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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大雨滂沱

    台风过境的讯息充斥着这个城市的每一块屏幕,可是对于我来说只是一个普通的下雨天,真正大雨滂沱的,只有我的心。

    风带着黏腻的潮湿,让地铁里的每一个人都显得更加焦躁,这是我第一天上班,很难想象我拿着工程管理的学位,找了一份在网络公司做文学编辑的工作。我的大学生活过的很简单,学习,余乐,看书,三个主旋律。

    可是即使拿着很高的绩点也没有办法让我找到一个工程管理相关的工作,我竞争不过海龟,竞争不过本地人,有的时候只是简单的竞争不过男孩子。而在我找工作最焦虑和无助的时候,却无意中发现,在一起两年的男朋友余乐和我最好的朋友张曼曼,他们互相喜欢对方。

    反倒是阅读救了我,离开家的这些年,离开了严厉父母的视线,我终于能不埋头在数理化的学习中,能有大块的时间看书写字。无意中看到一个网络公司在招文学编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去应聘,没想到竟然收到了唯一一个offer。这个工作选择了我,我虽然别无他选,倒也安下心来,总算能有一个让我在这个城市生活下去的理由。

    耳朵里塞着音乐,现在的我只敢听不懂的语言,日语法语或者一段轻音乐,因为任何一首歌和任何一个和爱情相关的字眼,都可能让我突然之间泪流满面。我听过一个说法,说一个人开始哭,就已经是开始表演情绪了。可为什么我只敢在任何人都不在的时候流泪,毕竟我从小就擅长察言观色,擅长把所有的情绪穿在笑容的里面,擅长独自去承担情绪的轻重。我麻烦不起别人,我也没有信心有人会愿意与真实的我相守。

    一开始没有那么喜欢余乐的,那些我从小受到的自尊自爱的教育告诉我,碰上再喜欢的人也要懂得拿得起放得下,第一要务是要学会保护自己不受到伤害,不要那么尽心尽力去爱。可是谁教过我自信呢?

    两年累积的快乐、倚赖、默契,让我一点点的放下防备,全身心的投入爱恋。在面对他的“离开”时,我才发现,太珍贵的东西,真的不能随便拿出来。此时此刻的痛,不知要何时停止。

    音乐还在耳边继续,在感受到失去的这些日子里,我唯一还能感知到的只有音乐了。否则那些盯着手机屏幕等余乐微信的时间,我要么是在算计距离上一次联系有多久,要么是在漫无边际的等待和发呆。不是没有想过主动找他,只是怕自己变得打扰别人,更令人讨厌而已。

    对,我还没有和他正式提分手,而他也并不知道我知道了一切。

    这些烦乱的心事送我走到了公司的门口,因为来的早,又还没有办理门禁,把湿的人字拖换成新买的平底鞋,脚干净地穿在有点温度的鞋子里,深呼吸,感觉自己已经换上了一张可以和新同事打招呼问好的脸。

    “祝第一天上班愉快!”手机里闪烁的是张曼曼的消息,她就是这样一个细心的人,永远把朋友的事情记在心上,所以即使余乐喜欢她,我也做不到恨她。漂亮,聪明,家境好,身材好,情商高,可以说张曼曼是我见过的最接近完美的女孩子。扪心自问,我都喜欢她,凭什么余乐不能喜欢她?

    “谢谢曼曼!”我迅速地回复,带着真诚,又带着“如果你不是那么好该多好”的辛酸。

    刚发完消息就闻到一股趾高气扬的香风,碰巧认得这款香水——屋顶花园,余乐第一次送我的生日礼物,那个时候我们应该是只有彼此的相恋着吧?这款香水的前味浓烈骄傲,有一种“我是美人倾国倾城”的傲气,后味却清淡少女,有陪你一起在屋顶看雨的浪漫情怀。我一次都没有洒在身上过,想来余乐所喜欢的女孩儿,从来就不是我这样的。

    这屋顶花园的主人,踩着一双五厘米以上的高跟鞋,一袭突显凹凸有致身材的暗红色短款连衣裙,面目有精致的妆容和令人猜不出年纪的光洁皮肤。她挑着眉迅速的扫过了我,我这才认出来这是当时面试我的时候也在场的面试官,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她名字里面有一个“晓”字,而且通一个古代的美女。

    我正在挣扎着要不要打招呼,可是又尴尬忘记人家全名,她已经头也不回的走过了。记得面试的时候,她对我也几乎是没有任何兴趣的眼神,这样的姑娘,气场太强,硬打招呼只怕也是碰一鼻子灰。

    “吴念儿对吗?哎呀,我来晚了,不好意思。”从拥挤的电梯里蹦出来的是一个长娃娃脸的姑娘。

    “你是乐乐吧?”主编前一天给我发邮件的时候说会有一个叫常乐乐的姑娘来接待我,给我分配座位和交代一些必要的事项,想必这就是常乐乐了。

    “对,我是常乐乐,主编说我们新招来一个很瘦的美女,要给我一点压力,真是的,你怎么那么瘦,我要继续坚守在肥胖担当的岗位上了。”常乐乐的眼睛很大,我觉得眼睛大的人总有一种很无辜的感觉,就像余乐,难道名字里有乐的人都有这样的属性吗?想到余乐,我赶紧把这件充满愁绪的“内衣”往回塞。

    “你不胖,现在的女孩都觉得自己胖。”我说的是实话,常乐乐也就算正常身材吧,当然不能跟刚刚骄傲的美女比。而我自己,曾经比乐乐胖很多,那些胖的岁月,那些跑步的时候让人充满自卑感的喘气,那些“想不通大帅哥余乐找了个那么普通的女朋友”的指指点点,只是让我不堪回首罢了。

    “走,我带你去你的座位,以后我们就是同桌了。”常乐乐从面相看是那种心地单纯,没有太多心机的姑娘,穿衣很随意,喜欢明亮的颜色,虽然她嘴上念着自己胖,可是很多蕾丝点缀的上衣和明艳颜色的裙子,都暴露了她是个自信快乐的女孩子。我说过自己擅长察言观色,自卑的人都有这个技能,要在这个耀眼的世界活下去,必须懂得找一个不算太黑的角落生存。

    “最讨厌台风天了,鞋子都湿透了,这一天的心情都毁了。”还没有走到我未来的位置上,就听到一个姑娘抱怨,这姑娘巴掌脸,五官小巧精致,就算是台风天,妆容也是认真打理过的。她身材瘦小,可是皱着眉让人觉得性格挺刚毅的。

    “如果你不嫌弃的话,我这里有一双拖鞋,才买的。”姑娘的话音才落,一个长相老实的男孩子挠着头面带羞涩地把凳子滑到了姑娘身边,小心翼翼地说,怕被拒绝又更心疼姑娘的样子。

    “你的拖鞋我穿太大了吧,而且,谁知道你有没有穿过。”巴掌脸姑娘回。

    “天地良心,真的是才买的……”

    “好了,大家别闹了,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们的新同事,吴念儿,等会儿主编早会上会跟大家详细介绍,她以后就是我同桌了,好感人,我终于有同桌了!”常乐乐的声音在人还不多的办公室里面扩展开来,巴掌脸姑娘,挠头男生和红衣女神都齐齐地把目光聚焦在我身上。

    “咦,我还以为offer会发给上个月那个实习生呢,不是挺机灵的一个小鬼吗?”红衣女神悠悠地说了一句,然后扭头继续补口红。

    “你别理她,她叫张晓乔,说话就是这样。”常乐乐为了防止尴尬,压低声音跟我说。果然是有一个美女名字的美女,大概一辈子都有这样的光环。漂亮的人大概就是有资格说话直接,因为喜欢她们的人太多了,她们懒得应付不如得罪掉一些。所以我说张曼曼是完美的女孩儿,漂亮却自持,不会随时随地都利用漂亮的优势。

    换了以前,我肯定会因此而难过,在一个新的环境里面又需要证明自己,又需要通过不停的迎合别人去获得朋友,还好,我现在有更让我难过的事情,我的心竟然对这句有心或者无心的话感到麻木。

    “没事,我知道这个工作竞争挺激烈的。”我捡了个还算好下的台阶。

    “我叫关之莹,坐你对面,喜欢悬疑和推理,以后多多交流。”关之莹看起来很乖巧,说话的时候透着可爱的酒窝,却给人一种很酷的感觉,她递过来的手很白很瘦,凉凉的,让我相信她喜欢看悬疑推理一类。

    “我叫陆明俊,喜欢细腻风格的作品,坐得离你不远,有什么可以帮忙的就直说啊。”陆明身高一米七五左右,长的很老实,一双眼睛里面总是透露着真诚,他边说话边忍不住看几眼身边的关之莹,感觉是那种办公室里热心愿意吃亏的男孩子。

    “陆明俊,你还真能给自己脸上贴金,什么细腻风格,他最喜欢那种苦情虐心的少女言情,是一个叫‘清风徐来’的女作家的铁杆粉丝,先粉丝之哭而哭的女频编辑。”常乐乐打趣陆明俊,看得出他们关系很好。

    “是是是,什么能逃得过你的眼睛,办公室信息发布中心常乐乐。”陆明俊也忍不住回击乐乐。

    “念儿,你介绍下自己呗。”常乐乐招呼我,已经省去了我的姓,面对这三个小伙伴,我心里好像没有那么紧张了。

    “我叫吴念儿,口天吴,念书的念,儿子的儿。学工程管理的,平时喜欢阅读,什么书都喜欢读一点,没有专攻的领域。以后还要麻烦各位前辈原谅我笨手笨脚。”嘴角上扬的笑,我在镜子里看过,标准的叫做“礼貌”的微笑。

    “对了,你要原谅我给你申请了电脑,还没来得及申请文具,你不介意的话先用我的吧。”乐乐招呼开来。

    “不介意。”我没有说的是我随身带很多只笔和本子,一直以来的习惯。余乐一直说我像小学生一样,别的女孩子包里出来的是化妆品的瓶瓶罐罐,我包里出来的是文具和本子。

    主编胡有为来了以后又把我正式地介绍给大家,然后他自己就钻到会议室里再没有出来过。

    我今天的任务是阅读人力资源给的一堆厚厚的入职须知,看起来厚,很多内容其实一扫而过就好了。

    “真是服了,现在作者写东西,老喜欢插入一些歌,不去听吧显得我不负责任,听吧,又花费时间。”乐乐工作的时候喜欢自言自语,大家也会时不时的应和她一下,给她出出主意,我觉得这也是个寻求别人帮助的好方法。

    “什么歌?那么有意思。”这次我回应了常乐乐,也顺便了解下同事们的工作,想必我以后也可能会碰到。

    “写女主角失恋的心情,说女主角听了一首歌哭的更厉害了。”

    “你这么说勾起了我的好奇心,什么歌,我去听一下。”我客气地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无人告我夜已深/无人问我粥可暖/无人与我立黄昏/他真的很喜欢你/像风走了八千里……他真的很喜欢你/像第一首诗不尽人意……”我只是客气一下,结果乐乐直接把头戴式耳机架到了我的脑袋上,音乐流淌出来,字字扎心。那些穿在内里的心情,翻滚着。

    “乐乐,我去下洗手间。”我克制着用最平稳的语调说,还好乐乐在继续看稿子,没有看出我的异样。

    曼曼,他真的很喜欢你,他笨拙的炽烈的喜欢着你,可能曾经也那样喜欢过我,只是我再也记不起来那样的感觉了,只是我还这样的喜欢着他。

    不化妆的好处是,洗手间的冷水,能让你的悲伤清醒。

    “第一天上班,觉得困吧。”旁边是在补口红的张晓乔,此刻我感激她的麻木不仁,否则我该多难堪啊。

    “晓乔……,不觉得困吧?”我本来想在晓乔后面加个姐,表示礼貌,后来想美女不一定喜欢姐。

    “为了这好不容易保养好的皮肤,也要早睡啊。女人要对自己好,这道理越早明白越好。”晓乔确实让人捉摸不透,早上见着还觉得冷酷,这会儿就透出俏皮可爱来了,我没看错的话她刚还冲我挤了下眼睛,果然是震的住这既浓郁又浪漫香水的人。这会儿她身上的味道确实是温柔而多情的。

    “乐乐,你看的这篇,女主角失恋的原因,是男主角喜欢了别人对么?”我回到位置上,元气恢复了大半,也只是随口点评。

    “天啊,念儿,你真的是天才,这你都能知道,快说,你是不是偷偷看了稿子。”常乐乐视线聚焦到我脸上,又惊讶又兴奋。

    “这歌,你听了也会得到一样的结论。”我自然不能说我的状况是失恋中,感同身受。

    “念儿,你眼睛怎么这么红,该不会过敏了吧?”常乐乐盯着我的眼睛看,糟了,我一哭眼底就特别红,难怪刚张晓乔说我没有睡好。

    “大概昨天想到要第一天上班了太兴奋了没有睡好。”我继续打马虎眼。

    “什么歌啊,那么神?我也要听。”陆明俊听我们在讨论音乐和剧情,过来问乐乐。

    “陆明俊你知道么,念儿就像和作者心有灵犀一样,她听了这个歌就猜中了的情节,作为办公室的悲情王子,你也来猜一下情节吧,这首歌叫《浮生》。”乐乐招呼陆明俊一起听,我突然间意识到,其实这首歌可以看做是表白,未必是我的那个意思,只是因为我这个听者有意罢了。

    “我知道了,回忆起男主角表白的时候唱的,那种暗恋很久的表白,湿湿黏黏的。”陆明俊很自信的说。

    “直男癌,还是念儿厉害。”乐乐对陆明俊翻了个白眼。

    “那你说说剧情?!”陆明俊表示不服气。

    “保密!自己买书看去。”乐乐卖关子。

    第一天上班,虽然对周围的同事完全谈不上熟悉,但是他们忙碌和元气满满的工作状态很羡慕,我要快点好起来。

    我拿起手机,看到余乐给我发了很多条消息,打了很多通电话,叫我陪他去吃麻辣香锅。换了以前,我又会放不下他对我的“需要”,我又能因为这种希索去麻痹自己说他还是喜欢我或者需要我,然后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的去坚持下一段时间,可是今天,在全新的工作和生活面前,我突然意识到,只能去鼓起勇气放弃,才是对自己和我们三个人都负责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