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开着皮卡炸油条

他开着皮卡炸油条 > 1.

1.

    臭名昭著的东区,警笛声总能响上一整天。

    吵得很。

    街道很乱,小店也多。

    十七号便利店新进了批货,全是零食,花花绿绿,把两排货架都塞满了。虽然已经黄昏,下班高峰时段,门外来来往往都是人,进店的却不多,生意十分萧条。

    收银员小孟站在收银台前嗑瓜子,眼睛在监控屏和货架那儿来回转。店里就一个顾客,一直背对他,年纪看着不大,穿着身黑色校服,书包松松垮垮背着。他站的笔直,盯着货架上的薯片已经十多分钟了。

    小孟忍不住出声,“喂,你到底买不买?不买别在这儿杵着。”

    他敲了敲桌子,态度不善。

    男生这才有了动作。

    他慢吞吞地挑选,拿了几包薯片,还有一瓶汽水。

    小孟上下端详他,眼神戒备。被密切注意的男学生终于挑好东西走了过来。手腕上的表是最新款智能手表,脚上的鞋也是名牌货。他头发理的很短,颜色也浅,长相跟漫画里走出来的一样,干净好看得很,哪哪都不像坏学生。

    向来以貌取人的小孟彻底放了心,语气变好许多,“看你的校服,是十三中的吧?”

    男生把手里的东西往收银台上轻轻一扔。

    没回答,伸手就往书包里掏。

    小孟觉得他毫无威胁力,聊的更起劲儿了,“也不怪我多虑,主要是你们学校的少年犯太多了,隔三差五就来我店里抢钱,不给就打人。哎,你看起来不像东区的啊,怎么会去那儿念书?那学校乱得很......”

    他的话没能说下去。

    眼看着这一脸纯善的男生从书包里掏出来一把枪,对准了他。

    “你好,抢劫。”

    祝高兴一直觉得自己的名字很讽刺。

    美好的期望祝福,听起来很喜庆。却在起了这个名字不久后就被车撞成了植物人,在病床上躺了整整五年。

    当然,那还是一天前的事。

    不能动,不能说话,不能睁眼,他像个被戳瞎了眼睛的木头人,躺在满是刺鼻药水味的房间里苟延残喘。

    那段时间漫长又无聊,没什么人来看望他,除了定期做检查的医生护工,就只有一个人每天都会来,不知道叫什么,长什么样,只知道他来了就会坐到床边,开始叨逼叨。

    像个专门负责讲故事的保姆。

    祝高兴又在包里掏了掏。

    小孟害怕的把一堆零食往他面前推,哆嗦着声音说,“就拿点儿薯片?是不是太少了?要不再挑点别的?别掏了......你想抢什么就抢什么我绝对不反抗......”

    然后眼睁睁看着他,掏出一本书。

    封面纯黑色,印着几个充满了内味儿的字,《冷面阔少和他的替身情人》。

    小孟:“......”

    这什么意思。

    这场抢劫是他有史以来遭遇过最诡异的。

    祝高兴不慌不忙,看着书里的内容慢慢发生变化,每个字淡去又出现,变成全新的内容。

    他勾起嘴角,对这个极为诡异的现象十分满意,收回书这才看向小孟,态度礼貌,“实在不好意思,请配合一下,装作誓死不从的样子抢走我的枪,然后打电话报警。”

    他说,“别紧张,我会全力配合。”

    小孟像在看精神病,“你到底想干什么......”

    祝高兴说,“没什么,只是想去少管所学点儿知识。”

    念书的人身上总带着股香,声音似乎也有催眠效果,经常把祝高兴念的昏昏欲睡,但内容一波三折紧张刺激荡气回肠,总能让他精神起来。

    读的就是这本披着虐心虐身旷世绝恋的皮,内里三观不正的狗血垃圾。

    主角和祝高兴同名,命运比起来,也说不了谁更好,谁更坏,似乎没差多少。

    他家境显赫,却被父母忽视,被手足欺辱,还将他独自送进了民风最混乱的东区,在最差劲的学校里读书。常年被欺压,他变得敏感孤僻,被迫辍学。

    然后就遇到了主角攻,被他当替身养着,爱的卑微又可怜,一辈子躲在主角攻身后当笼中鸟,后来被养成废物,还为了他被人杀了,主角攻这才意识到自己的爱,痛到发狂,仿佛开了大,牛逼的干掉大反派,跑去祝高兴的墓碑前流泪。

    似乎感天动地,真爱无敌。

    这傻逼剧情听的祝高兴整个人都有点晕,细节也记不大清,只记得那人日复一日在自己耳边重复。

    “祝高兴的手指被掰断了。”

    “祝高兴的腿被踩断了。”

    “祝高兴死无全尸。”

    祝高兴听的想坐起来一刀把这声音的来源给捅死。

    也许是强大的意志力感动到了死神,真就赏了他奇迹。他醒了,醒在另一个世界。手边一本书,还附赠一个随时翻看剧情的金手指。

    如果照着书里情节走,那必然是一步步迈向不得好死。祝高兴开始琢磨里边儿的漏洞和限制,发现是可以改变故事内容的,端看主角怎么选择。

    醒来时,剧情刚好发展到原主角蹲在学校门口,想继续上学,但纠结了许久,还是选择回到主角攻的身边。

    祝高兴干脆利落的起身就跑。

    学肯定是不能辍的,主角攻那儿也绝对不能去,得先找个好地方避风头。

    据书里描写,主角攻钱多势大,是整个城市里最牛逼的豪门阔少。不管祝高兴跑去哪,都会被他借着保护的名义找到。

    祝高兴琢磨了会儿,突然想到一个主角攻目前无法公然挑衅的地方。

    少年监狱。

    计划目前很顺利。

    小孟听从了建议,接过枪拿起电话,哆嗦着手准备报警。

    眼看书上的文字就要变成“即将被抓进少管所了”,却戛然而止。

    枪被人夺走,抵在了祝高兴脖子上。

    开口是懒洋洋的少年音,“巧了,我也是来抢劫的。”

    小孟吓的腿都软了,扶着桌子想往外挪,却被叫住。

    “哎,别走啊,我抢劫他抢劫的东西,不算犯法吧?应该称作......见义勇为拔枪相助?”这突然杀出来搅局的人指使着小孟,“帮我拿个袋子装,那瓶可乐不要了,换成七喜。”

    祝高兴皱眉,上下打量他。

    个子还没自己高,穿着宽大的飞行员夹克,衣领上还有几个印着宝可梦的卡通胸章。

    头上的棒球帽更是夸张,印着巨大的笑脸涂鸦,线条扭曲,色彩乱七八糟。帽檐压的很低,遮了半张脸,只能看到他下唇的唇钉,尖锐灼眼的像两颗恶鬼的牙齿。

    浑身混街头的不良少年气质,看起来也就十五六岁。

    祝高兴轻轻把枪口推开,“弟弟,这么危险的武器,还是交给警察比较好。”

    少年歪了歪头,“哥哥,一把玩具枪而已,有什么危险的?”

    小孟人都僵了,气的。

    是啊,刚才事发太突然,过于紧张,连上面贴的价格标签都没看到,二十三块七毛八,有零有整,如此劣质的做工,简直瞎了自己的狗眼。

    “你耍我?”小孟脸色铁青,拿起角落的扫把就要把人往外赶。

    祝高兴侧身躲开,一脸真诚的解释,“实在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去哪买真枪,就只能用玩具了。你要想出气,就报警抓我,把性质说的严重点,我判的时间越久,你心里舒坦的程度就越高啊。”

    报警闹大扣工资的还是自己!小孟也不怂了,只想尽快把这搞事情的赶走,“看你是学生,我不计较!赶紧滚出去!别耽误我生意!”

    混乱中。

    夹克少年慢悠悠地拿起袋子,开始往里头扫吃的,薯片扫了几十包,七喜汽水也多拿了七八瓶,还随手拆开一个口香糖开始嚼。

    看见这浑水摸鱼的举动,小孟更火了,举着扫把就要往他身上敲,还没碰上,就见这小矮个儿从兜里掏出了一把零零散散的纸币,往他面前一扔。

    洋洋洒洒,跟撒花似的。

    少年提着袋子晃了晃,他抬脚就走,声线散漫,“不用谢我,这都是普通市民应该做的。”

    冷眼旁观的祝高兴低头看了看书。

    内容变了。

    「黄昏时刻。

    孤立无援的祝高兴竟遇到了东区疯狗!这个从小精神失常病态疯狂的小恶棍顾不尚!

    命运仿佛在等他自投罗网,魔鬼般汲取他的生命力。

    他究竟,该何去何从!」

    祝高兴:“......”

    作者有话要说:  社会主义普照的光芒之下,主角不会非法携带枪支。

    是玩具。

    主角在原著中不是被顾不尚杀掉的,反派另有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