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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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一卷 生(03)

    两人那天到婚宴结束都没有一个眼神交流,陆怀征帮着林昶招呼亲朋好友,忙得跟他自己结婚似的,于好则坐在位置上一动未动。

    新人过来敬酒的时候,陆怀征拎着瓶红酒西装革履地站在两人后方,眉目要多疏淡有多疏淡,比看陌生人还不如,至少看着韩教授这些人,他还是笑着的。

    于好却始终未抬头,等一行人簇拥着新人离开,才恍惚跌回椅子里,那模样跟条刚从水里捞上来的落水狗没区别,不对,还不如,落水狗还知道抖搂抖搂身上的毛显显威风,她是全然认怂。

    赵黛琳瞧她失魂落魄这样,暗叹丫真没出息,瞧瞧人家多淡定。

    不过她跟于好认识这么些年,也从未见过她这样。

    于好家境好,又是个冰肌玉骨的美人。从小围着她的男生条件必定都不差,也知那些普通人确实难打动她。院里的小姑娘都说于好的心是石头做的,追她的男生那么多,花样层出不穷,哪怕是感动,她都不曾有过。

    只是没想到还有陆怀征这号人物。

    赵黛琳突然想起一个人,隔壁院历史系最年轻的教授——沈希元,谦和有礼,来过她们的研究院几次,小姑娘们都觉得他跟于好挺登对,在一起,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跟沈希元的温润如玉相比,陆怀征身上的那股散漫劲儿就挠得你特想征服他。

    这个男人冷静严肃的时候,眉峰凌厉眼间冷然,是禁情割欲的;笑起来,眉眼温煦却不拘,是吊儿郎当的。

    忽然也有点理解,为什么于好这几年不谈男朋友。

    赵黛琳盯着不远处那道身影,莫名觉得古话说得对——

    初恋的质量高,老公难找。

    婚礼仪式结束,宾客酒足饭饱后散去,长辈们更是熬不住,早早便撤了场。

    陆怀征明显喝多了,等人都撤光了,脱了西装,松了衬衫领口,一个人敞着腿意慵心懒地靠在椅子上闭目养神。

    他其实酒量还不如于好,以前也喝过,八班赢了球赛那次,唯一一次带着于好一个外班的去聚餐,弄得五班男生都骂她小叛徒,输了比赛还跟人去聚餐,戳着心窝声声质问于好:你到底是几班的,几班的!

    他只要一沾酒精,浑身上下透着一股不正经,定睛看着你的时候,那双漆黑的眼睛饱含深情。这种状态一般都是装醉撒酒疯逗她,真醉了,也就是一只偃旗息鼓的大狗熊,只会趴在床上呼呼大睡。

    那时是未成年。

    现在成年了,举手投足间都是男人的沉稳和魅力,这种微醺状态最危险。

    于好上完厕所回来,他还没走,人舒舒服服地靠着椅子侧头看着窗外,一只手搭在桌沿,颈部线条绷着,颈窝明显。窗外霓虹闪烁,城市的繁华与他身上的寂冷在月光下相持,安静得像一幅画。

    摊在桌上的手机,突兀得响了起来。

    他回神,转过头扫了眼,很快拿上手机站起来,捞起椅背上的黑色西装勾在手里,又用脚把椅子推回去,准备接电话时,余光扫过门口大概是没想到还有人,下意识看过来,手指忽然顿住,停在那颗绿色的接听键上,不动了。

    视线猝不及防相遇。

    手机还在嗡嗡作响,目光却一动不动落在她脸上。

    于好在那瞬间,体会了一把什么叫恍如隔世。

    翻过岁月和时间的涌流,曾经那个肆意飞扬的少年和面前这个英俊非凡的男人再次重叠,过去的画面如洪水猛兽朝她汹涌而来,那种陌生又熟悉的感觉,百爪挠心都不够表达她此刻的情绪。

    只觉须臾间,天地皆非,万物皆空。

    两人皆是一愣,半晌后,又都很有默契地各自别开。

    于好转头去看窗外。

    陆怀征把电话挂到耳边,人开始往外走,经过她身边的时候没有停顿,径直越过她去按门口的电梯,声音清淡地应付着电话里的人:

    “还在楼上。”

    “嗯,下来了。”

    ……

    于好下楼的时候在电梯里碰上一个老朋友——丁羡。

    两人是在复读班认识的。那会儿一个丁羡,一个于好,这俩个姑娘也算是传奇了。丁羡是复习一年后直线跳了一百多分进的清华,而于好则是能歌善舞,钢琴古筝十级选手,最后进了北师大的心理系。

    自从高考后,两人就没怎么见面,于好这姑娘当时就很酷,独来独往的,不喜欢跟人搭伙,唯独跟丁羡还能说上几句话,毕业后两人也渐渐失联了。

    丁羡上完厕所出来看见于好也很惊讶,“于好?”

    于好蓦然一笑,嘴角旁勾起一道浅浅的梨涡:“丁羡。”

    当年丁羡跟周斯越的事,她辗转听过一些。她记得周斯越,是因为初中的时候俩人在一个夏令营集训过。当年三中大名鼎鼎的人物,数学竞赛拿过国一,进过北京队,身边的老师提起他都是一脸骄傲。

    后来进了复读班认识了丁羡,才知道,这姑娘就是当年周斯越的同桌,周斯越明里暗里都宠着的小姑娘。丁羡自己倒是不怎么提,反而是身边几个知道内情的人说了不少当年他俩的事儿。

    后来两人熟了之后,丁羡跟她也说起过,提一次,哭一次。

    于好看着她手上的戒指,低声问了句:“结婚了?”

    故人重逢,丁羡也恍惚,听见这话,忙不迭点头,笑着说:“结了,我当初托人找你的联系方式,但一直没联系上,就没通知上你。”

    “没关系的,”她笑了笑,“恭喜啊。”

    丁羡忽然冲她眨了眨眼,黢黑的眼睛仿佛闪着光,“那现在留一个呗。”

    “好。”

    两人互报了号码,又聊了些近况,出电梯时还感觉有些意犹未尽。

    走出酒店大堂时,于好看见陆怀征跟林昶几个,围在一辆白色的奥迪车旁抽着烟聊天。

    他人靠在白色车门上,身形被衬得格外修长干净,黑色西服很随意地挂在他抄着兜的那只手腕上,习惯没变,跟他以前挂校服一样。嘴里叼着根没点的烟,他正低着头跟林昶借火,林昶拢着火机给他点燃,两人不知道说了句什么,都笑了。

    他大多时候笑起来很和煦,但要是扯上一些十八禁的话题,那笑里就带了些风流,特别勾人。

    茫茫夜色,树风抖擞,朦胧的月光拢着几人。

    不知道从哪儿忽然蹿出一个小家伙,穿着件蓝色的小袄,小短腿在地上跑得飞快,越过一棵棵笔挺的杨树,就直直朝那人怀里扑过去,嘴里大声喊:“陆叔叔!!!”

    陆怀征闻声看过来,看到那小不点儿后面的周斯越,拍拍林昶的肩,说了句我朋友来了,林昶点点头,走了。不等他把烟掐灭,小家伙已经踉踉跄跄冲到他面前,一把抱住他的大腿,黏黏腻腻陆叔叔陆叔叔地喊。

    然后使劲儿抻着自己小小的身子,咿咿呀呀嚷着想去夺他手中的烟。

    陆怀征把手往上抬了抬,不让他碰,另只手捋着男孩儿的头,看向后方跟过来的周斯越,笑着说:“你儿子怎么每回见我跟见到亲爹似的。”

    周斯越也走到车边,低头看着小家伙,插兜靠着说:“你喜欢抱走算了。”

    自从生了他,几乎分散走了丁羡所有的注意力。主要是丁羡,三句话不离孩子,有周堃出现的地方,眼神就不会在他身上,每次实质夫妻生活进行到一半,听见周堃的哭声,直接就把他踢开了,哪还是以前那个处处围着他转的小姑娘。

    也就偶尔男人之间抱怨,这话哪敢当丁羡的面说,怕是要被赶下床了。

    陆怀怔把烟揿灭,丢进一旁的垃圾桶里,问:“丁羡呢?”

    周斯越手握成拳抵在唇边咳了下,说:“卫生间。”

    “结婚这么久,怎么感觉你还有点不好意思?”陆怀征笑。

    周斯越没什么表情:“等你结婚你就知道了。”

    陆怀征不屑地哧了声,低头笑着去逗抱自己大腿的周堃,“跟不跟我走啊?”

    周堃仰头,睁着双乌溜溜的眼睛,应得可甜了,“好呀。”

    周斯越:“行,回去收拾收拾行李跟你陆叔叔去部队生活吧,正好把你身上那些臭毛病改改。”

    周堃一听要改臭毛病,吓哭了,开始改扒着周斯越大腿,眼巴巴地看着他。

    陆怀征笑他,你怎么跟谁都能处好,就跟自己儿子处不好?

    刚说完,就看见跟在丁羡身后的于好,笑意忽然僵在嘴角,敛了敛,别开头,靠着车门,双手抄回兜里。

    丁羡蹲在地上,朝周堃拍拍手。

    到底还是妈妈亲,小家伙立马松开周斯越的腿,屁颠颠朝丁羡这边飞奔而来,周斯越见他跑步样子就不对劲儿,喊了声:“别跑!慢点!”

    刚一喊完,就听“嘣——”一声。

    周堃脸猛然朝地上栽去,直接磕在一旁微微凸起的马路牙子上。

    几人纷纷冲过去,周斯越距离最近,第一个把小孩从地上捞起来,额头已经肿起一个大包,额角破了个洞,正汨汨往外面冒这血,小家伙疼得哇哇大哭,小脸拧作皱皱一团,抱着周斯越的脖子哭着喊着疼。

    周斯越哄了两句,不奏效,小家伙哭得特委屈,一声比一声大。其实也就摔一肿包,小孩儿恢复能力快,基本没什么事儿,又是男孩子,周斯越觉得周堃被丁羡带的有点娇气。

    先下这当头也只能哄着,男子汉哪有这么哭哭嚷嚷的。

    这边又怕丁羡自责,“羡羡,先去开车门,跟你没关系。”

    丁羡终于回过身,仿佛被上了发条似的,周斯越说什么,她做什么,听话地把车门打开。

    然后于好懵懵懂懂也上了车,等四人到医院,急诊值班的恰好是于好相熟的医生,心理跟生理不分家,她们学心理学前的第一节课,就是熟悉人体的身体结构,当初来授课的就是这位师兄。

    师兄做完检查上完药,还特地让人给转到了单间病房,留了张床给周斯越和丁羡守夜。

    因为周堃要留院一晚,如果晚上没发烧,第二天才可以出院。

    处理完一切,已是深夜,走廊静谧。

    于好站在急诊室门口,诚挚地跟他弯腰道谢,“师兄,今晚真是谢谢您了。”

    师兄穿着白大褂,双手插在兜里,温和地笑了笑:“你跟我客气什么。”

    “下回一定请你吃饭。”

    师兄说了声好,时间地点我发给你,早点回去吧,有点晚了。

    “好。”

    一转头,陆怀征就抱着胳膊在走廊尽头的阴影处靠墙站着,昏暗的光线衬着他干净流畅的侧脸,目光悠然地望着窗外的树影,或许不是树影,只是在无聊的时候随便找了个视线的落脚点。

    于好当作没看见,直直往前走。

    “喂。”一声懒懒的。

    于好脚步没停。

    “既然都要请人吃饭了,应该不介意开车送我回家吧?”

    口气即轻佻又理直气壮。

    我上辈子欠你的?

    作者有话要说:  嗯,你就是陆大爷。

    这章还是全部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