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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再见小玲

    燕子姐很快就做好了进山的准备,身上背着一柄长筒猎枪,长短猎刀,几乎可以说是一应俱全。

    作为赶山人的后代,燕子姐虽然长的很漂亮,性格却极端男性化,颇有一种独属于男性的坚韧和刚毅,配上一身紧身的纯棉猎装,英姿飒爽,看得我一阵心动。

    “臭小子,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这里发呆。”

    眼见我呆呆的望着自己,燕子姐愤怒无比的对我冷哼一声,颇为着急的催促道。

    “我知道了,咱们这就出发。”

    在她的斥责声中,我很快回过神,眼见她的身上挂满了武器,沉甸甸的,连忙迅速跑到她跟前,殷勤的上前想要替她把背在后背上的长柄猎枪拿下来,想要帮她背着枪,却被她一把阻止,板着脸继续对我训斥道。

    “彪子,亏你还是黑龙爷的后人呢,难道不知道咱们赶山人进山,一向讲究的都是武器绝对不能离身的吗。”

    我被她说的脸上有些发烧,只能默默的垂着脸跟随在她身后,大步走出院子里,打开了犬舍的大门。

    燕子姐也知道这次的事情很严重,犬舍里的八条猎狗,都被她从里面放了出来,牵着铁链,浩浩荡荡的出了门,一路朝着山里的方向走了开去。

    我们向前行进的速度很快,不过转眼间的工夫,已经来到了山间。

    和往日不同,今天的天色阴沉,加上大雪已经下锅了好多天,山里的积雪,已经化了很多,哪怕山间依旧寒冷,可是那些积雪上,也都已经沾染上了黑色的灰尘,不再反光,走在山间的小路上,到处都是黑蒙蒙的一片。

    为了能够看清山里的路途,燕子姐特意准备了四副手电筒,为了防止那些手电筒没电,她更是把藏在家里柜子里的干电池也都一股脑的装进了自己身上的背包里面,若是在以前,我少不得要笑她这是没事给自己找事,可是,经过前几次进山,我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山里毕竟不同于山外,任何物品都必须准备好,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按照燕子姐的吩咐,我和她一人手里拿着一把手电筒,借助手电筒昏黄的光芒,一路沿着山间小路向之前与老张爷约定好的方向走了过去。

    或许是因为燕子姐家里这边距离大山更近的关系,哪怕只是走在路上,我依旧能够清楚的听到阵阵激烈的狼嚎声。

    因为山壁太过陡峭的关系,狼嚎的声音,忽远忽近,经过山壁的反射,很难准确判定狼群的真正位置。

    尽管作为赶山人,已经进过几次山,我却依旧感觉后背有些发麻,情不自禁的加快了脚下的速度,燕子姐似乎感觉到了我的恐惧,连忙加快脚步来到我跟前,板着脸对我伸出了自己粗糙的手。

    “你这小家伙,我都不知道该说你些什么好了,不过就是几个狼崽子而已,用的着那么害怕吗,你放心,有我在你身边,别说是一头狼,就算是狼群来了,我和我带来的这些笨狗,也能够保证你的安全。”

    我被她说的满心羞涩,心里暗暗骂自己真是够笨的,索性放慢了脚步,和她并肩拉着手走在了一起。

    我们很快就来到了山里,在燕子姐的带领下,很快来到了与老张爷约定好的那片打谷场,远远的就看到在那边已经聚满了人群。

    我举起手中的手电筒照过去,发现那些人绝大部分身上都是一副最典型的那种鄂伦春人的打扮,头上带着狍子皮的三角帽,身上穿着紧身的狍皮的长身大衣,腰间挎着猎刀,背后背着猎枪,一个个看上去威风凛凛的。

    在他们身边,无数条猎狗蹲坐在早就已经靠着人力清理出来的黑色土地上,一旦有人靠近,便会发出阵阵疯狂的吠叫声。

    作为赶山人,燕子姐在训练猎犬方面同样有着一套别人难以与之媲美的本事,家里的猎狗,选用的都是最优良的品种,不止生性凶猛,而且极度聪明,最为重要的是,这些家伙都有血缘关系,眼见其他的猎狗向我和彩云姐发出挑衅的叫声,立刻毫不客气的吠叫着反击了回去,很快便列队挡在我和燕子姐跟前,摆出一副与其他那些猎犬对峙的架势。

    “去,去,别闹!”

    燕子姐一点也不留情的在带头那只叫做老黑泥的家伙屁-股上踹了一脚,声音听起来气恨到了极点。

    这些猎犬虽然凶猛,可是在主人跟前,软弱的却和小鸡子没有任何区别,在燕子姐的叫骂声中,不敢再继续与对面的那些猎犬对峙,全部都灰溜溜的窜到了她身后。

    就在这些猎犬退开的时候,一阵凄厉的狼嚎声,突然在我们身后响起。

    我的耳音还算不错,听到狼嚎声,立刻反射般的摘下挂在自己背后的猎枪,迅速为那支气动的猎枪充气,通过上面的瞄准镜向着身后狼嚎的方向看了过去。

    一头比狼青还要大得野狼,迅速从树林间窜了出来,长长的尾巴,僵硬的扫着地上的积雪,很快便冲到了我们跟前。

    “汪汪汪!”

    燕子姐带来的那些猎犬凶猛无比,眼见那头狼出现,立刻疯了似的冲了上去,将那条野狼团团包围了起来。

    野狼被笨狗围住,顿时停下脚步,尖利的前爪不断刨着地上的泥土,狼头低垂,白眼仁明显比黑眼多的双眸,恶狠狠的瞪着围拢在身边的那群猎犬,做出一副随时准备和它们拼命的姿态。

    “王八蛋!”

    我怒吼一声,迅速将手中的气动步枪枪口锁定了这家伙,右手手指直接扣在了扳机上。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燕子姐却上前一把阻止了我,恶狠狠的把我手中的猎枪枪口打掉,高声对我叫喊道。

    “彪子,别开枪!”

    “媳妇,你为什么不让我开枪,这可是狼呀。”

    眼见她疾言厉色的对我叫喊着,我有些不明觉厉的对她询问道。

    “你这小笨蛋,根本就不知道那些鄂伦春人的习俗。”

    燕子姐不满的瞪了我一眼。

    “我告诉你,这头狼,可是这些鄂伦春人从小养大的,就和咱们这边的猎狗一样。”

    “不......不会吧........”

    燕子姐的话,让我惊愕的下巴都快掉到了地上,满是不敢置信的看着她。

    “你这是怎么看出来的呀。”

    燕子姐没好气的瞪了我一眼,气急败坏的对我骂道:“就你这样,还敢说自己继承了黑龙爷他老人家神眼的本事吗?你自己好好看看,这狼和山里的野狼到底有什么区别,特别是看它的毛发。”

    听她这么说,我这才把目光转移到了那头狼身上,很快就看出了它与野狼之间的本质不同。

    狼这种动物,毛皮的色泽与毛发的厚薄程度,都是根据季节以及其生活环境而变化的,一般而言,这些狼普遍都是在春夏之交换毛,褪去厚厚的冬毛,然后在秋末,再褪去夏毛,重新长出厚厚的绒毛用来御寒。

    我们大兴安岭的山里,一到冬天,环境会变得特别恶劣,也正因为如此,在我们这边山里生存的野狼,因为经常要饿肚子的关系,通常都会极度营养不良,不止身体会变得极端瘦弱,身上的毛色,看上去也都是灰败无比。

    作为赶山人,其中最为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就是山里那些野兽的皮毛。

    与其他的动物相比,狼这种畜生的生存与生育能力极强,即便是有人在山中猎杀,只要给这些畜生大概一年多的时间,数量立刻恢复到以往的程度,而其皮毛,因为保暖性好,外加美观的原因,相当讨山外那些土豪们的欢心。

    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狼这种畜生不仅狡猾,而且凶残,一旦有狼群进入到人类的聚居地,即便它们不会吃人,家里养的那些家禽家畜,也少不得会遭受到狼群的屠戮。

    因此,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狼这种动物,就是山里人最大的敌人。

    也正因为如此,不管我们这些赶山人,还是那些常年生活在山中的猎户,进山最主要的目标,就是那些盘踞在山中的野狼了。

    随着猎狼的时间越来越长,这些人已经完全摸透了狼这种生物的脾气秉性,在我们赶山人,以及那些专门以狩猎为生的猎人中间,最普遍流传的一句话,就是“冬狼不猎,秋狼不杀。”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说法,最主要的原因,便是因为冬日里的狼群,往往都藏在深山野岭之中,要想进山,一方面要承担极大的风险,而在灵位一方面,这些狼皮又因为外毛干枯的关系,根本卖不上好价格,不管怎么看,都不是一件挣钱的好买卖。

    可是眼前的这条狼,情况却完全与山里的野狼完全不同,看上去膘肥体壮,毛色更是亮的像是缎子一样,虽然因为天气太冷的关系,远远比不上秋日里在山中游弋的狼群,可是,那种肥胖程度,还是完全足以秒杀山中的那些狼群的。

    ”媳妇,还是你的眼力好,你说的没错,这狼的毛皮这么鲜亮,怎么可能是野狼吗。”

    想清楚这些事,我恍然大悟的拍了拍自己的脑门,颇有些歉意的对身边的燕子姐说道。

    “肥仔,别乱跑!”

    我的话音未落,一个有些沙哑的女声猛然在我耳边响起。

    我觉得那女声有些耳熟,连忙抬眼看过去,顿时愣在了原地。

    那个声音的主人,就是我和彩云姐昨天在山上遇到的张小玲。

    在我的印象里,张小玲这丫头身手矫健,绝对是那种电视剧里女侠般的人物,可是今天的张小玲,却完全没有了之前的英姿飒爽,一张细嫩的俏脸,看上去憔悴到了极点,眼圈也是红红肿肿的,犹如带雨的梨花,看上去格外让人心疼。

    我心下一沉,抬眼望去,发现在她头上的狍皮帽上,插着一支用黑布缝出来的布花,那是鄂伦春人用来表示自己有亲人去世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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