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如画

江山如画 > 正文 第九十七章:用自己的命换你的命

正文 第九十七章:用自己的命换你的命

    师父点点头,说:是的,小苏吩咐为师种下此株兰花,栽在你的窗前,日日年年都能守候着你。兰花是他母亲极其喜爱的花,空谷幽兰,想来他的母亲也是位性情脱俗的女子。

    我只是静静听着,没有作答。

    房间里寂静了很久,久到我注视着那株盛开的兰花出了神,粉白的萼片和花瓣似乎在昂首与我对视,纤长的花梗竭力越过斑驳的外墙,仿佛有千言万语想要同我诉说。

    师父说:小苏那孩子是真心实意的爱你,他执意要用自己的命换你的命。

    我质问:为什么,为什么不阻止他?

    师父说:为师救不了将死之人,更阻止不了一心求死之人。

    闻言,我四肢无力地扶着墙壁缓缓跪坐在地上,天气是暖和的,身体却仿佛被一场冷雨浇透。

    我伸手贴上自己的胸膛,隔着薄薄的衣服且都能感受到咚咚的跳动声,那是我十九年来从未体验过的属于自己的心跳声,遂即捂住耳朵,把自己蜷缩成一团,我畏惧听到这样具有生命力的声响,它时刻提醒着我,苏苏是因我而死。

    从前我的心里缝的是一颗珠子,它很安静,很冰凉。或许是托它的福,我的情绪一直比较稳定,鲜少悲伤。

    我会脑袋痛,腚痛,唯独不会心痛。传说龙珠是巨龙的眼睛,眼睛被剥离的时候龙会痛,但眼睛是不会有任何痛感的。就好像苏苏摘下心脏的时候,苏苏是痛的,而心脏本身是不会感到痛的。但当苏苏的心脏转而移到我的身体里之后,那些痛似乎也嫁接过来了一舨。

    我的身体也产生了一些变化,苏苏好像就住在我的身体里。

    我赫然发现手腕上的骨镯,那是巫族的圣物,对苏苏而言极其重要。

    我说:这骨镯不该在我这。

    师父说:不要以为是为师见他是宝物,就擅自做主交给你。

    我说:难道不是吗?师父不是最爱干这样顺手牵羊的事情吗?

    师父顿时知道我提的是易容丹的事情,颇为尴尬地说:人嘛,年轻的时候总会犯点错。

    我说:徒儿记得,老高死的时候,师父已经一百一十岁啦。

    师父慌张无措地说:可能就是因为为师成熟的比较晚,所以上天才让为师多活几百年吧。

    我轻瞥了他一眼,举起手中的骨镯在光亮处晃了晃,似乎有一些银色的细粉从镯子上头散落。我将它贴在脸颊上感受,上面确实还留有苏苏的气息。忽然,眼泪夺眶而出,双瞳宛如被凿开的泉眼,任凭晶莹的泪珠倾泻而下。

    师父说:小苏临终前千叮嘱万交代,让我把这个骨镯交到你的手上,他说此物贵重,望你能妥善保管。

    我一边啜泣,一边点头如捣蒜。

    师父说:还有一件事,龙珠目前暂由为师保管,但小苏英勇就义之后,把龙珠带回楼兰的任务便落到了我们的身上。

    我咒骂:该死的龙珠,害死了我的苏苏,我一定要亲手把它送到巫族,亲眼目睹它被大巫师莲摧毁。

    说完我就爬起来准备往外头走。

    师父说:你干嘛?

    我说:走啊,出发啊。

    师父说:胡闹。你刚缝合完伤口,身体虚弱,走什么走。先耐住性子安心休养几日,到时路途遥远,风餐露宿,有你受的。

    长安去西域约六千里,而楼兰则要经过塔里木盆地。盆、地我都见过,但是盆地没有见过。

    师父说:可以这么理解,一块地域看上去大致像个盆的造型。

    我困惑:地还能长出盆样?

    师父说:这需要想象力,算了,孺子不可教也。

    不难看出为人师者都有一个通病,规避自身的不足,但凡是有什么说不通教不明白的地方,定然将自己撇的一干二净,把问题全都推到学生身上,用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说,天资愚钝,不可教也。

    我记得长贵幼时陆陆续续请过许多先生,都没能教会长贵如何热爱读书,大部分先生连自身的十分之一的才华都没来得及展现就被辞退了,有那么一位年过六旬的老先生,教了一辈子的书直言没见过如此天资愚钝的学生,偏偏还生在一个阔绰人家,将来不学无术,必然会成为一名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

    然后,长贵就把先生打了一顿。

    长贵只会打架,不会读书;先生只会读书,不会打架。最后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头被一个牙还没有长齐的小屁孩打得满地找牙,闹了长安城育人界里最大的笑话。

    一周以后我们动身前往那处像盆的地。师父自然是骑上他的爱马玉儿,可师父不允许我骑上爱马小斑,直言它腿短跑不快。

    我代替小斑发声:师父不可以以貌取马,这是歧视。

    师父说:为师看人看马的眼光一向都很准,这小短腿会误事。

    我说:按正常来说小斑的确跑不快,但是,要相信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

    当小斑在疾风中竖着耳朵奔跑,紧紧地追随在玉儿的身后时,师父这才恍然大悟,腿短并非是阻碍一匹马日行千里的主要原因,倚短卖短,才是一匹马不思进取的主要原因。如果想要刺激一匹颓败的驹,最好的方法不是鞭策,而是让它拥有爱情。

    另外,巅贤也与我们一起,他骑着一匹玄色的千里良驹与玉儿并列疾驰,我给它取名煤球。

    小斑觉得煤球是它的情敌,豁出马命紧跟其后,甚至很想超越,但是这很困难,能不被甩开已是万幸,想要并驾齐驱只能看玉儿愿不愿意配合它的步伐了。

    休息的时候,三匹马被拴在一棵树上吃草,小斑最为瘦小,但是它脚下的草最秃,这一点上,与我完全一致。

    出了长安之后我基本就迷失了方向,受师父的启发,热衷于考察地势。一路向西,地势逐渐变高。高原、河谷、平川、沙漠我的眼睛统统都丈量了一遍,我忽然忆起鲁先生在他的畅销书《寡妇的诱惑》的后记中写道:尽信书不如无书,诸位读在下的拙作只是喝了一碗大骨汤,虽然鲜美解馋,但是终归是未能咬上一口肉,痛恨在下只能熬汤却不能卖肉,实属遗憾。若是那些吸过骨髓的仁兄恰巧又端起了在下手中熬好的浓汤细品,想必更知其中妙不可言的滋味。

    俗人言语都是话糙理不糙,鲁先生言语便成了理糙话不糙,道理都是一样的受用。反正我是觉得,纵使熟读《山河志》也不及行上万里路,光喝汤不吃肉,有滋却无味。

    我们除了吃饭睡觉上厕所以外,基本是马不停蹄,风雨兼程。一概不知前方多少里会有客栈、村落这样的事情,大多数情况都是露宿荒野,随便找个树,支个火堆就休息了,偶尔也有偶遇村落借宿的时候,起初离长安还算靠近的乡村村民虽然也有地方口音,但是交流起来并不太大障碍。但越是往西北行,交流起来就越发困难,基本到达平凉之后我们已经很难与当地人沟通交流了。

    三匹丰臀健硕的骏马在这趟前所谓所有的高强度长途跋涉中日渐消瘦,路过河谷时还能喝足清泉,吃饱野草。进入沙漠的时候,简直是马和人共同的噩梦。

    放眼望去,只有蓝蓝的天空和金黄的沙砾。没有任何树木或者建筑可以抵挡风沙和骄阳,只是在沙漠里艰难行走了一天,大家嘴唇还有皮肤里的水分就已经被炽热的气温蒸干,随时处于一种濒临脱水的危险状态。幸好师父有些经验,早早备好了许多水袋,里头装满了清凉的泉水。否则,十有**会渴死在这片金子舨的沙漠里。

    穿越这边沙漠我们用了三天的时间,除了巅贤的爱马煤球以外,人与马的肤色都肉眼可见的深了很多,我们的身体与袒露在日光下脸也有了超乎寻常的色差。

    因为大家遭遇的不幸是一样的,所以只会互相同情,谁不曾取笑谁。

    但是煤球却总是对着小斑龇牙咧嘴。

    每每这样,小斑都摆出一副惹人怜爱的深情含情脉脉地看着玉儿,企图请求安慰。

    请求都是以失败告终,因为黢黑的煤球在炽热如火的骄阳下周身散发着银白色的亮光,在空旷无人的沙漠里看上去是那样的惹马注目。沙漠是极难行走的,纵使是玉儿那样纤长的马腿也被密集的黄沙掩埋了一半,再看小斑,已然看不见四肢,仿佛只有身体在沙砾之间穿行。

    中原的马虽然英姿飒爽,可是蹄子终归是踏惯了泥石土地,踩上流动松散的沙子时,竟然没法撒开蹄子就跑。

    它们走路的姿态忽然变得笨拙好笑,沙子终日在阳光的直射下变得很烫,烫得它们每前行一步身躯都要震上一震。

    我只能轻抚着它们的脑袋安慰他们,这是沙漠,一般的中原驹子是没有机会来到这里见识世面的,只要咱们熬回了家,你们就能尽情的和整个长安城的驹子们炫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