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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还是那个少年

    连续几日,陆霄都在照顾叶红袖。

    除此之外,便是抽时间陪他那两个闺女。

    穆青柠和霍平安、这俩姑娘,可谓是相见恨晚。

    见面不过几天,直接就以姐妹相称,而且看架势,恨不得还想架起香案,皇天后土的拜上一番。

    其实陆霄很感激她。

    因为她愿意照顾小平安,是真的让陆霄轻松许多。

    霍平安从出生起就失去了父亲。

    母亲对她又歹毒到极点。

    可以说,小平安的人生前七年,根本就没有体会过一丝温馨。

    他想尽快让平安忘记曾经痛苦的童年、却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照顾小姑娘的能力。

    还好有她。

    穆青柠虽然吵吵闹闹的让小平安喊她姐姐。

    但心里却是把她当女儿带的。

    她用自己的温柔,把平安照顾的很好。

    陆霄很感激。

    这种感激、并不需要挂在嘴上。

    ……又是艳阳高照的一天。

    一大早、穆青柠便带着小平安去了游乐园。

    倒不是陆霄不想跟着。

    而是人那对儿情深义重的好姐妹压根就不带他玩。

    还美其名曰:姐妹局。

    陆霄当然无奈,却也无计可施。

    正无聊时。

    桌上的电话忽然响了。

    陌生来电。

    陆霄想想,还是按下接听键。

    “哪……”才说一个字儿,话筒里火急火燎的声音,便打断他的开头:“霄哥、是霄哥吧?

    我、我是徐锦书、老子想死你了!”

    “锦书?”

    “是我,霄哥,你可真不厚道,回蜀郡干嘛不告诉我一声,我好去接你……还是偶然碰到班长,才知道你回来了……”“我问过班长……她说不知道你的联系方式……”“好了好了,不跟你计较这些,说个地址,我去接你、今天咱兄弟俩不醉不归!”

    陆霄笑着回应:“你这小子,都这么多年了,还没收收你那火烧屁股的急脾气?

    不用你小子接我,你定个地方,我去找你……”“成,能来就行,咱们就去西凤楼、怎么样?”

    陆霄故作惊讶:“嚯,你小子这是挣大钱了?

    那地儿可不便宜!”

    徐锦书洒脱一笑:“霄哥这话说的……我没挣着大钱,那不是还有我家老头么,老头子手里穷的只剩钱了,你兄弟我要再不帮他败败家,那都对不起他赚的那么多的钱!”

    “再说了,请别人能对付就对付,请你可不行,你是我霄哥,兄弟我必须得把面子做足,放心吧、气质这块儿,兄弟一直都拿捏得死死的。”

    ……挂断电话,陆霄忍不住笑出声音。

    心底也微有暖意。

    暌违十年,可徐锦书那小子,还是曾经那个少年,没有一丝改变。

    依旧是那个直来直去的性子,除了爱装逼,就再没别的毛病。

    而最难得的,是十年过去,这小子还记挂着他这个霄哥、记得当初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的青春时代。

    忽而想起两人初识的经历。

    陆霄又不受控制的笑出声音。

    他跟徐锦书能做朋友,完全源于一次意外。

    徐锦书这货,绝对是他见过、最不像富二代的富二代。

    别人家的富二代,那都是趾高气昂的欺负别人。

    可徐锦书……却是唯唯诺诺、被别人欺负。

    而且被欺负了不止一次。

    有次陆霄做完值日回家,刚出校门、就看见几个混混把徐锦书拖进巷子收保护费。

    抢了钱还不算完,还要拉着他开飞机。

    陆霄就从墙角顺了根棍子、冲了过去。

    把那几个混混打的哭爹喊娘。

    打架这种事儿,陆霄从小就有天赋。

    或许是被陆霄出色的作战能力慑服。

    那次之后,徐锦书就认了陆霄当大哥。

    这声大哥,他一喊就是十年。

    ……下午六点。

    陆霄独自一人,打了辆计程车前往西凤楼。

    他刚一下车,就看到徐锦书正靠着一辆黑色的牧马人,四下张望。

    眼角的激动,难以抑制。

    十年时光,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痕迹。

    远远看去,他还是当初那个文质彬彬的秀气少年。

    陆霄嘴角泛起一丝浅笑,缓步走到他面前。

    看着突然在自己身前停下的伟岸男子。

    徐锦书眼中闪过诧异,极为不确定的问了一声:“你……你是……霄哥?”

    到底是十年光阴。

    陆霄面容虽然还是昔日的轮廓,但一身清绝气质早已跟学生时代的孤僻,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徐锦书打破脑袋也想不到,眼前这个雄奇男子,正是他记忆中寡言少语的霄哥。

    “是我。”

    陆霄想给这小子一个熊抱。

    可他还是不善表达情绪,所以也就是想想而已。

    徐锦书却直接上前两步,环住陆霄肩膀:“霄哥、你这当哥的不厚道!”

    他放开陆霄,接着道:“走的时候不告诉兄弟也就算了,居然连回来也不让兄弟去接?”

    “再说了,你是去北境当兵、又不是干间谍,怎么这十年里面,一点消息都没有?”

    陆霄笑笑,没有回答。

    徐锦书也不迟疑,拽住陆霄胳膊:“走,兄弟我定了西凤楼最大的包厢、咱们边喝边聊!”

    看着徐锦书热切神情。

    陆霄心底那股因时间而产生的隔阂,也就很快消失。

    有故友重逢,不减当年情谊,其实已是人间至幸。

    久别重逢非少年,执杯相劝莫相拦。

    额头已把光阴记,万语千言不忍谈。

    ……西凤舞天下,贵酒迎佳宾。

    一个贵字、就是西凤酒楼的特点。

    其格调虽不如望月楼来的高雅,但要比奢华,却远胜之。

    徐锦书请陆霄在这里吃一顿。

    起步就要五万。

    再加上他订的是这里最好的包间。

    价格估计还要再翻上一倍不止。

    若是他知道陆霄身份,那吃这顿饭,难免有巴结的意思。

    可他不知道。

    只以为陆霄是个普通的退伍兵。

    即便如此,还能如此破费,显然是把陆霄当成好兄弟。

    两人前后走上三楼,进入一个叫铜雀台的包厢。

    里面已经有人在等候。

    陆霄扫视一眼。

    有那么一两个倒是眼熟。

    应该是高中时的校友,不过叫不出名字。

    他从小就性格孤僻,不喜与人交流。

    贯穿整个学生时代,唯一的哥们也就徐锦书,剩下的、也就只跟班长楚婉舟还有点交际。

    徐锦书指着座位上一个二十三四的女子,乐呵呵的给陆霄介绍:“霄哥,我给你介绍下,这是你弟妹,我媳妇胡林语。”

    胡林语长相漂亮,再加上浅妆,更显妩媚。

    从她一身名牌就不难看出,妥妥的白富美标配。

    她之前一直在翻弄自己的平板电脑,听见徐锦书向陆霄介绍自己,才抬了下头,瞥了陆霄一眼。

    陆霄也就浅笑着、主动打招呼:“弟妹好。”

    “嗯。”

    胡林语很是淡然的点了下头,便又低下头,接着玩她的平板。

    陆霄也就愣到原地。

    包厢里的氛围也就变得尴尬。

    徐锦书生气道:“胡林语,你什么意思!我大哥跟你问好,你这是什么态度、没听见么?”

    胡林语瞥他一眼,毫无所谓道:“听到了,不过又不是我主动找他,他跟我打招呼,我就一定要理他么?”

    “还有,徐锦书,你敢吼我、是不是胆子肥了?”

    胡林语本是不打算来的。

    只是禁不住徐锦书说他这个大哥是多么多么厉害。

    这才有了一探究竟的念头。

    结果,还真就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这个徐锦书挂在嘴边、念叨了好多年的大哥,真是跌破她的认知下限。

    看这小子一身装束——黑风衣、短筒军靴。

    加一块儿能有个五百块钱,都算个奇迹。

    这种家伙,怎么可能是什么大人物?

    所以、她的不屑和鄙夷,都写到了脸上。

    徐锦书就要发火。

    却被陆霄拦住。

    “算了、没事!”

    虽然不知道锦书老婆为什么对自己如此不友好。

    但他也不至于、因为这么点小事儿,跟个女流之辈斤斤计较。

    徐锦书满是歉意的笑笑,招呼陆霄坐下,接着介绍包厢里的众人——首先是坐在陆霄对面的青年男子。

    叫李天行,是他们高中时的校友,如今在蜀郡的秘书处工作。

    官职虽然不高,不过能直接接触到蜀郡高层官员,前途无量。

    坐在李天行旁边的长发美女则是陆霄和徐锦书的同班同学、如今的蜀郡十大杰出青年之一,宋慧。

    她年纪虽小,却已经是蜀郡一家市值超五千万的公司老总。

    虽然没少靠家里扶持,但自己也很有实力。

    再加上颜值出众,故而在蜀郡商圈颇具名气。

    李天行和宋慧是对情侣。

    一官一商,倒也能称得上是神仙眷侣。

    ……徐锦书又介绍桌上其他几人。

    都是他这些年结交的朋友,跟陆霄关系不大,所以介绍自然也就简单很多。

    徐锦书把众人介绍完,刚准备坐下,一旁的李天行已经淡声问道:“陆霄,你这一走就是十年,听说去当兵了、怎么样,混得如何,到什么位置了?”

    “还凑合。”

    陆霄回了三个字,想对付过去。

    陪兄弟吃个饭而已,要是真把他身份亮出来,只怕这饭,也就变了味道。

    李天行可不这么想,他还以为,陆霄不想说,是因为他混的太烂。

    也是,他要是混得好,怎么可能还穿这种一身加起来都不到五百块钱的破烂货。

    李天行看着陆霄,嘴角露出几缕浅笑:“陆霄,咱们可都是老同学,别那么见外、你就是混的不怎么样,我们也不会笑话你的呀。”

    说到这里,他扭头看看身边的宋慧,接着道:“说句实话啊陆霄,那会儿上学的时候,我可是老羡慕你了。”

    “咱们学校那些个校花、班花,哪个不被你迷得神魂颠倒?”

    “小惠,我记得上学那会儿,你也是陆霄这小子的后援团之一吧?”

    宋慧瞪了李天行一眼,冷冰冰道:“少不更事罢了、那会儿不懂事,跟着人起哄而已。”

    “李天行,你提这个是什么意思,恶心我?”

    李天行说的是实话。

    高中那会儿,她的确很喜欢陆霄。

    也是陆霄后援团之一,还是里面的高层。

    可如今她早已长大成人,不像学生时期那么幼稚。

    如今的她,早已在蜀郡商界混的风生水起、见惯了真正的大佬,又怎么会把陆霄这种衣着朴素、一看就处在社会底层的大头兵放在眼里。

    想想自己居然还暗恋过陆霄,宋慧顿时就觉得一阵反胃。

    “开个玩笑嘛,别当真。”

    李天行笑着结束话题。

    可眼中对陆霄的嘲讽却是不加任何掩饰。

    学生时代,他样样比不过陆霄。

    出了社会,一番打拼,取得不小的成就。

    然后、又发现自己曾经比不过的陆霄,混得很差。

    这种两极反转的剧情,无异很值得让人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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