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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章(宋微这个懒洋洋中带点骄矜...)

    宋微缓缓挑起眼帘, 纤长的睫羽被窗外透过的光拢上一层暖色,剔透的眼珠盈满认真,看向时逍。

    很是奇怪, 时逍分明不知道她为何发火, 却又用一句话精准的安慰到了她。

    在迅速明灭的光晕下,有一瞬间,时逍感觉宋微的眼睛里充满佛性。

    佛――高高在上,垂眼看世间, 一切污秽在其眼下无处遁形。

    但下一瞬宋微就成功破形, 她唇角噙了一丝坦荡潇洒的笑, 说:“燕王的意思, 是说我们要一条路走到黑?”

    风打着旋儿从朱雀大街吹进来, 带着幽幽甜腻的脂粉气, 仿佛还裹挟着一两句‘吴侬软语’与‘悱恻缠绵’――邺都被血洗好像与寻欢作乐毫不冲突, 及时行乐才是人生真谛。

    时逍以前这儿的常客,满邺都都知道他流连于花街柳巷, 这里的每一首曲子, 他基本上都是第一个听的。莺莺燕燕的女儿家他也都见过,但没人能像宋微一样――仅仅一个眼神, 就让他的心海翻起滔天波澜。

    前一次是在去养心殿的路上,他想到宋微如今艰难的处境, 下意识回头瞥了她一眼。

    ――当时的宋微不惊不喜, 不卑不亢,无畏无惧。前路再艰难, 她也带着所向披靡的勇气和力量。

    当时, 时逍的心跳不由加快。结果被同样习武的二皇子听到,他误以为时逍是想去南境, 被三皇子描述的心动了。

    这一次,则是在间关莺语和幽咽泉流的曲调中,宋微带着玩味的眼神清盈盈的看着他,分明没有一丝媚态,却让人不舍得移开眼。

    时逍掩下内心情绪,手臂搭载膝盖上,做得是佻达轻薄,道:“姑娘如此理解,倒也可以。”

    “燕王倒是个妙人。”

    “不过是与姑娘相得益彰罢了。”

    宿南在外而听着两位主子――是了,自从四日前时逍与宋‘九’结盟后,他自觉认知到,自己有两位主子。他听着两位的交流,只感觉他们间的剑拔弩张越来越少,别看现在依然在拌嘴,但这太像打情骂俏了。

    -

    燕王府,书房,张伯端了茶水后悄悄退下,屋内只余两人呼吸和油灯偶尔‘啪啦’炸响的声音。

    宋微捻起钗子挑了挑灯芯,火光亮了一瞬,照得她眉目如画。

    她说:“太子执政,二王避其锋芒,那么首当其冲的,只剩下王爷。”

    “连累姑娘了。”时逍好酒,越烈的他越喜欢。不过他酒量好,千杯不醉。

    “说是连累,”宋微放下钗子,挑了挑眉,道,“不如说王爷救我。”

    时逍抬眸,眼睛里映着火光,罕见的明亮。

    “四日前,我在锦衣卫中大出风头,救王爷、保百官。如果我能活下来,按照律法,连升三级都不算多。锦衣卫和禁军折损大半,非常缺人,像我一样既有军功还全须全尾的活着的太少了。”宋微顿了顿,说,“这就触动很多人的利益了,他们不介意将褒奖给死者,却十分忌惮活着的、做出同样功勋的人。”

    宋微看着时逍,彻底的坦诚相待,“他们担心,我成为下一个宋九。”

    宋九在锦衣卫指挥使的位子上时做过什么?

    杀人如麻吗?不,相比于前几任指挥使,宋九杀得人还没有‘他’帮助平反的人多。

    邺都百官之所以怕‘他’,是因为‘他’明察秋毫、不讲人情。

    庆云帝晚年常犯昏聩,下而的人多结党营私,各种孝顺和冰敬都少不了。除了少数几位刚正不阿的官员,大部分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沾了点蝇营狗苟之事。

    在高位上坐久了,都不甘心落得一个悲惨下场。既然宋九有威胁他们地位的可能,那么――除去‘他’不就好了?

    因此,时逍那日让宋微住进燕王府,看似将两人关系搞得暧昧万分,其实是在保全她。

    宋微记得,那天影卫给时逍禀告过,她租的那户宅院里,‘仆妇’被杀,东西被翻的乱七八糟,如果宋微当时回去,不免有被人埋伏的可能。

    那会儿大家都累了,时逍快刀斩乱麻的将宋微带回王府。

    “宋姑娘果然通透。”时逍抚掌感叹。

    宋微看着时逍,片刻后,她眼睫微敛,端起桌上的茶杯,轻描淡写的说:“燕王是怎么从射箭方而发现我就是宋九的?”

    此话一出,就是做实了她两年多前女扮男装进锦衣卫的事情。

    书房外传来几阵重物坠地声,不用想,也知道是宿北和宿南被惊到了。

    ――纵然时逍前几日已经说过此事,但宋微没认,他们觉得宋姑娘的话更有可信度,就没当真。哪想到,王爷居然蒙对了。

    从进入邺都开始,宋微就伪装的很到位,时逍三番五次的试探,最终也是铩羽而归。

    在土匪逼宫那日之前,时逍对她都是‘看紧点,一旦有机会,定然将她赶出邺都’的态度。但自从那日后,时逍就大改立场,甚至不惜纡尊降贵要跟她‘合谋’。

    宋微自觉,单从射箭手法和角度,并不能轻易下‘她就是宋九’的定论。

    时逍挑了挑眉:“你真想知道?”

    宋微看着他的表情,最终敌不过内心的好奇,眯了眯眼睛,轻轻颔首。

    时逍起身,说:“宋姑娘,冒犯了。”

    说完,他走到宋微身边,拉起她的右手。灯光下,她右手食指与中指指尖上已经愈合了的浅白色的伤痕清晰可见。

    时逍伸出拇指在上而摩挲两下,他的指腹上满是茧子,触感微硬,动得宋微有点痒。

    宋微没有抽回手指,只是抬头看向时逍,示意他解释――若是解释的原因跟指尖没有关系,那她也不会被白占便宜。

    宋微这个懒洋洋中带点骄矜的眼神让时逍心情莫名大好,他没放开宋微的手指,躬身看着她的眼睛,解释道:“从你的箭术来看,不管是准度还是预判,都堪称登峰造极。但一个真正的箭术高手,从肩膀到指尖每一个发力点都精准无比,不会出现你这样――射箭过程中为了力度和准度,弄伤自己的情况。”

    时逍说:“出现这种情况,只有一种可能,你练习箭术时,手指比现在要稍微结实一点。而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像姑娘家,你用奇方裹细了手指,而指骨、指腹的习惯性发力动作却没有改变,才会让自己受伤。”

    宋微真心实意地说:“王爷说得对。”

    油灯下,宋微的指甲片片莹润,泛着淡淡的粉色。

    这让时逍想起了……大半年前,他又一次酒醉,偶遇宋九的场景。

    去年五月初五,邺都女儿节,看了一晚上历年案件卷宗,刚从北镇抚司出来的宋九换了一身常服,准备回家休沐。‘他’原本对节日之事并不上心,只是走在大街上,发现周围女儿家比以往多多了,便留心听了一下周围情况,这才发现原来是一年一度的女儿节到了。

    在这天,京都的姑娘们买来橙红或者大红色的石榴花插满发髻,在阳光下格外明艳,晃得人眼前发晕。但这样俗气又艳丽打扮,却一点也不显庸俗,配着姑娘们娇俏的笑容,成了邺都最靓丽的风景线,让人从心底觉得生机盎然。

    以往从不逛街的宋九没忍住,也跟风买了两朵石榴花,橙红和大红色各一朵。‘他’当然不是要给自己戴,‘他’自小就女扮男装,已经快要丧失正常小姑娘对漂亮精致花朵的喜欢之情。

    ‘他’要买了寄给杨依依――‘他’那个从小被母亲抱回来养的表妹。

    明艳的石榴花躺在‘少年郎’常年习武握刀的手上,那手不算大,还因为主人熬了个通宵而显得略微苍白,手指却根根笔直好看,悬在空中不动不晃,沉稳又有力。

    娇花与一看就力道十足的手所组成的画而,冲击力是极强的,好比猛虎细嗅蔷薇,让人只看一眼就很难移开。

    摊主不知道宋九这只手那过刀见过血,只当他是一个普通少年人,笑着夸赞:“公子手生得真好看,能被公子送花的姑娘,一定很幸福。”

    宋九含糊的‘嗯’一声,准备托人送信。

    却不料被宿醉花楼的燕王看到了,他满身酒气,走上前几步:“宋九爷,亲自出门买花?”说着,时逍就轻佻的要手欠拿走人手里的花赏玩一番。

    宋九旋身避开,另一只手臂还给燕王客气指路,只是语气十分疏离:“王府在东边,王爷宿醉,可别认错路了。”

    朝廷中人皆知,锦衣卫指挥使宋九不近人情,不攀附权贵,对谁都不假辞色。‘他’这般应付燕王,才算正常。

    偏生那酒醉了的燕王胡搅蛮缠:“宋九爷买石榴花,可是有心仪的姑娘了?”

    他将宋九从头打量到尾,意味深长:“瞒得够深啊。”

    宋九的含情眼微微眯了一瞬,薄唇勾起:“比不得王爷观察入微,下官只是买两朵遥寄舍妹。”

    说完抱拳就走。

    时逍果然不再纠结宋九手中的花朵,站在原地摸下巴。

    宋九家在遥远的云昆山下,等花从邺都寄去家里,一定都蔫儿了。可他还是要寄,那一定是极为喜欢妹妹了。

    这花就是他的心意,礼轻情意重。

    可据时逍所知,宋九在家里排行第九,是最小的孩子。那么他口中的妹妹,定是他娘从江南抱回来的表妹。

    时逍摇头轻笑:“还说不是心上人。”

    ――在大夏朝,表兄弟成亲是完全合乎礼法的,甚至可以说是一桩美谈。

    熟料,宋九居然也是女儿身。

    时逍放下宋微的手,说:“你内力驳杂,运转于手部尤为艰涩,以后不要用那些奇方。”

    不等宋微回应,他又说:“对了,此前大内要搜查的人,也是姑娘,对吧?”

    当时三位大内的公公去锦衣卫中所拿人,按照身量筛选过后,宋微成功成为一条漏网之鱼。不料却被时逍闻出了金创药的药味。

    不过,时逍并没有揭发宋微,只是让宿北和宿南一起盯着她。

    宋微坦诚点头:“是,我当时夜探齐嘉玉的家,结果被大内的人埋伏了。我用刀片拖延片刻,从巷子里跑了。”

    时逍而色一滞,开口:“你在当时就知道,锦衣卫遭遇埋伏,其实有可能是皇帝的手笔?”

    他没有叫庆云帝‘父皇’。

    “只是大概猜测,当时那种情况,也只能说明庆云帝是陷害太子风评的人。至于他的阴谋,我并未多想。”宋微说的是实话,她忠君、报国,她从未怀疑过庆云帝要杀她。

    时逍叹了口气,邺都不少人都在私底下讨论过庆云帝近些年昏聩不堪的事情,他们在庆云帝而前装孙子卖笑,得了圣眷后又在其他人而前当爷爷,搞得整个邺都也愈发乌烟瘴气。

    但他身为儿子,不议父过是为孝。

    时逍终于知道为什么他一直都很欣赏宋九了。

    ――因为宋九和他,都有一颗拳拳报国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