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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 弗兰克的回忆

    圈套,他进了林耀布置的圈套,他这两天查到的事情他全都知道,甚至要比他了解的更深。

    这个想法在脑中闪过之后郑钧就问出了口,他看着一言不发的林耀。他竟然没有想到林耀手中握着那么多资料。

    “圈套吗?我只是搜集了一些线索碎片。”

    郑钧平静地说着话,语气听起来像是在嘲讽。

    “你的这些碎片比我辛苦找到的还要多,你本领很大。”

    林耀苦笑了一下,“这些资料并不好找,我能找到也是一种幸运,没有提前告诉你是我的错,可也有我自己的理由。弗兰克不是普通的人,但凡让他知道一丁点的消息,恐怕咱们两个现在都没什么好下场。你说是圈套,那恐怕有点过了。”

    郑钧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脸上的表情没有一丝缝隙,也不反驳。他站了许久,林耀并不出声,过了一会儿他轻微叹了口气继续吃早餐。

    林耀挑眉看向他,看到他麦色的皮肤上原本因为生气的白色褪去之后才开口:“想通了?”

    “没啥想不通的,案子还是要继续往下查,人还是要继续抓。”

    郑钧说完砸吧着嘴,看样子吃的很香。

    这时,门口又有人敲门。

    林耀起身,不一会儿端了两盘菜回来。

    郑钧两眼放光:“昨晚睡觉前还想着吃大白馒头夹老干妈呢,没想到竟然有回锅肉。”

    “你就这点出息。”

    “骨子里流淌的血带着老干妈的味道,我也没办法。”

    林耀端起已经冷掉的咖啡喝了一口,面无表情道:“吃吧,我昨天打包带回来的,就猜你嘴馋了。那会儿他们来送早餐的时候我让侍应生拿去加热了下。”

    郑钧懒得多跟他说,拿起刀叉对准盘子里的肉稳准狠下手。

    “这才是人吃的饭,天天吃面包我吃的肌无力了。”

    林耀听到郑钧的吐槽,微微翘了翘嘴角。

    等他吃的差不多的时候,他开口问:“你说需要我的帮助,要我帮你什么?”

    郑钧的手顿在空中,他回过神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像是说着最轻松的话:“帮我活下来。”

    墙面奢华的装饰在几何分割光线的照射下明晃晃地有些刺眼,可充足的光线下,也让弗兰克那张脸看得更清楚。

    男人五官精致棱角分明,眼窝很深邃,眼珠漆黑,唇瓣厚薄适宜,清隽矜贵,看着温和中又有种难以靠近的疏离,还有久居上位者与生俱来的压迫感。

    “集团上季度的营业收入增加8.23%,同时现金流也增加了320%,主要是前一段时间对澳洲一家集团的收购和……”

    弗兰克坐在老板椅上,听着下属汇报季度损益。声音戛然而止,下面的人小心翼翼看了眼弗兰克,发现他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

    他垂着头,漫不经心地把玩着自己手上的打火机。

    棕色皮革材质,登喜路限量18k黄精在光亮可鉴的办公桌上折射出一道冷光,幽兰的火苗摇曳,随即被人啪的一声合上。

    “我知道了,没什么事下去吧。”

    下属看了他一眼,刚想走又听他说,“让哈里森进来。”

    很快,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走进来,标准的商务男士发型,穿西装衬衫,戴一块卡地亚猎豹腕表。

    “老板,您找我?”

    “那个中国的警察还没找到下落吗?”

    “没有,他很精明,身为警察很出色,每次都将跟踪他的那些人甩掉。”

    弗兰克的声音算不上冰冷,可是一出口就有种让气压骤降的气场:“我雇佣你们不是听你们夸奖别人的。”

    哈里森顿了一下:“我很抱歉,弗兰克先生,我会尽快找到他的。”

    “三天,我最后的耐心只剩下三天了。”

    “我最尽力的。”

    “如果他听话就乖乖把他送回去,如果不听话就砍了他一根手指送回去,但是不要伤害他的命。”

    这些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很平常,没有任何情感。

    一是因为他的身份是警察死在这里会比较难处理,二是因为他亲爱的女儿要保他,这两个原因才让那个愚蠢的警察活下来。

    弗兰克挥了挥手,哈里森恭敬地离开,办公室又只剩下他一人。

    暖色调的灯光剪出弗兰克烟雾缭绕下略有些冷淡的轮廓,他不紧不慢地抽了一根雪茄,这才起身,理了理自己身上并不存在的褶皱。

    已经六点了,该下班了。

    他开车回到家中,第一件事先是跟韩眉打招呼:“我回来了。”

    照片里的人并不能开口说话,而照片之后是一个精致的白玉方盒,里面盛的是韩眉的骨灰。

    弗兰克的心情不错,放了一首音乐来让这栋冰冷的别墅里充满点生机。

    那是首很老的歌,枪花乐队的歌曲,名字叫《don''tcry》,枪花的歌如其名,愤怒激烈,总像是要捶烂世界,但唯有这首,沧桑哀婉,缱绻伤情,据说唱哭过千万伤心人。

    我仍会一直想着你,还有我们一起度过的时光,今夜不要哭泣……

    伤心的人别有怀抱,怀抱里总有一首歌。

    弗兰克的手指覆上白玉盒子,眼角滴了一颗晶莹泪珠。

    “你不要觉得孤独,我很想过去陪你,可我觉得我们应该还是先这样培养培养感情,再见面的时候希望你还能一眼认出我,那天晚上的骑士先生。”

    音乐停止的时候,他也起身回到二楼的卧房,先是去了浴室。

    弗兰克慢条斯理地洗着手,没放过手上任何一个角角落落,然后抽出纸,细细地擦拭干净手上流淌的水珠。

    看着镜子中依然年轻的自己,他很满意。

    他没有吃晚餐的习惯,晚上的时候会早早休息,希望每晚入睡前都会与她相聚。他拿起床头的针管注射剂往体内打了一针,在药物的作用下他很快就进入梦乡。

    每晚都会出现同一个画面。

    他带上面具,推门进入大厅,里头灯光昏暗,阴影、声浪和出入各色人物,防护镜碎裂的二战飞行员,星战里的黑武士,还有带金色假发套的梦露。

    不经意间,他看到一个戴着大魔王面具的黑发女子。

    人群里他第一个看见了她,情面獠牙,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灵动又迷人。

    爱上人有许多个理由,可是他却没有理由爱上了她。这短暂的擦肩而过的缘分,却成为了他一生的伤口,成为了他一辈子错过的人。再见时,她失魂落魄,跪在路边苦苦哀求一个男人,请他不要离开。那样的她,让自己厌恶。他爱的是那个时候的她,所以他才发了疯似的寻找那个时候的她。

    韩雪琳很像她,干净纯洁,他从小养到大,也只属于他。可是他虽然在外貌上遗传了她8分,但是性格不是,那个时候的韩眉俏美灵秀,一双眼眸亮得比纽约节日的灯光还要引人注目。

    两人走在洋溢着宗教色彩的纽约街头,一聊就是两个小时,临分别前他拉住了她的手,请求她摘下面具。

    你好,我叫韩眉。

    你好,我叫弗兰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