没找来,不是还能多留它几天么?

    夏晟没带餐巾纸,于是把手上的口水全抹回狗狗的毛上。

    陶思华:“……”

    “这家伙刚开始见到我时,冲我吠得很起劲,但没相处多久,就对我摇尾巴了。”夏晟一直都是笑眯眯的,绿眼睛微微弯起来,眼波流转,长而黑的睫毛下,是一抹流动的苍翠。他顿了顿,接着说,“跟这家伙好像不用日久也能生情,在这样下去,我担心到时候会舍不得把它送走。”

    陶思华听着他这话,不禁感到几分新奇,没想到喜新厌旧的公子哥儿对宠物倒是舍得投入感情。

    “你要是喜欢狗狗,就去买一只来养啊。”陶思华不懂他哪来的这些多愁善感,柴犬又不是稀有品种,就是把这只送走了,也可以去宠物市场再买一只,何必发愁。

    夏晟笑了笑:“也对,你说得有道理。”也许对没有养过宠物的人来说,宠物不过就是一个品种,这只不在了,那就再买一只,总有相似的,甚至一模一样的,只要有钱,不怕找不到替代。

    两人慢慢地在林荫道上散着步,天气热,中午时分更是连一丝热风都没有,空气干燥得能把人体的水分都蒸发。

    “要不要去咖啡厅喝点什么?”陶思华提议。

    这附近虽然商铺不多,但饮食店还是有的,因为是在高档住宅区,所以餐厅饭店的格调都很高。

    夏晟指了指跟在身边左蹦右跳活泼过头的狗狗,有点歉然地道:“喜之郎进不了咖啡厅。”

    陶思华笑了起来:“这名字真逗,你起的吗?”

    “不是我起的,”夏晟摇摇头道,“是我女朋友起的。”

    那天把柴犬的照片发给花桃后,花桃便立刻被这张充满喜感的狗脸秒杀了,直接就给它取名叫“喜之郎”。

    陶思华的笑容顿时一僵,随即开玩笑般问道:“这个女朋友还是上回你说要介绍给我认识的那个吗?”

    “是啊,”夏晟笑笑,他以前换女朋友的确换得太过频繁,也难怪陶思华会这样开他玩笑。他想了想,有点郑重其事地道,“这个虽然不是第一个,但会是最后一个。”

    陶思华一时半刻还没反应过来,只当他说笑:“你以前也这样说过,结果还不是……”

    “我以前没有这样说过。”夏晟笑着打断了她的话。

    陶思华愣了愣,唇角的笑容渐渐消失了。

    她以前的确没有听夏晟这样说过。

    夏晟怎么会说那样的话,他从来不会对跟她交往的女生做任何承诺。

    不会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以后还会有不知道多少个。

    这才是夏晟。

    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但为什么现在却突然这样说了?

    “所以我才想介绍给你认识。”夏晟仿佛没有发现陶思华的脸色越来越难看,自顾自地笑道,“她跟我以前交往的对象都不同。”

    “有什么不同?”陶思华稳了稳自己的情绪,唇角重新挂上一抹淡淡的微笑,但眼神却是冰冷的,“能打动夏学长的女孩子,我也非常好奇。上回没有见着面,现在想想真是遗憾。”

    “不用遗憾,”夏晟从裤兜里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然后笑道,“你真想见她,等一下就能见到。”

    “等一下她会来?”陶思华试探地问。

    夏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表情突然变得很温柔:“是啊,她说她想看看喜之郎,于是就让我把它牵出来了。”

    陶思华觉得自己被他这柔情的模样刺痛了眼睛,更刺痛了心。

    一直以来,她只知道他多情,从不知道他还有这么专注温柔的一面。

    她真的低估了那个没有见过面的情敌。

    她本来以为那个女孩不过就是狂蜂浪蝶里的一只,被夏晟看中了,逢场作戏玩几天,很快就被其他狂蜂浪蝶换掉了。

    所以当林丞彦痛心疾首地问她,夏晟有女朋友了你知不知道的时候,她能云淡风轻,她能从容自若。因为她知道夏晟不过是又换了一个床伴。

    仅此而已。

    陶思华不愿在任何人面前失去仪态,特别是在夏晟面前,所以她努力地控制着自己的面部表情,尽量不让伤心悲愤等情绪表露出来。

    特别是嫉妒。

    她不能在任何时候落于下风。

    “她一定长得很漂亮吧?”陶思华没话找话说,她一方面想会会那个女的,看对方是何方神圣,居然能让夏晟这般倾心。另一方面,却颇有点灰心丧意,想立刻转身离开,眼不见为净。

    夏晟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很认真地想了想,才道:“是漂亮,但没有很漂亮,看起来让人觉得舒服而已。不过,在我眼里,谁都比不上她。”

    陶思华觉得自己一定是在找虐,不然她现在就该立刻找个借口离开。

    夏晟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接通了,柔声笑问:“猪,怎么还没过来?”

    陶思华被那个“猪”的昵称和他温柔的语气伤透了心,都怀疑自己是不是遗传了女人的心脏病,不然为何胸口那么疼痛。

    “已经下车了?在野兽花园门口?”夏晟抬头看向了马路对面的露天茶座,“你啊,不用往前走也不用往后走,转过身来看看对面。”

    陶思华听到了他的话,下意识地朝对面看去。

    花桃因为有点忌惮夏夫人,所以不敢到夏家做客,但实在太喜欢憨头憨脑的狗狗了,于是想了个折中的办法,让夏晟把狗狗带出来溜达。

    她拿着手机,满心欢喜地转过身,不料视线却对上了一双乌漆冰冷的眼眸。

    笑容顿时僵在了脸上。

    怎么是你?

    陶思华和花桃同时露出了诧异的表情。

    夏晟心里有数,却装作毫不知情,转头对陶思华笑道:“那个就是我的女朋友。”

    陶思华想起了医院里的两次奇妙相遇。

    花桃当时的确说过,她到那里探望住院的男朋友。

    于是连带着,把她当时的那句玩笑话也回忆起来了:怎么这么巧啊,我都怀疑我们探望的是不是同一个人了。

    原来真的这么巧。

    真的就是同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