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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钱庄

    这几日,大梁城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

    事情不大,是因为好像和自己,扯不上什么关系,事情不小,那是因为动静确实很大。

    尚德君开府那日,许多人都看到了。

    先是出了告示,重金招纳仆从。

    别处的不要,只要祖辈都是大梁本地人。

    再就是一千两的门匾,两百两的石狮子,每一件,都震惊着大梁人。

    府宅门前来来往往走过的行人,也都看得到,府门是一天比一天气派。

    提前有了一系列的预热,开府那日,许多人专程来看。

    他们都知道,前太子在大梁落了脚,购置了良田,做出一副久居之势。

    要不是久居,谁会买田产。

    几日的工夫,这座空闲了许久的府邸,生出不少生机。

    前庭后院,丫鬟仆从,往来不绝。

    当然,五万两交子,很快就花的差不多了。

    李铮正在书房,外面一个看着约莫五十上下的男子,走了进来。

    男子头戴布帽,身着玄色长衣,身形微胖,模样白净。

    这人叫做沈胜,祖辈都是大梁人氏,尚德君府新招纳的管事。

    为何都要祖辈都在大梁的人,因为他们的底细干净,不容易让敌人渗透进来。

    李铮找沈胜,并非是他有什么特殊的本事,纯粹是因为本地人和可靠。

    对于他这个前太子来说,可靠是非常重要的因素。

    有了宅院,有了产业,就需得有人打理,总是让李信来,无疑是大材小用,府邸上下,需要这样一个人。

    “公子,大通钱庄马三进求见,说是运来了银子!”

    五十万两,这么快!

    李铮算着,才过了十日,那马三进不是说,要一月才能准备妥当吗。

    “马三进的身旁,还有其他人吧?”

    “公子,马三进跟着一个老先生,似乎那老先生的地位,要在马三进之上。”

    这样说,李铮就想得通了。

    大通钱庄的后台,颇为神秘,就连李铮也不知道。

    他这个前太子,放眼天下,总归是有些能量和名望的,一定是他取钱的消息,惊动了大通钱庄的上层,所以才只用了十日的时间,就将五十万两,给凑齐了。

    “将人请到大堂,茶水伺候,我一会儿过去。”

    得了令,沈胜去做。

    李铮换过了一身衣服,又稍微做了收拾,才向大堂行去。

    进去时,马三进陪同一个老者,已经在等他了。

    老者身形微胖,浑身上下,自有一股贵气,面色白净,神情从容,在这一张脸上,能瞧出养尊处优来。

    如果说马三进是高级打工仔的话,老者就是身后的总裁。

    “鄙人大通钱庄金无昌,见过公子!”

    公子。

    这是他对李铮的称呼,光凭这一点,他是做过功课的。

    “金先生有礼了,按说这五十万两,需得一月方能凑齐,没想到大通钱庄如此神速,金先生请坐!”

    说话间,三人落座。

    沈胜又让两个丫鬟上了茶水,看着是有些皇子豪门的气象了。

    “五十万两白银,需一月准备,那是对他人而言,可若是对公子,只需十日就足够了,公子请看?”

    金无昌接话,马三进拿着一封册子,递了过来。

    李铮翻开,瞧了几眼。

    这是五十万两银子的总账,总共用十两马车拉来,浩浩荡荡,就停在大门口,李信正在往来搬运。

    “整整五十万两,似乎这账,有些不对吧?”

    五十万两银票,扣除大通钱庄的火耗,是兑不出五十万两银子的,何况还有那五万两的交子。

    这些都没有算进去。

    “今日之后,但凡公子在我大通钱庄存钱,一律不算火耗,不管何时何地,存进去多少,取回来依旧是多少,那五万两交子,则是因公子初到大梁,所用钱财之处必定不少,就当是大通钱庄所赠。”

    送钱,这么好的事情。

    李铮很清楚。

    世界上没有白吃的晚餐,五万两对谁来说,也不是个小数目,要说大通钱庄没有目的,他是不相信的。

    “无功不受禄,金先生若是不说清楚,我怕是不能收的。”

    金无昌也不着急,似是知道李铮会有这样一出。

    “在下不才,敢问公子一句,谋财者,何以为重?”

    李铮一笑。

    “这还用说,利为重。”

    “那再问公子,对一个人来说,什么样的利,才是最重要的。”

    李铮莞尔。

    “性命吧,若无此利,一切皆空。”

    “哈哈,公子真神人也,那大通钱庄之心意,在下不言明,公子已知。”

    李铮的确是已经知道了。

    “好,这个善缘,就算是结下了,做商人的,需稳中求财,谁也不会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好,真是个好比喻,不会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原本以为,要说成此事,需得费一些功夫,没想到公子通达,胸襟能纳四海,做事这般畅快!”

    金无昌的面上,露出喜色。

    四海方国作乱的频率,越来越高,朝堂皇族离散,妇人当道,大骊士族门阀崛起,只有灵敏的青蛙,才能察觉到,水温的变化。

    假如天下分崩离析,那最有可能一统四海之人,就只能是坐拥贤名的前太子李铮了。

    对大通钱庄来说,花费一点儿微薄的钱财,为自己的将来,多买一份保险,是非常划算的。

    李铮很清楚这些。

    不管做什么事,最重要的就是钱。

    将来的他,也需要背后有一个这样的财阀来支持。

    “天下之事,总归就是互帮互助,我倒是有件事,须得大通钱庄相助!”

    金无昌略微作了沉吟。

    “公子请说?”

    “我所说之事,乃是护邑。”

    这地方,是妖后给他的封地,李铮没有亲自去过,可也知道,那是一片什么地方。

    “护邑,公子封地,燕国以北,纪国以东,北接黑林,东至大海,地有千里,多是沃野,不过……”

    金无昌的话说到这时,开始迟疑了。

    “哈哈,沃野是沃野,可无一良田,地是有千里,可尽数野人,不服教化,如此之地,就是一片蛮荒之所,纵然我去了,也只能是与野人为伍,对也不对?”

    金无昌面色为难,点了点头。

    这就是妖后给他的封地。

    护邑。

    北之极致。

    上古传闻,黑森林中,有异族出,白面獠牙,屠灭生灵。

    时,圣王筑城,以防异族,故得名护邑。

    到了如今,那是一片没有庶民的封地,有的就只是发配过去的囚徒,和山林中的野人。

    李铮去往封地,就只有一个结局,在西边赵国的监视下,终生与野人为伴,这样的前太子,再有贤才,也无用武之地。

    有时候,不需要动刀子,也能杀死一个人。

    妖后司徒明月,这个妖字,可不是白叫的。

    “正是,公子如此封地,虽有食邑之名,却无食邑之实也。”

    “难道无庶民,就生不出钱财吗?”

    “有倒是有,护邑盛产皮革,不管是马靴,还是弓弩,亦或是皮甲,都需得皮革制作,若说这些皮革,也值些钱财的!”

    李铮要说的,就是这些皮革。

    那是一片治外之所,他统治不了野人,也做不了真正的封地之主,可山林多,意味着野兽多,护邑产出的皮毛,自然也多。

    “若是大通钱庄有心,封地可暂代我打理一二,所得皮毛,尽皆归于大通钱庄,这也叫做互通有无,对也不对!”

    金无昌再一次沉吟了。

    区区皮毛,能值几个钱,大通钱庄不在乎,他们在乎的是,李铮这样做,不是为了给他们皮毛,而是为了和他们形成紧密的联系。

    有了合作,就有了交集,就有了关系。

    送钱给尚德君的事情,可大可小,但替尚德君去打理封地,就完全不一样了。

    “我虽不清楚大通钱庄的来历,但我知道,大通钱庄的背后,可不止一两家商会这么简单,打理封地,我可没说非要大通钱庄去做!”

    金无昌还未出声,李铮又接上了一句。

    现在让大通钱庄做出选择,无疑是件难事。

    很多事情难,是难在没有分解,要是一步一步地来,一个目标一个目标的递进,也就不难了。

    第一步,他只需要建立联系就够了。

    李铮的话,无疑是给金无昌提了一个醒,给了一个台阶下。

    “大通钱庄所做,为公子谋,所得利润,不取分毫。”

    “那就谢过了。”

    这点小钱,他们自然是看不上了。

    他们也是想,通过这样一件事,和这位前太子,能保持一两分的联系。

    大骊七十九郡,尽皆皇土。

    不管是方国王,还是皇子公侯,封地都在七十九郡之外。

    在这片土地上,文明是从中间崛起,其后向四方延伸。

    四海方国的存在,既为中央帝国阻挡蛮夷,也是文明向外拓展的奠基石。

    大骊高祖定下的这套礼法,为了就是保障中央帝国,永远不被分裂。

    封地之主,是自己封地上唯一的主人。

    他们在大骊的四海作战,强大的,被封为大骊的王,弱小的,被大骊取缔封号,他们争来夺去,唯有大骊,可以一直立于中央,不动如山。

    护邑封地的主人是李铮,那片土地,是他的。

    手持大骊尚德君的书令,就具有大骊的法律效力。

    这是个意外之喜。

    李铮也没想到,大通钱庄这么快就上门。

    只有引领潮流的人,才能发觉潮流的变化。

    大通钱庄这般警觉,说明背后的势力,就在潮流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