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枝斗花魁

金枝斗花魁 > 45/ 陋巷美人的宿命

45/ 陋巷美人的宿命

    熊维坦正在进行一场大改造,ceo新上任,乾纲独断,恃美行凶。权力欲消磨同理心,一旦开启会让人倍感优越,这是一把双刃剑,对人对己是福也是祸。

    根据瑰的要求,ceo的办公室被扩建至原来的两倍,笛馆被重新召回,因其为揭发申绥和王总监立下大功,瑰提名治理层将他提拔为cfo,搬进了自己原来的办公室的——也就是最早苗峙的办公室。

    瑰把笛馆视为自己最重要的看门犬兼私人秘书,授爵公朝,感恩私室。

    但还有一些人,曾经的同门,朝夕相处,积怨已久,一饭之德必偿,睚眦之怨必报,瑰没有忘记。在暴风雨的中心,她暂时是安全的。

    ★☆

    “苗姐,瑰为你报仇了,申总和王总监被判了重刑,20年牢底坐穿!我也为你报仇了,瑰的心魔终于觉醒了,吞噬她的灵魂!”

    “瑰现在一定很享受权力带来的刺激和快感吧。”

    “简直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不过托了她的福,「风の口」又开张了!人气不断在攀升。你果然培养了一个好徒弟啊!我终于也看明白了瑰的本事在于,关键时刻爆发,一旦爆发……没想到她的抖s属性比你更加变本加厉。”

    当然,瑰是我第一个看上的,她原本可以完全属于我,可惜这枚杀器如今被陆夕珐给牢牢掌控。也许只有经历过同样波折的苗峙,才会懂得瑰的穷形尽相。

    酒侍还沉浸在夜场秀的回味之中,见苗姐缄口不语,他又继续道:“一贯以禁欲系示人的瑰,内涵竟然……真是难以用言语形容!在这世间,人的灵魂居然也有自己巧夺天工的复制品!”

    “呵~学我者生,像我者死。”

    “她不过在扮演着你,她个人又有什么能力?工作上也不过是借了资本的东风让各个山头插上了瑰字旗!”

    “但她做到了,就是她的过人之处,而我和申绥只是看重眼前的利益。你现在把这头野兽放出了笼子,想过如何收场吗?”

    “收场?苗姐,你的人生格言不是无问西东的嘛,你还怜惜她吗?”

    “申绥和熊维坦的这个故事在我这里已经尾声……犹如化妆舞会散场,面具摘下,看清了他们的真相。但我还是会继续关注着瑰,这颗种子是我当年埋下并栽培的,我希望对她负责。”

    “你的话题都是关于她,难道你没有想过自己的出路吗?以后你一定会重出江湖再大干一番的,是不是!”

    “有些东西不需要追问以后,而现实中更多的人和事……就没有以后了。”

    “苗姐你……好像变了。”

    “一直在江湖风浪里嬉闹是没有倦感的,总有一天你和瑰也会像我一样,懂得这个道理。”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懂得,在许多时候,也是分道扬镳的开始。

    酒侍仔细打量起隔板对面的苗姐,这个最熟悉的陌生人,她胖了很多,放在一堆37、8岁女性中间也沦为普通,没有了质量上乘的精致盛装,她的状态松松垮垮。因为没有做头发,头发疲沓,没有文眉毛,不好看,眼神清淡,不见了印象中的锐利有时,流转有时。

    曾经在她青春将逝之际,魔鬼重新给了苗姐一副英雄般不凡的品味和青春**,如今从天而降天使却要全部毁灭,将她掷入芸芸众生之中,不再醒目,不再有个性!酒侍避开了她迷蒙的目光,转向了她的嘴唇,她嘱咐了一句话后,牙齿渐渐露了出来。

    光华敛去,色彩消退,曲终人散,这就是所谓人生的常态?

    走出监狱,穿着一身黑色西装,打着粉色领带的酒侍哭了,他怀念一身紧身的裙装随时要爆开来的苗姐出现在自己的吧台前,两人推杯换盏,觥筹交错;也怀念经常听到她人前人后肆无忌惮地骂骂咧咧。

    他难以接受自己最终还是要和苗姐相忘于江湖,逐渐沉入被遗忘的深渊。

    酒侍回到酒吧,往最深走去。他轻轻转动铜锁,进入房间并习惯性地反锁上。

    房间呈六边形,十分宽敞,褪色的壁毯衬托得整个空间肃穆而寒气逼人,金色烛台随意摆放,维持着女主人离开时的状态。

    这里也是苗姐的私人领域,神妙的个人风格赋予这房间灵魂的生动,看似杂乱无章的装饰物,在每一个角落与转折间,都可见精雕细刻的美好,尽显丰富的生活细节。

    他一一点燃了所有烛台。闭起眼睛,往日重现历历在目,每一个细微的琐碎,他都如数家珍,和苗姐的种种他一直练习,一直回味,以防她的形象不再鲜活,变为无形无像的苍白概念。

    再睁开眼睛,却十分遗憾。

    他拉开抽屉,拿出了《哈姆雷特》。打开翻阅,上面涂涂画画,偏僻生词旁有熟悉的中文字迹,是她的翻译。

    文学专业科班出身的苗姐曾经说过,只有语言能够把她撕成碎片。若她自己有生之年能写一部长篇剧本,人生就完美了。伍尔夫夫人曾假设如果莎翁有妹妹,她会是怎样的命运?她会如莎翁一般成就斐然吗?在那个男权的时代,女性的才能将面临现实何其残酷的挑战和摧残。

    如果不是为生活所迫,以苗姐的才华在当代也许会成功。可是,如果没有卓越的想象力、好奇心,没有阅历和历练,没有后顾之忧,又怎能有精力细细打磨一部作品?天才是太多矛盾的综合体、偶然因素的契合,所以莎翁这样的泰斗才千年一遇,可遇而不可求。

    镂空的金枫书签夹在第三幕第二场的结束。在最后一段对白旁,苗姐用端庄大方的正楷字写下了一段翻译:

    “现在是一个之中最阴森的时候,鬼混都在此刻从坟墓里出来,地狱也要向人世吐放疠气;现在我可以痛饮热腾腾的鲜血,干那白昼所不敢正视的残忍的行为。”

    让她为之痴迷的,总是这些瞬间穿透神经末梢的诗句。这页之后,字迹消失了。在那之后她就离开了这个江湖。

    噙着眼泪,颤巍巍地合上书。

    黑檀木镜中,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小伙,红唇,画着又深又长的眼线,垂下头,手中拿着《哈姆雷特》。

    “对了,如果还过来看望我的话,给我的带我的那本「哈姆雷特」,当年我没有读完就跟瑰给出了评价,现在想来不太客观。”

    然后她展露了印象中最后的一笑——她的牙齿和微笑,没有口红修饰的嘴唇又皱又萎,但她的牙齿之间露着明显的缝隙,参差不齐,又长又白!

    天呐,苗姐的脸色惨白,这张疲倦不堪的脸上看不到那双熟悉的眼眸!

    酒侍瞪大了双眼,眼珠飞快地旋转,牙齿格格打战,真的!苗姐的脸上竟然没有瞳仁,那双灵动的妙目……不见了!只有牙——在对着我笑,朝我慢慢靠近……白牙——白牙!!挥之不去!无处不在!!

    他仰起脸,双手抱头,潮湿的两眼发直,印堂发黑,狂叫不止,浑身哆嗦,尖锐的声线撕破喉咙,像是在回应符咒的召唤。

    在这个魔幻般的、富丽堂皇的囚笼之中,一束光从顶部缝隙中射入,他的绿色瞳仁随着光强而缩小,睁大的眼球中布满血丝,从眼眶严重突出,并一直朝上翻露出眼白。

    主宰者死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黑檀木镜中,缭绕萦回的烛火宛若金蛇狂舞。

    囚笼之外,一片灵魂的喧嚣。

    the  rest  is  silence.

    哈姆雷特,莎翁哲学的终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