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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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

    第一百三十一章 你也被抛弃了?

    那女人还是同从前一样皮相美丽,衣着暴露,胸前呼之欲出。

    我诧异的望着她,她也惊讶的看着我。

    就在我们四目相对“含情脉脉”之时,妈妈用胳膊捅了捅我:“看什么,还不主动介绍一下自己!”

    我浑浑噩噩的走上前,不少女人在看见我的瞬间,眼底的嫉妒一览无余,除了那位熟人。

    好巧不巧,这位熟悉的姐妹,就是在霓裳里一直当大姐头的燕子。

    当初霓裳被查封,所有涉黄涉毒的人员一应被处置,除了少数几个逃出升天外,比如莉莉安那种圆滑的,没想到还有一个人也能不受牵连。

    只是燕子既然能够逃出“狼窟”,为什么现在又落入“虎口”?

    燕子在看清是我后,由开始惊愕的眼神渐渐转为同情和怜悯,甚至还有一种同病相怜的无奈。

    我明白那些“小姐”们为什么会这样堂而皇之的嫉妒我,因为,我身上的衣料瞧着就是价格不菲的样子,头发也是经过精心打理后的顺滑,手腕上一枚玉镯,不知道宋大少是从哪里搞来的,非要我戴上,说什么可以养身。

    宋阳晖在奢侈方面,从来不逊于任何一个花钱如流水的公子哥,对女人包装方面,也不屑于吝啬,所以他送我的玩意儿,有时候看起来貌不惊人,却是价值连城的精贵。

    我的脖子上,甚至还有一条宋阳晖随手买来送给我的项链,连脚上的红色高跟鞋也是知名品牌中限量版的。

    可以说,我从头到脚就已经被“昂贵”所包装,简直就是传说中又能呼吸又能行走的人民币。

    至于我的皮相,虽然够不上万里挑一,不自谦的说,那也算百里挑一的一个,配上我这一身,像个如假包换的贵气名媛,与这家乌烟瘴气的酒吧格格不入。

    “妈妈”捅捅我,示意我主动介绍一下自己。

    “你们好,我叫昭雪。”说完这一句,我顿时有些词穷。

    “妈妈”不满的瞅了我一眼:“就这一句,没了?”

    我腹诽,我又没有做过演讲,难不成,要滔滔不绝把自己的悲惨经历和宋阳晖的恋爱史统统说一遍?

    我怕那些“姐妹”们会以为我在炫耀攀上了金主,然后同仇敌忾的围殴我一顿!

    “笨嘴拙舌的,怎么就入了这一行,啧。”

    “妈妈”嫌弃了看了我一眼,嘱咐我懂得看人眼色,还要多和其他姐妹学着点儿,懂得机灵,善于变通,嘴甜套路深baba一堆,和当初我进霓裳时的顺序差不离。

    我一一点头答应,倒完全不像是被卖过来,而是像自愿入了这一行的,令“妈妈”多少有些欣慰,没有多为难我什么。

    这是我来“”酒吧的第一天,为了让我有一个熟悉和适应的过程,所以没有安排我去干什么,只是让我上酒和陪唱。

    这期间,我看见燕子像不要命似地工作,给客人陪酒,她喝得酣畅淋漓,简直不把自己的身体当一回事,有两个常客都在劝燕子省着点儿了。

    直到燕子被我和另外一个姐妹架出包厢,她一副烂醉如泥的模样让我忽然觉得心疼又可怜。

    我和她虽然在霓裳的交集不多,她这人也一贯有点高冷,可是,她却在曾经默默的帮助过我,不管出于什么目地和心态,她的这份恩情我一直铭记于心。

    尽管现在我也泥菩萨难保,没有闲工夫操心别人,更别提去帮衬燕子,可看见她这样玩命似地赚钱浪荡,我肯定不会坐视不管。

    等到我们把她带到一间比较安静的休息室内,帮忙的姐妹便出了门去,留下我来照顾燕子。

    凭着我以往照顾宿醉的宋阳晖的经验,我给燕子额头上敷了一层湿巾,又准备给她擦一擦出汗的身体,这时,她忽然好像意识回转了一些,看着我没头没脑的道:“你也被抛弃了?”

    我一愣,燕子为什么问这样的话?

    莫非,她原来逃出去是跟着别人的,只是那人后来把她给丢下了?

    仔细想了想,我这算不算被宋阳晖抛弃呢?应该不算吧,我是比较悲剧的让他老妈给被迫抛弃的

    见我发呆不回答,燕子冷笑一声,嘴里疯疯癫癫的念叨:“我就知道我就知道,天底下的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

    她说着,又要吐,我急忙给她拿来一个盆儿,可她干呕半晌,竟没有吐出来,反而双手覆上了肚子,喃喃道:“他不要它,我也不要,我也不要好了”

    我被她颠三倒四的语言给弄得云里雾里,什么它,什么又是他?

    我严重怀疑燕子受到了莫大的打击,所以才会连醉酒都改变了以往的安静姿态。

    记得以前她在霓裳也有过醉酒的时候,可那会儿她不耍酒疯,酒品好的没话说,醉倒就睡觉,压根不要人操心,哪里像现在

    我叹息一声,燕子突然拉住了我的手,我蓦然惊讶的发现,她居然红了眼眶。

    “昭雪,你说我要不要他?我到底要不要?喝了这么多酒,就是想留住,恐怕也不能了吧。”

    她问的奇怪,让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到底留住谁啊!

    我去,最讨厌这种说不清楚重点的!

    无奈的我加上一个言语诡异的燕子,就这样在休息室里凑合着度过了一晚。

    我用“度过”这个形容是因为,我俩压根没有睡觉!

    我是被她一会儿要吐,一会儿又哭,一会儿冒冷汗的折腾给忙碌得不轻,她浑浑噩噩的闹腾,估计也不知道自己是有多扰人。

    说实话,对比起燕子的醉酒状态,宋阳晖喝醉的时候,可谓一枚安静的美男子了!

    不知道我不在,他又喝得醉醺醺的回别墅该怎么办?有没有人守着他,照顾他?他发现我不见了,会不会到处找我?

    我怎么又想起他了,我不应该总是这样念念不忘!

    他喝醉了,自然有人会照顾,比如宋雨桐就是一个很好的可心人;我这么一走,免去了他纠结的面子问题,也免去了他娶一个夜场女人的不良舆论,没有什么值得遗憾的吧。

    第一百三十二章 算计

    第二天清早,我是被燕子给摇醒的。

    我抚着僵硬的脖子挺直身,发现了一个小小的悲剧——我落枕了!

    这会儿的燕子已经彻底清醒过来,面上满是歉意的神情,想必她也知道昨晚是我照顾了她。

    “昭雪,谢谢你。”燕子低了低眼眸,犹豫再三,终于问道:“我昨晚有没有有没有说什么奇怪的话?”

    我一愣,随即恨不得长叹短吁:“你昨晚说的,岂止是奇怪,简直没一句是我能听得懂的。”

    燕子面色一僵,我注意到她的神情,可没打算放过她,继续刨根问底:“燕子,你怎么会来这里的?还有你昨晚说的那个什么他,是谁?哦不对,好像有几个他呢,你”

    “我的私事,不要再问了。”

    闻言,我一愣,燕子已经恢复成白天里那种高冷疏离的姿态,和在霓裳里一样不近人情。

    这女人是什么做的啊,翻脸比翻书还快,刚才还满脸不好意思的感谢我呢。

    可是,燕子已经明显下了逐客令,我也不得不识趣,只好离开了休息室。

    然而,出了简易的休息室和酒吧,我站在“”酒吧的门口,竟然不知道往哪里去。

    夜场一般到天黑才隆重接待客人,白天大家上班的上班,死宅的死宅,生意倒是不怎么样,因此安排的姐妹也不需要那么多,我就是其中一个不需要接待,而无家可归的小姐之一。

    说是小姐,我自己都觉得可笑。

    从始至终,除了宋阳晖,根本没有第二个男人碰过我,然而这些说辞有什么用,只要进了这个地方,不管你有多清白,人们都会把你定义为水性杨花的女人。

    像是给一个人判了死刑般,不论他以后做过多少善事,人们还是戴着有色眼镜看他,觉得他就应该必死无疑。

    我无话可说,反正现在已经重新来了这地方,再次身不由己。

    用肉体赚钱又有什么大不了,就像周芃芃说的,喜欢一个人是喜欢他的躯囊,还是他的灵魂呢?如果注定要失去一个,当然没有更好的选择。

    我的打算是,既然自己没有别的谋生能力,只好在o酒吧干一阵子,等租到一个房子,再考虑要不要重操旧业,比如去“多吃点”那样的地方找个正经工作。

    不是没有想过现在就逃离这里,可是宋阳晖的母亲是怎样精明的女人,我前脚想逃出这片红灯区,下一秒,她估计能把我卖去更远的地方,说不定会采取极端措施,比如派人来监视我,到了那时候,我的人生就真的是暗无天日了。

    不如先放松她的警惕,在这里做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姐,等她觉得我不会翻出什么浪来,以为我习惯了逆来顺受之后,再考虑脱离她的视野。

    想到这里,我不禁在心底为自己点了一百个赞:昭雪,你很机智嘛!

    机智个毛线啊,一分钱没有就算了,连补觉的地方都没有一间,轮到我休息日的时候,难道继续赖在酒吧休息室?

    一次两次还好,次数一多,“妈妈”肯定会不满,到时候给我小鞋穿就得不偿失了。

    更郁闷到死的是,我的手机早不知被那群绑架的大佬们扔到哪里去了,周芃芃、龙哥、小八、胡师傅等人的号码,一个也没有记住,连求救的帮手也没法联系一个,造孽。

    至于宋阳晖的手机号码,我倒是记得清清楚楚,可是,我敢打吗?

    明摆着是他妈妈整我,就算我向宋阳晖求救一次,他母亲不认可我,未必不会下第二次手,而下一次,我说不定就直接被neng死了

    再说,宋阳晖到底会不会救我出苦海,还真是一个很大的问号。

    我已经对宋家所有人,除了黄姨,都不抱希冀了。

    暖烘的秋日阳光柔软的映照在身,可我却感受不到一丝温暖,只觉得周遭都是满满恶意。

    肚腩发出一声抗议的低鸣,我拍了拍肚子漫无目的的走在街上,心里十分懊悔。

    刚才出来的时候,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向燕子借点儿钱应应急呢?现在可好,已经是一个彻彻底底的乞丐了啊!

    等等,我似乎还没有那么狼狈?

    我猛地顿住脚,缓缓举起了手腕。

    上面那圈鲜翠欲滴的手镯,在暖阳光线中发出莹润青黛的光泽,看得人心头一颤。

    即使是我这种金银玉石外行人,也能被其色泽所吸引,这本该是一样多不凡的贵重物品啊,可惜运不逢时,流落到了我这个不识货的人手里。

    要不然,卖了它,换点生活费回来?

    不不不,昭雪,你怎么可以这样,这可是宋阳晖送的,你的男朋友咳,你的前男友的最后几样纪念品,怎么能为了面包就轻易把它给舍弃了?以后还能不能留个念想了?

    屁话,我都要露宿街头了,情啊爱的在生存面前算个屁!宝贝可以再找,贱命可只有一条,再怂也是一条人命啊,卖了它,胜造七级浮屠!

    我的脑海中仿佛有两个小人是你来我往,一个要往东,一个说走西,简直不能呼吸!

    最终,我还是忍住了把手镯卖出去的心思。

    一来,我不识货,也不知道这玩意儿的市价和行情,万一被人坑了连哭都没地方去,二来,好歹是宋阳晖送的,看起来比较特别,还真有点舍不得

    于是,经过重重慎重考虑,掂量了一番孰轻孰重,我决定,镯子不卖,把脖子上的项链给卖了吧!

    在繁华热闹的街市逛了一圈,我总算摸索出这里是哪一座城市了。

    这是f市,和a市一样,也是一座欣欣向荣的不夜之城,商场橱窗里的广告奔向日新月异的劲头发展,距离a市跨了好几个省市,基本是天南海北的距离。

    宋阳晖的母亲为了让我们分开,还真是颇费心思,不知道这一处地方有没有宋氏集团的势力,我想,就算有,势力也应该比较小。

    把我卖到这么远的地方,还让我重新干起老本行以示羞辱,不得不说,为了顾及宋阳晖的面子,他的母亲真是煞费苦心。

    我找到一家卖二手货的商店,准备把脖子上那条星光璀璨的项链给转手。

    玉镯我不识货,看起来挺贵重,不敢卖;脚上的高跟鞋是订制的限量版,还没到山穷水尽的时刻,暂时舍不得。

    掂量半天,觉得这项链可能比较廉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