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大攻小攻为我争风吃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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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烧肉

    一整个白天商恬都心不在焉,中午熊哥怕他活活饿死在寝室里,还特意从家里带来了两份亲手制作的爱心便当。

    只不过那便当莫名有一股洗脚水味,商恬吃了一口便难以下咽,有气无力地质问熊哥是不是想趁机谋杀他。

    熊哥自己吃得倒是很香,一边吧唧着嘴,一边数落他都到了什么时候了还挑三拣四,早晚有一天把自己饿死。

    商恬没搭理他这茬,瘫在沙发上翘着脚,得意地宣布:“我好像找到饭票了。”

    熊哥扒拉米饭的动作一顿。

    他入行不久,对娱乐圈的暗箱操作多少也有点耳闻,听到商恬这么说虽然心里不是滋味,但他不能阻碍别人寻求捷径。

    “有钱吗?”他问。

    商恬心说能做到红烧肉自由,应该算得上有钱吧?

    于是他郑重地点了点头。

    “多大年纪?”熊哥继续问。

    “五十?六十?”商恬托着下巴,思忖着,“应该不到七十叭。”

    再然后,熊哥足足迟钝了将近一分钟,突然将筷子往桌子上一摔,猛男落泪了。

    “呜呜呜呜如今这是个什么世道啊呜呜呜呜——”

    商恬一脸莫名其妙,不过看到熊哥哭得那么伤心,还是敷衍地拍了拍对方的肩膀:“你放心,等我吃饱了,人家要是让我打包,我肯定给你带回来。”

    谁知熊哥并没有被安慰到,反而哭得更凶猛了。

    还给我带回来呢,自己都被人家吃干抹净了!

    商恬被吵得心烦意乱。

    就这么号丧一样嚎了十分钟,熊哥眼泪汪汪地扶住商恬的肩膀,欲言又止,止言又欲,最后只是啜泣着骂了一句:“你个小傻逼。”

    商恬直接被骂恼了,连踢带踹地把人轰出了门。

    “走走走,回家喝你的洗脚水去!”

    他自始至终都没搞明白熊哥怎么就哭唧唧了,只是觉得那人临走之前难舍难分的眼神有点诡异。

    像是身无分文的老父亲终于忍痛将女儿卖到了青楼,痛苦万分却又无计可施的样子。

    但是商恬无心想那么多,他现在只盘算着吃饭这一件事。

    终于到了约定的时间,商恬穿好衣服在马路边边等着,不一会儿便觉得有些冷,于是在最亮的那盏路灯下将自己缩成一团。

    因为穿着件雪白的厚外套,从远处看就像一朵瑟瑟发抖的蘑菇。

    好在朱伯是个守时的人,在商恬第三次看表的时候,一辆黑梭梭的商务车便沿着街道开了过来。

    蘑菇激动地站了起来。

    “商先生,”从车上走下来一个穿着黑风衣的老人,他脸上带着彬彬有礼的微笑,替他打开车门,“久等了,您请上车。”

    商恬跺了跺有点发麻的脚,麻溜地坐了进去。

    不愧是随随便便就能请别人吃红烧肉的人,这辆车的外表看着平平无奇,内饰却低调奢华,就连车里的味道都透着浓郁的金贵。

    之前商恬的衣食住行都有人操办,对金钱没什么概念,豪车的车标都不认得几个,如今连肚子都填不饱了,才知道钱包鼓鼓的可贵。

    这个朱伯一定非富即贵,商恬暗自下决心,这个干爹他一定要认下来不可!

    “朱伯。”商恬糯糯地喊了一声。

    老人从副驾回过头来,冲着他笑了一下,“是不是饿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带上了干爹滤镜,商恬瞧着这老头越发慈眉善目,和自己的亲爸爸甚至都有几分相像。

    “还好还好,也不是特别饿,”商恬违心地说,“不过已经这么晚了,您也有吃夜宵的习惯?”

    朱伯沉默了片刻,轻声道:“您似乎变了不少。”

    商恬心里一紧,担心自己可能已经露馅儿了。

    要怪就怪这本破小说,连个完整的剧情线都不告诉他,眼下也只能随机应变了。

    “不好意思朱伯,我前几天病了一场,醒过来就有点记不清事情了,”商恬仰着一张无辜脸,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不瞒您说,我连您是不是我干爹都不记得了。”

    这半真半假的话让朱伯直接笑了出来。

    不过笑完又很快恢复了原本的样子: “不记得也罢,商先生,就是请您去吃顿饭,您不用有太多的心理负担。另外,我们也没有养父子这种关系。”

    商恬讷讷地“噢”了一声,这老头儿话里话外的疏离他能听得出来,想必认干爹这事儿怕是要黄。

    混吃混喝的美好未来瞬间成了泡影,吃完今天这顿,明天迎接他的还是熊哥牌洗脚水味的便当。

    商恬心里变得拔凉。

    商务车有条不紊地行进了二十分钟,然后交通工具又换成了一搜快艇。

    当快艇驶出海面时,商恬只觉得周身的夜色越来越浓,人烟越来越稀少,连自己的脊梁骨都一阵阵发凉。

    要不是他已经死过一次了,啥也不怕,眼下真的容易被吓哭。

    这场景太像正在进行某种不可言说的人口.交易了。

    商恬捏了捏拳头,把心一横——富贵险中求,为了满足五脏庙,死了也值!

    不过话虽这么说,他还是将自己的定位发给了熊哥。

    上岛之后,朱伯领着商恬来到一幢夸张得宛如古堡般的连栋建筑前,阴云将空中最后一点月光掩盖,只剩下窗内依稀的几盏灯火。

    月黑风高,地广人稀,这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单纯吃饭的私人餐厅啊!

    商恬心里有开始打鼓,几根饿趴下的呆毛又支棱起来了。

    “不用害怕,这是我家先生的私人住所,等会儿你只需要陪他一起共进晚餐就好,困了的话可以在这里休息一晚,明天我会亲自送您回去的。”

    朱伯突然出声,把商恬吓了一跳,不过等他反应过来对方话里巨大的信息量,又吓了第二跳。

    我家先生?私人住所?

    淦,原来非富即贵的不是朱伯,他家先生才是真正的金主爸爸!

    “那么这个岛.......”商恬弱弱地问。

    朱伯点了下头,答道:“自然也是我家先生的。”

    商恬呛了一下口水,直接麻了。

    直到他终于坐在餐桌旁,毫无焦距的目光落在面前整整一桌子的珍馐美馔上,商恬才从浑浑噩噩的状态中回过神来。

    五感全部受到了美味的强烈冲击,兴奋的泪水简直要从嘴角流出来。

    “您先吃吧,先生这会儿还在开会,不一定会过来,”朱伯拿出一块儿精巧的小方巾,妥帖地围在商恬的领口,像对待小孩子一样铺平整,“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不用拘束。”

    商恬晕晕乎乎地“唔”了一声,也不管这位金主爸爸到底有什么意图,撸起袖子开始干饭了。

    他率先尝了两块儿色泽诱人的红烧肉,味道和他印象中的分毫不差,从前家里的大厨也是这么烧得,肉块儿虽然瞧着肥滋滋的,但却不带一点腻味。

    不错不错,商恬吃得满嘴流油,一双小鹿眼变成了星星眼。

    朱伯在一旁默默瞧了一会儿,脸上不自觉带上了淡淡的笑意。

    他转身走出了餐厅,顺着楼梯来到三楼,先是安静地等了半晌,确认了时间之后才抬手敲了敲门。

    “先生,商先生正在一楼用餐,您要下去吗?”

    房间内,孟泽悬翻书的手一顿,目光落在《几何原本》停留的页码上。

    第217页。

    他将这个数字记住,然后将书放回了身后那个巨型的书柜里。

    可能是因为夜深人静,白日躲在阴暗里的一只小飞虫壮了壮担子,小心翼翼地飞了出来,没发现啥异常以后,落在了书柜的玻璃窗上。

    孟泽悬的眉一点点拧起。

    大步走到玄关处打开门,一双骨节分明的手扶在门把手上,可以看到因为神经紧绷而凸起的青色经络,男人动了动唇,脸上冷得几乎结冰,“有虫子。”

    朱伯本是一副听候差遣的样子,闻言愣了一下:“什么?”

    孟泽悬面无表情地重复了一遍:“房间里有虫子,脏。”

    “好的先生,”孟伯立即道,“我这就让保洁阿姨重新整理房间,保证这种情况不会再发生。”

    “去年十月七号十九时三十七分,你就说过这样的话,”孟泽悬冷淡道,“你说话不算数。”

    原本非常严肃的朱伯没忍住勾了一下唇角。

    自家先生从小就对数字非常敏感,记忆力也远远超过常人,虽然早就见识过这种特殊的能力,但每次都还是会被惊到——毕竟距离去年十月已经过去了近五个月。

    朱伯:“非常抱歉,这次是我的疏忽,请您谅解。”

    孟泽悬没有再继续追究,下楼去了。

    .

    之前商恬因为生病的缘故,胃口总不是太好,尽管随行的厨师伯伯总是会给他变着花样地做些营养餐,但仍旧是吃不下多少,餐桌旁苦着一张小脸,潦潦草草把肚子填饱。

    但今时不同往日。

    原主看似小弱鸡一枚,却在干饭这件事儿上天赋异禀,不但胃口绝佳,就连胃部的容积都比别人大好几圈。

    孟泽悬静悄悄地出现在餐厅门口的时候,商恬正一只手握着鸡大腿,另一只手将一个造型精美的小蛋糕往嘴里送,殷红的嘴唇边上沾着一圈糖粉和奶油,鼓着腮帮不知疲倦地咀嚼着。

    那模样像极了一辈子没吃过饱饭的小叫花子。

    孟泽悬刚刚松开的眉心再一次拧起来,审视的视线先是落在商恬那张惨不忍睹的小花猫脸上,他闭了闭眼,又落在那双沾着一块块不明油状物的小脏手上。

    然后他眼睁睁地看着,一块儿巧克力不小心掉到了桌面上,商恬因为两只手都占着,只能低下头,灵巧地凭借四颗门牙将其捡了起来,然后得意地吞到了肚子里面。

    虽然桌面的干净程度和厨具里的碗碟毫无差别,但这个画面对于某个人来说还是充满了强烈的视觉冲击。

    孟泽悬全身都僵硬了。

    其实商恬已经胡吃海塞半小时了,空虚了整整一天的胃得到了充分的满足,但因为这一大桌子的种类过于繁杂,他的注意力一直处于高度集中状态,一边吧唧吧唧嘴,一边还要在脑子里写美食鉴赏小论文。

    要不是他突然觉得头顶有些发凉,他甚至都不会注意到自己的不远处站着一个陌生男人。

    “岛......岛主?”商恬猛地暂停嘴里的工作,口齿不清地打了个招呼。

    孟泽悬还处在被封印状态中,一时没说话。

    为了维持自己作为一个正常人而不是饭桶的良好形象,商恬赶忙手里的东西放在餐盘里,又胡乱地将黏糊糊的爪子擦抹干净,站了起来:“岛主您好!岛主您是来吃饭的吗?请坐请坐!”

    岛主还是一声不吭,这让商恬有点怂,稍稍向后退了一步。

    但怂归怂,他的眼睛还是贼兮兮地岛主身上打转。

    摸着良心讲,这位岛主不仅财大气粗,样貌也是可以睥睨绝大多数人的,高大挺拔的身躯在灯下留下浓重的黑影,宽肩腿长,眉目凌厉,微微垂着眼睛看人的时候仿佛漫画里的反派,只消一眼便让人心里发憷。

    商恬心里素质颇好,他倒是不怕这位岛主,而是羡慕不已,所以他放肆地又看了几眼。

    之前的自己就是一张看起来很好捏的娃娃脸,不管怎么打扮也逃不开一股子暖烘烘的奶油味,本以为穿书之后能有所改观,没成想原主几乎和他长得一模一样,还是逃脱不了小白脸的悲惨命运。

    眼前这位岛主的外在形象,其实就是商恬梦寐以求的——硬汉脸,硬汉身材,充满了浓浓的男人味儿!

    “岛主,”商恬对这位岛主越看越顺眼,蹦蹦跶跶地跑过来,殷勤地为对方拉开椅子,“您请坐呀。”

    直到商恬那只脏兮兮的手试图拉住男人衣袖的时候,孟泽悬终于动了。

    他抿着唇向后退了一步,目光冷淡且充满了嫌弃,像是避开什么扎眼的污秽一般。

    “你离我远一点。”

    作者有话要说:  后来后来的某天——

    记者来采访:听闻您最不喜欢薄荷味?

    孟泽悬:嗯。

    记者:听闻您患有重度洁癖,不会碰任何人吃过的东西?

    孟泽悬:嗯。

    然后记者眼睁睁看着孟泽悬接过商恬吃不下的薄荷味小蛋糕,吃了一口。

    另一边的商恬:妈的双标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