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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前梦渐远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为什么这章写的特别艰难嗷~~    御寒的窗纸被风吹皱,发出哗啦哗啦的清脆声响,门外梧桐几杈疏黄,亦是一地零落。座上男子随意地倚着,眉目淡漠,神色如常,乌发垂下隐遮了半张侧脸,白颈下,对襟处,刺着金络忍冬纹,整个人在笼罩在沉默的华贵里,容若天成。他把玩着一枚墨玉扳指,专注得连正眼都肯不抬给对面的人。    “你告诉我,我哪里不如她?哪里不如她!”女人一遍一遍地重复着,近乎质问。    “大嫂,”将扳指重新戴回,他起身,“你是什么身份万万不要忘了,这话被大哥听了,不知会作何感想,恕我还有事,不奉陪了。”    容汀一个箭步冲上去,将门关紧,光线倏暗,她挡在复季珩的面前,门板刺耳地撞响成一片,他不悦的皱眉。    女人不清晰的轮廓上挂着清晰的泪痕,听见她说:“你怎么可能不知道,我喜欢的是你啊,是你复季珩啊!”    他知道,只是大局已定,他对她也无其它感情,彼此若有过多交集,难免节外生枝,复珅是他敬重的亲兄弟,他叫她一声大嫂,其余的多一分都未曾考虑,更何况容汀处处针对着沈时笙让他颇是烦扰,遂冷冷道:“你真心喜欢我?”    “我从小…从小就…”掌心死死握住那旧丝帕,握得指甲都硌的肉疼,也不松手。要怎么说,怎么开口,告诉自己思慕了多年的男子,那年在筵席间,自己哭成了泪人儿,不只因沈绪初的笑容而难堪,也因父亲的不予理会而狼狈,那多的人,只有坐在前面的他,转身递了一方丝帕,就像是溺水之人抓住的救命稻草,他给了自己那样无法言表的救赎。    “从小?”复季珩挑了挑眉,显然是不记得,“我们见过?”    “见过?”容汀泪如泉涌,哭着哭着便笑了,颤抖地摊开手:“我将你魂牵梦绕了十几年,你问我是否见过?我委屈含恨地嫁给复珅,为了它又何尝不是为了你!”掌心的丝帕被攥出深褶,一条条一道道,都是刻在心尖的利刀。容汀阖紧手掌复又松开,柔软泛黄的布料如花凋败,蜷缩后渐渐散开,是一片死气沉沉的白,“是你送我的,这是你送给我的啊!”    “你若是真心喜欢我,这话就不要对第二个人讲起,进了王府与你心意相悖,可你嫁给我大哥,绝不委屈。”    “混账!”她用力将它砸在他胸前,奈何丝帕单薄,还未沾身便已飘落。    轻轻巧巧,小小的丝帕从眼底滑过,缓慢展开,快临地时才露出了边角处那一对绣工拙劣的鸳鸯,复季珩眸光微闪,这帕子眨眼间就安稳地躺在了他指间。    “你记得了?”见他动作,容汀心头忽而一动,却不料男子面色沉得更厉害,但她顾不得如此许多,大力抓住复季珩的手,拼命摇晃着问道:“你记得的是不是?你还是记得的是不是?是不是!”    “这帕子,”复季珩凝视了容汀许久,转睛不语,半晌才道:“殿前跳舞的人是你。”    “是我!”更多的泪水涌出来,止也止不住,“当初我不如沈绪初,可是现在,我才是太傅千金,她能帮你的,我如今也能帮你!我对你的心意未变,这么些年从曾改变!”    “沈绪初……”他手拂过那对鸳鸯,想起了她曾经的脸。    原来,很多时候回忆如镜,一段真实被不同的人采撷后,映射千面,却无一是真。    复季珩叹了一口气摇摇头

    ,掰开容汀紧握的手,走到香龛摆放的烛台边,伸出胳膊,点燃了那丝帕。火苗舔舐一角,很快焦灼,焚黑,最后吞噬了他指尖下方的鸳鸯。橘红色的光线跳跃在复季珩的眼底,容汀愣愣地盯着他的背影,唇畔笑意瞬间凝固,消失殆尽。    他竟然亲手烧掉了她的回忆。    “为什么?你凭什么这样做?!那是我的东西,你还给我!复季珩你把我的东西还给我!还给我啊!”她捶打着他,妆容尽花。    “若你喜欢我是因为这帕子,那么我烧了它,今后安心做你的少夫人,当年的事,”复季珩转过身,看着容汀,清冽的声音中,有掩不住的叹息,“忘了罢。”    那是一场难以解释的误会,却曲折了三个人各怀心事的命运。    “是因为她?”    “与她无关。”    “那你给我一个忘记的理由。”    “你的念念不忘,感动的是你自己而已。”    复季珩眼里有光稍纵即逝,他拨弄着滚烫的烛花,脸上的表情越来越淡。    “好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容汀歇斯底里的笑开,眼中有泪似血,“我的念念不忘你叫我忘了,那沈时笙的呢?你也叫她忘了?还是忘不了的人其实是你?”    “你的百般维护我看在眼里,你口口声声说的不爱人我也放在心上,但我将你这么珍重着,你可有正眼瞧过我?”    “你爱我,我就得爱你么?”他指尖似乎还残存着烛火的滚烫,白底丝帕之上鸳鸯成双,捻开指腹的碎灰,说罢抬脚离开。    容汀站在原地没有阻止。    “你果然。”她喃喃低语,再抬头,目光狠决,“但是你和她,休想。”    ……    在醉风亭上足以俯瞰整个府邸,艳阳刺目,除了松柏稍显青葱,余树层丛,皆是晦暗,地面一片稀稀落落的光斑随风流转,却也意味萧条。檐下有人负手而立,衣衫飞扬,眉间朱砂生的极漂亮。    从见到那对儿不怎么像样的鸳鸯起,复季珩就记起这丝帕的主人,是沈绪初。    犹记年少那日,于立储之宴,舞休歌罢,开怀畅饮,本也无非是长辈之间的玩笑话,几杯下肚,话匣子开了,听得席间太傅提到沈绪初贪玩,请人教她作女红,绣鸳鸯,谁料三日后,上好的蚕丝缎上竟被绣上两只活灵活现的家鸭。    “当真是哭笑不得啊。”太傅取过沈绪初藏袖子里的丝帕,一面捋胡子一面无奈笑叹:“王爷您瞧瞧,这哪里是鸳鸯?”    “不要对小辈们太苛……呦呵,这鸳鸯真够圆润的啊。”南殊王接过来定睛一看,虎目都要笑没了,寻思片刻道:“想来令千金也是第一次绣,莫怪莫怪,这样吧,若太傅肯割爱,不如就将此物送给小儿,当作二人信物如何?”    “难得王爷和小侯爷不嫌弃。”太傅点头轻允了这个人情,“就听王爷的。”    后来如何?    他被父亲强塞了沈绪初的帕子,心有不愿,恰巧听闻身后有哭声,便当着沈绪初的面,转手送了她,那时沈绪初一脸的沮丧,他只作看不见,心里还稍有窃喜。却同样不知,身后啜泣那人正是容汀。    当日心寡情凉的小侯爷未曾想,经年之后容汀的爱恨执念,皆是他亲手种下。几番错对,几场欢悲,悔与不悔都来不及,待只待,因果轮回的尽头,爱也好,恨也罢,青卷之下皆付笑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