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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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第三十八章法律认识

    张涛说出了他把何美华分别卖给了那些人,其中就有开赌场的老板,因为欠了老板很多钱,所以何美华就把自己有一个15周岁的女朋友告诉了老板,这个赌场老板说想尝尝鲜!

    于是张涛就用药捂走了何美华,然后一次得手之后,张涛越来越大胆了!

    张涛又说出了几位赌友,因为欠人家钱,就带人家去捂何美华!

    我们按照张涛说出的几个人,都相应的抓了起来!他们被抓的时候,还不知道自己犯的法,他们到刑警队的时候,还说我们乱抓人,要告我们!

    很多人不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未成年保护法,其实我们生活中做的很多事情,其实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无论你是未成年人的什么人,就是父母,你们也不应该违法这些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首发

    第二条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第四条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五条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根据需要,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及其他有关的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家庭保护

    第八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第九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前款所列行为,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照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三章学校保护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五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十六条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第十七条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读学校应当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工读学校的教职员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第十九条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章社会保护

    第二十条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及公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第二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第二十三条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第二十四条国家鼓励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科学家、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

    第二十五条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第二十六条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七条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第二十八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第二十九条对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负责交送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暂时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容抚养。

    第三十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

    第三十二条卫生部门和学校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做好预防疾病工作。

    第三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托幼事业,努力办好托儿所、幼儿园,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兴办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提倡和支持举办家庭托儿所。

    第三十四条卫生部门应当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对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

    第三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和训练幼儿园、托儿所的保教人员,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教育。

    第三十六条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对有特殊天赋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国家、社会、家庭和学校应当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第三十七条未成年人已经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再升学的,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职业技术培训,为他们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第五章司法保护

    第三十八条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十九条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四十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少年犯管教所,应当尊重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一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审前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羁押的成年人分别看管。

    对经人民法院判决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服刑的成年人分别关押、管理。

    第四十二条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第四十三条家庭和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配合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所在的少年犯管教所等单位,共同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

    第四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服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离婚双方因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当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七条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九条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条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第五十一条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五十二条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虐待未成年的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工作人员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的未成年人实行体罚虐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溺婴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明知校舍有倒塌的危险而不采取措施,致使校舍倒塌,造成伤亡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引诱、教唆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卖淫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五十四条当事人对依照本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本法制定有关条例,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1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号公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这里为什么要说时间呢,别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的很早,但是我们对此并没有重视,甚至政府也只是把它写了出来,并没有到处宣传!

    而我们抓到人之后,那些犯法的人,只知道我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法律,不法律!现在的很多人只知道杀人是犯法的,闯红灯是犯法的!

    然后自己要做的犯法的事情,先去查清楚这些法律,然后随时应对!比如,赌钱的知道,打麻将桌子上没有钱,警察就不会抓你!

    小姐知道,在自己床上的是自己男朋友,警察也没理由抓人!反正你有谋策,我就有对策!

    后来!

    但张涛一直不相信何美华怀了自己的孩子,为了却张涛这个心愿,我们把孩子的血液和张涛做了一个dna检测,结果是匹配的!

    后来,我们拿着化验报告单给了张涛看,张涛彻底的哭了,他似乎后悔了!据我们了解,张涛也是一家高企的高管,后来出来创业,成功了,可后来在境外染上了赌博,把公司都输了!从此一蹶不振!

    张涛想见何美华,但是也要何美华同意不同意!何美华说自己不想见这个男人,毕竟是他害死了自己的孩子!

    张涛最后还是没有见到何美华,张涛在狱中哭泣,后悔,但是他要对自己的错事负责任!

    根据性侵犯在刑法中: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构成: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针对妇女(已满14周岁)实施的、伤害妇女的羞耻性,违反正常性行为秩序的行为,既包括直接对妇女实施猥亵行为也包括强迫妇女自行实施或者强迫其观看他人的猥亵行为(猥亵儿童是加重情节),最低法定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法定刑5年以上十五年以下;

    强奸罪,构成: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最低法定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法定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国没有对性骚扰立法,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性骚扰不构成犯罪,另外,中国现行刑法删除了“流氓罪”这一罪名,取而代之的就是“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

    我们刑警对张涛进行起诉,最终法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张涛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构成: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针对妇女(已满14周岁)实施的、伤害妇女的羞耻性,违反正常性行为秩序的行为,既包括直接对妇女实施猥亵行为也包括强迫妇女自行实施或者强迫其观看他人的猥亵行为(猥亵儿童是加重情节)!

    最终法院判决张涛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而那些知道何美华是15周岁,却与发生关系的人,也被判了10年,而那个赌场老板被判了20年,强奸罪与赌博罪并罚!

    而何美华犯了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而且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

    最后判决何美华8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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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章法医人类学

    酒吧厕所的死婴儿,牵出了一大串的未成年性侵案件,这个案件震惊了社会,也让我们警惕了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

    虽然我们每天都在讲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可如果真正的施行起来,还是有难度的!

    案件过后,黄海县进入了平静的世界,我和孙杨开始无所事事,到军医院里面去帮忙!做研究,刑警队的余晓晓和肖大成却看起来特别的忙!

    新的一年也到来了,但我们警察,却一刻都没有放松的时候,特别是春节期间,喝酒闹事的人特别多!

    特别是那一句“你愁啥,瞅你咋的”,成了打架的导火线!这些喝酒闹事的人,一般都是遵守“能动手,尽量别吵吵”!这让我们刑警也基本一天出动好几次!

    春节过后的一个月,大家又都开始忙碌起来,因为“吃饱了撑的”人,都走了,出去上班了,或者开始干活了!而剩下来打架的就真的是“吃饱了没事干的人了!”

    就说上个月,在大排档晚上喝酒打架的一伙人,他们就因为大排档老板,给他们的腰子没多撒辣椒,他们就砸人家的店,结果不知道老板在这一代有人罩着!

    结果这一帮人被老板带店里的伙计给打了,最后附近的警察出动,全都抓了回来!那个被打的鼻青眼肿,进了医院,闹事的小子,被判了刑,因为他动刀子了,而且是先动手,人家大排档老板有理,属于自身防卫!

    如果正常人肯定会说,大排档老板也有罪,为什么不判刑?

    那我们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解释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特征: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它有以下基本特征:

    1、正当防卫是目的正当性和行为的防卫性的统一。!

    目的正当性是指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防卫性是指正当防卫是在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同不法侵害作斗争的行为。他既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又是公民在道义上应尽的义务,是一种正义行为,应受到法律的保护。目的正当性与行为的防卫性具有密切的联系。首先,目的的正当性制约着行为的防卫性。其次,行为的防卫性体现着目的的正当性,是目的正当性的客观表现。

    2、正当防卫是主观的防卫意图和客观上的防卫行为的统一。

    防卫意图,是指防卫人意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而决意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心理状态。正当防卫在客观上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一定的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害,因此具有犯罪的外观。但是,正当防卫与犯罪具有本质的区别,我们只有看到正当防卫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国家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本质,才能真正把握住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依据。

    3、正当防卫是社会政治评价和法律评价的统一。

    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且客观上具有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性质。因此,正当防卫没有法益侵害性,这是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肯定的社会政治评价;正当防卫不具备犯罪构成,没有刑事违法性,因此,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是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肯定的法律评价。在这个意义上说,正当防卫是排除社会危害性和阻止刑事违法性的统一。(!≈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它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看到这些,想必以后大家在遇到威胁的时候,就可以利用自身防卫了,当然了一定要在法律规定内!

    那个闹事的人,拿出了刀子,挥向其他的人时候,大排档老板是可以正当防卫的,所以这不算违法!

    3月份准的来说一个是春天了,但是很多地方的天气却还挺冷!我们黄海县也一样,有点微冷!但就是这么个微冷的天气,我们隔壁的县城,朝海县发生了一起惨不忍睹的命案!

    那天早晨,我按时来到了刑警队,余晓晓叫住了我和孙杨,一起去开了一个会议!余晓晓告诉我们,朝海县今天早上发生了一起命案,现在让我们协助调查!

    余晓晓告诉我们,在我们到朝海县的高速公路两侧,有人发现了一具腐败的尸体,因为这条高速是我们两个县的所以必须要我们两个县一起查,但是朝海县最重在昨天夜里的时候,就商议把案子交给了我们!

    所以肖大成一大早就已经去了,我们也只好开着车,去了案发现场!

    在途中余晓晓告诉我们,尸体在告诉公路的绿化带中,是一位环卫工发现的!而且已经腐败了!

    到了现场之后,余晓晓开始部署,技术,勘察,法医开始了不同的工作,余晓晓让其他警员到附近进行走访,调查!

    案发现场是一个高速公路岔道形成的三角地带!但是这个地方是非常偏僻的!

    我们看到这个尸体是全裸的,只有双脚上有一双袜子,这个尸体已经开始腐败了!根据当时的天气和周围的环境,我们推测这个死者的死亡时间应该在7天左右!

    而且这个尸体是女尸,当我们看到这个尸体的感觉,有两种,第一种就是伪装成强奸杀人的那种感觉!第二种就是不想让人通过衣服来找到尸源!

    但我们通过现场勘察,我们发现凶手很有可能想通过一切手段,来掩盖死者的身份!以此来增加我们警方的破案难度!

    现场的线索基本没有,那么我们法医的责任就显的非常重要了!

    因为我们要从杂乱无章的现场,找出最细节最关键的线索,当然了这也是法医必有的技能!

    而让我们所有人困惑的一个点,还有就是这个现场是第一案发现场还是第二案发现场!

    因为第一案发现场和抛尸现场有这迥然不同的侦查方向和侦查范围!

    而就在我们在现场毫无进展的时候,肖大成在尸体不远处的一个地方,发现了一出血泊!血泊到尸体的距离有9米,而且这一段距离中的地面上和树叶上,都沾有血迹!

    而且我们还发现了有两处甩溅血迹,如果是抛尸现场的话,尸体往那一放,不会有血迹喷那么高!

    通过这些线索判断,这里就是第一案发现场!

    第一案发现场找到之后,我们就不必在这里浪费时间了,因为现场的线索,我们也收集的差不多了!

    接下来就是运回刑警队,进行最关键的步骤:尸检!让尸体开口说话!

    我们在尸检的过程中发现,死者的颈部有明显的掐痕,脑部和身上多处被钝器利器戳伤,甚至戳穿!

    死者的太阳穴多处被钝器戳穿,而且这些创口形状一致!根据这些情况,我们知道了案情真像解开的方向,那就是通过这些创口找到作案工具!

    如果找到了,那么离解开案情就不远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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