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月笙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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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二十二年三月,更有全总党团书记罗登贤,秘书长王其良、张国焘的叔父张威九,**海员工会党团书记廖承志的落网,使**的工运首脑机关,为之土崩瓦解。

    这以后,从民国廿二年秋到廿三年九月,一年之内,**徒在上海被捕获的,计有中委六十五人,省委九十五人,县区委一百卅二人,普通党团员二百八十四人,不详者一百四十四人,一共是七百二十人,在全国各地逮获共党的总数四千五百另五人中,高踞第一位

    **在他们江西瑞金老巢以外的军事活动,**中央执行局,苏省委部、全总等机构,就这么在「政通人和、官民合作」的巨大压力下,由党部调查科负责执行,在民国二十三年秋即已破获无遗,全面扫荡。

    在收回租界领事裁判权方面,国民政府到了民国二十年八月一日,便将法国驻沪总领事甘格林的裁判权撤销,法租界的会审公廨同时予以收回,处理法租界上的民刑案件,国民政府司法院设立了「上海第二特区地方法院」,──上「江苏高等法院第三分院」,──上第一特区地院,和江苏高院三分院则为英租界的居民而设。

    司法审判权从洋人手中收回,英法两界的社会环境和地方情形,立刻不然改观,面目一新。

    不论是烟、赌、娼,还是其它的花样,混世界的路道跟从前大不相同,法国人不再耀武杨威,西捕华捕地位一落千丈,又变回了名符其实的警察或包打听,他们无法再做硬扎的靠山,「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杜月笙那一批同生死、共患难的老弟兄,徒子徒孙,于是都在摸索出路,各自为计。

    头一个大受打击的是张啸林,他原以浙江同乡军警朋友的汲引起家,然而其中多一半是落伍的军阀和政客,早已受到时代浪潮的冲刷,或死或败,或则投闲置散。

    到上海来依附黄、杜,跟军阀们打交道,讲斤头,交际联络,一向是他的专责,帅字号的人物就数他认识的多。

    如今黄浦滩上风水改了,他首先感到杜月笙和自己貌合神离,思想分歧,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两弟兄,距离越来越远。

    民国二十年到二十一年头上,跟甘格林的交涉弄僵,杜月笙的断魂枪,不但把甘格林打垮,顺便将张大帅也搞得失魂断肠,土档全部移到南市闸北,要靠几片赌场,维持法国头脑的卅万俸禄,那是做梦也休想。

    福煦路一八一号铁门深锁,前后左右,还有法捕房派人监守,既开不了张,生财家俱豪华设备如想拍卖,又怕买主「萝卜不当小菜」,一杀价钱又能收得了几文回来?

    但是铁门不开,赌客不来,光是房租,一个月就要花费纹银四千两,再加上一时遣散不了的员工,指望「一八一号」吃饭的朋友,一个个的简直无法打发,这里要钱,那头讨债跟甘格林结了怨,没有一个法国人敢于撑他的腰。

    市政府和市党部,组织和职权一日日的扩大,法院也收回到中国人的手里,……百事如麻,苦无一把快刀来切张啸林深夜不寐,思前想后,越想越不是路道,越想越不是生意经,正在焦头烂额,彷徨踌躇,诫所谓「天无绝人之路」,张宗昌张效帅派了一名代表到上海来,当面向张啸林提出邀请,北洋军阀将在日本军阀强占的辽东半岛大连市,集合起来,举行一次议,妄图死灰复燃,东山再起

    张宗昌柬邀张啸林列席盛会,使张啸林受宠若惊,大为兴奋,然而定下心来一想,虽说结义多年,情逾骨肉,这桩机密大事,最好还是不要告诉杜月笙,──这个道理很简单因为张啸林深知杜月笙一心一意向着国民党,他要提起这一次远行,杜月笙不但不会跟他去反而要拖住大帅,不让他走呢!

    张大帅这一回所料想的,倒是一点不差,当他率领几位老朋友,如翁左青、陈效沂、杨顺铨,和唱大花脸的「霸王」金少山,瞒住杜月笙,由上海而南京而天津。

    杜月笙事后得到了消息,他大为吃惊,连连顿足,当时便派人火速往追,并且写信打电报,请各地的朋友设法拦组。

    莫再让他这位毛焦火躁,不明事理的老把兄,**变节,在全国一统的壮阔波涛里,反而自求速祸,陷于泥淖。

    第一位法院女院长

    上海第二特区地方法院成立,管的是上海法租界的诉讼事宜,杜月笙不是张大帅,他在新浪潮中突飞猛晋,一日千里,由于其多方面的发展,他已成为举国嘱目的人物。

    特区地方法院的第一任院长是杨肇熉。杨肇熉很看得起杜月笙,曾经以法曹之尊,登门拜访,和杜月笙建立了良好的友谊基础。

    民国二十年六月九日,轰动全国的「杜祠落成」,杨肇熉便在他的姓名之上,亮出「上海特区地方法院院长」的头衔,送了杜月笙一块匾,文日:

    「规崇唐相」

    杜月笙懂得,,在现代社会,法治国家中,法律智识极其重要,「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吃讲茶」,「谈斤头」的旧时代早已过去,任何人都必须接受法律的保护和限制,何况交游广阔,接触面多,事务复杂纷繁如杜月笙者。

    因此在很早以前,他便已留意结交法界的朋友,如退还四千大洋给老牌律师,素有「通天眼」之誉的秦联奎,尤曾相与豪赌多时的才子律师江一平,在他座上门下,法政科的学者名流,教授学生多如过江之鲫。

    国民革命军光复上海,清党之役过后,黄浦滩出现了一位万众嘱目女法官,她是早年留学法国,荣获博士学位的郑毓秀。

    她到上海之初,是担任上海地方法院民事审判厅厅长,后来洊升院长。

    由于她任职厅长在先,华格枭路杜公馆,自杜月笙以下,都习于喊她:

    「厅长」。

    郑毓秀的厅长公馆,设在法租界马斯南路,和梅兰芳的家,相距不远。

    杜月笙和郑毓秀认识以后,对她相当敬仰,而郑毓秀也由于杜月笙为人谦抑坦率,尤其对待朋友的热心诚恳,实属罕见。

    上海地院址在南市,平时讼案不多,郑厅长比较清闲,因而她也常爱到杜公馆走动。

    杜月笙的几位夫人,都晓得郑厅长是杜月笙最敬重的,兼以厅长是位女性,几位杜夫人一致认为与有荣焉:──非但厅长这位女性能够得到丈夫的衷心钦服而且,她还是跟租界上「关老爷」「陈老爷」地位一般的法官、厅长,甚至后来晋升到院长的呢。

    于是,杜月笙的几位夫人每逢厅长来了,莫不争先恐后的跑出来迎接,包围着她,问长问短,请教商量,把个郑厅长像个凤凰似的捧着,什么心腹之言,肚皮里的苦经,全都兜了出来,向郑厅长诉个不停。

    当郑厅长觉得她有仗义执言,保障女权的必要时,她会毫无保留的去跟杜月笙办交涉,在这种情形之下,杜月笙心里不论怎么想,他都得笑迷迷的点头,表示敬谨接受。

    郑厅长在杜公馆直进直出,地位崇高,一言九鼎她等于是华格臬路杜公馆的最高法官,连素具无上权威的杜月笙,也不得不听她的。

    郑毓秀担任地院院长,为时并不太久,她后来从事自由职业,在上海挂起郑毓秀律师事务所的招牌,那真是名符其实的大律师,她只接民事案件,而且涉讼标的必定大得惊人,郑大律师的公费动辄以万数计,据说仅祇大马路的一件房屋拆迁案,郑毓秀所获的公费就等于上海大赛马的一个头奖。

    不久,郑毓秀捐资兴学,在打浦路桥畔,办了一所法政学院,和东吴大学设在上海的法科,党国元老褚辅成联合名律师沈钧儒合办的法学院,鼎足而三,俱是东南一带有名的法科学府。

    而在这三大学院之中,又以郑毓秀的法政学院声势最大,当时若干新闻界人士,和市党部中的下级职员,都纷纷的去报名附读,以跻身郑毓秀博士的门墙为荣。

    杜月笙和郑毓秀的友谊,对于他们两位的事业,都有莫大的帮助,由于结识了郑毓秀,杜月笙和司法界人士也有了关联。

    关于法律事务方面,郑毓秀对她尤能尽心尽力的加以指导,郑毓秀不是杜月笙的法律顾问,但是她所表示的意见,杜月笙无不言听计从。

    何必奢谈驾驭之术

    刘航琛是杜月笙相交二十年,无话不谈的知己朋友,他谈到杜月笙的待人接物,认为杜月笙的慷慨好客,令受之者无法不为之感动,而杜月笙为人设想之周到妥贴,刘氏自承平生不作第二人想。

    举几个显著的例子,杜月笙从不在第三者面前谈论别人的是非,对任何人的任何事都严守秘密,帮他做事的人,永远只知道自己份内之事,尤有甚者,他交一件事给某人去办,只说明所需要达成的目标,却尽量避免指示应行采取的手段,有能力的不妨尽量去发挥,执行有了差错他自会大力予以纠正。

    在外表上看他彷佛祇是动动脑筋,拨拨嘴唇皮,事实上他却密切注意全盘的进度,到了必需他自己挺身而出的时候,他的手下会惊异的发现,杜月笙并无丝毫生疏隔阂,他一接手便可以顺顺当当的往下干。

    祇有一件小事,杜月笙绝对亲自处理,从不假手于人,那便是接济朋友,和对他手下金钱的接授。

    他经常有意无意的灌输给别人一种观念:杜先生给钱是不许退的啊,他在朋友和手下之间遍设耳目,他渴望掌握朋友和手下的生活情况,他所需要的情报,不是人家的劣迹、把柄、秘密、隐衷,他尽量避免过问别人的私生活。

    ──他要的是谁正遭遇困难不论任何方面的困难。他最喜悦的一件事是朋友或手下在困难无法解决,迫不得已向他提出要求之前,及时的由他主动伸出援手;凡在亲自解决他们的困难时,他会挑一个最恰当的时机决不容许有第三者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