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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第一百三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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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离开大峡谷后一路向东去。

    40号州际公路过了亚利桑那州就是新墨西哥。在那里冬天的气息消散无踪, 万里骄阳大漠,只剩夜晚的寒意提醒他们仍处于冬天。

    沿途大漠悠长。

    他们路经阿布奎基时沈昼叶买了两顶墨西哥大草帽,于是两个人带着帽子在房车里放OneRepublic。那帽子又大又尖, 沈昼叶扶正了帽子,拿来了陈啸之的金边眼镜,在音乐声里开始学阿不思?邓布利多的台词。

    陈啸之一开始嫌弃了两句,后来却也觉得有意思,加入了进去。

    “只只,你觉得魔法世界里那些画像是什么?”

    陈啸之眉峰挑起:“什么画像?”

    “就是他们悬挂在霍格沃茨墙上的, ”沈昼叶怔怔地说道:“那些会说话会串门的画像。”

    陈啸之一愣:“就是……魔法画像啊?”

    “可是他们也太真实了,”沈昼叶撑着腮帮:“胖妇人和卡多根爵士先不提, 第五本的菲尼亚斯校长也只是让我觉得有点神奇, 可是第七部邓布利多去世后他的画像呢?那个画像能和斯内普聊天, 有邓布利多校长所有的记忆,有他的喜怒哀乐, 甚至见证了整个故事的结局――这真的只是画像而已吗?”

    陈啸之想了许久,诚实地答道:“其实我一直是把那个画像当成邓布利多校长本人看待的。”

    沈昼叶得到答案,发了一会儿呆。

    尖帽子滑了下去――沈昼叶扶正了帽子,忽然开口:“――只只, 你记得那句话吗?最后一个要战胜的敌人是死亡。”

    陈啸之:“?死亡?”

    沈昼叶怔怔道:“我一直没理解过JK罗琳这句话。”

    陈啸之说:“不是詹姆和莉莉的墓志铭吗?”

    “是, ”沈昼叶道:“我每隔一段时间都会读一遍哈利波特, 每次读都会多懂一点东西, 它是属于儿童的幻想世界, 也是属于成年人的童话――可我没看懂过这句墓志铭,甚至非常反感。”

    陈啸之:“……?”

    “死亡如何战胜?”沈昼叶直视着前方:“死亡是个休止符, 是再也无法道别的人,是一个人喜怒哀乐所思所想的彻底终结, 哈利为了父母的死痛苦了十七年,连三十六岁的时候送自己的孩子上学都没有忘记,他的大儿子叫詹姆?波特,唯一的女儿叫莉莉。”

    “――他从来都在被自己父母的死痛苦着。”

    车停了。

    “我也是,一直没能从那个下午走出来。”沈昼叶在窗外的风声中拽了拽帽檐:“我都已经二十五岁了,却还想去看看我十五岁时和我爸一起走过的路。”

    陈啸之拉了手刹,朝她走去。

    “它是一座移不走的山,是永恒缄默的道别,是一个人的永夜……是所有悲剧最无解的结局。”

    “――死亡明明是不可战胜的。”

    女孩子声音带上哽咽之意,磕磕绊绊地说。

    下一秒她埋进了自己的小竹马的怀里。

    分不清究竟是谁先搂住谁,但女孩子毛茸茸的脑袋依赖地蹭了蹭他胸口,拽住了竹马的毛衣,那姿态驯服,像一只田野中陪男孩玩的小狐狸。

    男孩无声无息地搂了小狐狸好一会儿,新墨西哥大风吹得车身摇晃,犹如麦浪。

    他清楚他的狐狸受了伤,可那伤口隐匿在深处,抹了毒,永不会好。

    没有人能忘记所爱的人的死亡。人永远忘不掉那天的撕心裂肺,忘不掉此后空旷无人的房间,一部分自己跟着他死去;永恒的道别,这种痛苦属于十五岁的女孩,属于四五十岁的中年人,也会属于七八十岁的老婆婆。在兜头砸下的暴雨里,无人幸免于难。

    ――死是一切生命的必然。

    「最后一个要战胜的敌人是死亡。」

    罗琳在七本书里探讨爱与死,但在近结局时,这句话被罗琳刻在了哈利父母的墓碑上。这是不是意味着罗琳也败下了阵来?

    ……

    陈啸之与沈昼叶再上路时,美西被他们遥遥甩在身后,头顶灰雁成群,飞向佛罗里达。

    -

    夜色下,他们在旷野里野营。

    房车里有套一并租来的烤肉工具,炭火都是现成的,还有一个点不着火的打火机――陈教授和打火机搏斗了二十分钟,零件都拆完了,把房车翻了个遍,连半盒火柴都没找到。沈昼叶在窗边用小刀切胡萝卜,非常讲究地把胡萝卜和花椰菜串起来,见了陈教授的困境,充满创新精神地提议:“要不然你试试钻木取火?”

    陈啸之:“…………”

    “我小时候在夏令营的时候学过的,”沈昼叶友好地介绍道:“野外求生小技巧,钻木取火,只需要木头和引燃棒。”

    “这都学过?”陈教授毫不留情地嘲道:“我看这活还是你来吧。”

    沈昼叶有点羞耻,犹疑了下:“我没成功过。”

    “……”

    “但我理论知识丰富,我可以教你。”

    “…………”

    陈啸之看白痴一样看了她一眼,低头去拆打火机,未果,拎着木炭和一根木棍儿去了野地。

    沈昼叶评估了下他的背影,觉得今晚自个儿如果还想活命,就不该追究这火到底是怎么点起来的……

    篝火燃起,荒野里一点摇曳的火,头顶万千星辰。

    陈啸之负责烤,沈昼叶负责吃,顺便用小刷子刷烧烤酱。荒漠昼夜温差大,何况又是冬天,说是万里冰封都不以为过――沈昼叶套着厚外套都顶不住,陈啸之就把自己去晚宴时穿的大衣拿来,让沈昼叶围着。

    她缩在火边,裹得圆圆的,小心地啃烤得泛黄的芦笋。

    “如果有熊来吃人,”陈啸之翻着牛里脊,漫不经心道:“逃命的时候我踢你一脚,你速度能比我还快。”

    沈昼叶小心地吹着冒气芦笋,理中客地说:“你大衣太厚了,厚成这样你得考虑摩擦系数和劲度系数。”

    “懂了,”陈啸之平和道:“把你喂熊。”

    沈昼叶:“……”

    沈昼叶小口啃着芦笋,抱怨他:“好狠的心哦。”

    天生凶恶的陈教授不为所动,给扁豆翻面,把烤好的牛里脊夹进她的小碗里。

    沈昼叶嘀嘀咕咕地啃烤肉,陈啸之忽然拍了拍女孩子的肩,示意她抬头――然后他俯身,与那姑娘接了个吻。

    冬夜,行星如花闭拢,宇宙中一轮新月。

    -

    他们在德州路边拉了个搭车客。

    那搭车客是个五六十岁的美国老太太,头发花白,穿着双斯凯奇,只身背着个行囊,说自己退休了要周游北美,下一站是休斯敦。

    老太太对着地图看了半天,决定在阿马里洛下车。

    沈昼叶还从未见过搭车的,只在凯鲁亚克的书里读过1960s的搭车文化――美国的黄金时代,和那群与黄金时代无关的失落的一代。他们并非财富创造者,更没能掌握半点话语权,却夹在一个与他们无关的繁华盛世中间,沉默而潦倒地反叛着。

    后来这一群人和嬉皮士一起消失无踪,只剩一个黄金时代的剪影。

    她觉得新鲜,和老太太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

    “你们去哪里?”老太太放下背包问。

    沈昼叶说:“从洛杉矶到华盛顿去,我小时候曾在那里住过很久……他和我一起去。”

    “这是条很长的路。”老太太中肯道。

    沈昼叶想了想,笑道:“年轻应该是容得下疯狂的。”

    老太太摘下眼镜,低头擦拭镜片,凝视着镜片道:“太片面了,孩子,人生也是容得下疯狂的。”

    “你今年多大了?还没到三十岁吧?”老太太友好地问:“――原谅我,我不是很会辨认亚裔的年龄,你们所有人看起来都太小了。”

    沈昼叶莞尔:“二十五岁,我和我男朋友都是。”

    老太太怀念地笑了笑。

    “很有意思的年纪。”她望着远方滚滚而来的鲜红戈壁道:“我还记得我二十五岁的那年,是个特别割裂的年纪。”

    沈昼叶看着面前的老人。

    “小时候他们承诺了我许多东西,譬如闪耀辉光的未来,譬如广袤无垠的世界,可是我长大了却无人兑现这张支票,我面对我自己的平庸,面对我跳脱不出的框架……我的上司、我的生活甚至我的男朋友都是我解决不了的硬骨头,一团糟。”

    “二十几岁是连通梦与现实的桥,所以一切成为被风吹走的游乐园气球,那些好的东西与我无关,连我做过的梦也与我无关,我掌握不了自己的人生,是游离于世界之外的过客。”

    “――‘我是谁?我该往何处去?’”老太太蔚蓝的眼里盛着夕阳,开口道:“我为何泯然众人,却又游离人群之外?”

    沈昼叶无意识地接道:“――我为何在这儿?我的将来会是怎样的?”

    “高不成低不就,”老人温和道:“同龄人与自己拉开差距。”

    沈昼叶愣愣地看着老太太。

    “――二十几岁的我对这一切没有半分归属感,我在这里一无所有,生没带来,死也带不去。”

    老奶奶望着远方说。

    “开始意识到很多少年梦都是空想。这是个很好的世界,我却是个背着行囊路过城镇的流浪汉,我永恒地徘徊在世界的城门外,等待一朵时间的黄玫瑰落于发间,或一发子弹贯穿我年轻的胸膛。”

    沈昼叶心里难受得要命。

    “……比现在再长大一点,会好些吗?”她无助地问。

    那些迷茫,那些痛苦,萦绕在周身令人无法呼吸的漂泊感,无归属感,站在悬崖边摇摇晃晃的二十五岁――这所有的一切,会随着时间好些吗?

    老太太顿了下,平和而温柔地望着面前姑娘家:

    “这个问题十几岁的孩子也会问你。”

    她讲:“――你来回答我,孩子,二十几岁会比十几岁幸福吗?”

    沈昼叶呼吸一窒。

    女孩子动了动唇,却连一句话都说不出。

    生活的解答是迷宫,兜兜转转也不过是反复行走在同一个位置,世人意识到这样的处境,将其称为迷宫效应。

    她的问题的答案是不分年龄,生之痛不会随着年龄变淡,痛苦恒久。

    沈昼叶看着窗外,耳根都泛着红。她痛苦而纠结地审视着自己和命运,但这两个客体一如往常,从不应答。

    过了许久,沈昼叶轻轻地问:“您现在是做什么呢?”

    老太太柔和地笑了下。

    “在世间流浪多年,”老太太带着笑意,柔和地回答:

    “我想往它的城镇去,到那里看看。”

    -

    老太太在阿马里洛下了车,那时天已经黑了。

    沈昼叶下车送她,陈啸之则有些犯困,留在了车上。

    老太太执意要给她拼车的钱,沈昼叶也执意不要,最终老太太叹了口气,送给了她一盒自己孙女做的小饼干,那饼干装在一个密封盒里,贴着一张爱心贴纸,只是长途颠簸让它碎成了粉末。

    老太太莞尔道:“她厨艺不太好。”

    沈昼叶仍道了谢,阿马里洛的天空满是繁星。

    老太太背着行囊走向灯火阑珊的街道,走了两步忽然回过头道:“你运气很好。”

    沈昼叶诧异,啊了一声。

    “在落下的黄玫瑰和贯穿胸膛的子弹中,”老太太忽而温柔地说:“世界赠予你的是黄玫瑰。”

    沈昼叶一愣。

    老太太棱角模糊于皱纹与余晖中:“子弹也不赖,可黄玫瑰――”

    她说的话戛然而止。

    然后老人温柔地道:“――孩子,我许愿你尘世中永恒的幸福。”

    老人说完,背着行囊转身投向川流不息的街道。

    沈昼叶怔在了原地。

    她看着老人离去的方向,过了许久才回了车上,陈啸之疲惫至极,正靠在方向盘上眯眼。旅程连日,他比沈昼叶累得多,连睡都睡得不□□稳,眼眶下一层浅青。

    这个人几乎事事亲力亲为,连沈昼叶想替他一会儿,他都不愿意。

    ――明明累成这样了。

    “……”

    沈昼叶忽而觉得鼻酸。

    她爬到旁边料理台上坐着,隔着黑夜看陈啸之睡觉,她胸口酸软的情绪如潮汐涨落,成为一片胸臆里的海,不舍得叫醒他。

    ――让他睡吧。那片海低声道。

    陈教授睡起来像个小孩,睡不好就皱着眉头。沈昼叶想起那个黝黑的五岁小男孩似乎也是这样睡觉的,小男孩会握着一根黏糊糊的冰棍,趴在蒲团上睡得一脸不耐烦,和现在这个男人如出一辙。

    二十年的人世居然弹指一瞬,就这么过来了。

    沈昼叶用力揉了揉眼角。

    这世上最残酷的东西是时间,可它筛下的沉淀却是如此温柔炽热。

    ……

    姑娘家脑袋里的思绪四散天涯,陈啸之却睡得不踏实,一辆车疾驰而过时他猛然惊醒,仓皇地向旁边看去。

    沈昼叶坐在料理台上晃腿,若有所思地盯着他看。

    陈教授刚刚大约怕她丢了,见到人就松了口气,坏脾气地埋怨道:“回来了为什么不叫我?”

    “想事情。”

    陈啸之摸着手机看时间,漫不经心地问:“想什么?”

    沈昼叶没头没脑道:“想我们以后去哪里买房子。”

    “你傻――”陈啸之嘲到一半,忽然呆住了。

    “学区房就算了吧,”沈昼叶凝重道:“我坚决不做西城家长,海淀家长也不要。小孩子太可怜了,年纪小就应该满街撒泼打滚,而且家长也很惨。我之前看水木上有人问五年级小孩英文词汇量五千够不够用,典型的中年焦虑父母。”

    陈啸之:“……”

    陈啸之立刻走了神,沉思三秒:“不够用。”

    沈昼叶坐在料理台上嘲他:“所以你是西城出身啊,看不起你。”

    “在西城怎么了,”陈少爷娴熟至极,嘲讽全开:“我爸妈抓我教育抓得严。谁跟你似的,你奶奶带了一辈子国文,活到这把岁数了亲孙女儿连撒欢撒泼都分不清,还‘小孩子就该满街撒泼打滚’――这就是你们海淀人的童年?”

    沈昼叶十分坚持:“不要污蔑我。我是东城的。”

    陈啸之嘲弄道:“你是美国的。”

    沈昼叶大喊:“你放屁――!”

    陈啸之忽然站了起来。

    沈昼叶以为姓陈的坐在那儿吵不过瘾,决定当面对峙,自己地域黑不过他,黑话更说不过,还瑟缩了一下――而下一秒,姓陈的走过来,低下头,和自己四目相对。

    沈昼叶:“……”

    两人离得太近,呼吸都绕在了一处,她感到脸烧了起来,像十五岁那年的感冒。

    姓陈的目光明亮,问:“你想去哪?”

    “……什么……”沈昼叶耳根都红了起来:“什么想去哪……”

    在黑暗和晕开的灯光里,陈啸之看着她的眼睛问:“――想去哪里住?”

    “……我还……还没想好,”沈昼叶面颊红如长日晚霞:“但是房子里我想要个大阳台,摆个舒服的躺椅,想在那里睡午觉……我在宿舍里挤怕了,房间背阴睡觉也睡不舒服……”

    陈啸之嗤地笑了起来。

    “那我们回去看看?”他边笑边促狭地说:“我们回国,挑一个阳台很大的,可以摆很舒服的躺椅的,你的躺椅旁边可以放个猫窝,猫也喜欢晒太阳。”

    “――还要天竺葵。”沈昼叶补充。

    陈啸之亲了亲她的耳朵,低声说:“……好,还要天竺葵。“

    “呼――”

    女孩子显然被欺负怕了,被亲了耳朵就浑身一颤。

    陈啸之将她抱了抱,挤开女孩子的膝盖,她穿的毛衣柔软又宽松,像蒲公英一般。

    “……别……”她羞耻得几乎要自尽:“你干嘛……”

    ……

    天竺葵和玫瑰一起开在四下无人的夜里。

    ……

    -

    他们穿过戈壁,又穿过滩涂。

    沈昼叶趴在窗上,沿途吹着风看大雁。

    朔风凛冽,她的脸被吹得通红,眼睛闪着光,目视远方。有时陈啸之将车停下来,和她聊聊天,或者睡个午觉。

    年少的事,将来;前几年的所见所闻,甚至只是一本书……他们无所不谈。也正因如此,沈昼叶前所未有地感到,陈啸之与自己太像了。

    他们用过同一本教材,读过同一本书,读完后两个人连观点都相差无几。

    ――就好像彼此遗落在这世上的第二个半身。

    沈昼叶坐在驾驶座旁边,开玩笑地问他:“只只,你猜你妈会不会不喜欢我呀?比如给我一百万让我离她儿子远点……一百万少了的话就二百万,二百万还少的话就三百万……”

    陈啸之瞥了她一眼,冷漠道:“你又知道了。”

    沈昼叶笑得眼睛弯弯:“你就说会不会嘛?”

    “不可能便宜你的。”陈啸之说。

    什么屁话!沈昼叶立刻戏瘾大发,大声喊道:“就是我一分钱拿不到只能净身的意思?你们家怎么这么抠,我认识的一个小姑娘至少还能拿二十万――”

    陈啸之冷漠无情:“净身是当太监,手起鸡落。你是想说净身出户吧。”

    沈昼叶:“…………”

    陈啸之发愁道:“你当年没保送可怎么办……”

    沈昼叶心想,反正北大肯定是考不上的……

    “――而且,我是说,”陈啸之叹了口气:“我,不可能便宜你好吧。”

    沈昼叶耳根忽然红了。

    “……再说了,”陈啸之愁得要命:“是我和你生活,跟我爸妈有什么关系?我下半辈子又不是和他们过。”

    沈昼叶听了这个回答心里冒出一点小火苗儿,却又小声嘀咕:“可是不还有婆媳关系……”

    陈啸之头大如斗:“少看点晨间剧。”

    这个答案终于自洽,沈昼叶这才哼哼唧唧滚到了一边……

    过了会儿,陈啸之忽然开口:“――况且她挺喜欢你的。”

    沈昼叶闻言就是一呆。

    “我……?”沈昼叶傻不拉几地指了指自己:“你和他们说过我?可是……?”

    ――可是,什么时候说的?

    纵观这么多年,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屈指可数,分别的时间反而长得可怕,沈昼叶还是分手之后才告诉了自己的家人。无他,当时哭得肝肠寸断,无论怎样都是隐瞒不住的。

    陈啸之嗤地一笑。

    他不谈论那个问题,透过镜片看女孩子,难得像个人地对她道:

    “你就放心吧。”

    -

    ……

    他们的行程穿过奥克拉荷马,又横贯了密苏里。

    在公路上时间观念是很弱的,所谓人烟只有路过的车,除此之外就是公路旁疯长的杂草、巨石和沙砾,走久了就会觉得整个社会都不存在,时间的流逝也变得几不可辨,唯有头顶的日升月落真实存在。

    沿途平原广袤,杳无人烟,他们自由得犹如大雁。

    而在驶入宾夕法尼亚州后,人口密度高起来,他们才后知后觉地发现新年快到了。沿街全换了装饰,圣诞特有的绿叶红果全被撤了下来,取而代之的是星星灯与霓虹,和Happy New Year的大广告牌。

    沈昼叶一看他们这速度就乐了:“你猜还有什么情况能走的比你开车还慢?”

    陈啸之面无表情:“有,你自己上路。”

    沈昼叶:“……”

    “当然,你开车的话一天走的距离可能比我多点,”陈啸之中肯道:“但我估计你现在在佛罗里达到处问路。”

    这说的也叫人话,沈昼叶被姓陈的这张嘴烦得要命,抄了小奇多圈叭叭扔他。

    姓陈的被砸中了好几下,面无表情地威胁:“再扔?再扔我让你全捡起来吃了。”

    沈昼叶气成河豚,却很怂地不敢扔了……

    陈啸之看了她一眼,施施然道:“姓沈的,你就是欠管。”

    “……”

    陈教授蹲在地上捡奇多圈,边捡边嘲:“――还欠揍。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那种,谁能受得了你这个惯脾气?就算你真的和别人发展了,就你这得寸进尺的德行,普通人估计三天就逃了。”

    沈昼叶问:“那你是什么?”

    陈教授施施然,捡起最后一个玉米圈。

    “我?”陈啸之冷漠道:“我命不好。”

    沈昼叶:“……”

    “过来。”陈教授漠然地说。

    沈昼叶腹诽你这鬼性格也没几个能受得了的――并不与他计较,打算去看他到底在做什么,然后被他一把抱住了。

    “……你干嘛这么喜欢抱人?”沈昼叶埋在他肩上,小声嘟哝。

    陈啸之无情地搂着她,说:

    “命不好。”

    -

    他们决定在匹兹堡停一夜,第二天一鼓作气开到华盛顿DC。

    匹兹堡新年气息很足,圣诞余韵消散了,百货商厦门口悬着万千星光。沈昼叶和陈啸之走进酒店后才发现自己穿得与流浪汉无异,酒店前台花了挺久才接受二人是斯坦福的高知分子,而不是在西部世界里滚了十年的host。

    沈昼叶灰扑扑的――当然,陈啸之也没好到哪去,但他头发不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仍能看出是个英俊的亚洲男人。

    “……我像在泥里打了个滚儿……”她在电梯里拽拽自己的卷毛,嘀嘀咕咕。

    陈啸之一愣:“啊?我没看出来。”

    沈昼叶愧疚道:“你没看出来是你的问题,我出宿舍门的时候是个精致的lady,现在是个什么鬼……”

    陈啸之这才开始靠在栏杆上端详她。老电梯缓慢上升,他看着看着就嗤嗤笑了起来,沈昼叶头上冒出个不太爽的问号,陈啸之才嗤嗤笑着说:“之前没注意,现在好像确实有点儿――你和土拨鼠还挺像。”

    “……”

    “让你老在车上滚来滚去。”陈教授很坏地道。

    “…………”

    -

    天色暗了下来。

    新年将至,在车上滚来滚去的沈昼叶被自己的竹马牵着手,去换新年的皮。

    陈啸之买衣服好比诺曼底登陆――沈昼叶连巴宝莉冬季的时装刊都还没翻完目录,他那头就已经试完了衣服刷完了卡,换了身衣服还拎着五六个纸袋,一派风发意气――然后他想了想,腾出只手牵起自己的小青梅。

    沈昼叶:“……”

    “我买完了。”陈教授眉峰一扬:“你想逛哪家?”

    沈小师姐看了看周围这些令人心惊肉跳钱包痉挛的牌子,心想我就他妈认识个迪奥香奈儿古奇……不对古驰,不对还是蔻驰……?蔻驰是做包的?它是不是有家竞品叫katy perry?

    沈昼叶问:“只只,你能分清Lancome、La mer和La Pra……忘了名字了就是那个做鱼子酱的……吗?”

    陈啸之:“?鱼子酱?什么鱼子酱……?就是那个莱珀妮蓓丽?”

    沈昼叶满面凝重:“对。”

    “能……分清吧……”陈啸之嗅到一丝危险的气息,谨慎道:“我从来不帮别人代购化妆品,尤其是女的,但给我妈带过后面这个,怎么了?”

    “――真好,”沈昼叶有点感动,对他说:“因为我分不清。”

    陈啸之:“…………”

    “所以,”沈昼叶指了指周围琳琅满目的沿江店面,设计精良的、价格不菲的灯牌,从范思哲指到Jimmy Choo,又从欧米伽指到阿勒格尼河那头的HERMES,说:“我也分不清这些牌子。”

    “……”

    夜风习习,沈昼叶安详地说:

    “――却知道我买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