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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吾国人民不流行半秃

    到达飞鹰帮的时候,此帮已非此帮,但此帮亦是此帮。当年飞鹰帮最得意不过是门口竖立的那块刻红木牌匾,上面刻着“飞鹰帮”三个大字,字体是幼童体,只有六七岁的孩童才能写出如此稚嫩可爱的字体。不过,在飞鹰帮的众弟子眼中那可是相当龙飞凤舞的三个字,毕竟他们的帮主是个文盲,能照葫芦画瓢画出三个字已经是相当牛叉了。江湖上一直不解的是,当初于飞为何要亲自题匾?飞鹰帮有弟子解释:这可是我们帮主除自己名字以外唯一会写的三个字啊!最后大家集体揣测出于飞的心思,他想告诉众人:我于飞不是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我还是认识五个字的!

    再抬头,那块牌匾已经被人恶意用墨水修饰过,“飞鹰帮”一夜之间变成了“飞鸟帮”。

    我说:我怎么觉得飞鸟帮这名字听上去更响亮。

    小月说:大概你也是一个鸟人。

    我侧头看向小月,发现她说这句话时表情异常的严肃认真。我安慰自己,小月本意一定是想夸我,奈何词不达意。

    我叹息:哎,没想到于飞这家伙说挂就挂。

    小月说:你心疼他?

    我说:谁心疼他,我是心疼我的猪。

    既然提到了哼唧,我便本能的像二爷和小月科普了关于大半年前发生的一些事情。

    小月说:没想到画姐姐险些嫁给了于飞。

    我苦笑着点点头。

    小月说:幸好当时你救了她,不然画姐姐就成寡妇了。

    其实早知道于飞这么快就死翘翘,当初我也就不用出谷了。又或许江画嫁给了于飞,于飞不忍心她做个寡妇,还能多活上几年呢。但事情发生后再去回想已没多大意义,命运就是如此吧。

    我说:现在也不知晓画儿在何方,过得好不好,是否还活着。我到底是救了她还是害了她呢?

    小月说:我始终觉得当初是画姐姐自己走掉的,毕竟白大哥藏的非常隐蔽。

    我内心深知小月说的在理,但又始终不愿相信。偏偏我不愿相信,小月说的也就成了屁话。于是我将脑袋瞥向了一言不发的二爷,方才看见他满脸的诧异与忧愁。

    终于有人要闯入我与江画的那片禁区了吗?

    跨入飞鹰帮破损的大门,里头只是一片茂林修竹,无一人,无一屋。让我既陌生又茫然。

    小月紧紧的贴在我的身后,仅有的一丝女侠气质也荡然无存。

    二爷则是一脸心事重重,机械式的听从我的指挥。

    我说:往里头走走看吧。

    穿过竹林后是一片花海,这个时节花海还未复苏。我们只知晓那种的是花,并不知是什么品种。穿过花海便看到一个偌大的山庄,有那么一丝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

    小月踮着脚惊呼不已,一副“不得了”的模样。由此可见,峨眉派装修还是比较朴素的。

    门口蹲着一块比人高的石头,上面雕刻了粉红精致的樱花以及绯红的几个大字——樱花山庄。

    小月问:樱花是一种花吗?

    我说:不一定,也可能是一个人。

    小月说:就是嘛,我峨眉弟子什么花没见过。

    我说:樱花你没见过。

    小月懊恼:你刚刚不是说樱花是一个人吗?

    我说:方才我是说,可能是一个人。现在我确定了,樱花是一种花,一种峨眉弟子没见过的花。

    小月气鼓鼓的说:说的好像你见过一样。那你说说看,这樱花究竟是什么花!

    我说:东瀛的花,我也只见过一次,就和这石头上刻的一样美好。

    小月吃惊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东瀛?

    二爷这才清醒,不解的看向我们。我时常觉得二爷和我们很难处于一个频道,如若有一天同在一个频道,那定然是其中一方有了改变。

    我说:我也不知道飞鹰帮和东瀛人有什么关系,但我确定飞鹰帮这些年的崛起强大,一定不简单。

    小月喃喃道:原来掌门说江湖上有一些莫名的势力,大概就是指这个吧。

    樱花山庄,这才是飞鹰帮的真面目吧?

    突然有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山庄里走了出来,步伐稳健,步调从容。

    竟然是龙彪!

    我心下笃定,此处就是飞鹰帮的大本营了。

    龙彪说:好久不见,江兄。

    我说:好久不见,彪兄。

    龙彪说:没想到你们居然找到了这里。

    我说:这不是你所期望的吗,你不是一直在等我吗?

    小月说:还好江山聪明,不然鬼能找到这鬼地方。

    龙彪笑容一顿,目光忽然阴冷。

    龙彪说:那竹林本是我飞鹰帮摆在明面上的住址,不过在你们来之前已经被其他武林帮派夷为平地了,可恨的是连个茅厕都不剩。

    我心想,当初酒馆那些家伙果然不是省油的灯。搞不好,这茅厕就是武翛他们砸的。

    龙彪继续说:于是,我连夜种了这片竹林,想挡一挡那些自以为是的白痴。可见你们不是白痴。

    我说:你再这么招人讨厌,恐怕你这樱花山庄也会被砸的连茅厕都不剩。

    龙彪嘲讽:就凭你们三个?

    我反问:你们飞鸟帮难道就剩你一个人吗?

    龙彪恶狠狠的盯着我,像只饮血吃肉的饿狼。

    龙彪说:我们是旧友,当然是我来迎接你最为适合,想当初,我们——

    我打断龙彪突如其来的肉麻。

    我说:我不得不承认你这张脸真是完美复制龙彪那丑样,甚至连脸上那几颗痣的大小位置都精准无误。但可惜的是——

    我得意的扬起微笑,自信满满的说:龙彪的脚比我小!

    ......

    说到龙彪的脚,那真是有些怪异。明明是个七尺大汉,却长了一双240码的脚。当然,人们总是将太多注意力倾注在一个人的上半身,准确来说是脖子以上。以至于很少有人会观察那足部的细微变化。我呢,天生就不是个正常人,所以无论我做任何不正常的事情都是正常的。

    说完,那人反倒是笑了起来,大大方方的准备撕开粘在脸上的人皮面具,那一幕想来实在惊悚,吓得小月仅仅掐住我的胳膊。

    我说:我有个请求。

    那人狐疑的看着我。

    我说:虽然我觉得龙彪长得丑,但好歹是个人样,能不能把这人皮面具送给我。

    那人说:你知道这人皮面具怎么来的吗?

    我摇摇头。

    那人说:这是我从龙彪脸上一点一点剐下来的。

    我们仨瞬间汗毛竖立,头皮发麻。

    遗憾的是,真正的龙彪已经命丧黄泉了。想想实在过分,他此生再也没有机会拥有属于自己的一头秀发了。

    我说:不用了。

    说完,那人又开始一寸一寸揭开人皮。

    当最后一寸揭去,露出了一张俊朗白皙的面孔,有些说不出道不明的异域风情。

    我高呼:你究竟是谁。

    此时他才显现出他原本的声音,稍微有些特殊口音。

    那人说:我叫井田秀一!

    我说:听名字,你是东瀛人?

    那人挑了挑眉,说:你知道?

    我有些难以启齿的挠了挠头,总不能理直气壮的告诉别人,我看过你们国家偷渡过来的盗版书籍吧。而且,也不是什么可以夸夸其谈的好书。

    我说:一眼就能看出来你不是吾国人。

    那人问:这么明显?

    我说:吾国人不留你那半秃的发型。

    井田秀一问:为什么?

    我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谁敢把头剃成你那样,要么送少林,要么被父母打死。

    井田秀一听完,默默从袖口掏出一顶假发戴上。

    我觉得秀一和龙彪有点相似,他们对假发都异常的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