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故意杀人
我回头一看居然没有人,我以为是幻觉,立马回头,肖大成站在了我面前!
“我靠,你吓死我了,你知道不知道,人吓人能吓死人的!”我骂道!
肖大成说道“哎,你怕什么啊,跟你开个玩笑!哎刚才余队抱你的感觉怎么样啊!”
“去,干你活去!”
我走开了,死者李秉乔的姐夫黄涛在得知我们已经掌握了证据之后,他也无法再狡辩了,只好乖乖的全招了!
和我们一开始调查的一样,黄涛是入赘到李秉乔家的,和安溪村村头那个超市的老板娘告诉我们的一样!
黄涛入赘到李秉乔家之后,心里面长期收到积压,当然这都是他自己的想法!作为一个上门女婿,心里肯定有很多不爽,慢慢的这种心里不爽变成了极度的心理扭曲!
当天晚上死者李秉乔的姐夫在外面喝了酒之后,回到家看到死者李秉乔屋内的灯还亮着!然后又借着酒气到了这个死者李秉乔的房间!
然后呢,这个死者李秉乔就对黄涛进行辱骂,并且发起了人身攻击!这个死者李秉乔的姐夫,也就是黄涛,恼羞成怒!
在心底积攒了多年的怨气终于爆发,然后拿起旁边的枕头对着床上就捂了过去,一直到李秉乔没了气息!
李秉乔死亡之后,犯罪嫌疑人黄涛,害怕事情败露,于是将妹妹从楼上杠到了楼下,搭在摩托车上,然后进行抛尸!
案件似乎已经结束了,但我们还有一个疑点,那就死者李秉乔的姐姐!
死者李秉乔的姐姐一直口口声声说当天早上听到妹妹的声音,这又是为什么呢?我们都知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2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了弄清楚这件事情,余晓晓又找了死者李秉乔的姐姐,找到这个姐姐的时候,她在被自己的父母骂,骂的无非是引狼入室,烂人这些之类的话!
当我们问起的时候,这个姐姐才回忆说道“其实不是我自己听到的,那天早上7点多,我正在睡的时候,我丈夫黄涛把我叫醒,说我妹妹在楼下叫我!”
没想到这个黄涛的反侦察能力还挺强,这个死者李秉乔的姐姐还说“我现在知道是他杀了我妹妹,难怪那天早上,他要打扫我妹妹的房间,原来是要毁你证据!”
姐姐一边哭着,一边骂道黄涛,后来我们通过黄涛的口述,证实了死者李秉乔的姐姐的话是真话!
整个案件,我们进行了来来回回的三次尸检,终于把案件的时间给搞清楚了,在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依靠完全尸检,找到了准确的被害时间,与第一案发现场,可以说,是我们法医在最后替死者说出了真相!
一周以后,黄涛的案子开庭了,在开庭之前,黄涛看到了自己的妻子,李秉乔的姐姐,李秉乔的姐姐还是伤心的哭着!
而李秉乔的爸爸妈妈,一直哭着,骂着黄涛为什么那么狠心杀死自己的妹妹,黄涛看到哭泣的二老,眼睛也留下了泪,跪在了地上,请求原谅!
可二老似乎没有原谅之意,过错已经犯下了,黄涛害了自己的家庭,也害了二老失去了最得意的女儿!
庭审开始了,余晓晓坐到了原告席,宣读了黄涛的罪行,并且呈上了罪证!通过法官的宣读并且进行了商议!
“全体起立”法官开始宣读了判决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黄涛犯故意杀人罪,情节恶劣,经过黄海县中级人民法院商议,判处黄涛处以死刑,立即执行!
很多人不知道法院是如何判断的!那么这里解读一下!
法院的判断方法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即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
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
间接故意包括三种情况:(1)为了追求一个合法的目的而放任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2)为了追求一个非法的目的而放任另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3)在突发性案件中不计后果,动辄捅刀子的情形。
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区别
(1)认识因素有所不同,直接故意包括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两种情况,间接故意只有明知可能一种情形;
(2)对危害结果发生的意志因素明显不同。间接故意是放任结果发生,即听之任之、满不在乎,容认、同意危害结果的发生;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是希望结果发生或明知道必然发生的情况下放任结果发生。
(3)特定危害结果发生与否,对两种故意及其支配之下的行为定罪的意义也不同;
(4)直接故意的主观恶性大于间接故意。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奸情、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对于故意杀人罪的解释!
刑法中第二百三十二条: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免以刑罚。
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当的刑罚处罚。
对此,法学家指导案例网中所收录的最高人民法院所发布的故意杀人罪典型案例对此有很直观的解释。
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如: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2、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女实施这种行为;
(2)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3)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4)帮助他人自杀;
(5)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但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6)防卫过当
而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所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我们一定要珍惜自己的生命,也要珍惜他人的生命,毕竟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是平等!
所以大家一定要了解法律,虽然法律有时候不是无情的,但是,那只是少部分!
很多人认为,未成年杀人不犯法,如果你是这样想的话,那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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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未成年人的酒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未成年人不论犯何罪均不应判处死刑。这是刚性要求,不允许有任何例外。所谓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如果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即使审判的时候已满18周岁也应适用本条规定。我国刑法之所以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主要原因在于:死刑是一种最严厉的刑罚,它关系到犯罪人的生死存亡。不满18周岁的人由于未成年,还处在生理与心理发育过程中,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都还比较弱,因此,尚未达到罪行极其严重、不堪改造的程度,故不宜适用死刑。
虽然不适用死刑,但是是有无期徒刑的,曾经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孩子杀了两个老人,抢走他们家里的钱,最终被抓了起来,抓起来之后这个孩子还知道自己是未成年,不可以对自己死刑,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之后,最终判决了这个孩子无期徒刑,终身监禁!
当孩子知道自己被终身监禁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一辈子完了,大家可以想象到这个孩子要在监狱里呆一辈子!
案情结束了,我们法医在大家的心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了,特别是我,这件案子结束之后,黄海县的县政委给我们法语部颁发了最高的人民奖!
而余晓晓也再一次对我另眼相看,我敢说,我离和她在一起不远了!因为总在余晓晓旁边的我,经常看到余晓晓接到电话,收听到来自父母的相亲威逼!
而就在这件案子破完的一周,余晓晓的父母居然来到了我们刑警队!一开始,他们二老到了门口,我还不知道是谁!
当他们说出是找余晓晓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两位是伯父伯母啊!
而当时,余晓晓刚好出去办一个案子了,于是就轮到我接待了,而当时也奏巧是中午,到了午饭的时间了!
我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拉着两位,去了一家酒店,然后打了电话给余晓晓,告诉她,她爸爸妈妈来了!
在餐桌上,我显得比较尴尬,因为二老问的问题也比较尴尬!
“小伙子,你叫什么啊!”余晓晓的妈妈问道!
“阿姨,我叫吕小涛!”
“吕小涛,不错,那你和我们家晓晓是在一个单位工作吗?都是刑警!”
我笑着说道“阿姨,我们是在一个单位,但不在一个部门,他是刑警,我是法医!”
没想到一说出自己的是法医,余晓晓的爸爸立马高兴的说着“你是法医,法医好啊!告诉你,当年我也是法医!还破过不少的案子!”
“是吗?那叔叔挺厉害啊!”
“那可不,不过我那个和我搭档的刑警队长就不行了,老是管我!”没想到余晓晓的爸爸刚说完这句话!
余晓晓的妈妈立马就着急的骂道“我怎么不好了啊,当时多危险啊,每个案子都有不小的后台实力啊,你说你露面,是不是让人家找上门来的啊!”
我笑着说道“阿姨,您不会就是那个和叔叔搭档的刑警吧!”
“看出来了啊,哎,你看,这不就搭档了一辈子了吗?对了,小吕啊,你结婚了吗?”
“我没有,不着急成家”
“那你有没有女朋友啊!”余晓晓的妈妈看着我的眼神,我总有点心里慌!
我笑着说道“没有!”
“没有,那你想过找一个吗?你看我们家晓晓怎么样啊!”就在阿姨刚说完这句话的时候,余晓晓不知道从哪里出现了!
“妈,你怎么又见到人就问人家有没有女朋友啊,你这是多想把我送出去啊!”余晓晓撒娇的对着她妈说道!
余晓晓她的妈妈被她这么一说,立马就对我说道“小吕,你考虑考虑!”
没想到余晓晓立马抓住我的手臂说道“妈,你不用让他考虑了,我们现在就是男女朋友了!”
我惊讶的看着余晓晓,余晓晓的老妈老爸高兴的说道“真的啊,这么快!”
我知道余晓晓是在骗她妈妈,不过这样,这顿饭也就能吃的轻松一点了!
果然吃饭的时候,一点事情都没有发生,余晓晓把二老送进了酒店,而我准备去找肖大成和孙杨再喝一顿!
我打电话给这两个孙子的时候,他们的那边特别的吵!于是我就猜到了,他们在那种地方!
没错,就是那种灯黄酒绿的dj酒吧,轰炸的音乐,各种各样的女孩,在这里,你看到的很多看起来,年龄很大,其实都是未成年!
不过要说一点的是,和未成年发生关系可不是一件好的事情!而那天晚上,这个事情就让我和肖大成遇到了!
在我们三个人上厕所的时候,我们看到了一个女孩匆匆茫茫的从女厕所跑了出来,而且撞上了我们三个!
那个女孩连忙说了几声对不起之后,就离开了,而我们也撒完尿,继续嗨了起来!而且肖大成这个孙子,知法犯法,泡到了一个小姑娘!
而肖大成似乎有了职业病,让这个小女孩,把身份证拿出来,没有想到,这个小女孩一杯酒扑在了肖大成身上!
肖大成立马对小女孩叫到“站住,把你的身份证掏出来!”
“你有病啊,我为什么要给你看身份证!”小女孩回头骂道!
这个时候,看酒吧场子的人过来,叼着烟对肖大成说道“喂,小子,别闹事啊,你不知道这里是我照的啊!”
肖大成立马抓住那个领头的小子说道“你谁啊!看看我是谁!”肖大成说着掏出了口袋里的警察证,对所有人说道“把音乐给我关了,孙杨,小涛,查身份证!”
这个时候,不知道从那里冒出了很多我们的警察,原来这个肖大成小子不够意思,有大动作都不告诉我一声!
肖大成对着刚才那个女孩说道“小姑娘,你是未成年吧!有没有身份证!”
小女孩结巴的说道“我身份证放家里了!”
“小杨,把华为平板电脑拿过来,给她查一查,让她说号码!”
这一下子彻底把那个小女孩弄闷了,那个小女孩真实的年龄只有15岁左右,没想到这个酒吧居然敢招待未成年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3条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同时,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并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对于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上述场所的工作人员可以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55条规定:违反第33条规定的,由文化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这家酒吧的外面还写着严禁未成年人入内,没有想到酒吧老板胆大包天,居然敢逃法律!最后我们让酒吧的老板过来!
而我们的人也在相应的等级,最后我们决定查封这家酒吧,因为未成年少女数量过多,而且还有几个和未成年人发生了关系,这严重违反了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而与年满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定义为涉嫌强奸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法律规定的五种情形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这些刑法法律,这个老板在开酒吧之前,一定是知道的,在这种场所里是不允许未成年出现的,而且这个老板居然招了很多未成年人当公主,王子!
情节十分的恶劣,于是我们决定封锁这家酒吧!后来我问肖大成,为什么要我们刑警队来干这种事情,肖大成告诉我,这个老板给陈刚,我们以前的副队长送了不少礼!
虽然明着是按照这些东西来抓他,其实是我们县里有人要审讯他,好给陈刚定罪!
后来,我们决定查封这个酒吧,就在我们让所有人出去的时候,厕所里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尖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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