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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锦衣卫,永镇大明一万年 > 184 木婉清

184 木婉清

    爱新觉罗尼堪今日很是高兴,他的属下在外出打草谷的时候,抓住了一个南边的汉人女子。

    “听说你很能打是吗?”

    扎着金钱鼠尾,长相富态的爱新觉罗尼堪,望着被五花大绑的女人。

    他的眼睛里满是淫邪,没有别的原因,实在是这个女人长得太正点了。

    女子二十一二岁的年纪,肤色白皙,面容姣好,更重要的是身材丰满,一头乌黑的长发盘着,让熟读汉人文学的爱新觉罗尼堪,不禁想起一句诗: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只不过此刻的女人有些凄惨,双手反剪,头紧贴床面。

    身上的衣服更是破破烂烂,从中露出的皮肤青一块、紫一块,不知道被什么兵器所伤。

    那个女子银牙紧咬,双眼冒火:“无耻!以多欺少,算什么英雄?”

    爱新觉罗尼堪扭动着肥胖的肚子,因笑道:“别以为学了几天功夫,就能在我们大清撒野。”

    他贴上来,弯下腰,大嘴一张,“好戏才刚刚开始,我会让你度过一个难忘的夜晚。”

    “呸!”

    女人看着越来越近的肥脸,臭气熏天的大嘴就要啃到自己的嘴上,恶心的要命。

    “我告诉你,我就算是死,也不会让你得逞!”

    爱新觉罗尼堪得意道:“你敢死,我就敢趁热来一发,然后我还要把你的尸体吊在白塔上,让你永世不得超生!”

    女人不怕死,但是却很怕爱新觉罗尼堪说的。

    她从小跟着母亲秦红棉,对于佛家的一些言论,深信不疑。

    爱新觉罗尼堪一见她的表情,哪里还不知道,自己是掐住了她的死穴。

    “我不但要把你吊在塔上,我还要组织白塔镇的包衣奴才,都去看看你这个南蛮大美人,让他们知道,违背我尼堪的意志,就是这个下场!”

    尼堪弯下腰,近距离的看着女人。

    “啧啧啧,你们南蛮女人,皮肤就是水嫩光滑,连个毛孔都看不到,比我们大清的女人好看多了,你这种绝色,只有皇太极府上的布木布泰能跟你比,不过那个女人是皇太极的,我是没机会了。”

    “我一定要让你知道我的厉害,你们大明的男人,肯定无法满足你。”

    爱新觉罗尼堪的大手,慢慢的抚上女人的肩膀。

    惊人的嫩滑,让他爱不释手。

    女人激烈的挣扎,蠕动身体,想要从男人的魔爪里挣脱开来。

    奈何她手脚都被牛筋捆绑,任她有千斤的力气,也挣脱不了。

    她叫木婉清,前些日子还在大理,遇到了自己的如意郎君段誉。

    奈何阴差阳错,她知道了段誉是自己同父异母的亲哥哥,她一气之下就离开了大理。

    一路向北,一方面是散心,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逃离那个伤心地。

    由于方正的到来,她没有遇到南海鳄神,但是云中鹤她还是见到过,还差点被其侮辱。

    或许是女人扭动的不耐烦了,爱新觉罗尼堪使劲的抽了她屁屁几巴掌,木婉清白嫩的皮肤上瞬间多了几个血手印。

    爱新觉罗尼堪虽然不通武功,但是大清国的男人,自有一套锻炼身体的方法。

    整个大清的皇室,都修炼了一门被称作《龙象般若功》的功法。

    这门功夫简单易学,门槛极低。

    修炼之后,可以迅速增长力气,提升体质。

    爱新觉罗尼堪的天赋很高,已经修炼到了龙象般若功第三层。

    堪比江湖上的三流下级高手,甚至说在实战能力上,比三流下级高手更厉害。

    因为这门武功主要锻炼的,是人的**,可极大的提升修炼者的肌肉力量。

    正当爱新觉罗尼堪,欲撕烂木婉清身上的衣服时,一个鞑子忽然闯了进来:“急报!急报!”

    爱新觉罗尼堪不满道:“踏马的,在咱们大清国,能有什么急报?谁家房子着火了?”

    “不是啊主子,堡外来了一批明军,正在攻打城门呢!”

    爱新觉罗尼堪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什么?你说一伙明军打过来,还敢攻打我们白塔镇?”

    “你踏马的不会是眼睛出毛病了吧?”

    明军是什么货色,爱新觉罗尼堪比谁都清楚。

    他十岁就跟着父亲爱新觉罗褚英四处征战,这些年,他亲手杀的明军,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在大清的铁骑面前,那些明军就跟纸糊的一样,以至于现在都成了缩头乌龟,躲在城墙里面不敢出来。

    “这可真是奇了怪了,难道是蒙古人打来了?”

    爱新觉罗尼堪坚决不相信,明军会有这个胆子,所以自然而然就想到了距离此处不远的蒙古部落。

    可军情就是险情,爱新觉罗尼堪虽然傲慢,却也不是个傻瓜。

    他大声喝令亲卫披挂,同时提着自己的狼牙棒上了城墙。

    白塔镇的城墙只有两米多高,或者说根本就是不设防。

    而这座堡墙的设立,也根本不是为了防御敌人,而是为了让这里不太像一个无政府、无组织的荒野营地。

    大清属于游牧民族,逐水而居。

    也就是努尔哈赤的崛起,才让女真人有了一个安身之所。

    但是习惯了自由的女真人,不喜欢大明的那种高墙,他们觉得那会阻挡了他们对于天神的信仰。

    古代的军队很少夜里打仗,原因之一就是,古代人极度缺乏维生素a。

    方正的这支军队,这段时间,一直有喝猪肝汤、猪肺汤,这也是李东泽长期发展情报积累的经验。

    爱新觉罗尼堪,带着两个牛录站在城墙上,却因为天黑,古代又没有探照灯,根本瞅不见什么东西。

    他们举着火把,站在两米高的城墙上,落在方正等人的眼中,就跟活靶子一样。

    “老胡,有没有办法,把那个穿红衣服的干下来?”

    方正等人,就在距离城门处二百步的距离停下。

    一想到要打仗了,一千多个天雄军,兴奋地浑身都在发抖。

    他们也想检验一下,自己这段时间的训练,到底有没有成效。

    胡一刀伸着手指头,目测了一下,“没有太大的把握。”

    “没关系,最重要的是先杀一杀他们的威风,把咱们的气势打出来。”

    方正招了招手,李东泽赶紧递过来一杆造型奇特的火铳。

    这杆火铳枪身极长,表面还雕刻着繁复精美的花纹,一看便不是凡品。

    “这是我从沈牧野那搞来的,葡萄牙产的,绝对的!”

    胡一刀接过去,入手一沉,惊讶道:“怎么这么重?”

    方正嘿嘿笑道:“这杆枪,纯铜打造,足有十五斤重,而且采用的还是最先进的燧石击发装置,跟我这把手铳一样,是出自同一个大师之手。”

    “沈牧野说,这把枪,能打三百步。”

    胡一刀见猎心喜,抚摸着枪身。

    “好,有如此利器,我老胡便试一试。”

    胡一刀用牙咬开火药纸包,将火药倒进火门,然后将火门关上,又从随身携带的鹿皮袋中取出一粒铅丸,用油纸包裹着塞进铳管里,再用火条捅实。

    胡一刀的身子微微弯曲,手臂、身体、枪身组成了一个稳定的三角形。

    他的手指搭在扳机上,眼睛微微眯起,透过枪身自带的准星,面准了二百步之外的爱新觉罗尼堪。

    此时的尼堪正东张西望,他身穿清军特色铠甲,一身鲜艳的大红色,外面还罩着一件大红色披风,煞是显眼。

    不过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他头上戴着的,跟避雷针一样的头盔。

    “敌人在哪?我怎么看不见?”

    爱新觉罗尼堪,并不知道,危险就在他眼前。

    胡一刀屏住了呼吸,手指微微用力——呯!

    火花迸现,铅弹在火药爆炸的推动下,以超越音速的速度飞行!

    爱新觉罗尼堪不愧是久经沙场的老兵,他听到了火铳开火的声音,身体就条件反射的扯过了一旁的牛录。

    “噗噗——”

    铅弹入肉的声音响起,被爱新觉罗尼堪拉过来当替罪羊的牛录,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

    铅弹携带着高温,进入这个牛录的体内,瞬间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它没有打到牛录的要害,但是这个牛录已经被判了死刑。

    铅弹破坏了他身体内的组织,首先是止不住血,其次是铅弹带来了感染。

    在这个没有青霉素、没有抗生素的年代,感染就意味着死亡。

    胡一刀见没有打中那个戴避雷针的大官,懊恼的骂了一句

    “踏马的!”

    方正拍了拍他肩膀:“二百步外,能够击中,已经算是神枪手了!”

    随后,他拔出腰间的绣春刀:“天雄军!”

    “杀!”

    “杀,杀,杀!”

    天雄军二十人一排,步伐严整的向白塔镇走去。

    最前面的一排是手持木盾的刀盾兵,在他们身后,则是火铳方阵。

    至于枪兵,则被放在了最后。

    踏——

    踏——

    踏——

    一千号人,以同一个速度,缓慢推进。

    每前进一步,都能听到一声震天的喊杀声。

    爱新觉罗尼堪反应极快,他高声喊道:“弓箭手,给我射死他们!”

    嗡——嗡——嗡——

    白塔镇里,只有六百名清军,大多数还是老弱病残。

    真正能拉开弓弦的,只有五十多人。